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

作者&投稿:喻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请收好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享受主体】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优惠内容】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

公司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没抵减完的加计...
因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你公司此前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在加计抵减政策有效期内继续抵减应纳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15%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

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

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否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纳税人适用...

服务业加计扣除10%政策
加计抵减是指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一定比例,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目前加计抵减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10%或15%的加计抵减优惠;二是购进农产品后用于生产销售适用13%税率货物,可以加计1%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餐饮公司具体...

什么行业享受加计抵减税务政策?
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

20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有什么变化呢?
2023年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抵减税率调整上:1.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2022年12月享受的税率从10%调整至5%。2.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享受的税率保持10%,2019年10月至2022年12月调整至15%,2023年1月至12月降至10%。以上信息总结了20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主要...

好消息!20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来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以下...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15%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

芷洪17665508093问: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
石城县氟他回答: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称加计抵减政策).

芷洪17665508093问: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
石城县氟他回答: 不可以.39号公告中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公告中的纳税人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芷洪17665508093问: 农产品发票能加计抵减进项税额吗? -
石城县氟他回答: 是抵扣zhidao税额加计抵减15%.如果抵扣是10%那么是10%中再加扣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内业纳税人按照...

芷洪17665508093问: 公司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吗? -
石城县氟他回答: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仍然符合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果不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条件,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可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芷洪17665508093问: 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企业按照当期可抵进项税额加计10% -
石城县氟他回答: 2016第39号公告: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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