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发展

作者&投稿:耿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的发展变化
5.唐朝的司法制度发展为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大理寺是最高审判机关,刑部负责司法行政,御史台则是最高监察机关。6.宋朝在中央设刑部和大理寺,同时增设审刑院,以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7.明朝的司法机关包括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大理寺专掌复核,刑部主管审判,都察院负责监察。此...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包括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包括:死刑三复奏制度确立,登闻鼓直诉制度建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曹魏时期的司法制度比较严格,制定了《魏律》和《九章律》两部法律。其中,《魏律》是对《周礼》和《春秋》等经典中有关刑罚规定的汇编,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和幅度,以及审判的程序等。《九章律》...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7. 隋唐时期,司法制度基本成熟、制度化。司法机关包括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分别负责审判、司法行政和监察。死刑的复奏制度也明确化,执行前必须再报皇帝批准。8. 宋朝继承了唐朝的司法体制,但也有些变化。设置了审刑院,侵夺了大理寺和刑部的部分职权。地方的司法机关,州和县也是司法和行政合一的。此...

论述宋代司法制度是如何体现矜恤思想的
翻异别勘制,指在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推翻原来的口供,事关重大案情,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的制度。别勘分为“别推”和“别移”两种。“别推”是更换法官审理。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定制,犯罪嫌疑人经提刑司差官或亲自审问后仍翻异者,依次由本路的转运司、提举常平司和安抚司推勘。...

夏商司法制度包括哪些?
(一)诉讼制度 夏朝的诉讼和审判,限于史料匮乏,尚无从查考。《礼记·王制》中有关于商朝诉讼审判程序的记载,南朝重大案件从立案到庭讯,要经过“三审”,“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于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与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变化和司法制度包括
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各王朝的司法机关的名称和建制基本承袭汉制,同时,为了适应这...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审判制度是怎样的?
登闻鼓的设置为有冤情的人提供了申诉渠道,皇帝也加强了对地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控制。隋唐以后,登闻鼓的制度逐渐从中央政府扩展到地方政府。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死刑复核制度根据复奏的时间不同被分为两类。第一类:当初审的官员将该案犯判决成死刑的时候,那么这个案件连同囚犯都需要一起上报于皇帝。第二类:就是在执行...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除了基本继承汉朝司法制度外,也有了一些发展。北齐将廷尉改称大理寺,下属官员也增多了,扩大了司法机关的规模。更重要的一点是,死刑的复核权收归了皇帝,这是古代司法制度的一大变化。隋唐 在隋唐时期,古代的司法制度基本成熟、制度化。隋唐的司法机关是三个:大理寺、刑部和御史...

大唐盛世的唐朝的司法制度是怎样的?
唐朝时期详细规定了司法人员的选拔,诉讼的制度,审判的制度,监狱的设置及管理等。其司法制度非常细致、健全,后世的宋元明清等朝大量继承借鉴了唐朝的经验。1.司法人员选拔制度司法事务繁杂,律法浩繁,梳理案件及审判过程对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比较高。所以人是司法制度的根本,再完善的法律,优秀的制度,在不专业的人手...

创立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有哪些
(二)诉讼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的诉讼制度亦基本沿用汉制,其中较为引人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建立了 “ 登闻鼓 ” 直诉制度。登闻鼓设于朝堂之外,有冤情者可以击鼓直接向皇帝或中央司法长官诉 冤。这种制度经过改革,一直沿用至清朝。(三)审判制度 为了加强皇帝的司法权,皇帝频繁直接参与司法审判。最...

营清13828522598问: 明清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发展 -
赤水市中风回答:[答案] 1、司法机关:明以后的皇朝体制,许多都受到元王朝的影响,原有刑部继承元的体制,仍然以刑部作为主审机关,虽然恢复了大理寺,却成为了复核机关.清的中央司法机关是以刑部为首,大理寺和负责监察的监察院为辅的司法制度.2...

营清13828522598问: 司法考试法制史之明代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内容?
赤水市中风回答: 1.中央司法机关 明清时期,中央司法机构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一改隋唐以降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体系. (1)明代刑部增设十三清吏司,分掌各省刑民案件,加强...

营清13828522598问: 试述明朝的会申制度 -
赤水市中风回答: 第一,三司会审和九卿会审(又称“圆审”).明继承唐朝“三司推事”制,遇有重大、疑难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共同审理,称“三司会审”,最后由皇帝裁决.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则由皇帝令六部尚书及通政使...

营清13828522598问: 简述明朝厂卫制度对司法的破坏 -
赤水市中风回答: 明朝的司法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刑部主管审判,大理寺主管复核,都察院主管监督.重大案件由皇帝下诏三法司会审.东西厂是可以监督百官,但是拿人还是的锦衣卫.锦衣卫有诏狱,可以不经过三法司直接审判,这是对司法制度最大的破坏.本来锦衣卫东西厂是平等的,后来发展都是东西厂的人掌管锦衣卫.只有陆炳掌管锦衣卫的时候,风头才盖过了东厂.

营清13828522598问: 明朝厂卫干预司法有什么影响?(积极和消极) -
赤水市中风回答: 消极影响:破坏了司法审判的独立和公正性.厂卫游离于司法之外不受法律约束和监管.只向皇帝直接负责.使得案件的审理难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执行,存在很大的主观性. 积极影响:个人觉得厂卫对司法的影响几乎没有积极的一面.如果站在维护皇权的角度来讲,厂卫巩固了皇权,树立了皇帝的威信.巩固和加强了中央集权.

营清13828522598问: 明代时号称“九卿圆审”的制度是什么?
赤水市中风回答: 明代时号称“九卿圆审”的制度是朝审.朝审是明朝的一种审判制度,在秋后处决犯人之前,召集朝廷大臣共同复审死罪囚犯.这实际上是一种会审复核制度,表示对人生命的重视.

营清13828522598问: 关于明朝加强中央集权的内容. 提示: 1.废丞相,权分六部 2.废行中书省,设三司 3.设立锦衣卫 -
赤水市中风回答: 一、废丞相,权分六部废丞相,权分六部(吏、兵、礼、刑、户、工),六部长官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亲自控制指挥....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