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并入财政部

作者&投稿:宿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人)、医疗机构临聘专家的收入需并入综合所得...
受医疗机构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预扣预缴,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深空网整理发布。

企业发生生产试运行收入该如何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运转过程中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但是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把这笔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税务分局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二)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数量。 这里所说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

年终奖单独算还是并入工资退税更划算
年终奖单独算还是并入工资退税更划算 可以合并计算,也可以单独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年底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

免税产品品目明细表咋样做?
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有关...

支付给煤矿企业的补偿款,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不得扣除...

个人退税:奖金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
四、奖金单独计算还是并入综合所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就是说...

个税通讯费减免
1、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2、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二、关于个人取得...

营业税新细则中对营业额的减除和扣除作出了哪些规定?
五、保险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一)、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二)、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

盛思15851371861问: “将国家税务总局并入财政部,在地方则取消地方税务局.”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取消地税? -
双塔区钠林回答: 不是可以理解为取消地税

盛思15851371861问: 国税并入财政部是真是假,并入后还是垂直管 -
双塔区钠林回答: 暂时应该不会合并,要合并的话也得省级及以下国地税先合并吧!至于管理,本人认为一个单位不会出现两种管理模式,即:财政归地方政府人大管辖,税务归上级垂直管辖.

盛思15851371861问: 2013地税大部分业务移交给了国税,地税原班人马很多就会无事做,多的人怎么安排?地税局单位怎么变化? -
双塔区钠林回答: 传言2013年会有大部制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并入财政部,随后地税局可能被撤销,部分人员并入国税,部分人员并入财政局非税局.当然,这些都是传闻而已.真相要静心等待.

盛思15851371861问: 税务从财政分离是哪年?
双塔区钠林回答:1988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更名为国家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1993年定名为国家税务总局.

盛思15851371861问: 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
双塔区钠林回答: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

盛思15851371861问: 国家税务总局隶属于财政局吗
双塔区钠林回答: <p>是国务院管理全国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不隶属于财政部.</p> <p></p>

盛思15851371861问: 会计题: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
双塔区钠林回答: 1、营改增之前的规定(老政策),运费可以计算抵扣7%的进项税额,包括运费和建设基金,但是不包含装卸费和保险费.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纳税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普通运费发票(包括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所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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