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涂碧波主动投案

作者&投稿:朝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松药15041302245问: 犯罪嫌疑人在检查机关未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供述了办案人员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受贿)是否视为自首情节 -
新市区凯旋回答: 只能算坦白,认罪态度较好 受贿十万元以上的,依法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你说的嫌疑人合计84000元,在五万到十万之间,依法判处五年以上了,不可能缓刑.除非有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

松药15041302245问: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能不能认定为自首正确还是错误 -
新市区凯旋回答: 据我判断,我认为应该基于公安机关是否掌握你的罪行为前提. 若公安机关掌握现行罪行,你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之后出现逃跑的行为并归案,虽然前...

松药15041302245问: 怎么样才算投案自首 -
新市区凯旋回答: 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松药15041302245问: 是否构成自首 -
新市区凯旋回答: 构成自首,楼上的一个个眼浊,还有个律师含糊其辞C并不是被捕,而仅仅是被拦下盘问!是主动交待所有犯罪事实,也构成了法律上的“可按自首”

松药15041302245问: 关于行政复议法上的复议不加重原则 -
新市区凯旋回答: 答一、市局行政复议做出的处罚决定书把“违法情节较轻”删除,而保留“处拘留三日”,就这个决定书表述问题,个人认为并不违反“行议处罚复议不加重原则”,原因很简单“违法情节较轻”只是做出处罚决定时由于有法定的减轻情节时的表述,而不是实际处罚的行政处罚方式,做不做出这样的表述并没有加重当事人的处罚.答二、法律规定的主动投案是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如果没有主动投案又何来情节较轻一说,如果两项共同表述,应该是责任人因主动投案并能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处三日行政拘留.

松药15041302245问: 自首该如何认定 -
新市区凯旋回答: 自首该如何认定具体如下:(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

松药15041302245问: 有个关于自首的问题啊? -
新市区凯旋回答: 第一项应该算是自首 第二项这个就得看警察自己来把握了,只要嫌疑人说是去自首警察一般都会认 第三项、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松药15041302245问: 符合自动投案行为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新市区凯旋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

松药15041302245问: 自动投案和自首的区别 -
新市区凯旋回答: 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尚未从轻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 主动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

松药15041302245问: 自首是去派出所还是去公安局
新市区凯旋回答: 都可以,二者都属于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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