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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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
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分析煤矿安全形势,提出相关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议。依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察,包括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实施重点、专项和定期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和行政处罚。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监督地方对煤矿法规的执...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组织体系,科...

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基本信息
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虞汉华与朱兆华两位作者在《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一书中详细阐述了这一主题。这本书由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其ISBN号码为9787564125004,于2010年11月1日首次发行。本书共包含326页的内容,采用平装形式,开本为16开,适合工业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士和对此感兴趣的读者查...

宁波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防范措施上有失职、渎职行为...

安全指标完成情况如何汇报
1、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安顺东站从上到下,通过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牢固树立“安全问题无小事”的观念。2、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把各种安全隐患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3、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奖罚制度。安顺东站XX年度对有安全责任的征费员和行政人员...

山东省有关于特种设备的法律规定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从事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场所和检测手段,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并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第十条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满足特种设备设计...

安全管理责任书5篇
安全管理责任书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落实 安全生产 责任制,监督汽车客运站遵章操作,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 理所派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

安全责任协议书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下达责任方: (以下简称甲方)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先生 承担责任方: (以下简称乙方) 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先生 安全管理是在生产经营,行政事业管理活动以及公共场所中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

禤琛15386804252问: 什么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江口县复方回答: 1.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2.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

禤琛15386804252问: 如何落实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
江口县复方回答: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整顿,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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