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司法制度的发展变化

作者&投稿:休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古代司法制度由刑到法的转变过程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中刑法相当发达民事和行政方面的法律相对刑法稍显滞后。提到刑法就不得不提到刑罚那么在这个古老的重刑主义的国家其历朝历代的刑罚制度是如何变化发展的呢 先从奴隶社会下建立的第一个国家——夏朝说起。 中国古代的刑罚是由战争中的军令发展而来的。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要有严格的军纪违反军纪者...

宋代司法的特点?
宋代司法的特点 ⑴司法机构的发展变化 ①大理寺是中央审判机关,内设左断刑、右治狱。凡地方各州报请奏谳(复审),及地方官犯罪案件由左断刑负责;凡京师百官案件由右治狱负责。同时将“审”、“判”分开,审讯归断司,用法归议司。②刑部负责大理寺详断的全国死刑已决案件的复核及官员昭雪等事。

司法机关有哪些变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机关与此时法律内容、形式一样,也处于向完善、规范过渡的重要阶段。各王朝司法机关的名称和建置基本上承袭汉制,同时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汉朝的基础上又有了重大发展。1.律博士的设立 中央审判机关一般称廷尉,仅三国时的吴国称大理,最高司法权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中。魏明帝时,...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刑法的特定概念,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也日渐规范化。就晋律而言,从张斐《律表》中已可看出,明确规定了故意与过失的区别;主犯与从犯的区别;罪与非罪的界限;罪与罪之间的区别等, 对封建刑法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 三 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 三国时期的司法机关基本上沿用汉制,中央由廷尉、御使、尚书三部分组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x0d\\x0a\\x0d\\x0a 刑法的特定概念,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也日渐规范化。就晋律而言,从张斐《律表》中已可看出,明确规定了故意与过失的区别;主犯与从犯的区别;罪与非罪的界限;罪与罪之间的区别等,\\x0d\\x0a\\x0d\\x0a 对封建刑法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x0d\\x0a\\x0d\\x0a 三 司法制度和诉讼...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具体是什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各王朝的司法机关的名称和建制基本承袭汉制,同时,为了适应这一时期新形势的需要,又在汉朝的基础上有了重大发展。魏明帝时,在延尉之下增设律博士一职,专门负责教授法律知识,以提高司法官吏的专业素质和审判水平。西晋承袭了这一做法,并增设了其他职官。至北齐,廷尉正式改名称为大理...

魏晋南北朝法律儒家化在立法和司法上的体现是什么?
3、准五服以制罪:晋律首创,目的在峻礼教之防。是礼法合流的又一体现。4、官当。5、设立“重罪十条”:含义。使法律更好的服务于皇权,而且进一步将礼与法律结合起来。6、确立了服制定罪和存留养亲制度。二、司法上 1、死刑复核制度形成。2、登闻鼓直诉制度建立。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三国两晋南北朝各国都是豪门士族垄断政权的封建国家,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以维护贵族官僚大地主在法律上的特权地位为鲜明特征,因此无论就内容或形式,都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一、法典体例的改变 (一)改“具律”为“名例律”,置于律首,使居重要地位 《唐律疏议·名例律》叙述这一变化的历史,曹魏...

宋朝在唐朝的基础上对刑部做出了哪些改变?
由此可知,从淳化以后直到元丰改制,刑部的建制并无大幅度的变化,只是在人员上略有增减。宋代的司法制度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司法部门在经历时代的洗礼之后也变得更为细致、分工更为明确。宋初,“台、省、寺···事之所寄,十亡二三。”刑部在此过程中也朝着更加司法化、专业化的方向发...

如何理解中国法律制度在古代和近代的发展、演变的过程。
法系就此形成。法典与案例结合阶段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

归泽13875796629问: 宋朝法律制度有哪些重大发展? -
全椒县仁苏回答:[答案] 宋代的法律制度较前代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 1、立法浩繁 ,以敕代律 ; 2、皇帝直接加强了对法律的干预 ; 3、民事立法增多,初步改变了中华法重刑法轻民法的特点 ; 4、重视证据 ,对口供的采信度加强了制约

归泽13875796629问: 宋代司法制度有什么特点?
全椒县仁苏回答: 1.司法机关 宋沿唐制,在中央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职能.但宋代在司法机关设置方面的特殊之处在于: (1)宋代刑部负责大理寺详断的全国死刑已决...

归泽13875796629问: 宋朝加强中央集权在司法上的表现有哪些? -
全椒县仁苏回答:[答案] 中央设置 明确三省的职权 加强中央集权 削弱地方垄断司法的权力 设置三司 由中央委派文官担任 削弱知州的权力 重视文人 削弱武将的军权` 等等 ``呵呵 `

归泽13875796629问: 宋朝加强中央集权在司法上的表现有哪些?简洁点的!急用, -
全椒县仁苏回答:[答案] 宋还在诸路设提点刑狱司掌司法,并规定凡死刑需报刑部复审执行,有时皇帝还派专使到各地巡视刑狱,处理案件.宋朝的法制是“继唐之后成就最辉煌的时代”.

归泽13875796629问: 宋朝加强中央集权在司法上的表现有哪些? -
全椒县仁苏回答: 中央设置 明确三省的职权 加强中央集权 削弱地方垄断司法的权力 设置三司 由中央委派文官担任 削弱知州的权力 重视文人 削弱武将的军权` 等等 ``呵呵 `

归泽13875796629问: 宋朝监察制度 -
全椒县仁苏回答: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

归泽13875796629问: 宋朝刑罚制度较前代有哪些发展 -
全椒县仁苏回答: 唐律是中华法系的一个典型.法系是指西方法学者在近代为了研究不同地域、不同法律文化而做的归纳.中华法系通常是指在历史上,在东亚地区,以唐代的法律作为母法对周边国家产生影响的法律文化圈. 唐律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从世界范...

归泽13875796629问: 宋论述宋代“翻异别勘”制度内容 -
全椒县仁苏回答: 宋代重视口供,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翻异),事关情节重大,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别勘)的制度.别勘分为差官别推(换法官审理)和移司别勘(换司法机关审理)两种....

归泽13875796629问: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 -
全椒县仁苏回答: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制裁、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工具.自从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社会开始,犯罪现象就从来没有消退过,而且也永远不可能消失.自从国家正权的建立,就代表着公力救济取代了私力报复,国家成为了唯一有权行使刑罚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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