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死亡艺人瞒报后果

作者&投稿:西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工地一人死亡项目经理什么责任
在工地上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的情况下项目经理有可能已经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构成此罪的,对项目经理及其他的直接责任人,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事故发生后还企图瞒报的,可判处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在工地一人死亡项目经理什么责任?工地死亡一人项目经理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工地出现事故死亡负责人要坐牢吗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

因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安监局如何处理
瞒报 请查阅《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007

6·21陕西府新矿难事件曝光
家庭成员等个人信息在帖子中也被提及,显示出事件的残酷与无情。这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煤矿安全管理的深入讨论,人们质疑为何类似的瞒报行为能够发生,以及如何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权益不受侵害。府新煤矿的这次隐瞒行为,无疑是对矿工们生命尊严的严重侵犯,也引起了公众对安全生产问题的广泛关注。

死亡一人工伤5天到公安机关报算不算瞒报
1、工作中不明原因死亡,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死亡一人属于什么事故?
问题一:死亡一人属于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 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问题二:建筑工程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一人坠落死亡属于什么级别的安全事故?规定罚款是多少,是否要判刑? 建筑安全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天津在建地铁坍塌致4死事故,7人被追刑责,他们存在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事故一共造成4人死亡和一人受伤,直接损失667万元左右。后来根据事故调查组的确认,这起坍塌事故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为西侧27米的地连墙以及20米的冠梁下面临时支撑墙全部被凿除,钢筋也被切断了,所以才会导致墙体失去支撑而侧移。二、他们存在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到当天下午4:30左右的时候,天津市隧道...

天津地铁坍塌调查结果出炉,此事将会如何追责?
掉在附设构造的现浇板也有安全通道和新井里面立即砸中了安全通道和新井里面已经运行的职工。事故一共导致4人死亡和一人负伤,直接损失667万余元上下。之后依据事故调查小组的确定,这起坍塌事故是生产制造安全管理事故,由于西边27米的地连墙及其20米的冠梁下边临时性支撑墙所有被凿除,建筑钢筋也被断开了,...

关于企业工伤规章制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以下简称工伤)伤害时,获得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享受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所有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企业和职工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规和有关安...

请问有谁知道宣汉上个月煤矿瓦斯爆炸,四死三伤,非法业主有那些落入法网...
自达州市宣汉县煤矿矿难事故瞒报的新闻调查 近日,达州市宣汉县有群众接连向记者反映,称位于宣汉县芭蕉镇的煤矿连续发生三起煤矿安全事故,导致3人死亡,其中两人当场死亡,一人死因蹊跷,多人受伤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煤矿为了逃避责任、减轻处罚,和该市有关部门沆瀣一气。至今,事故仍处于隐瞒状态...

中叔锦15191209295问: 生产安全事故,请高手作答 -
徐州市茵莲回答: 方式触犯了法律:安全生产法,刑法,承担劳动责任事故,有可能是瞒报事故,到安全监察网查询事故通报,查不到的就是瞒报,如果是瞒报,要加重罪责,安全事故问责部门是地方的安全生产监察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和死亡人数进行问责,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企业承担的管理责任.

中叔锦15191209295问: 瞒报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如何处罚的?
徐州市茵莲回答: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规定: 第一...

中叔锦15191209295问: 企业死亡3人的安全事故不报,两年后会如何处理负责人? -
徐州市茵莲回答: 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

中叔锦15191209295问: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慌报或拖延不报是一种什么犯罪行为 -
徐州市茵莲回答: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叔锦15191209295问: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由什么构成? -
徐州市茵莲回答: 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客观方面. 客观...

中叔锦15191209295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徐州市茵莲回答: 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如何认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第五条 《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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