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溪沱江大桥垮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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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沱江大桥垮塌事故的垮塌原因
当地媒体2007年6月18日报道,在湘西自治州副州长视察时,堤溪大桥的业主——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对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通过开展劳动竞赛促进工程进度,堤溪沱江大桥克服了施工场地窄、桥下净空高度大、砌体体积大和多跨加载难度大等不利因素,现主拱圈砌筑已完成85%。” 湘西自治州州...

凤凰桥的湖南凤凰桥坍塌事故处理结果
事故责任人获刑:2009年1月9日,湖南法院对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案件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原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游兴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犯罪所得人民...

沱江大桥存在的工程伦理问题
营运期间拱圈安全储备偏低。事故调查组对堤溪沱江大桥进行了原设计和坍塌阶段结构平行检算,结果表明,原设计的主拱圈和桥墩强度和刚度能满足规范要求,原设计的结构布置、结构尺寸、选用材料较为合理,设计的施工工序基本可行,但营运期间拱圈安全储备偏低。多种综合地质勘察表明,堤溪沱江大桥桥墩、桥台末见...

沱江大桥存在的工程伦理问题
1. 营运期间,堤溪沱江大桥拱圈的安全储备不足。2. 事故调查组对大桥进行了设计和坍塌阶段结构的对比分析。3. 分析结果显示,大桥原设计在强度和刚度上符合规范要求。4. 设计的结构布局、尺寸和材料选择被认为是合理的。5. 施工工序设计基本合理,但在运营期间拱圈的安全储备降低。6. 地质勘察未发现...

湖南路桥凤凰大桥垮塌后果
湖南路桥凤凰大桥垮塌后果是涉险人员123名,经过救援有63人生还,其中21人受伤。湖南省凤凰县8·13沱江大桥垮塌事故,经初步核实,事故发生时涉险人员123名,经过救援有63人生还,其中21人受伤,伤员已全部送往当地医院救治。

鄂州市凤凰大桥的施工单位是
湖南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处理结果:2007年8月13日下午4点45分左右,湖南省凤凰县沱江堤下建设的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导致64人死亡,4人受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974.7万元。(一)基本信息 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建设项目的重要控制工程。该桥全长328.45米...

内江市沱江大桥西林大桥的资料
1. 沱江大桥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至贵州铜仁地区大兴机场的二级公路堤溪段。该桥设计全长328米,拥有4孔,每孔跨度65米,高度42米,总投资预计为1200万元。项目业主单位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大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省路桥集团公司。大桥于2004年8月10日开工,原计划在2007年8月底通车,但在...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研究?
例如,1999年重庆綦江彩虹桥的垮塌事故和2007年湖南凤凰堤溪沱江大桥的垮塌事故就是典型的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因此,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首要任务。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影响质量的因素众多等特点,且任一因素的出现或波动都会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轻则出现质量缺陷,重则会产生...

湘西凤凰的沱江上有几座著名的桥?
湘西凤凰的沱江上著名的桥是虹桥和跳岩;跳岩与虹桥中间没有桥。沱江上著名的桥介绍如下:1、凤凰虹桥,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虹桥中路附近,与民族一条街竖横交错,互为辉映,构成了古城市井风俗画面的,便是虹桥风雨楼。虹桥横卧于沱江之上,风雨楼以它的壮观和俊美拔然而起,这其实就...

07年到现时为止全世界各国那一个地方发生了塌桥事故啊?
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许,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严重伤亡。2007年8月1日,美国明尼苏达州一座跨越密西西比河的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常州公路桥坍塌 2007年5月13日凌晨5时15分,位于常州境内的运村大桥轰然坍塌,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是水陆交通被迫...

锻胁15565734974问: 堤溪沱江大桥垮塌事故 - 搜狗百科
同江市木糖回答: 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锻胁15565734974问: 什么时候湖南省凤凰县在建的堤溪沱江大桥突然坍塌造成什么后果?
同江市木糖回答: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在建的堤溪沱江大桥突然坍塌,64人罹难,23人受伤

锻胁15565734974问: 湖南省凤凰县去年曾经发生的特大事故是什么时候?
同江市木糖回答: 去年8月13日堤溪大桥坍塌事故!

锻胁15565734974问: 回复: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何量刑?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主要事故责任
同江市木糖回答: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自然人. 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实行单罚制,即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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