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粮地属于承包地吗

作者&投稿:裴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口粮地儿女是否能继承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的规定,口粮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即父母或父母一方去世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儿女可以继承,而承包地本身除了林地可以由其继承人...

基本口粮地流转后,粮食从何处调拔?
集中产粮地。东北、西北。国外购粮。

起诉分家户口不在本村可以继承父亲的口粮地吗?
当然不可以,因为你父亲的土地属于国有财产,也就是说,你父亲也只有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归你们村集体所有,你不是那个村的,就不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口粮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第八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

口粮田被占用怎么办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区别在于:1、口粮地(即基本口粮田)作为农民每家每户的自留地可以承包给承包商2、...

口粮地是不是承包地啊
耕地以自留地(原来每人大约2分)和承包地分给农民,很难办理征地手续的(几乎每个县大约有50亩的指标),因此老板先以租地形式来占用,后再买,但一般都是不合法和变通的

农民的口粮地被强占怎么办?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

什么是口粮田?有案例,解答好的给100分
据此规定,原告方如果主张1.669亩地是自己承包经营的,那就应该提供承包合同予以证明,但你并未提及该合同,只提到被告方有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这就是纠纷的关键所在。如果1992年的承包不能证明合法有效的话,村委会此后的发包行为并无违法。3、法院两次处理都符合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有人在我家口粮地不足3米处的非耕地上种植杨树违法吗?杨树影响庄稼生长...
虽然是非耕地 ,也属于集体的土地 ,如果对方取得了集体土地的承包权 ,对方不违法 。如果没有取得集体地的承包权 ,对方栽种杨树就是违法的 。这种事应该找村干部进行协调 ,别人在你家地边上种什么都可以 ,但是不能种高的作物或者树木 ,因为高的作物或树木会影响你家粮食地的收成。可以请种树的...

承包地分几大类,各类是怎么区分的
自留地也需要确权。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来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

赞瞿13436298618问: 口粮地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口粮地”在法律上说应该是属于家庭联产承包地.现在的农村里,把家庭联产承包地分为口粮地和期他承包地,期中口粮地是为满足农民基本吃饭问题,依家庭现有人口数分配的土地.其他承包地,开始也是平分给农户的,后来搞投标了,村里就把口粮地以外的地集中起来,承包给种田大户了. 现在,一搬的农户,只有口粮地了. 也就是说,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口粮地应该是不存在的?…… 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已经没有了口粮田的说法. 那现在继续分口粮地算是违法吗?政府可以支持吗? 也不能这么说,法律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就不能说违法.

赞瞿13436298618问: 村里分给农民的口粮田和责任田属于承包田吗 -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只有自留地和自留林不是,口粮田和责任田都是承包田吧.

赞瞿13436298618问: 农村土地口粮田与农村土地承包田有何区别? -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农村土地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用地,根据公平原则,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田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赞瞿13436298618问: 口粮田和成包地是一回事吗 -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口粮田与承包地不同,口粮田是村民的口粮地,承包地是村集体承包给村民经营的土地.

赞瞿13436298618问: 口粮田是否需要交纳承包费? -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农村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即按人口分配的土地),不需要交纳承包费.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之外的土地,需要按承包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没有关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收费的规定,村集体不能擅自收取.但对于以招标等方式承包的土地,该法有承包费的规定,所以,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交纳.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赞瞿13436298618问: 什么是口粮田和责任田?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用地,根据公平原则,按人口平均分配,口粮田约占社区农地总面积的1/3,只负担农业税,不缴纳承包费,一般不负担国家定购任务,充分体现土地的社会福利功能; 责任田则根据效率原则,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等三种主要方式承包经营,经营农地为社区总面积的2/3,责任田要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土地承包费、承担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赞瞿13436298618问: 为什么我们的口粮地叫土地承包经营地. -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一、这是相对于早期的土地制度而言的,早期的土地是集体经营的,个人不能承包,集体劳动,果实集体分享;二、现在的土地是在十三中全会以后确定的,国家把土地承包到个人,个人承包责任制,自负盈亏,经营使用,所以可以称之为承包经营地,但是只是承包经营使用,不具备所有权,所有权是国家的.

赞瞿13436298618问: 我一家四口人都是农村户口,没种过地也没有一点土地,我想种地的话,是不是可以向村里要口粮田, -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土地承包法》出台后,已经取消了口粮地、自留地和承包地之说词,统一为承包地,因此,你现在是不能和村委要所谓的口粮田的.根据该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实行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即生不增,死不减,因此,只要你村没有机动地或者新增土地,你现在是不能承包土地的.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你可以申请承包土地.

赞瞿13436298618问: 土地承包法中的口粮田和责任田有什么区别 -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1. 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主要方案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则按人、按劳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

赞瞿13436298618问: 老人去世口粮地应该有赡养人继承吗 -
乌鲁木齐市消癌回答: 您好!首先要解决口粮地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如果口粮地属于农村承包地、自留地以及其他拥有相关证照的土地(含林地等),那么应该划归遗产范畴;依照我国继承法规定,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当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个人见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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