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程维才案宣判了吗

作者&投稿:野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台盆18715344680问: 根据有关文件,增值税留抵税额可抵减正常欠税或查补欠税,经县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后已达到移送公安机关 -
洞口县百普回答: 112号文件中的欠税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来说是税务机关发了欠税公告,而且经税务机关强制执行又没有相应的财产和资金来执行的.税务机关没有什么好办法,为了解决这笔欠税,不得已才允许抵减.像你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不大可能让抵减. 根据有关文件,增值税留抵税额可抵减正常欠税或查补欠税,经县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后已达到移送公安机关2011年

台盆18715344680问: 人身损害民事案件一审二审都判下来了,还可以上述至高院? -
洞口县百普回答: 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了.如果不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不叫上诉.申请期间,通常不影响判决的生效和执行.

台盆18715344680问: 刑事案件赔钱后可轻判吗 -
洞口县百普回答: 刑事案件,得到受害方的谅解后,可以减轻处罚.另外有自首或者初犯等情节的,也都可以减轻处罚.如果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还有可能判缓刑

台盆18715344680问: 一死刑犯经多次上诉被改判为死缓,之前已判为无期并交付执行的同案犯刑期该从什么时间计算? -
洞口县百普回答: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1、同案犯从交付执行的时间开始计算!2、如果表现良好的话,可以减刑!如果还...

台盆18715344680问: 商丘年三十金店抢劫杀人案宣判了吗?怎么判? -
洞口县百普回答: 金店抢劫杀人案,涉嫌抢劫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

台盆18715344680问: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是否有悖于不溯既往的法律原则? -
洞口县百普回答: 《民法通则》第137条只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未对当事人约定对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每一期...

台盆18715344680问: 刑事案子开庭了,啥时候下判决书,没当庭判是不是很严重 -
洞口县百普回答: 要看受理的时间,一般是从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判决,最长三个月,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在的案件,一般都不会当庭宣判,一般都是庭审后择期宣判.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台盆18715344680问: 法院当庭宣判 判刑5个月 罚款也已经交了 案件还会重新开庭吗? -
洞口县百普回答: 那要看被告人上诉不和检察院撤诉不,如果其他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那么二审法院还会开庭的,因为刑事案件我国是实行“两审终审制”就是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

台盆18715344680问: 运漕杀人案判死刑了吗 -
洞口县百普回答: 涉嫌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网络传言,运漕发生杀人分尸案,性质恶劣,判死刑的可能性很大.犯故意杀人罪不一定都会判处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台盆18715344680问: 民事案件,一般要开几次庭,多久宣判 -
洞口县百普回答: 上述问题没有规律可循. 关于开庭次数: (1)案情简单,双方没有大的争议的,一般开庭一次就完全可以解决问题.(2)案情复杂的,就很难确定了.如果庭审中发生新情况,还会有下一次开庭. 《民诉法》规定了案件了审判期限: 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但有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六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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