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师钟丽霞

作者&投稿:仪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汉看15389009482问: 故意殴打犯罪嫌疑人 -
上栗县氨溴回答: 一、概念及其构成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

汉看15389009482问: 失火罪没有人员伤亡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 -
上栗县氨溴回答: 16岁以上就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了. 危险驾驶罪(酒驾)和无证驾驶罪都停留在拘役和处罚金的层面上,都是以交通肇事罪论处的.这里最重的是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

汉看15389009482问: 钱仁风冤案为何她不敢指着刑讯逼供一事情,只敢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看央视报道,钱那个痛苦不愿回 -
上栗县氨溴回答: 感觉能当证据么?是不敢指证,还是没有事实指证不了,如果从表情就能看出来是否刑讯逼供.那还要司法鉴定有啥用.那要哭一哭就能让警察不能对你进行审讯,那警察的工作该咋做,犯罪分子一抓起来就哭,警察就得放人,社会法制还能不能存在了,大多数公民的合法权益还要不要保护,

汉看15389009482问: 如何解决刑讯逼供 -
上栗县氨溴回答: 1、如果只是侦查阶段,在被解除强制措施后,立即举报刑讯的警察,或者委托律师进行举报. 2、如果以及走程序,即将送到法院进行审判,那立即聘请律师,在会见的时候向律师说明情况,律师会为你进行举报的. 3、如果没有聘请律师,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向法庭陈述相关事实,具体到时间、地点、人物,法院会进行调查取证.

汉看15389009482问: 刑讯逼供的性质,原因,危害及杜绝的方法 -
上栗县氨溴回答: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就其性质而言,刑讯逼供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它不仅侵犯到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且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 刑讯逼供最直接的危害...

汉看15389009482问: 刑讯逼供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
上栗县氨溴回答: 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汉看15389009482问: 是不是刚进看守所都有用刑 -
上栗县氨溴回答: 现在的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以后是不能刑讯逼供的,也就是说不可以用刑的.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个别审讯人员采取刑讯逼供,但是,如果被发现是会受到处分的,严重的会负法律责任. 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看守所严重违犯监规,会被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戴铐等.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请采纳,谢谢)

汉看15389009482问: 如何才能够证明存在刑讯逼供? -
上栗县氨溴回答: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首先,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其次,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再次,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诱供、指供是错误的审讯方法,但不是刑讯逼供.

汉看15389009482问: 刑讯逼供可以不 -
上栗县氨溴回答: 不行.刑事案件检察院的侦监科都会去依法询问,在这里询问中主要针对的就是公安机关有没有违法行为,比如刑讯逼供,或是对鉴定有异议之类的,你可以提出.

汉看15389009482问: 简述唐代的刑讯逼供制度 -
上栗县氨溴回答: 唐朝,儒家思想被统治者大力弘扬,这一时期的刑讯制度已经十分完备.唐初统治者强调执法审慎,要求司法官重视证据,对于证据不足者,不得轻易判决.虽然口供仍然是判决的基础,法律准许为了取得被告人的口供而采用刑讯手段,但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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