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少年夏元浩

作者&投稿:费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黄杨13055485997问: 刑讯逼供罪认定 -
海原县盐酸回答: 刑讯逼供罪认定具体如下: 1、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

黄杨13055485997问: 大家都知道哪些刑讯逼供的手段 -
海原县盐酸回答: 在古代刑讯逼供是合法的.手法多种多样,用现在语言来说就是打板子,夹手指之类.比较出名的估计应该是商纣王的炮烙和明朝的笞杖了.《史记·殷本纪》:“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在铜柱上涂抹膏油,下面燃烧炭火,教犯人赤足在铜柱上走过,那是一定要滑下去的,滑下去便恰恰跌到火炭上烧死.后来演变成为把铁条烧红,在犯人身上烙印..笞杖虽然并不是明朝发明,是很早就有了,但在明朝却是发扬光大了,连朝庭大臣也不能免除.笞刑,是指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罚.杖刑,是指用大荆条、木板或棍棒敲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罚.二者性质相同,轻重有别.

黄杨13055485997问: 如何解决刑讯逼供 -
海原县盐酸回答: 1、如果只是侦查阶段,在被解除强制措施后,立即举报刑讯的警察,或者委托律师进行举报. 2、如果以及走程序,即将送到法院进行审判,那立即聘请律师,在会见的时候向律师说明情况,律师会为你进行举报的. 3、如果没有聘请律师,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向法庭陈述相关事实,具体到时间、地点、人物,法院会进行调查取证.

黄杨13055485997问: 如何才能够证明存在刑讯逼供? -
海原县盐酸回答: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首先,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其次,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再次,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诱供、指供是错误的审讯方法,但不是刑讯逼供.

黄杨13055485997问: 如何认定刑讯逼供 -
海原县盐酸回答: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