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86条

作者&投稿:萧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般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是哪些?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什么事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有包括那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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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时发现诉讼标的超出级别管辖怎么办
1.1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外情形,详见第1.2、1.3、4部分的内容。1.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民诉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
现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1年1月1日起试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将民事案件案由分四部分。第一、二、三部分属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案由,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如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但《规定(试行)》只...

不请律师可以民事诉讼吗
是否请律师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不请律师可以起诉。只要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能够应对诉讼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就可以不请律师。鉴于涉诉标的不大,可不请律师,在网上找个诉讼状范本写一下,多向法官请教。1、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材料;2、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3、按规定交纳诉讼费;4、可向法律专业人员...

如果犯罪时年龄不满十六岁,而公安局把犯罪事实公布到网上属于什么行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条 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将该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公安机关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

超出诉讼标的管辖的法院是哪一个?
1.1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外情形,详见第1.2、1.3、4部分的内容。1.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民诉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

刑事案件手机被取证多久归还
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三十二条 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

一般离婚案件公开审理吗?
但是,千万注意地是,要是在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而不是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比如说一个17周岁的未成犯罪,在开庭时刚好过了18周岁的生日的,那么就不属于绝不可以公开审理的范围了。一般来说,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法律其他规定的案件之中,法院不公开审理,其他案件都是...

校园暴力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遭遇校园暴力,同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进行维权。三、民事诉讼程序 校园暴力民事诉讼程序可参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执行。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

邸肩13092159045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百八十六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法律主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

邸肩13092159045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一、案件立案1.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立案,并告知报案人案件立案情况.2. 公安机关应当在立案后24小时内,对案件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案件性质、情节和证据,并决定是否立案侦查.3. 公安...

邸肩13092159045问: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

邸肩13092159045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第一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邸肩13092159045问: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邸肩13092159045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你的问题无法回答,因为这一条不涉及什么时间问题 第二百二十六条 如下: 对作为犯罪证据但不便提取的财物、文件,经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可以交财物、文件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开具登记保存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财物、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资料附卷备查.财物、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

邸肩13092159045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98修正)第168条规定,公安机关?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是:“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有权撤销以上六类案件.

邸肩13092159045问: 刑事案件如何销案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六十九条 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撤销案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来立案的根据和来源;(二)案件侦查的结果;(三)撤销案件的理由和根据.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邸肩13092159045问: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邸肩13092159045问: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谢通门县清肝回答: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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