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条例最新规定

作者&投稿:蒙贾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家供热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供热用热的规定具体如下:1、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

辽宁供暖条例细则2022
新版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有49条内容,分别对主管部门、供热单位、用户等主体的用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作进一步规范,促进城市供热高质量发展。新版条例还明确,供热单位收取热费时,不得以分户供热前单位拖欠陈旧热费为由拒绝供热;不得以分户供热后原用户拖欠陈旧热费为由拒绝为新用户更名...

2022国家供暖规定法规
在2022年9月1日—10月15日期间交费的热用户可享受每月每平方米0.22元的优惠;在2022年10月15日以后交费的热用户不享受优惠,并按照《供热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热用户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优惠期间的收费标准如下...

石家庄商业热损费最新政策?
石家庄商业热损费最新政策是:对于未实行按计量收费的空置房不用热的,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收取热损费。这个政策是根据石家庄市的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的。在石家庄,商业热损费的计算依据主要是建筑面积。对于已经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屋,热损费的收取依据是...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供热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冬季采暖是本省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用事业。本条例所称热是具有不可选择性的公用服务性特殊商品。供热实行政府主导,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参与经营。市、县人民政府...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供热管理实行市和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市供热管理部门和区供热管理部门具体管理。市和区建设、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供热管理与监督工作。《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九条规定:用热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

吉林省供热最新规定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有供暖的各省市都有相对应的地方性供暖条例中有规定。以长春市为例: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 供热期内,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昼夜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或者其他部分的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

包头市供热条例(2022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上位法已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

2022最新供暖规定
保障市民温暖过冬。《条例》主要对市民关心、关注的供热管理和服务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其中,为提高供热温度标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采暖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热用户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提供足够热量,保障住宅热用户装有合格用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全天不低于18摄氏度。”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供热,...

月时17190435640问: 国家现在的住宅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最好有法律标准. -
怀宁县复方回答: 给你几个城市的数据作参考吧 各地都有所不同 【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得低于18℃,其他部位室温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

月时17190435640问: 供热管理条例发布
怀宁县复方回答: 第一条 热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热市场有序发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单位...

月时17190435640问: 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关于入户温度的规定 -
怀宁县复方回答: 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可以根据气象情况要求供热单位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时间,并给予供热单位适当补偿,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望采纳

月时17190435640问: 供热温度不达标有什么规定 -
怀宁县复方回答: 根据本市供热用热条例,对不按期供热或供热温度不达标的情况,市民可投诉并要求测温.经测量,用热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或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采暖费,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 市民遇到暖气不热或室内温度不达标情况,可致电所属供热站报修,如果遇到报修后无人受理或不听中国的,可向各区供热办投诉,也可向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反映,市供热办查实后将严肃处理.供热部门提醒,市民应留好测温记录,这将是日后依规退费的重要依据

月时17190435640问: 新房子第一年的取暖费必须全交吗 -
怀宁县复方回答: 新房子第一年的取暖费必须全交.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

月时17190435640问: 国家规定每年的几月给供暖呢? -
怀宁县复方回答: 因为我国地域辽阔,南北各省冬季到来的时间不同,国家规定的供暖时间各个省市是不同的,具体是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xx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有规定. 比如: 《辽宁省盘锦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盘锦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

月时17190435640问: 吉林供热管理条例2020
怀宁县复方回答: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保障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热市场有序发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

月时17190435640问: 供热单位到居民家测温有什么规定 -
怀宁县复方回答: 黑龙江的供热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供热期限内,居民居室内六时至二十一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卧室门进深二分之一距地面高一点四米处为检测点检测.

月时17190435640问: 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关于停热怎么收取费用 -
怀宁县复方回答: 第三十五条 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收取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一)非分户供热用户;(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停热补贴费有参照以往按全额热费20%收取的,也有按30%、40%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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