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致死必须赔偿80万吗

作者&投稿:隆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伤7级保险公司赔偿6万9千对吗
第二,工伤赔偿必须符合法定的伤害原因。工伤赔偿不等同于工伤保险,请求工伤赔偿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亦不同。所以,工伤赔偿必须符合受伤害的法定原因。根据《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主要包括:(1)职工因履行职责使人身遭受第三人(自然人)不法侵害的。(2)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

革超19238631640问: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对方全责,应赔付多少 -
海晏县克林回答: 需要根据其户口性质和相关证据一般一共至少获得80万以上赔偿.建议尽早聘请律师参与保障合法获得较高赔偿.且你所说案件涉及交通事故和承运合同两个法律关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后期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等. 交强险12万赔偿范围内的全额赔偿.不足赔偿的剩余款项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 可以要求对方司机车主和投保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革超19238631640问: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和谅解书是一部分吗
海晏县克林回答: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和谅解书是一部分吗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现在住址: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现在住址:事件概括: 年 ...

革超19238631640问: 车祸死亡最高赔偿多少 -
海晏县克林回答: 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死者年龄、户口属性、是否有被抚养人等因素来确定,现在赔80万上百万也可能,一般是五十万左右.

革超19238631640问: 交通事故一人死亡无能力赔偿判刑标准是什么呢?
海晏县克林回答: 交通事故一人死亡无能力赔偿判刑标准: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

革超19238631640问: 交通肇事是否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
海晏县克林回答: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革超19238631640问: 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赔多少万,农村户口,死者有一儿一女一老婆, -
海晏县克林回答: 首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每个省都不一样.你要自己去查一下本省的情况比如我们浙江省除宁波外无责全赔农村是38万左右.城市是80万 其次你要看一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责任承担.是全责还是主次责任还是同等.如果是主次责任就不好说了,一般为3 7,还有和年龄也有关系,主要看是退休还是没有退休之分.最后死亡赔偿金当中包括了赡养费和抚养费部分.不再另行赔偿.如果有其他支出的可以主张.

革超19238631640问: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应赔偿多少钱 -
海晏县克林回答: 交强险赔付标准:(20082月1) 机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民币(11万)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民币(1万)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民币(两千) 机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先交强险赔付剩余部第三险再第三险赔付够赔付能让肇事司机车辆所属单位或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革超19238631640问: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一人,对方家属要求要80万的赔偿金,我车买的交强险跟商业险50万附加不计免赔,责任 -
海晏县克林回答: 应该达不到80万的赔偿额,但是你可以先赔一部分,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要求对方出具谅解书.你首先让对方去找你的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公司在这方面比较专业,而且与你是站在同一立场.如果保险公司不赔或者赔付之后对方还嫌不够,你就让对方去起诉吧.

革超19238631640问: 闯红灯撞死人要求赔80万.合理.?
海晏县克林回答: 1、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如果你在事故中存在责任,那么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按照责任赔偿.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精神损害抚慰金除了安徽等地其他一般是50000,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有的地方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另有丧葬费、交通费等 3、赔偿到位可以缓刑.

革超19238631640问: 交通事故致使当事人死亡.国家法律规定应赔偿多少? -
海晏县克林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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