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窦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2号令于1997年12月18日经第八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该《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旨在强化城市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权益,规范燃气市场,确保公共安全,提升环境质量,并推动燃气事业的进步。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各个环节,包括规...

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确保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安全...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章 经营管理
在贵阳市,燃气自管单位如需开始供气,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定。首先,根据《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燃气自管单位需向市燃气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全面的审查,只有在获得《贵阳市城市燃气自管许可证》这一批准文件后,才能合法供气。为了保证燃气市场的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不法行为。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规范,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与稳定,引导和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推动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

濮阳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即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承担起对全市燃气事务的全面管理职责。经贸、公安、规划、工商、物价、环保和技术监督等部门,则依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燃气管理工作的进行。燃气生产与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合法经营,保证燃气的质量,同时确保...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五章 事故处理
在贵阳市,当燃气设施及其相关活动遭遇事故时,有着明确的应对规定。第二十九条指出,一旦发生燃气设施事故,无论是燃气的输配、贮存、灌装、运输还是使用环节,都应立即向当地的燃气管理部门和经贸、公安部门报告。对于用户个人燃气事故,用户需第一时间告知供气单位,供气单位同样需迅速上报相关部门。第三十...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章 安全管理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第三章着重于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在燃气的通气作业中,必须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以确保安全(第十二条)。城市规划部门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考虑到燃气设施和其他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地规范进行统筹安排(第十三条)。对于可能影响...

敞茂15937524303问: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 搜狗百科
江阳区心神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用户欠费金额*欠费天数*3‰,用户在欠费后7天内交纳燃气费便不会产生滞纳金,逾期就会按照标准收取...

敞茂15937524303问: 城市管道天燃气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
江阳区心神回答: 城市管道天燃气属于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城市燃...

敞茂15937524303问: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介绍 -
江阳区心神回答: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于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和输配,城市燃气的使用,城市燃气用具的生产和销售,城市燃气事故的抢修和处理,奖励与处罚,附则8章43条,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2011年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修改〈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号)决定,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敞茂15937524303问: 各位朋友好,有知道“天燃气费的滞纳金如何计算”的吗?谢谢!
江阳区心神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燃气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燃气供应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户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和《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催缴,并可对生产、经营性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1%.对居民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3‰的滞纳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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