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答:异地分公司所得税是在归属地缴纳还是在总公司缴纳?

作者&投稿:潭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没有跨省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在当地还是在总公司属地汇总缴纳?~

这个各省规定各不相同。四川财政厅、省国税和省地税就联合发了个文,对未跨省的集团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


分公司所得税应该由母公司汇总缴纳!如果是子公司,则在归属地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因此,分公司的增值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首先在分公司所在地预缴,然后由总机构进行汇总清算。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上的核算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处理中的核算方式无关,如果想总分机构统一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处理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我把 国税发[2008]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的一些条文摘抄下来 你看下应当就会明白
  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称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 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第五条 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第六条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第八条 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金库。
  第九条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第十条 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三条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九条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所以你们在成都成立分公司,需要在当地按季度预缴部分所得税,具体算法你可以详看这个文件,希望能帮到你 望采纳O(∩_∩)O~

您好 所得税都是汇总计算的 但是分公司有可能在当地进行预缴 即每季度按照一个计算出来的比例在当地缴纳 具体分公司是不是要就地预缴需要看它在当地是否具有实际的生产经营职能 建议你看看国税发 2008 28号文件~~

分公司所得税应该由母公司汇总缴纳!如果是子公司,则在归属地缴纳




异地开办分公司其企业所得税可否与总公司并表申报
1、分公司的所得税要汇总总公司合并缴纳需要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才行。而且也要就地先预缴所得税。只不过可以与总公司一起享受优惠。2、要办汇总纳税手续,要书面申请交主管地税机关层报国家税务总局。3、非独立法人分公司还是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要享受优惠得重新申请批准后才行。从明年开始执行新...

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增值税及所得税如何缴纳?
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增值税及所得税在经营地纳税,具体规定复杂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如何进行所得税纳税?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的,要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上缴总公司,然后按照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上一年的资产总额、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和营业收入这三项指标各自所占比例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分公司分摊比例,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下拨给分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

异地经营的税务规定
异地分公司是需要缴纳税款的,虽然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分公司和总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就会合并在总公司一起帐...

在异地办分公司税收如何交纳
在异地办理的分公司其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必须在当地缴纳,你的所得税可以办理在总公司汇总缴纳。具体的手续办理和相关分公司证明材料还要到税务局的办税大厅打听一下。

异地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怎么处理
异地分公司非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进行申报。某个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异地分公司要交税吗
分公司 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果从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出异地经营证明,并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则分公司不用交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

异地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该如何缴税?
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异地开设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需要纳税?
异地开设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需要纳税的。征税对象包括: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3、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房产。4、...

独立核算的异地分公司收到的总公司拨来的工资款,是否算作分公司的营业...
计入其他应付款吧,不纳营业税,但所得税方面你要注意要把这款全部清零,否则税务机关有理由怀疑这是你公司应计的总公司拨付的收入而要求你方提供证据证明不是收入

宁县19877594470: 没有跨省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在当地还是在总公司属地汇总缴纳? -
仝贡乳酸: 这个各省规定各不相同.四川财政厅、省国税和省地税就联合发了个文,对未跨省的集团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

宁县19877594470: 跨省的分公司所得税在哪里交纳?
仝贡乳酸: 如果不跨市的话应该由总公司缴纳,分公司申请后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了,统一由母公司申报缴纳.如果跨市不跨省的话由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由总公司所在税务局出具分配表,分公司依据分配表去所在税务局申报企业所得税.跨省的也是同样的,都要由总公司出具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总部和各分公司的应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

宁县19877594470: 异地设立分公司该向什么税务机关缴企业所得税?求解答 -
仝贡乳酸: 答:《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可见,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独立核算.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

宁县19877594470: 求答:异地分公司所得税是在归属地缴纳还是在总公司缴纳? -
仝贡乳酸: 我把 国税发[2008]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的一些条文摘抄下来 你看下应当就会明白 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

宁县19877594470: 异地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怎么交我们是在异地注册的房地产企业的分公
仝贡乳酸: 如果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公司,则企业所得税由分公司在注册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则汇总到总公司注册地缴纳.

宁县19877594470: 山西省内的异地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还是在公司?
仝贡乳酸: 在分公司所在地

宁县19877594470: 总公司单独出资在外地开分公司,分公司是法人,独立核算,所得税是当地申报还是总公司申报? -
仝贡乳酸: 如果分公司名称里没有分公司字样,那你所说的分公司应该为你企业的子公司.所得税在当地申报

宁县19877594470: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如何纳税? -
仝贡乳酸: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宁县19877594470: 本人在外地项目公司,个人所得税是缴纳到总公司所在地还是外地项目公司所在地? -
仝贡乳酸: 如果外地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企业,个人在外地公司获得报酬,则在外地公司申报缴纳个税.如果外地经营结算由当地税务局代开票,则外地税务局开票时会要求在当地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款项汇回总公司统一核算,个人所得在总部实现,则个人所得税由总公司缴纳.

宁县19877594470: 异地开设分公司的税收问题 -
仝贡乳酸: 按照2008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有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所得税分解表在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凡是总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润全额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流转税是需要在当地缴纳,不知道你们公司怎么能这样做,不符合规定. 增值税条例规定,分支机构必须在同一县市,才能由总公司同意核算交纳增值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一个地区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公司的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注册地缴纳. 往来为什么份交税!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