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丨此生最爱是老金

作者&投稿:强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文/风往北云向南

一切都要从《肖申克的救赎》电影版开始,我看了至少5遍,写过一篇长长的影评—— 肖申克的救赎:有毒勿吸!

彼时还不认识老金,就已经被他的作品迷得神魂颠倒。断断续续听了些老金的故事,某天百度了老金的生平,朋友跟我讲他大学同学泡了四年图书馆,读完了老金的所有作品。

那一刻,我已确认——此生最爱是老金。

于是,我四处搜罗老金的作品,不管是当当还是亚马逊,都找不到老金的全套作品。最后我买了《肖申克的救赎》和《闪灵》,打算从这两本先开始读。《闪灵》拿到手,所有其他在读的书全部放到一边,用了不到5天一口气读完。那一刻,我更加意识到老金的作品有多么吸引我。

现在我正在读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施寄青、赵永芬、齐若兰合译的《肖申克的救赎》,傅月庵的这篇序言看得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斯蒂芬·金始终焦虑着,自从他发现自己爱上写作这件事之后。

老金为什么焦虑呢?

1954年,七岁的他,因病休学在家,在母亲的鼓舞下,创作了一个四页长的魔法动物故事,获得母亲赏赐的一块美金稿费。他自觉人生就此开启了一扇“可能”的大门,但,焦虑也随之开始了。

反观中国教育,父母会鼓励孩子做写故事“这类无用之事”吗?会赏赐一块美金稿费吗?会不会毫不留情地关上这扇门?

不同的人生阶段里,这种关于写作的焦虑,以着不同的面貌出现。

“退稿”是焦虑的一种,但并不严重。14岁,墙上悬挂退稿的钉子因无法负荷重量而掉了下来。类如“写得很好,但不适合我们。你很有才华,再加把劲吧!”的退稿注语让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无穷,前途无限。

墙上的钉子都掉下来了,可见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向老金看齐。

真正让人焦虑的是,他自幼对《白雪公主》这类“精神向上提升”读物无甚反应,反而为了火星人、吸血鬼、僵尸、盗墓者、活死人、蛇发魔女这些废寝忘食,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让他感到兴奋满足。而教育人士则视这些为“儿童不宜”的“低劣”创作。

1961年,斯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认为最精彩无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与钟摆》改写成小说,自编自印,带到学校兜售,一个上午便卖了36本,现赚九块钱,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也让他这个穷苦人家的小孩子深受鼓舞,深感“钱”途有望,更多零用钱终于不是梦。后来他被叫到校长室,校长让他退钱,还训了他一顿:“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很有才华,却为什么老爱写这些垃圾东西,白白糟蹋天分呢?”斯蒂芬羞愧地退钱,却不认输。那年暑假,他又自写自编自印了《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卖一场。然而还是羞愧,耳边不停浮现校长的话:

为何你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此后20多年之间,这些话成为斯蒂芬·金挥之不去的阴影。

这才是让斯蒂芬·金那时真正焦虑的问题:糟蹋天分,浪费时间,写些垃圾。总有人会用自己的偏见来绑架我们,而我们能做的唯有行动与坚持。

“写作是一种涂鸦。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都像一个滤网,网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可以流过你的滤网,而且一点困难都没有。你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在我的滤网中畅通无阻。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有与生俱来的责任去转换这些堵住我们思想滤网的糟粕,最后会发展出某种才艺来。”

成名之后,斯蒂芬·金曾经这样解释他的写作嗜好, 他的思想滤网流不过去的就是“恐惧”这件事,这是天性 ,所以他爱写,也几乎只写“恐怖小说”。一生最爱是恐怖,听起来似乎有些病态,许多人认为这是斯蒂芬·金在尝到甜头、靠着吓人赚得亿万家产之后的说辞,根本是哗众取宠的一派胡言。

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我们若以“恐怖小说”与“写作”代替“道”与“仁”这两个字,再用这段话来形容斯蒂芬·金的这一生,则虽不中亦不远矣。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

富有显贵,这是人人都想得到的;如果不能用恐怖小说获得它,老金是不会接受的。贫穷卑贱,是人人都厌恶的。如果不能用恐怖小说摆脱它,老金是不会逃避的。老金离开写作,怎能配得上老金之名?老金连吃一顿饭的功夫也离不开写作,为养育一儿一女做兼职的时候仍在坚持写作,因车祸卧病在床的时候也在坚持写作。

在我看来,“恐怖”既不病态也不可怕,可怕的是陈腐愚昧,可怕的是面对自己不懂的人与事妄加断言。在《闪灵》里,你不仅可以看到老金的“吓人功夫”,还有入木三分的心理描写、对人性的洞见和魔鬼一般如影随行的魅力,抹嘴唇的动作已然蚀刻在我的脑海里,蚀刻到我的文字里。去他的“垃圾”,你的“滤网”流过的不一定是“垃圾”,也有可能是“金子”。

1973年:斯蒂芬·金大学毕业两年,27岁,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在高中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教职,却入不敷出,暑假到洗衣工厂打工,老婆在甜甜圈店当服务生。全家人住在一辆拖车里,电话断线,没钱修理代步用的破烂“别克”车。终日担心会有额外账单,也被教学和行政会议搞得兴味索然,“这不是我该拥有的生活!”斯蒂芬·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却看不到任何改变的曙光。

《闪灵》部分场景与情节应该也是取材于此。生活处处皆素材,后文有提及老金把自己和读者之间发生的一件事作为素材写到了小说里。

然而,他还在坚持写作,还在投稿,还在写恐怖小说,抽屉里随时躺着五六份未完的手稿。这段时间老校长的话应该也曾浮现在他脑海里,但他无暇顾及。有时候“垃圾”被录用了,他会用额外的稿费带全家大吃一顿、多买些日用品、带耳朵有问题的女儿去看早该看的医生。

他真正担心的是,眼见而立之年即将到来,自己到底能不能成为作家,靠写作为生呢?

老婆塔比莎始终认定斯蒂芬·金有才华,写作绝不是浪费时间,总是鼓励他多花时间在写作上;要不是她从纸篓里把已经被揉掉的《魔女嘉莉》草稿捡了回来,抖掉烟灰,摊平开来阅读,还贴心地对老公说“这个有搞头,你一定行的”!老金能否一鸣惊人恐怕还在未定之天呢。

1974年,《魔女嘉莉》出版,这本书让老金一飞冲天,也造就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畅销书作家之一——接下来,他花了30年时间,以双手之力,开创出“社会恐怖小说”这一类型阅读。

对任何人而言,真正痛苦的是那段养家糊口抚育儿女的时光,因为生活的重压将会拷问每个人的理想;对作家而言,这种穷困潦倒来得尤为猛烈,因为选择作家这个职业就等于签下了生死契约,是屈服认命还是矢志不渝,斯蒂芬·金给了我们一个教科书般的示范,妻子塔比莎给了他最需要的鼓励与支持——足以改变命运的支持。

《魔女嘉莉》预付版税仅2500美元,畅销之后,仅平装本版权就卖了40万美元,他拿到一半的20万。终于能无忧无虑、全心全意做他爱做的事,他更加勤奋了。此后三十年里,老金笔耕不辍,每年只在国庆日、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停笔。(后来他承认,这是为了找话题才这样说的,一疯魔了,这三天照写不误!)“我不断地写,因为这是我能做到的最好的事情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们为何有某种兴趣和感觉,我只是放纵它们。”“当我坐在打字机前时, 我知道我有多认真。 ”老金某次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

1982年,短短8年中,写了10本小说,本本卖钱。1985年后,速度更快了,曾在15个月里连续出版4部新作,其中《它》( It )厚达1138页,简直是书市大忌,照样“呱呱叫”,独占鳌头,畅销百万余册。1988年里,他曾有四部小说同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成了美国出版界破天荒的大师。整个八零年代,据统计,这十年里,美国大大小小最畅销的25本书里,他一人就占了7本,当真空前绝后!

斯蒂芬·金另一部分财富来自影视收入,几乎每一本小说都会被搬上荧幕。有人曾私下统计过,1990年秋天,不到一个月时间里,老金同时有一部小说在电视播出、两部小说在电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摄中。

尽管名利双收,然而,他似乎又焦虑起来。 本来就爱喝两杯的他,到了1985年,酒瘾、药瘾纷纷上身,不但酗酒,还吸食古柯碱。为什么呢?

《闪灵》里的酗酒作家酒瘾发作的标志性抹嘴动作即是由此而来。古柯碱是什么?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老金亦是大师,也是凡人。

“成名症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压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他的出书质量来说,大约都不成问题。隐藏在潜意识底层的,

“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如影随形,如蛆附骨,只怕老校长的诅咒还在蠢蠢作祟着。

1982年,斯蒂芬·金已经接连写出《撒冷地》、《闪灵》、《守夜》、《死亡区域》、《凶火》、《狂犬库丘》,但全都不敌这一本——

《肖申克的救赎》( Different Seasons )。该书由四个中篇小说组成,前三个与恐怖几乎不占边,最后一个虽颇惊悚,但跟之前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关于这本书,斯蒂芬·金后来曾透露:

“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书都多。”“也许一生再也不会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书了。”为什么?

答案就在这本书中,突然想到《肖》里的那句“救赎之道就在其中”。

老金在《肖》的《后记》里追述,自己出版《魔女嘉莉》后,又写了《撒冷地》,编辑就担心他被“定型”为“专写恐怖小说的专家”。《闪灵》大卖,编辑又担心“定型”问题了。接着,《肖申克的救赎》出来了,编辑这次担心的是小说“不恐怖”,但老金从没在意。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清楚说明了市场的力量正一步步把老金“定型”下来。但也说明了, 就算一生最爱是恐怖,就算八年写了十部小说,本本畅销之后,他还是有些疑惑,无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写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费时间。

这种焦虑,透过《尸体》里被公认为斯蒂芬·金的化身的叙事者戈登的口中说得很清楚:“许多书评人说我写的东西都是狗屎,我也时常觉得他们说得没错……我的故事太像童话故事了,显得荒诞不经。……我想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义?一个人能以写杜撰的小说致富,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我想对老金说:没有意义,快乐就是最大的意义,如果快乐算意义的话。让自己快乐,让读者快乐,快乐无价,写作亦无价。这是个公平的世界,有些未知的东西我们是左右不了的,我们只是坚守自己的人生信条,快乐地在人间走上一遭,足矣!

书评人、老金最尊敬的人、主流文学界总是认为他在哗众取宠,一味赚钱;老是批评他所写的东西不入流,赚再多钱也还是“垃圾”?如果说一个作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忠于自己”,那他肯定做到这点了。但为什么主流文学界还是没办法肯定他呢?

因为他们嫉妒得要死啊!因为文人相轻啊!因为他们陈腐愚昧啊!因为人性自恋啊!

这个焦虑后来成为斯蒂芬·金文学创作中很明显的一个特质,他经常以畅销书作家为写作对象,比如《头号书迷》中被狂热女书迷绑架的那位,比如《尸骨袋》里被创作瓶颈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这一位。最值得注意的、也最具有象征意义的是《黑暗的另一半》, 那位专心于严肃文学创作却一事无成,偶然游戏文章,写了几本恐怖小说竟名利双收的中年作家。因为越写越觉得糟塌天分,他想抽腿罢手了。

blabla,请看原文,故事结局是“严肃文学”终究还是打败了“通俗文学”,把“他”赶回“他”该待在的黑暗世界里。老金终究还是为这个问题焦虑困扰着。

书中有一段话让人浮想联翩: “任何靠创作维生的男人或女人都必须这样。一个活在正常的世界上……另一个创造世界。他们是两个人,至少是两个人。”

一般作家都是这样吧,没点双重性格、四重性格哪来的“角色扮演代入”,没有想象力就废了。现实的老金分明就是“黑暗”那一边的人,我也不知道到老金为什么把“黑金”处死了?因为他是处女座有强迫症?有精神洁癖?是为了证明自己也可以写“严肃文学”?还是老校长给他带来的童年创伤太大了?只有最后两种解释最合理了。想起我的小学老师说“这孩子脑子反应不快,这孩子认真,这孩子老实”那段往事,还好“这孩子”没被杀死,才有了现在的我。

现实的确很残酷,老金在美国文坛上像个暴发户,只能孤芳自赏。 代表主流的“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National Book Foundation)从来不曾正眼看待过他,请柬、颁奖什么的就别想了。老金不服啊,公开宣布放弃恐怖小说,转向了无门户之见、始终很肯定他努力的科幻、奇幻小说 (这时的他早已获得代表这两类小说创作最高荣誉的“雨果奖”【Hugo Awards】、“卢卡斯奖”【Locas Awards】“跟世界奇幻文学奖”【World Fantasy Awards】)。

但是“金迷”抵死不从啊,靠他吃饭的那些影视中人更不用说了。最后胳膊肘掰不过大腿,因为各种原因,老金写着写着写回了恐怖小说。

1978年,《头号书迷》出版,后来搬上荧幕,改名《惊情十日》,那个被狂热女书迷绑架、刀斧加身、硬逼他照着她之所爱写作的畅销作家,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彼时老金内心的感受吧。

对畅销书作家的误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有多少人没读过韩寒、郭敬明、唐家三少的作品就开始口诛笔伐了呢?您不知道是自己的“滤网”把某些作家的作品滤掉了吗?小时候,我也看动辄百万字的网络小说,也看《鬼吹灯》、《盗墓笔记》、《暮光之城》、《火影》、《灌篮》之类,看得劲劲儿的。印象里那是别人口中“不入流的垃圾”,说着说着自己也有点觉得那是“垃圾”,总得拽点深刻的内涵才觉得舒服,现在想想有趣和看着爽是两个概念,读者的需求也不同,读者不同时间的需求也不同,天天“焚香沐浴”也很累,看点畅销作品么得什么嘛。

回到老金,他被“绑架了”,除了更细腻、更讲究创作技巧,多些“人性心理”,少些“暴力血腥”;多些“凡夫俗子”,少些“特异功能”之外,他也重拾短篇小说。(1996年,他以《黑衣男子》摘下代表短篇小说最高荣誉的“欧亨利奖”)

后来,老金总跟人辩论到底: “大众小说”绝非“垃圾”的代名词,受欢迎未必就不是好文学!

后来“通俗文学”和“严肃文学”两个派系就掐起来了,搞得跟自由党和保守党掐架似的,老金也和厄休拉·佩琳干起来了:

“他们中间某些人的作品,有时或经常充满文学性,且全都是讲故事的好手。而这使我远离了平淡无趣的生活……丰富了我的闲暇时光。这样的创作,在我看来,始终是正直体面,甚至是高贵的。”

“只有好小说跟坏小说之分,没有严肃文学跟通俗文学之别。”

说的好!当然这里面的问题比较复杂了,涉及了文学典范的更替、文学史的流变等等复杂的问题。“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的区别问题只是一个表象,就好像今日的新媒体与纸媒,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并不是一刀切就能一了百了的。正如老金所言,只有好文和烂文之分,没有新媒体与旧媒体之别,只要是能传承文化与文学,都是好的。何况好坏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所以商界的查理·芒格的《穷查理宝典》同样给我们带来了最先进的理念——跨学科是好事。文学无学科界限,文学是百科全书,文学无国界,文学是全人类的。

我甚至在想,网络“黑话”加表情包也挺有趣的,它更偏口语化,更简短直接,更形象化,更有传播效应,更大众化。就像中国各地的方言不是也没取缔吗?所以兼收并蓄也没什么不好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嘛。

1999年,老金惨遭车祸大难不死。2000年出版《写作这回事》( On Writing ),颇有为自己一生盖棺论定、薪传后人的意味。后来谣言四起,什么黄斑病变、失明封笔。大师心心念念想在美国文学史上立块碑,好向老校长证明自己写的不是“垃圾”,眼看是无法实现了。

就在这时, “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竟然宣布,他获得2003年全国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理由是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 。 ”

老金上台领奖了,美国文学界那口大锅又炸成了两半。

嗨,就是那点事。感觉跟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刚出来那会儿一样,骂的捧的看热闹的趁机捞金的一窝蜂都凑齐了。

就算这样老金还是在颁奖典礼那天,拖着病体诚恳呼吁“在所谓‘通俗小说’与所谓‘严肃文学’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 然而写《大火》(Great Fire)获得该年度小说奖的七十二岁老作家雪莉·赫札德,却不买老金的账,当着媒体和九百位来宾的面一通羞辱。

去他的“通俗”与“严肃”之间的文学战争。

老金终于对老校长有了交代。就一位终身致力写作,花了三十年工夫,写出四十本小说和两百个短篇小说,作品被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发行三亿本,被誉为“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作品”的作家,要说这不是“终身成就”也实在太牵强了。

诚如“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主席鲍德温在宣布斯蒂芬·金得奖时所言: “我们要以更广阔的视角来看什么是文学。” 假如我们放宽视野,不坚持“作者之死”,而将“写作态度”视为文学的最基本要素,那么文学的世界或将更为多元富饶、平易近人一些。而史蒂芬·金在《午夜四点》( Four Past Midnight,1990 )序言里的这段话,也显得更有意义了:

简介:做过电企、家装、新媒体,考过翻译硕士,文理都通那么一点点。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视写作阅读为此生信仰。算是书迷、影迷、乐迷、金迷、杰迷、球迷,似乎这也是个迷。

寄语: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到哪里,只知道那是更广阔的天地。我只是迷恋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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