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还有其他儿女(叔叔娘娘还在),孙子辈是否该继承赡养义务?请给出法律规定为证

作者&投稿:真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孙子辈和叔叔辈哪个更有义务伺候老爷子~

无特殊情况,叔叔,但是孙子辈也有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二、继子女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虽然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再存在,但是,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的事实不能消失,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因此,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成人且有负担能力的继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尽赡养抚助的义务。
2、继子女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或生母再行结婚,子女与继母或继父之间形成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对于继子女主动承担赡养扶助义务的行为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
三、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

  一、如果母亲还健在,作为儿媳也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当然,如果儿媳尽了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二、父母过世了,作为父亲的直系后代,仍然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这在法律称之为代位继承,但所有后代能继承的份额不超过你父亲应继承的份额。

  三、叔叔、娘娘(姑姑)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四、孙子女承担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是有法定条件的。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即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须具备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于子女在世并有赡养能力或者有固定收入和其他生活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只有在子女已经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固定收入和其他生活来源或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附: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当然《继承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这里就不列举了。



我就讲民俗。我们这有两种:1.你与叔娘们各出一份,就当你代你父母出一份,你爷爷奶奶百年后遗产你也分一份;2.你免了。因为你已隔代,你只负责赡养自己上一代即父母,但她们已不在,所以你不赡养爷爷奶奶。相应的,老人百年后你不分遗产,因为你不赡养就不继承。
其实在我们中国这个更多的依民俗,或者大家商量,自家人协议也好,请村镇上协调也好。但是原则上都有义务与权利对应。就是你赡养了就届时分一份,不赡养就免分。我们这都是代父母赡养的居多,因为父母不在,爱爷爷奶奶就是替父母爱的,等于赡养父母一样。有的老人还就喜欢跟孙辈住。你自个看吧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可以这样理解:孙子女在一般的情况下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只有在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时,才需要承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

父母都死了,我们是叔叔带大的,他有儿子,那我们有必须赡养他的义务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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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19261009749: 父母去世,还有其他儿女(叔叔娘娘还在),孙子辈是否该继承赡养义务? -
经鲍玄麦: 孙子对祖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从道德上是可以赡养的,这个不是法定的.

旬阳县19261009749: 我爸妈已死亡,但奶奶还有一儿一女在世,我有赡养的义务吗 -
经鲍玄麦: 按法律规定对奶奶你是有赡养义务的,但从民俗上讲一般老人如果还有其他子女在世,且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就免去了孙子女辈的赡养了,话说回来,奶奶是你爸爸的亲妈,如果你经济条件还可以,相信你会替爸爸尽孝,让九泉之下的爸爸安心,至于经济费用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叔叔,姑姑协商.

旬阳县19261009749: 我父亲去世了.留下了我奶奶.前提是我大伯小叔小姑健在,请问专家我家还该不该赡养我奶奶 -
经鲍玄麦: 有奶奶的还健在的子女赡养,你属于你奶奶的孙子女,只有你奶奶的儿女们都没在了或者是没有赡养能力了,而你有能力赡养才轮到你赡养,否则你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旬阳县19261009749: 父亲不在了有叔叔姑姑还的孙子养活老人吗 -
经鲍玄麦: 在法理上,你没有义务了,是你叔叔和姑姑的义务.但是在情理上,你也应该孝敬一些,不管怎么说,没有他(她)也不会有你父亲,更不会有你,不是吗?而且有个代位继承权的问题,如果你以后会代位你父亲继承老人的部分遗产,你要是完全置身事外,从良心上也过不去不是吗?自己看吧,

旬阳县19261009749: 子女 先于父母死亡,父母父母死亡后该子女有继承权吗 -
经鲍玄麦: 你的问题没有表达清楚.首先死亡的人自动丧失了继承权.你提的子女和父母均死亡了,那么只有活在的孙子孙女、爷爷奶奶、叔叔、姑姑以及其他亲属有继承权.

旬阳县19261009749: 父亲去世,上有奶奶,奶奶一直是叔叔养,父亲财产和安葬费应该怎么分 -
经鲍玄麦: 1、这个如果从遗产继承的顺序来看的话,那就是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首先财产继承是由你母亲继承,如果你母亲不继承的话,那就是你,对于这笔财产,你可以拿出一部分用来赡养奶奶,都是可以的,毕竟你有这个权利去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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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鲍玄麦: 看父亲有没有遗嘱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奶奶对那个房子是有产权的,一般是25%左右,还要看父亲有没有子女了,如果奶奶过世了,叔叔他们才有继承的权利!

旬阳县19261009749: 父母双亡的孩子,叔叔,姑姑谁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父亲去世前连家里的房子土地全 -
经鲍玄麦: 按我国民法规定,父母双亡的18岁以下孩子,由近亲属做法定监护人.叔叔、姑姑都有义务来抚养孩子.

旬阳县19261009749: 父母去世,有叔叔姑姑,爷爷奶奶的遗产孙子可以继承吗 -
经鲍玄麦: 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与叔叔、姑姑共同继承.

旬阳县19261009749: 我请问一下 如果是父亲去世后,家中还有一位叔叔,而自己的母亲健在,孙子有无赡养祖辈的义务 -
经鲍玄麦: 中华传统美德关于对待老人,凝聚在孟子的那句名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说的是不但要善待自己的父辈祖辈,还要顾及其他的老年人,让他们安度晚年. 所以,不要计较于“富贵贫贱”,做自己力所能及,尽一番儿孙辈的孝心,就问心无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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