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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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或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理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

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

公路经营者和借贷银行订立借款主合同之后,双方再订立质押合同。银行在接受此类质押时首先应审核出质人是否持有效的公路收费权权利证书,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现有法律、法规尽管没有“作为质押的收费权凭证必须交付给质权人,质权才成立”的规定,但为了防范风险,作为质权人的银行最好要求出质人将该权利证书应交由自己占有保管。

然而,有些银行对占有保管公路收费权权利证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不需要占有保管公路收费权权利证书,如果将公路经营者的公路收费权证书占有并保管,公路经营者则无法正常收费,从而会影响经营。

事实上,公路经营者将收费的权利凭证交贷款银行保管是非常重要的。否则,贷款银行在实现质权时可能会遇到障碍,可能导致银行不能对抗第三人申请执行车辆通行费,不能对车辆通行费行使优先受偿权。

扩展资料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一般为三个步骤:

1、由公路的项目法人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申请,省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受理审核;

2、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批准文件发给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持批准文件向银行贷款,签订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

3、项目法人持质押合同和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公路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进行质押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路收费权质押



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本来没有什么争论,今天人行安排做应收帐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反倒有点糊涂了? 公路收费权质押的法律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关于收费权可用于质押担保的明确、具体的依据,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针对《担保法》第75条(4)规定的“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75条第(4)项的规定处理”。本条规定虽然将可用于质押的收费权类型仅局限于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范围,但却使收费权可以用于质押担保有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机关:国务院1999年《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规定:“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有关公路收费权质押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交通部、人民银行联合制订”。 疑问:国务院规定“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那么公路收费权究竟应在哪里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呢?一个是国务院批复?一个是部门规章?似乎国务院批复效力应该更大一些!挠头啊! 解决线索:回过头再回顾一下《物权法》起草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七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删去质押公路、桥梁收费权的有关条款。物权法草案六次审议稿第二百二十四条中规定,“公路、桥梁等收费权”和“应收账款”可以质押。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公路、桥梁等收费权可以纳入应收账款,而且目前收费情况比较混乱,哪些收费权可以质押,哪些不能质押,还需要进一步清理。因此,在这一条中规定“应收账款”即可,不必明确列出“公路、桥梁等收费权”。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应当明确规定应收账款的登记机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去“公路、桥梁等收费权”。考虑到全国已经建立信贷征信系统,该系统覆盖面广,信息量大,信息处理快捷,能够满足应收账款登记和查询需要,建议增加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 结论:从上到下地串起来看,在人民银行征信机构进行质押登记,应该更符合《物权法》愿意。

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 公路经营企业使用公路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应在质押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公路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 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的请示文件;(二)批准公路建设项目建成后收费的有效文件的复印件;(三)公路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四)用收费权质押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五)公路经营企业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原件;(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七)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八)市公路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同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在质押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前不得重复申请办理。在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期间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质押登记的相关内容,应重新申请办理。 在建收费公路使用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应符合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的规定。


收费权的质押合同范本
第七条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有权管理部门办妥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第八条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保证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三)在本合同...

以收费权做质押是否违反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违反。从理论上讲,收费权不可以做质押;现实中亦不允许。

收费权质押的收费权质押的法律风险
随着金融创新力度的加大,一些新的权利质押方式,诸如电费收费权质押、水费收费权质押等,开始出现在信贷担保业务中。这类收费权质押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其效力存在不确定性。 法律法规明示可以质押的公路收费权、农网电费收益权和学生公寓收费权,其共同点是依附特定不动产的收益权,因此有人认为这是我国法律创设并予以保护...

公路大桥收费权质押期限是多久
30年。通过查询公路大桥信息得知,公路大桥收费权质押期限是30年,是根据《收费公路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公路桥专为高速公路车辆和行人通行而建。公路桥由钢、钢筋混凝土或木头制成,它被设计用于高达0.8万吨(80,000吨)的重载滚荷,人群。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是多少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以该收费权在贷款期内预期收入可用于还贷的资金和出质人的资信来确定,最高不应超过百分之七十。公路收费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标的,与质权人依法签订质押合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的一种担保形式。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就公路收费权实现质权的债务担保...

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第三章 收费公路收费权的转让
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的,转让方应当征得签订原投资经营协议或者转让协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协议示范文本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九条 收费公路的收费权在其收费期限内依法可以向国内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收费公路收费权的质押合同应当在信贷征信机构登记,并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账户质押的账户质押与收费权质押
而账户质押中,质押标的物不是账户本身,而是账户中的资金,如果债务人违约,账户本身由于不具有可转让性而不能被质权人取得。而只能通过控制收费账户的方式确保质押权的实现。(2)二者在法律效力上也存在区别:某些特定种类的收费权质押是受到我国法律认可和保护的质押方式,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门票权质押需要去哪里登记质押手续?在那些部门办理??
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司法解释已经有公路收费权可以办理质押的规定,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从法理上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质权属于物权的一种,物权讲究法定性,即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法定。因此,实际中对旅游景点门票收费权进行质押,在法律上还是有风险的。如果要办理质押,你可以查询一下公路收费权...

收费权质押权属于物权么
收费权能够作为质押标的出质,出质范围是收费权中的财产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收费权可以质押可注意以下问题:(一)收费权质押不是账户质押实践中,银行对收费权质押采取的主要方式是控制收费账户,但不是账户质押,一般要求债务人将收费账户设于本行或者指定银行,以便于对账户实施有效监管,直至债务人...

航线收费权可以质押吗
航线收费权可以质押。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收费权能够作为质押标的出质,出质范围是收费权中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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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瑗莱能: 担保中收费权质押的法律依据和公示 目前收费权质押在法律适用上遇到了一些困难,即物权法定这一原则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由于我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仅规定了公...

理塘县17690302063: 应如何进行设立?公路收费权进行质押时,应如何进行设立,是否要登记
桐瑗莱能: 首先,质押人应向质押权人提供公路收费权资质证书,公路主管机关颁发的收费批准证书,即公路收费权证,以此证明公路收费的合法性.通常专属行业经营许可登记是要...

理塘县17690302063: 旅游收费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
桐瑗莱能: 旅游局

理塘县17690302063: 乡镇企业自设的公路收费权,能否进行权利质押?
桐瑗莱能: 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可以质押 的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 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以及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公路收 费权是否是可以质押的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 复》等相关规定,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可以出质,公 路收费权质押以省级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权利证书,公路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 门为质押登记部门.

理塘县17690302063: 不动产收益权质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桐瑗莱能: 不动产收益权质押的法律依据 最早规定不动产收益权质押的是1999年4月26日《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其中规定:“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利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 2000年的《担保法解释》第97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75条第(四)项(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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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瑗莱能: 企业以经营权在金融机构质押贷款,在哪个部门办理登记?比如以设备作贷款抵押,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以房产办理抵押,在房管局办理抵押.

理塘县17690302063: 什么时候需要财产权利质押?什么时候需要财产权利质押,质押的东西有
桐瑗莱能: 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如果缺乏资金的话,可以用权利进行质押,需要办理质押登记.质押的东西有: 1、证券债权...

理塘县17690302063: 在我国,人们可以质押哪些权利?
桐瑗莱能: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 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是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根据该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在...

理塘县17690302063: 什么是收费权质押 -
桐瑗莱能: 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司法解释已经有公路收费权可以办理质押的规定,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从法理上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质权属于物权的一种,物权讲究法定性,即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法定.因此,实际中对旅游景点门票收费权进行质押,在法律上还是有风险的. 如果要办理质押,你可以查询一下公路收费权办理质押的手续,参照适用,但有一点可以明确,质押合同是要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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