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律是否调整人的思想,请举例

作者&投稿:兆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调整人们的思想吗~

法律可以指引人怎么做,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可以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也算是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人的思想。

法律只调整人的行为,这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调整方法(如道德、宗教等)不同的地方。
另外三个问题,建议你去找本法理学看看会比较清楚。

纵观中国法制史,存在着诸多调整思想的规定或现象,比如腹诽罪、文字狱等;
关于“腹诽罪”:从秦朝开始出现的“诽谤”罪名,是典型的言论罪。它是维护思想专制的利器,也是冤狱丛生的渊薮。而“诽谤”之罪,特指对于君主的恶意批评,至于某一批评是善意的进谏,还是恶意的诽谤,判断全在君主的一念之间。汉武帝时期,“诽谤”之法不仅得以复活,而且较之秦始皇时代更为变本加厉,其标志就是“腹诽”之罪的出现。“腹诽”(也作“腹非”、“腹议”),意为在肚腹之中“诽谤”皇帝,尽管批评性的话语尚未出口,统治者仅凭自己的臆断,就可以给予严厉的制裁。这一立法比“诽谤”更为严苛,不确定性和随意性,构成了它最根本的弊端。 汉武帝时代,与“腹诽”罪相关的大案有两起,名臣窦婴、颜异因此被杀。
关于“文字狱”:根据有关专家意见,认定文字狱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统治者为了某种目的而搞文字狱,兴狱本身不是目的;2、手段上是以文字为突破口,作者主观上多是无意;3、其性质一般都是冤狱,至少也是罪不当罚,甚至制造者也清楚这一点;4、因在文字作品中公开鼓吹推翻清政权而获罪者不可认定为文字狱。如胡中藻诗狱案曾是清朝统治者大兴文字狱的典型事例:乾隆时帝为斩除鄂尔泰集团,决定拿其中坚人物胡中藻开刀,秘令军机处推敲胡中藻的诗集——《坚磨生诗钞》,从中望文生义、列出其种种罪行,最后将其处决。这是明显的文字狱。

从秦朝的开始,法律就开始调整了人的思想,和我们现在的法律又很多相似的地方:
秦律关于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为成年人,达到此身高者开始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有无犯罪意识,也是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
(3)区分故意( “ 端 ” )与过失( “ 非端 ”)。秦律中故意称 “ 端 ” ,过失为 “ 不端 ”。(4)并合论罪。所谓并合论罪,是在数罪并发的情况下,将数罪合并在一起处刑的原则。
5)共犯加重。共犯,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所实行的犯罪。共犯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故处刑较重。(6)自首减刑。自首者可以略为减轻罪刑。
(7)诬告反坐。诬告,秦律称 “ 诬人 ” 告罪的成立,必须是 “ 端告” ,即故意捏造事实,向司法机关控告他人,使无罪者入于罪,或使罪轻者入于重罪。依律对诬告者处以与所诬罪名相应的刑罚,这就是诬告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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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17347784243: 古代法律是否调整人的思想,请举例 -
雀窦安舒: 从秦朝的开始,法律就开始调整了人的思想,和我们现在的法律又很多相似的地方: 秦律关于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为成年人,达到此身高者开始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武侯区17347784243: 在我国古代还有许多像庄周一样的人物请举例并谈谈他的思想行为对我们有什么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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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17347784243: 法律既调整人们的行为,也调整着人们的思想活动.___(判断对错) -
雀窦安舒:[答案] 根据教材知识,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只调整人们的行为,道德调整人们的行为,也调整人们的思想活动; 故答案为:错误.

武侯区17347784243: 为什么中国古代如此重视孝的观念,而将不孝行为作为法律的重点调整对象? -
雀窦安舒: 受儒家思想影响,孝义为先,不孝则不立,忠孝是连在一起的,将忠孝深深植入于人们的思想,这样就有利于统治者统治人民.中国古代重视家族伦理,如果家族得以为维护,国家也会安定,而孝起着维系家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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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窦安舒: 1.说法错误,法律调整的是人们的行为,不是人的思想、认识和信仰 2.说法错误,权利代表利益和自由,但不是说其构成要素是利益 3.说法错误,正义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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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17347784243: 什么算违法???比如法律规定不得某件事,有人提出不同观点,认为可以干,但是不去干,算违法吗? -
雀窦安舒: 法律调整的是人的行为,而非人的思想.法律要惩处的,是已经造成社会危害的,或者明显具有社会危害可能性的行为.法律不调整人的思想,例如:你心里一直想着你要抢劫甲,可是没做,那么法律不会追究你.学术讨论也是同样道理,只要没做,一般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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