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作者&投稿:诸葛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问题一:派出所询问笔录可否作为民事证据使用 询问笔录可能比较完整的展示案件过程,但是笔者认为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文仅从民事证据的真实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等方面对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一、询问笔录的概念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等规定,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这些规定对询问笔录的形成从形式上到实质上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定。一旦缺乏上诉某一项内容,该询问笔录就可能面临证据合法性的质问。调查询问笔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取证主体的法定性。(2)制作过程的客观性。(3)制作内容的主观性。(4)制作要求的规范性。二、对询问笔录属于何种类型的证据的不同观点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属于何种类型的证据,该询问笔录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使用,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它不仅可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而且在没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询问笔录的情况下,该笔录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属于书证类型,它是公安机关在处理报案或报警后就有关事件向有关当事人或证人进行调查询问所形成的笔录。它与通常意义的公文书证具有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其一,询问笔录是特定的公务人员以公共机关的名义对有关当事人或证人进行询问所形成的记录;其二,询问笔录通常采用一问一答的询问方式,而并非像一般公文书证那样由公共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事实情节和特定事件作出职务上的认定和法律上的评价;其三,询问笔录无须加盖公共机关的印章或由公共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署,而是要载明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具体参加调查人员的姓名,并由接受调查的当事人或证人签字或捺加手印予以确认;其四,询问笔录制作的目的主要是用于公安机关内部履行公务上的需要以及作为档案资料加以保存,而并非像一般公文书证那样在社会上的一定范围内具有适用上的或者利用上的普遍性效力。三、笔者观点询问笔录并不能排除因主、客观原因导致接受调查的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不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甚至与事实真相完全相悖离。由于取证时所选的角度的不同,被询问人可能会从有利于自己的关系人的角度出发,有所取舍,甚至与案件事实不符,其证明力与其他中立的国家机关所取的笔录相比较,要弱得多。因此如果这种询问笔录向法院提交,并用于证明诉讼中的案件事实,则难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情形下,才能够有助于确认该种证据是否具有安全性与可靠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问题二:法院制作的询问笔录属于证据吗? 法院依法制作的询问笔录属于证据。

问题三:询问笔录能否作为证据? 不可以! 证据绝对一切 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做为定案的标准
如果只有证据没有口供可以做为定案的标准!

问题四: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有什么区别?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如实记载讯问和供述或者辩解的文字记录。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要及时进行。
(二)讯问中不得少于2名侦查员,要相互配合。
(三)讯问要依法进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四恭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语言不通的外籍犯罪嫌疑人或少数民族罪犯嫌疑人,应请翻译人员参加,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所做的文字记录。
(一)询问证人应严格依法进行。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应个别进行。
(三)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漏案情或表示对案情的看法。
(四)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五)询问记录应客观准确。

问题五:公安机关制作的询问笔录能否作为民事证据使用 询问笔录可能比较完整的展示案件过程,但是笔者认为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文仅从民事证据的真实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等方面对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询问笔录的概念 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等规定,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这些规定对询问笔录的形成从形式上到实质上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定。一旦缺乏上诉某一项内容,该询问笔录就可能面临证据合法性的质问。调查询问笔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取证主体的法定性。(2)制作过程的客观性。(3)制作内容的主观性。(4)制作要求的规范性。 二、对询问笔录属于何种类型的证据的不同观点 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属于何种类型的证据,该询问笔录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使用,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它不仅可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而且在没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询问笔录的情况下,该笔录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属于书证类型,它是公安机关在处理报案或报警后就有关事件向有关当事人或证人进行调查询问所形成的笔录。它与通常意义的公文书证具有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其一,询问笔录是特定的公务人员以公共机关的名义对有关当事人或证人进行询问所形成的记录;其二,询问笔录通常采用一问一答的询问方式,而并非像一般公文书证那样由公共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事实情节和特定事件作出职务上的认定和法律上的评价;其三,询问笔录无须加盖公共机关的印章或由公共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署,而是要载明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具体参加调查人员的姓名,并由接受调查的当事人或证人签字或捺加手印予以确认;其四,询问笔录制作的目的主要是用于公安机关内部履行公务上的需要以及作为档案资料加以保存,而并非像一般公文书证那样在社会上的一定范围内具有适用上的或者利用上的普遍性效力。 三、笔者观点 询问笔录并不能排除因主、客观原因导致接受调查的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不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甚至与事实真相完全相悖离。由于取证时所选的角度的不同,被询问人可能会从有利于自己的关系人的角度出发,有所取舍,甚至与案件事实不符,其证明力与其他中立的国家机关所取的笔录相比较,要弱得多。因此如果这种询问笔录向法院提交,并用于证明诉讼中的案件事实,则难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情形下,才能够有助于确认该种证据是否具有安全性与可靠性。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

问题六:警察询问笔录已签字日后是否会做为证据 询问笔录是证据之一,但是定案还需要其他证据,形成证明体系才行。

问题七:什么叫笔录证据、有哪些种类啊?谢谢! 你所说的笔录证据,可能是指书面化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具体表现为询问笔录、讯问笔录的形式。
当然,法定证据种类时没有这一种,它只是证据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样是询问笔录,如果是给证人所做的,则属于证人证言,如果是给被害人做的,就哗被害人陈述。讯问笔录专指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的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问题八: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有什么区别? 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都属于言词证据的范畴,通常所说的调查笔录是指司法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在初查阶段向公民或有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时,记载调查情况的客观文字记录材料。而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在立案以后依法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包括其亲属)、犯罪嫌疑人亲属时,依法制作的记载询问情况的文字记录材料。

问题九:请问,法院制作的询问笔录如果属于证据,那么应当是属于谁提供的证据呢? 5分 谁需要举这份证据,自己又无法取得的,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调查取证去。
除了法院需要依职权调取的,其他的证据,如果你不申请,那么法院不会主动去调查。


在公安局作的笔录在法庭中是否有法律效力
在公安局作的笔录在法庭中具有法律效力。询问笔录可能比较完整的展示案件过程,但是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属于公文书证,其是公安机关依据一种比民事诉讼更为严肃...

询问笔录属于哪类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

法院调查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法院制作的询问笔录属于证据,但不属于任何一方提供的证据。《民事诉讼法》及《证据规定》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讯问笔录属于哪类证据
法律分析:1. 关于询问笔录的证据类型,目前学界存在不同观点。部分学者将其归类为证人证言,而其他人则认为它应被视为书证。2. 询问笔录必须准确、完整地记录证人或被害人的陈述。其处理方式与被告人讯问笔录的处理相类似。笔录完成后,应交给证人或被害人核对,并允许他们更正不准确之处。若证人或被害...

询问笔录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
法律主观: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法律中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属于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

询问笔录可以在刑事诉讼作为证据使用吗?
证据有哪些特征?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相关 3.证据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收集和运用 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吗?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对于证人、被害人就询问相关内容及过程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并没有被单独列出作为一项证据种类,是因为它只是...

询问笔录属什么证据种类
1、目前,针对询问笔录的证据类型还存有一定的异议,有的学者认为其属于证人证言,而有的则认为其属于书证。2、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

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类型
书证类型。书证证据就是记载在书面上的一种证据,询问笔录属于书证类型的证据,因为是记载在书面上面所产生的一种证据,因此询问笔录是属于书证证据。

法院制作的询问笔录属于证据吗?
询问笔录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形式,也是证据的一部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判断事实的依据。询问笔录通常使用标准格式的笔录...

派出所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不算证据。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因民事诉讼法将当事人陈述作为单独的证据种类,故在公安笔录中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不具有证据法上的意义,既不属证人证言,也不属当事人陈述(须针对法院所作的案件事实的陈述),故调查笔录中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

开阳县18465088830: 询问笔录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
凭胥脑得: 证人身份做的笔录就是询问笔录

开阳县18465088830: 刑事案件中的询问笔录能否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使用,是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 -
凭胥脑得: 你好 刑事案件中的询问笔录,基本是办案单位对证人陈述的记录,属于法定证据之一,系间接证据.

开阳县18465088830: 警察做询问笔录的作用 -
凭胥脑得: 询问笔录是侦查、审判人员查询、盘问证人及民事审判人员、律师进行调查活动时询问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时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属于法定证据,是判明案情、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开阳县18465088830: 公安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
凭胥脑得: 公安笔录有很多种,其中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讯问笔录是直接证据,询问笔录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也可能不是证据.

开阳县18465088830: 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有什么区别? -
凭胥脑得: 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都属于言词证据的范畴,通常所说的调查笔录是指司法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在初查阶段向公民或有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时,记载调查情况的客观文字记录材料.而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在立案以后依法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包括其亲属)、犯罪嫌疑人亲属时,依法制作的记载询问情况的文字记录材料.

开阳县18465088830: 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的区别
凭胥脑得: 二者区别如下:一是含义不同;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三是问话对象...

开阳县18465088830: 调查询问笔录是属于人证还是物证?如果物证不好提取,只做调查询问笔录证实能不能胜诉? -
凭胥脑得: 属于证人证言.如果没有物证、书证,只有证人证言的话,一般不会被采信.

开阳县18465088830: 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有什么区别? -
凭胥脑得: 调查笔录一般是向证人调查,询问笔录一般是向犯罪嫌疑人询问后的记录.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都属于言词证据的范畴,通常所说的调查笔录是指司法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在初查阶段向公民或有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时,记载调查情况的客...

开阳县18465088830: 什么叫笔录证据、有哪些种类啊?谢谢! -
凭胥脑得: 你所说的笔录证据,可能是指书面化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具体表现为询问笔录、讯问笔录的形式.当然,法定证据种类时没有这一种,它只是证据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样是询问笔录,如果是给证人所做的,则属于证人证言,如果是给被害人做的,就是被害人陈述.讯问笔录专指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的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开阳县18465088830: 法院开庭前做了询问笔录,可否作为证据使用,庭 -
凭胥脑得: 询问笔录属于当事人的陈述,是证据的一种.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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