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申请书

作者&投稿:揣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内容主体~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现就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二、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剂型)和数量。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四、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管理。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整合。六、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药品配送费用经招标确定。其他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方式由各地确定。七、各地应重点结合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具体制定参与投标的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条件。药品招标采购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逐步形成全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信息网络。八、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九、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合同法》等规定,根据集中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制定零售指导价格要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和招标价格等市场购销价格及配送费用的监测,在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十一、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鼓励各地在确保产品质量和配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并探索设定基本药物标底价格,避免企业恶性竞争。十二、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地要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府补助政策。十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配备使用的非目录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具体使用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十四、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使用非目录药品品种数量,应坚持防治必需、结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从严掌握。具体品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价格)、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择,确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中选择。增加药品应是多家企业生产品种。民族自治区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十五、患者凭处方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对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十六、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具体办法按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执行。十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基本药物生产、配送质量规范,对基本药物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十八、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发布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十九、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要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改革与投入并重,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通俗一点说就是国家选出一些常用药物,然后国家政府机关来对这些药物的生产进行招标,建立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基层医疗机构是零利润销售。同时,对这些常用药物的报销比例要比非常用药物高出很多。

本质就是避免了这些药品在流通和销售环节价格不断升高,特别是压缩了医药代表的生存空间。

(一)举办主体报送书面申请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于2010年12月16日~17日,向县医改办(卫生局一楼东侧第一间)上报《海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申请书》,要明确独立设置和院站合处,并作出实施承诺。申请书随服务站岗位设置与拟聘人员名单一并报卫生局,具体时间见《海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及人员核定时间安排表》。(二)基本药品采购申报和目录外药品清理1.服务站配备和使用的药品种类服务站按要求配备和使用的基本用药品种由县卫生局统一确定,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国家基本药目录内的307种药品;二是为保证服务站的基本用药,我县在原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统一选择确定的少量用于慢性病和下转病人的增补药品共50种,其中44种在省增补目录内,6种在乡村医生用药目录内。以上药品均在新农合目录内。现阶段,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配备一般不得少于150种,以确保服务站诊疗需要。服务站增补药品目录,根据社区诊疗实际需要,将由县统一组织定期调整。2.服务站药品的采购服务站基本药物严格按照《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采购、入库、仓储、拨领、药款结算等。全县各服务站基本药物统一由其举办主体(包括中心卫生院和民营医院)代为采购,举办主体为村委会的,目前仍由县卫生局原来指定的医疗机构代为采购。全县各服务站统一使用南通市基本药物中标(入围)产品中选择确定的基本药物品规目录。按照省市规定的采购流程,以县为单位,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上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采购流程(详见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与统一配送操作流程图)(1)各服务站定期向其举办主体或由县指定的代购单位上报基本药物申购计划,原则上每月1-2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申报,所有申购药品必须在县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服务站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2)举办主体分类汇总后,结合正常库存需要量,编制纸质《海安县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审批表》,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单价、单位、数量、金额和配送企业,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原件存档备查。(3)举办主体网上采购人员向县基药办电话索询“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的现时登录密码(县基药办进行密码发放登记,密码随机更换),编制网上采购计划,经药剂科负责人初审后,电话报请县基药办审批。(4)县基药办对各举办主体提交的采购计划审批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给相应的配送企业。(5)配送企业阅读后,立即组织备货、发货,在规定时间内配送至举办主体(急救、急用药品原则上要求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不超过7天)(6)举办主体药剂科收货入库后,进行网上响应,完成服务站申购基本药物的配货后,立即通知服务站派人来拨领。(7)承担服务站基本药物代购任务的举办主体负责与配送企业进行货款结算。基本药物的回款周期不超过2个月。(8)从2010年12月31日起,服务站内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价销售。复方氨林巴比妥、喘定、草珊瑚含片、洁尔阴、创可贴、复方苯乙哌啶等6种在乡村医生用药目录内药品、医用材料和器材,暂由举办主体按原渠道进行采购和调拨,逐步实施由县药招办统一招标采购。3.目录外药品清理(1) 从现在开始,停止向服务站下拨卫生局确定的服务站基本用药品种之外的药品,确为诊疗必需药品,经院长审批后方可下拨,下拨量不超过正常一周的使用量。(2) 全县统一于2010年12月30日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进行盘存,举办主体要派专人参加并负责,确保盘存结果准确。对服务站基本用药目录内药物和非目录内药物要分开登记,分别统计其品规、数量、金额和有效期。(3)对于服务站库存药品中属于基本用药目录内药物,可以放在服务站继续使用,但从1月1日起必须将零售价格调整为进价,零差率销售。存量药品使用基本结束后,启用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用药。(4)盘存结束后,所有目录外药品全部下架,不得继续销售。凡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药品,全部由举办主体或药品代购单位收回,重新入库,并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因包装破损、霉变、过期、变质等不能继续销售的药品,登记品规、数量、医院购进价、总金额后,打包带回医院封存,清单于12月31日传真至县基药办,听候处理。违反规定私自从其他渠道采购的药品,一律清除离站,不得继续销售。各中心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办法按局专题会议要求落实。(三)服务站岗位核定和定员工作1. 岗位数的核定:各服务站人员岗位数,按服务区域总人口数1‰左右进行核定,以每站3-5人为宜,其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卫生技术人员。由县统一确定各举办主体所涉服务站人员岗位设置总数。各举办主体根据各服务站的服务功能、实际服务人口和居民的服务需求等因素可适当进行调整,但各服务站岗位设置总数不得高于县核定的各站总人数。2. 服务站定员服务站人员实行准入制,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各举办主体根据县最终核定的服务站设岗数,尽可能配足符合上岗资质的人员。上岗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上岗要求。未到退职年龄、持有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优先上岗,不足的人员可从以下途径进行补充:(1)持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2)持有省卫生厅颁发并经县卫生局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3)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身体健康,持有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退职返聘的乡村医生。原则上男不满65,女不满60。(4)取得医药卫生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的人员;(5)乡镇医疗机构在职卫技人员、离退休卫技人员。站内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应聘人员由本人申请,举办主体推荐,经镇卫生所、镇政府初审同意后报县卫生局批准备案。受聘人员与举办主体签订劳动协议或聘用合同书,其身份性质不变,原社会保障缴纳类别和渠道不变。服务站站长优先从优秀乡村医生中选聘,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或相应执业资质;从医院下派担任站长的,必须正常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并具有相应执业资格。16日~17日县卫生局组织对全县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及拟聘人员核定,各医院院长根据《海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及人员核定时间安排表》确定的时间,携带《2011年海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数核定表》、《海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拟聘人员申请表》、《海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拟聘人员汇总表》、《海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拟聘人选申报表》以及《海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申请书》、《海安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机构》、《海安县2011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指标申报表》等准时参加。


实用国家基本药物手册内容简介
在国家还未出台统一的基本药物目录时,厦门市已独立编制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基本用药目录》,并率先实行零差率政策,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深受居民欢迎,有效缓解了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2009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1979年引入国家基本药物概念,1982年实施第一版基本药品目录,但仅有目录而缺少制度,与生产、供应、支付、定价、临床使用等环节脱节,缺乏强制性和监管措施,没有很好推广,2009年9月,国家卫生部正式推广307中药物,其中西药205种,中成药102种。并出台相关制度、文件,确保国家基本药品的使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那些医疗机构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面向本机构服务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药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基本药物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物。基本药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截止2018年9月,调整后的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由原...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几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全面评价和动态调整的周期是三年一次。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召开一个基本药物目录外部专家组会议,查明当前基本药物目录覆盖和供应状况,总结并分析基本药物目录调整过程...

2010—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的实施方案(国发〔2009〕12号),2010至2011年期间,中央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设立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简称奖补资金)。这一专项资金旨在推进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全面配备和使用,...

我国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文件是哪年印发的
2009年8月18日。2009年8月18日,我国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表示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基本药物使用原则是什么
1. 法律职责: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问题。该委员会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并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和调整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该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部,负责日常工作。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和发布:基于我国...

基药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三)讲求绩效,量效挂钩。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法律依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 ...
【答案】:C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寿县15344098922: 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羊娟八珍: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从我国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过科学评价选出的在同类药品 中具有代表性的药品,其特点是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 等.

寿县15344098922: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生产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羊娟八珍: 新医改方案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制药行 业的影响是积极的.总体来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 了基本药物的使用,基本药物的市场销量将会明显增长. 但对于具体的制药企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基 本药物政策将加速制药企业的优胜劣汰.只有适应新的形势并能及时做出调整的企业,才能抓住机遇,实现快 速发展.

寿县15344098922: 为什么要制定国家基本药物?
羊娟八珍: 基本药物必须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且个人和社会在价格上能够负担得 起.基本药物遴选充分考虑了药物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的最优化结合,它不 仅提供了一个...

寿县15344098922: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什么?
羊娟八珍: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公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寿县15344098922: 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疗机构通常指哪些机构?
羊娟八珍: 按照《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具体使用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也就是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这是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的医疗机构,2010年,不少于60%的县(市、区)都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寿县15344098922: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与基
羊娟八珍: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按照临床 治疗必需、疗效好的原则制订的,用于指导临床医生合理用药,引导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寿县15344098922: 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抓好哪几件事?
羊娟八珍: 一是协调编制部门批准建立省、市、县药物配送中心,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二是以省、市、县为单位,招标确定配送公司,保证药品的正常配送.实施基本药物试点的省、市、县要抓紧此项工作,确保基本药物按时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三是在省级招标药品的最高限价内,按照统一配送区域,以市或县为单位开展药品价格的二次谈判.四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行药物零差价销售.五是政府开展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给与补偿.

寿县15344098922: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羊娟八珍: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坚持进一 步完善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机制的方向.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之一是实行医药费用 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面合理负担,使全体人民获得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的制定, 提出了医疗保障制度中可供选择的基本药物,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用药要求,又有利于控 制医药费用,减少药物浪费和不合理用药.

寿县15344098922: 基本药物是什么 -
羊娟八珍: 基本药物 【历史与起源】 基本药物(essential drugs or medicines)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7年提出的一个概念.保障基本药物的充分提供成为基本卫生保健的重要要素之一. 一开始,基本药物基本上就是价格较为便宜的常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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