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作者&投稿:奚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何区分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基本权利是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它与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国际法的权利不同,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法律权利不是固有的而是派生的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一般认为有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本国的意志,独立自主地处理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受任何国家的支配和干涉。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交往中法律地位平等。有平等的主体资格,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及平等地承担责任。自卫权是国家的领土或武装部队在遭到外国的实际武力攻击,即遭到外国的侵略时,为了保卫国国家和人民的生存而对侵略者的武力还击的权利。国家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实行集体自卫,但要符合《联合宪章》的规定。管辖权是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实施的对人、物和事的统治权。国家的管辖有两种基本形式,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属地管辖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人、物和事的管辖权。属人管辖是国家对于具有本国国籍的人的管辖,也称国籍管辖。
(二)国家的基本义务
国家的基本国际义务是尊重别国的上述基本权利,不得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别国内政,用和平方法解决与别国的争端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和《联合国宪章》所要求的必须遵守的义务。
(一)国家承认的概念和条件
国家的承认是指现存国家对新国家产生的事实给予确认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果,与新国家进行正常交往的行为。新国家可以由于殖民地独立、现存国家的合并、分离或解体等原因而产生。只要新国家符合国家构成的四要素的要求,并且是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产生,而不是外国侵略等非法行为造成的。现存国就可以予以承认。
(二)国家承认的法律效果
现存国家是否承认新国家是它政策的选择,一旦承认了新国家,它就要接由此而产生的法效果,例如,承认新国家所采取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的效力,承认新国家在承认国内的财产权、出诉权和豁免权等。
(三)政府的承认
政府的承认是指现存国家对于别国的新政府产生的事实给予的确认,并愿意与新政府所代表的国家进行正常交往的行为。对新政府的承认是发生在一个现存国家内部经过了社会变革或叛乱,导致该国发生非宪法程序的政权更迭,产生新政权(即新政府)。新政府全然改变了旧政府内部统治秩序和国际关系。只要新政府不是外来侵略造成并且能对它的国家实行了有效统治。现存国家就可以承认。例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就是对新政府的承认。对新政府的承认产生的法律效果与对新国家的承认基本相同。
一)概念
本章所讲的国家责任是指国际法上要求国家对其国际违法行为承担的国际责任。责任的主体是国家,性质是国际违法责任。
(二)国家责任构成的要素
构成国家责任有两个要素:一个是存在归国于国家的行为。用什么标准衡量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国家行为,那就是看一个行为是否代表国旨意。《国家责任条文草案》列了七种行为属于归国于国家的行动(参见教科书第77页)。另一个要素是国家行为违反国际义务,无论国家实施了违约行为,还是实施了国际犯罪行为,或是其他违法行动,均是违反国际义务行动。满足了这两个要素的条件就构成了国家责任。
(三)国家行为非法性的排除
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就排除的国家责任。那些情况可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呢?①同意,即国家实施的行动是在得到关系国的同意情况下作出的。②针对他国的违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行动。③国家出现的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④危难,指国家代表或受其监护的人为了逃避极端危难的状况而实施的行为。⑤国家遇到特别紧急的状况,如遇到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实施的行动。⑥国家的自卫行动。
(四)国家责任的内容和形式
对此,大家要掌握实施违法行动的国家对它的违法行动承担什么义务和用什么形式补救。一是要停止违法行为并保证不重犯。二是对受害国的损害给予补救。如:恢复事物原状、赔偿、道歉即精神满足

国家基本权利是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它与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国际法的权利不同,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法律权利不是固有的而是派生的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一般认为有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本国的意志,独立自主地处理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受任何国家的支配和干涉。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交往中法律地位平等。有平等的主体资格,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及平等地承担责任。自卫权是国家的领土或武装部队在遭到外国的实际武力攻击,即遭到外国的侵略时,为了保卫国国家和人民的生存而对侵略者的武力还击的权利。国家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实行集体自卫,但要符合《联合宪章》的规定。管辖权是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实施的对人、物和事的统治权。国家的管辖有两种基本形式,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属地管辖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人、物和事的管辖权。属人管辖是国家对于具有本国国籍的人的管辖,也称国籍管辖。
国家的基本义务
国家的基本国际义务是尊重别国的上述基本权利,不得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别国内政,用和平方法解决与别国的争端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和《联合国宪章》所要求的必须遵守的义务。

一、国家的基本权利 

1、基本权利的概念:

(1)、国家的基本权利,是指国家作为国际人格者固有的活当然享有的权利。

(2)、权利的来源:A、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依据,国际为其生存的基本权利 ;B、实在派学派:来源于国家的国际人格,来源于国家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资格。

2、基本权利 

(1)、独立权——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其内政和外交事务。而不受外力干涉和控制的权利。包括政治独立和经济独立。

(2)、平等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具有同其他国家处于完全平等地位的权利。 国际法上维护国家平等的规则和习惯:A、平等的代表权和投票权; B、平等的缔约权 ;C、平等的文字使用权;D、平等的位次权;E、国家豁免权(未经同意,一国不能同外国法院的被告,国家财产不能成为外国法院的诉讼标的)国家平等的错误观念:绝对平等的主张、国家平等只是一种幻想。

(3)、自卫权——国家为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发展,进行国际建设以自卫的权利。内容:A、国家有权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可能来自外国的侵略;B、当国家受到外国的武力攻击时,可以进行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条件:A、前提是遭到了武装攻击; B、必须符合必要性和相称性的原则。(必要性是指必须是迫切和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立即实施;对称性是指武装自卫行为不能有任何不合理和过分的行为)。

(4)、管辖权——指各国对行使主权,治理自己国家所涉及的事项,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由本国的国家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管理或处理的权利。A、属地管辖——国家对其领土范围的一切人、物和事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管辖权的行使内容受国际法调整。例外:不适用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不适用于境内的外国国家财产和国家行为;B、属人管辖权——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他们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管辖的权利。行使权限:国家只能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而不能到他国领土去行使属人管辖权,否则就是对他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冲突的解决方式:一般是后者服从前者。C、保护性管辖权——国家以保护本国重大利益为基础,对外国人在外国的犯罪行使管辖的权利。 行驶条件:(1)、该外国人呢的犯罪行为侵犯了该国国家或公民的重大利益。(2)、依该国法律应是处一定刑期以上的犯罪行为。(3)、根据犯罪地过的法律也是应受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保护性管辖权的行使:不能再他国领土上进行,必须在罪犯进入该国境的方可使用。D、普遍性管辖——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普遍地危害国家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不论罪犯的国籍如何,也不给其犯罪地在国外,各国普遍有权实行刑事管辖。使用普遍管辖权的罪行: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包括:战争、贩卖毒品罪。适用权限:(1)、必须由国际法的根据。(2)、只能针对国际法规定的犯罪行为。(3)、只能在本国领域内使用。

 二、国际义务 

1、互不侵犯;2、不干涉别国的内政;3、和平解决本国与别国的争端;4、善意履行国际义务 

三、国家豁免

指不接受他国管辖特权。即一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不受另一个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的管辖。(1)、根据:来源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基本法律原则和理念。 国际法律文件:2004年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2)、主体:国家;(3)、内容:A、国家元首、外交人员在东道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B、国家行为、国家财产豁免,最终依靠外交途径解决 (司法管辖的豁免、诉讼保全的豁免、强制执行的豁免)。



国家的基本权利一般认为有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国家的基本国际义务是尊重别国的上述基本权利,不得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别国内政,用和平方法解决与别国的争端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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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国家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如下:
  国家基本权利久经国际法确认,主要包括独立权、平等权、管辖权和自卫权。权利和义务互相联系,国家享有基本权利,同时负有不侵犯别国基本权利的义务。国家基本权利的概念源出于自然法。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国家基本权利和个人自然权利同样是一种天赋权利。按照现代国际法,国家基本权利的根据不是自然法,而是从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是主权国家所不可缺少的权利,否认国家的这些基本权利就等于否认国家的主权。
  国家基本权利的内容,随着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例如独立权,现在不仅指一个国家的政治上的独立和不受外来侵犯和干涉的权利,而且指国家经济上的独立和不受外国掠夺和剥削的权利。平等权,过去主要指法律上的平等或形式上的平等,现在则更指实质上的平等,即在公平互利基础上的平等。自卫权,过去含义比较广泛,对于在何种情况下可实行自卫缺乏一定标准,因此常被一些国家滥用,作为侵犯他国主权的借口。《联合国宪章》第51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方面确认自卫权是国家固有的权利,同时对自卫权的行使加以限制。会员国只有在受到“武力攻击”,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必要办法以前,才能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而且“应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


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

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一、国家的基本权利1、基本权利的概念:(1)、国家的基本权利,是指国家作为国际人格者固有的活当然享有的权利。(2)、权利的来源:A、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依据,国际为其生存的基本权利;B、实在派学派:来源于国家的国际人格,来源于国家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资格。2、基本权利(1)、独立权——...

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基本权利,是指主权国家固有的权利。一般认为包括四个方面:(1)独立权。国家按照自己意志独立处理本国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力,本国事务包括政治与经济两大方面。独立权的特性在于自主和排它;(2)平等权。主权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也不问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和发展水平如何,在...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法律分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

试论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有哪些?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1 、平等权;2 、人身自由;3 、政治权利和自由;4 、宗教信仰自由;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6 、社会经济权利;7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1、 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2、 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的而有不可缺少的权利3、 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法律权利4、 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它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 )。
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A.独立权 B.平等权 C.自卫权 D.管辖权 E.战争权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国家的基本权利列为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P54)本题知识点: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它主要有以下内容: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特定人的权利包括离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生活保障权,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2)公民的基本义务是...

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首要意义的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是一致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

政治权利和自由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吗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平等权;人身自由;政治权利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一、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哪些?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公民言论、出版、集会、...

右玉县18079584664: 论国家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
占朗香菊: 国家的基本权利一般认为有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国家的基本国际义务是尊重别国的上述基本权利,不得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别国内政,用和平方法解决与别国的争端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

右玉县18079584664: 如何界定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占朗香菊: 国家基本权利久经国际法确认,主要包括独立权、平等权、管辖权和自卫权.权利和义务互相联系,国家享有基本权利,同时负有不侵犯别国基本权利的义务.

右玉县18079584664: 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占朗香菊:[答案] 主权国家享有的基本权利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右玉县18079584664: 论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占朗香菊: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含义: (1)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公民按照宪法规定享受到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益. (2松民的基本义务也就是公民按照宪挂潭串享有权利的同时.所必须承担的某种...

右玉县18079584664: 论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占朗香菊: 第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

右玉县18079584664: 如何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
占朗香菊:[答案] 1)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是一律平等的.平等地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 2)我国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前提,享受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3)由于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所以公民实际享受到的权利和所履行的...

右玉县18079584664: 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
占朗香菊:[答案]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含义: (1)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公民按照宪法规定享受到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益. (2公民的基本义务也就是公民享有权利的同时,所必须承担的某种责任. (3)我们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称做基本权利和义...

右玉县18079584664: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
占朗香菊: 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 权利:选举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右玉县18079584664: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占朗香菊: 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已经都在后继立法中被实际收回了,如言论、集会、出版、结社、示威、游行等权利;基本义务多的是,比如服兵役、劳动、受教育等;两者的关系本来应当是相辅相成,相对统一的,但是事实上义务多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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