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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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由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8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6月8日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沈阳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4年4月8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9日辽宁省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沈阳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自2004年6月15日起废止《沈阳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经营许可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农药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法律依据:《农药产业政策》第五条 加快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升。严格生产准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新技术和自动化在行业中的应用水平。到2015年制剂加工、包装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宗原药产品的生产70%实现生产自动化控制和装备大型化,2020年达到90%以上。第六条 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夯实创新基础,完善现有农药创新体制和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导向,推动农药创新由国家主导向企业或产学研相结合转变。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农药企业建立较完善的创新体系和与之配套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创新研发费用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2020年达到6%以上。第七条 降低农药对社会和环境的风险。严格农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强化工艺创新和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加快高安全、低风险产品和应用技术的研发,逐步限制、淘汰高毒、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农药产品和工艺技术;建立和完善农药废弃物处置体系,减轻农药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到2015年,污染物处理技术满足环境保护需要,“三废”排放量减少30%,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农药废弃物处置率达到30%。到2020年,“三废”排放量减少50%,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50%,农药废弃物处置率达到50%。第八条 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提高监管效率。推进诚信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实施名牌战略,着力培养主导品牌,提高其市场份额。到2015年,在农药市场中拥有驰名商标的农药产品的销售额达到全国农药总销售额的30%以上,2020年达到50%以上。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业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前款农药主要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一)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二)用于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
  (三)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的职责,做好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准:
  (一)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防治设施、措施;
  (三)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四)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农药经营单位取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发给《农药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农药。第六条 农药经营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并经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第七条 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农药时,必须向购买者开具销售凭证,并正确说明农药用途、使用保管方法、中毒争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第八条 新引进的农药,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方可经营使用。第九条 经营具有农药作用但以微肥等名义取得肥料登记证号的混合物或制剂,应当经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 农药经营单位为方便销售,需将原包装农药分装后在本单位门市部零售的,必须贴上新的明显的标签说明。
  农药经营单位对外批发或在本单位以外的门市部零售农药进行分装的,应当事先向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分装,分装后的农药必须贴上新标签说明和注明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
  新的标签说明必须包括原标签全部内容,并注明分装单位、分装日期。第十一条 农药经营单位不得在同一场所兼营食品、饲料、易燃易爆等商品。
  农药应当单独贮存保管,不得与食品、饲料、易燃易爆物品混放。第十二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药品种、药效、使用范围进行检查,监督农产品生产者安全使用农药。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公布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第十三条 禁止在蔬菜、瓜果、中草药材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第十四条 禁止使用农药毒杀水产、畜禽等动物。对因农药中毒而死亡的水产、畜禽等动物必须及时销毁。第十五条 施药器具及剩余农药必须妥善保管,农药的包装物应当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专门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生产、销售过程中农副产品农药残留量进行经常性的抽样检测,经检测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副产品禁止上市销售。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条规定,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三条规定,在蔬菜、瓜果、中草药材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四条规定,使用农药毒杀水产、畜禽等动物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加重处罚,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正确合理地使用农药
二、适时用药 :选择合适时间施用农药,是控制病虫草害、保护有益生物、防止药害和避免农药残留的有效途径。要掌握所要防治的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掌握田间实际发生动态,达到防治指标才可用药。不要简单强调"治早、治小",也不应错过有利时机。各种有害生物防治适期不同,同一种有害生物在不同的作物...

使用农药需要注意什么?
狭义上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为了保证和促进植物和作物的生长,用于杀虫、消毒和杀死有害动物(或杂草)的一类药物。特指农业上用于防治病虫害、调节植物生长、杂草防治等的药剂。农民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首先要注意农药的包装,防止破损和渗漏,注意农药的品名、有效成分含量、出厂日期和使用说明书。无法清楚...

农业种植中如何合理的使用农药?
农药稀释要合适,在喷雾施药前要先对作物进行一次浸种处理,对于不能够直接施药的,要进行人工拔除或是喷洒药液,然后再喷施一次。施药期间要注意及时补充水分,防止药液被大雨冲跑,造成药剂浪费,对于有些病虫害,在施药过程中,还要注意降低农药的施用量,防止造成药害反弹。要注意施药时间,在高温高湿...

农药如何正确使用效果更好?
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某种农药防治效果良好,就会长期连续使用,即使防治效果降低,也不会更换。后果。例如,1978年,6000倍液对Misauli的防治效果在98%以上,而现在1000倍液的防治效果不到50%。全国已产生抗药性的害虫有30多种,病害有10多种。农民们纷纷采用增加农药用量的方法来提高防治效果。...

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应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第一,农药化肥的适量性。农药并不是打的越多越好,这样不仅仅会促使虫子有了自我保护,还能增加对植物的危害,所以在施化肥以及在使用农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量,每次的用量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农药化肥太少的话,对一些虫子根本不顶用的,所以,这个使用的度,一定要把握好了。有的时候在施化肥以及...

常用生物农药,如何高效施用?
现阶段中国生物农药的总产量为12万吨左右,预防总面积达2670万公顷,约占化肥市场份额的5%。生物农药相关成分注册登记超出90种,注册登记产品约3000个,在其中抗菌素产品约占注册登记商品数量的70%。生物农药产品约占在我国注册登记化肥数量的11%~13%。那麼生物农药怎么使用效果最好?生物农药的高防效使用...

低温使用农药,须掌握的要点是什么?
低温使用农药,须掌握的要点是什么?市场上的一些杀虫剂在低温下不会降低其效力,有些在低温下会失效,有些在低温下会遭受药物损害。因此,在准备喷洒杀虫剂时,请注意前部和后部在低温天气条件下,疾病、寄生虫和杂草吸收的药液量相对较少。此时,可适当增加一些药液浓度,以达到死亡的目的。但是,浓度...

农业设施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农药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农药范畴包括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软件动物等有害生物的,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用于农业、林业生产品防腐...

用农药的施用方法有哪些
熏蒸:将农药加热并释放到空气中,让农药的烟雾和气味能够达到防治病虫害的效果。熏蒸方法适用于温室、田间大棚和土地等的防治。土壤处理:将农药水溶液或粉剂直接喷洒或施加到土壤中,以防治土传病害或根系害虫。在使用农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选择适当的农药和剂量,根据病虫害的类型和程度选择合适的农药,...

施用细菌农药要注意些什么?
符合现代环保要求,适合生产绿色无污染食品。如果错误服用大剂量阿维菌素,可能会出精神抑郁、兴奋、肌肉震颤、共济失调、恶心、呕吐、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严重中毒可能导致死亡。阿维菌素是一种剧毒农药,其制剂为低毒农药。由于其使用时间长、用量少、在阳光下分解快,对人畜和生态环境安全性高。

龙港区17521031561: 沈阳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 搜狗百科
茌师巴替: 农药合理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有: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 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龙港区17521031561: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者有何规定?
茌师巴替: 农药经营者应当将农药经营许可证置于营业场所的醒 目位置,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建立采购、销售台账,向购 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科 学推荐农药,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 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者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 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龙港区17521031561: 经营农药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哪些单位可经营农药? -
茌师巴替: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农药:(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目前可经营农药的单位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龙港区17521031561: 什么是农药?哪些单位可以依法经营农药?农药经营者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茌师巴替: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

龙港区175210315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 - 条具体有哪些内容?
茌师巴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内容如下: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农药,必须保证质量,农药 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应当核对无误.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农药的 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龙港区17521031561: 经营农药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
茌师巴替: 答:《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30条规定,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农药经营.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少于一名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销售、仓储场所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设施、设备;(三)有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业务培训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的农药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龙港区17521031561: 如何认定生产伪劣农药罪
茌师巴替: 一、什么是生产伪劣农药罪?生产伪败农药罪是指生产未经批准的农药和违禁药品的行为.生产伪胜农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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