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领用自产产品建造资产不视同销售,不算销项税呢?

作者&投稿:刀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固定资产中领用产品建造固定资产时,不视同销售为什么进项税不转出计入到货物成本里呢?~

自产产品建造固定资产,现行增值税法下(全面营改增),固定资产将来其实是可以产生销项税额的,则相关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不需要被转出。
进一步理清思路:
1.增值税是链条税,销售方的销项税额即是购买方的进项税额,各环节环环相扣,形成一个链条,在防止偷逃税款上可起制约作用。
2.增值税实行抵扣制度,即销项-进项=应纳税额,引申:如果将来会产生销项税额的,那么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如果将来不会产生销项税额的:
(1)本流转环节为最终环节,那么本环节的消费者为最终消费者,进项税额也不能被抵扣,需要被转出;
(2)如果本流转环节不是最终环节,例如:自产、委托加工、外购存货用于对外投资,接受投资一方很可能还会把这些存货对外销售出去,那么本环节需要视同销售,人为补上销项税
扩展文件;《固定资产会计资料大全 》

是的,09年政策变化后固定资产可以抵扣,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动产建设的不视同销售。

其实视同销售里也有一条规定: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非应税项目简单地说是不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列如如果用于不动产建设,以后处置不动产时候缴纳营业税而不是缴纳增值税,这个就是非应税项目,所以用于不动产建设需要视同销售。同理,建造动产,以后处置动产依然是缴纳增值税的,依旧是应税项目,所以就不视同销售了。

领用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线等应税项目,是不能视同销售的。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建设,比如建造厂房等不动产,才可以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领用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线等应税项目,是不能视同销售的。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建设,比如建造厂房等不动产,才可以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原因是:增值税属于流转税,谁最后使用了增值税应税产品,那么就需要由谁来承担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企业在处置该项资产的时候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该项资产就是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所以对于领用的自产产品或原材料等,视同销售,需要将增值税销项税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而对于领用的外购产品或原材料等也是一样的,因为到此增值税流转结束,那么这里外购部分的增值税也需要由该项资产承担,需要计入该项资产的入账价值。而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处置的时候,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那么增值税会继续流转,直至最终使用者承担这个税金,所以当企业建造生产经营用动产的时候,就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不需要将增值税计入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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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增值税如何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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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不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

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是做视同销售账务处理吗
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是做视同销售账务处理。目前税法中将以下八种行为归入视同销售行为: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会计问题。为什么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不视同销售?
解答:营改增之后,领用自产产品用于不动产建造,不再视同销售。因为不动产同样征收增值税,在以后厂房转让或出售时,计征增值税,纳税链接没有断裂,为生产产品购进的原材料由于进项税是一次性抵扣的,所以针对领用自产产品所耗用的材料进项税种,需要转出。视同销售包括哪几种情形?视同销售货物是要征收增值税...

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视同销售吗
1、增值税上要工程在建看用在哪里用在应收项目不用,是不是非增值税或是免增值税项目,或是福利项目,是的话要做视同销售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是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视同销售行为吗
目前(2020年5月份)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不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的。账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企业自产产品用于生产设备改造,为啥子直接结转,而不视同销售?求理论
苏张青尔: 自产产品用于建造不动产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因为在生产过程有增值,这部分要纳税,就等于自己卖给自己了,这种算视同销售.而外购商品用于建造不动产就不属于视同销售了,因为并没有发生增值,顶多就是购买工程物资,支付给对方增值税,需要进项转出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为什么将自产货物用于建造不动产不用确认收入 -
苏张青尔: 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属于视同销售,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该业务视同销售不是真正的销售,是企业内资产与资产之间的转换,且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本身,并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从而不能确定收入. 与之相比的其他视同销售的行为,例如:自产货物用于捐赠、投资、个人消费、集体福利、分配给投资者等,就需要确认收入了. 详见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的文件.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外购和自产货物用于工程安装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
苏张青尔: 按照现在的税法规定,用于建筑工程购进的存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用于建安工程不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情况,所以不需要视同销售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建造车间不做视同销售按产品成本转出问题 -
苏张青尔: 是的,09年政策变化后固定资产可以抵扣,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动产建设的不视同销售.其实视同销售里也有一条规定: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非应税项目简单地说是不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列如如果用于不动产建设,以后处置不动产时候缴纳营业税而不是缴纳增值税,这个就是非应税项目,所以用于不动产建设需要视同销售.同理,建造动产,以后处置动产依然是缴纳增值税的,依旧是应税项目,所以就不视同销售了.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自产品用于其他用途视同销售,为什么在建工程领用就是按成本计价,而职工福利领用确按售价? -
苏张青尔: 我就不用长篇大论用通俗的话和你说好了在建工程那是企业的资产组成的部分不用视同销售的因为没有增值他的材料只要将市价的增值税缴纳就可以了其实原价不原价最主要是在所得税的问题上如果是成本那么不用缴纳所得税了如果是市价的话...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动产的在建工程,视不视同销售,用不用做销项税处理? -
苏张青尔: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增值税需作视同销售处理,提销项税额,所得税不用视同销售,因为所有权并没有转移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关于外购的动产用于不动产增值税的疑问. -
苏张青尔: 1. 但是不明白后半句“领用自产产品不涉及销项税”搞不明白 分析:因为如果是建造不动产,领用自产产品要做视同销售;而从你前一句的领用原料不做进项转出可以说明,你建造的是动产或者说是设备,再来说,因为如果你领用自产产品先...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该商品是否视同销售? -
苏张青尔: 不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方面不作为视同销售,因没有转移产品的产权;增值税方面,因改变了产品的销售用途,进项税额应该转出.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固定资产中领用产品建造固定资产时,不视同销售为什么进项税不转出计入到货物成本里呢? -
苏张青尔: 自产产品建造固定资产,现行增值税法下(全面营改增),固定资产将来其实是可以产生销项税额的,则相关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不需要被转出. 进一步理清思路: 1.增值税是链条税,销售方的销项税额即是购买方的进项税额,各环节...

乌兰察布盟17727289950: 为什么企业自产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时计入主营业收入而不是视同销售? -
苏张青尔: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分配股利和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行为,确认销项税额,同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但自产产中用于在建工程和对外捐赠虽然也视同销售行为,确认销项税额,但不确认收入,应直接贷记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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