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中管理人员出现重大失误要不要赔偿

作者&投稿:才旦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程师对工程索赔有哪些影响~

建筑工程索赔
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所以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于“罚金”、“赔偿”,它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它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不是无理争利。
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往往忌讳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应该如何索赔,对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也不善于处理索赔。面对这种情况,在建设领域,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由于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具备各种知识和经验的工作,所以要求参与索赔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和建筑法规,并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这样才能使施工索赔有法可依、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索赔是一门“艺术”,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贸易、法律、财会、公共关系等众多专业学科知识。因此在索赔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有些建筑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赔看成是盈亏成败的一大关键。以下是笔者对工程施工索赔的一点认识。
1 施工索赔的概念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非本的原因使本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通过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偿还他的缺失。换句话说,凡是超出原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缺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得到经济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地,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后者称为反索赔,故索赔是双向性的。

2 引起索赔的原因

2.1 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越来越复杂,所以设计过程要求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随时发生问题要随时解决,因此需要设计变更。

2.2 文件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在建设领域,签订工程施工都用《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其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要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制订。由于有些条款在订立过程中未仔细推敲或在订立时用词不严谨。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周,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对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

2.3 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建筑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为了拿到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常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而中标后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方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使自己能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设法通过合理的索赔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

2.4 项目各方管理间的影响

一个建设项目,涉及的单位有很多,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等。这些单位会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方面、技术方面、工作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实际实施中。管理上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赔。如:施工中人为障碍、工期延长、加速施工、图纸错误、供图进度拖延、增减工程量、业主拖延付款等。

2.5 不可遇见的因素

如地质条件变化、货币贬值、价格调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特殊风险等,这些因素都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估计和遇测的。

3 索赔的内容和分类

3.1 索赔的内容

施工索赔的内容有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即要求对方偿付一定的费用或要求业方允许延长原期限,作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补偿。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赔事项既有经济索赔又有工期索赔。

3.2 索赔的分类

按涉及的当事双方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按索赔依据分类:规定内的索赔、非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扼要,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款项。

4 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4.1 索赔的条件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4.2 承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4)、(5)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5 索赔的技巧
施工要想获得好的索赔成果,就要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研究正确的索赔战略并能掌握机动灵活的技巧。索赔技巧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客观环境条件而灵活掌握。通常的索赔技巧有: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商签好协议、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索赔事由论证要充足、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力争单项索赔,避免综合索赔、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注意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

1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员工的违约责任作了规定,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员工赔偿责任范围.你不需要对设计失误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对于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不是工作失误,而是破坏公司财物,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司与你合同的条款是依据上述民法和刑法规定而定的,不适用于劳动法.
3 你做的资料是经过领导检查并签字核准(领导未查出错误),且资料中,生产需要的参考图纸是正确的,首件检测合格,说明你并不存在重大过失更谈不上是故意了,经检查并核准后的差错,检查或核准人员的责任应该重于设计人员,公司要你一人承担责任,不仅公司错用合同条款张冠李戴,也是企图减轻领导责任.你应该在答辩时明确指出,
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培训和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和同业冲竞争)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第二章补偿原则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以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第五条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第六条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者,视为同意该通知或报告中的停工(复工)日期。第七条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际停工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该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人的日期为准。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第八条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第九条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认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停止补偿费的依据。第四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第十条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须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须措施,该看护费应由发包方程承担。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5000M2的设看护人员3人以上/每昼夜。第十二条每昼夜工资单价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昼夜,即40元/每日历天/人。第五章临时设施费的补偿第十三条合同承包价中的临时设施费是满足整个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费用。如中途停工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偿。第十四条未竣工或中途停工的工程,双方拟解除合同结算临时设施补偿费可分别按以下的方法计算:1、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已经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应按合同价中包括的全部临时设施费计算。综合基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综合基价费用×0.8%2、未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可按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占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补偿费=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第十五条工程已竣工结算时,实际工期(合同工期与停工工期之和)超出合同工期时,仍按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用计算。第六章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第十六条工程未竣工、双方拟解除合同时,承包人为该工程所备材料(半成品)现场剩余的部分可计算费用,由发包人负担。第十七条剩余材料(半成品)数量的确认:发承包双方(监理工程师变可代表发包方、下同)应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对承包人为该工程所备剩余的且不能转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预予以清点,及时编制有材料(半成品)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的剩余材料(半成品)清单,加盖单位公盖并由经人签字,作为计算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的依据。第十八条对于承包人能够尽力将该工程所备的剩余通用材料(半成品),转移至其它工地的运杂费,应由发包人承担。第十九条材料价格(半成品)的确定,双方可协商定价。也可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在该工程施工期所发布的人格信息为准。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材料(半成品)数量×单价。第七章周转材料停止补偿第二十条周转材料停止补偿的范围:停工期间已支设的未浇混凝土和未拆除的脚手架:为保证后续施工需要,发包方签证要求存放在现场的模板和脚手架。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上述周转材料的数量,组织编制有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度的周转材料停止清单,加盖双方公章,并由经人签字,作为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费的依据。第二十一条模板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补偿费:钢模板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量)]/周转次数。木模板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量)*K]模板停滞摊销补偿费=一次摊销量*摊销次数*相应模板单价注:损耗量,周转次数,损耗率,K值详附表1,2。摊销次数=停工天数/28天。第二十二条脚手架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补偿费: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残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停滞摊销补偿费=一次摊销量*摊销次数*脚手单价。注:残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详附表3,4。摊销次数=停滞天数/一次使用期(该次数不应超过附表中的周转次数)。第八章施工机械停职补偿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停滞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停工前后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动的尚未拆除的机械。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未拆除的数量,对可以拆除的机械应及时拆除。尽快编制有施工机械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度的停滞机械清单,加盖双方公章,并由经人签字,作为停滞机械补偿的依据。第二十四条施工机械停滞费按《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机械台班停滞费乘以停工日期计算。第二十五条根据第二十四条计算方法所的任何一种机械的停滞费均不得高于该施工机械停滞前的尚存净值。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尚存净值可参照附表5中的施工机械购置原值,使用年限的新旧程度计算。第二十七条依据本法计算的补偿费均应按工程所在地的税率记取税金。第二十八条本法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各市在实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以便修正。附表1组合式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周转次数和施工损耗表序号名称周转次数施工损耗%备注1钢模板501包括梁卡具,柱箍损耗为2%2零星卡具202包括U型卡具,L型插销,钩头螺栓,对拉螺栓,3型扣件3钢支撑系统1201包括连接杆,钢管,扣件4复合木模板555木支撑105包括琵琶撑,支撑,垫板,拉板附表2木模板周转次数和施工损耗表序号名称周转次数补损率%系数K施工损耗率%1圆柱3150.291752异形梁5150.235053整体阳台,拦板,楼梯4150.256354小型构件3150.291755支撑材,垫板拉板15100.135附表3脚手架耐用周期和残值表序号名称耐用周期(月)规格残值%1钢管180直径48*3.5102扣件12053底座18054木脚手杆,板42105竹脚手板2456安全网及其他1次0附表4脚手架一次性使用期表序号名称一次使用期序号名称一次使用期1脚手架15米内6个月6脚手架90M内25个月2脚手架24M内7个月7脚手架110M内32个月3脚手架30M内8个月8满堂脚手架25天4脚手架50M内12个月9挑脚手架10天5脚手架70M内20个月10悬空脚手架7.5天附表5主要施工机械购置原值,使用年限表序号名称规格原值(元)使用年限1塔式起重机起重量6吨以内2塔式起重机起重机8吨以内3自由式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100以内4自由式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200以内5卷扬机带塔牵引力3-5吨H=40M6卷扬机双筒慢速中型牵引力10吨7卷扬机双筒慢速中型牵引力10吨8单笼施工电梯中型75以内9单笼施工电梯中型100以内10双笼施工电梯中型100以内11双笼施工电梯大型200以内12砼搅拌机电动500L内13灰浆搅拌机200L内14钢筋调直机直径14以内15钢筋切断机直径40以内16钢筋弯曲机直径40以内17对焊机75KVA18木工圆锯机直径1000以内19木工压刨机双面600内


现场施工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硬质景观的施工进度、质量、材料、机械以及班组管理。 2.投标过程中负责图纸审查,参加图纸答疑,从专业角度提出优化方案。 3.协助和配合安装、绿化等相关专业共同完成项目建设。 4.负责两万元以下材料验收工作,配合采购部进行大批量材料验收。 5.协同资料员做好签证办理工作,提供数据及必要的专业技术性数...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措施?
1)通过精细化管理,可以加强管理者与施工人员的关系,营造和谐的工程施工环境。将经济效益与施工人员的绩效挂钩,提高了施工的精细化程度和工程质量。在精细化管理的氛围中,可以增强管理者与施工人员之间的信任,有效解决矛盾,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2)精细化管理强化了工程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升了管理...

工程施工材料成本管理中的六个要点?
因此,施工技术管理人员除了熟读施工图纸,吃透设计思想并按规程规范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外,还必须将自己的施工估料意图灌输给项目现场施工部门,以单线图的形式做好用料交底,防止班组下料时长料短用、整料零用、优料"劣"用,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减少边角料,把材料消耗降到最低限度。四...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
1.1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依据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和地方性法规、规程和标准。项目经理及全体员工应熟悉...

路桥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制约因素与对策?
路桥施工的安全管理主要是对施工主体,即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为重要目标。在当下的路桥施工企业当中,很多施工人员都存在流动性,并且很多施工人员都是来自农村,普遍文化知识素质偏低,未经过系统化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安全防护意识不足,使得其难以达到安全...

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措施
人员:对工程各项参与者进行审查:监理工程师应该是懂经济、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并且还要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的综合性技术人才。因此在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做到持证上岗。施工队伍的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及身体素质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为此,在审查时发现有不合格者,坚决不能上岗。材料:对工程所...

煤矿土建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在煤矿工程基础建设施工管理中,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管控方案,提升煤矿基础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水平。煤矿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需要按照施工程序等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土建工程的安全性与施工成效,提升其工作效率。在建材选择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煤矿工程的施工要求,选择质量较高的建材,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

现场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今年的主要工作在过去一年做为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和**的要求按时按质的完成了各项施工管理工作。 1、施工管理过去一年时间里与一公司创杯工程相邻施工,不论是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现场的管理都给我很大的压力,我工作的好坏已不是个人问题,直接影响到我们项目部声誉和今后发展。所以在今年的施工中...

市政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及对策?
对工程的地质条件有了充分的了解才能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规划出合理的施工程序。 对施工现场做好严格管理 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小到施工材料的摆放,大到施工人员的管理,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因为,工程建设很多时候都需要高空作业,如果材料的摆放...

论建筑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
建筑程项目安全管理,要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性能,保障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从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全程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做重点抓。只有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全程中各环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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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狐泄甘露: 一、工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怎样认定工程安全事故罪?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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