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的条件都有哪些?

作者&投稿:李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条件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的条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2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

2、核定征收:是按照销售(营业)收入*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其中: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应税销售额、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额,核定所得率是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行业不同事前设置的(一般幅度处5%-30%之间,不过具体到贵公司应当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所得率计算,适用税率25%的核定征收不适用20%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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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2008]3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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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基本相当。 

  三、做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服务工作。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部署与安排要考虑方便纳税人,符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鉴定和认定工作。

  四、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五、加强对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检查工作。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的纳税人,要加大检查力度,将汇算清缴的审核检查和日常征管检查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年度稽查面,防止纳税人有意通过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税负。

  六、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密切配合。要联合开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共同确定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共同协商确定分户的应纳所得税额,做到分属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管辖,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税所得率基本一致。

  附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三月六日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第五条 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第六条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第七条 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第八条 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见附件)

  第九条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第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表样附后),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主管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备用。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复核、认定。

  (三)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

  纳税人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分类逐户公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便于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确定公示地点、方式。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异议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税务机关经核实认定后调整有异议的事项。

  第十三条 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二)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三)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 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一)纳税人在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按月或按季分期预缴。

  (二)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由纳税人按月或按季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联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同时废止。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的条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的条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
  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一楼只说了什么是核定征收,没说明它与查账征收的区别。我来补充一下。
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是实行按月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
先说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在1楼列举的那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核定方式有2种:一是直接核定所得税税额;二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前者简单,就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直接核定每月(年)应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后者稍微复杂一点,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先核定企业应税所得率(就是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收入比例,各行业的比率不尽相同),企业再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月(季度)销售收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

举例:假如某企业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5%,若某月的收入是100万元,那么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100*5%*25%=1.25万元。
查账征收概念简单,独立核算的企业如果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的,税务机关认定后,可采取查账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按月或季申报预缴,年终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
查账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25%-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纳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规定
饮食服务业10-25%;娱乐业10-25%;其他行业10-30%。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当年的1至3月底。当年新办企业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3...

税务核定征收是什么意思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核定征收所得税,主要是根据你的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来确定的,从税务实践来看主要是以应税收入额确定。而应税收入无非是看发票开具金额是多少,或者在账务上做了多少,但一定会与开具发票比对,也许还会与取得的发票、进货单之类的进行比对来确定你的应税收入额。核定征收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

核定征收税率是多少核定征收税率是多少
2、 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3、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4、2、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关键是看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谁高,如果是利润率高,实行核定应税所...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怎么个意思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2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1、查账征收: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如何确定?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机制详解 对于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之一是采用应税所得率法。这个方法的核心在于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 = 应税收入额 × 应税所得率或者:应纳税所得额 = 成本(费用)支出额 \/ (1 - 应税...

怎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一、什么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依法采用合理的方法,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什么
核定征收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随着税务监管系统的完善,税控效率的提高,很多核定征收的企业都被税务调整成了查账征收。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包括依照...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2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1、查账征收: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

请问所得税核定征收是什么意思
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西安区18694016478: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哪些规定 -
施心诺百: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إ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إ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إ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إ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إ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إ

西安区18694016478: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形 -
施心诺百: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只能准确核算,或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不能准确核算的;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西安区18694016478: 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 -
施心诺百: 你企业可以参照该文件对照自身的情况,是否符合关于核定征收条件的规定,再决定是否申请核定征收.

西安区18694016478: 企业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核定征收? -
施心诺百: 根据 国税发[2008]30号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条确定可以核定征收的企业范围. 根据 国税函[2009]377号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继续明确了不能核定的特...

西安区18694016478: 单位交企业所得税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是核定征收? -
施心诺百: 我们这里,年各项营业收入不满400万,就是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企业第一年都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想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就要想办法做满400万.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好还是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好,要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及毛利的高低来决定.不能一概而论.这里面是很有讲究的

西安区18694016478: 核定征收所得税应具备啥条件,如何算? -
施心诺百: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简单的说只有一个条件,就是:核算不健全!具体包括:账簿设置、收入、成本费用;账簿、凭证保存、纳税义务履行等几方面有任一方面不能准确核算!就必须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但是税务机关在实际执行核定征收这个政策时,有许多都是根据企业的年收入来确定是否来核定征收,比如年收入在多少万以下的企业必须核定征收!每个地方的税务机关规定的也不一样!

西安区18694016478: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
施心诺百: 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就要核定征收,可以查账征收.如果公司计划年销售能达到180万以上,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

西安区18694016478: 核定征收企业申请查账征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施心诺百: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

西安区18694016478: 确定所得税是按率征收还是查帐征收的几个条件 -
施心诺百: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核定征收又划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一般能准确核定收入或成本的,税务局将会采取定率征收办法来确定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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