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土地制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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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历史变迁(只要主要流程)~

1、先秦:
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

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

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

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隋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唐朝时,“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庸”指纳绢或布代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缺陷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

4、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

5、明清:
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明神宗时推行“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银分摊,人田分担。意义:减轻农民负担,松驰依附关系;适应商品经济。

清初,康熙帝实行“更名田”并固定人丁数,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意义:人头税已全废除,人身控制更松驰;促进农业发展。

6、半殖半封开始时期: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在土地方面,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和“无处不均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土地私有制。

7、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同盟会政治纲领(三民主义)中包含“平均地权”(民生主义)规定现有地价归原主,增涨地价归国家(卖主变为资本家,买主就是资本家,国家财政有保障)。这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

8、国共十年对峙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路线规定: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9、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的土地政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在沦陷区,日本侵略者强占大量耕地,用于修建公路、封锁沟和飞机场等,或者分配给日本移民使用。

10、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土地改革,按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实行耕者有田,农村人口平分。贯彻解放区土地改革总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消灭封建剥削,发展农业生产。

11、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国初土地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1953至1956年开展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到公有制的转化。

12、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和一平二调(绝对平均分配、无偿调用公私财产),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

13、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安徽、四川试点,试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最后形成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使农村改革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14、本世纪初: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田还湖等生态工程,废除农业税、实行农村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工作陆续展开,农村经济正向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1、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井田制
在原始社会土地是公有的。进入私有制的奴隶社会以后,土地演变为以王为代表的整个奴隶主阶级所有。当时农业生产力不高,人口稀少,土地也相对过剩,于是相应的土地制度——井田制产生了。井田制度是计口授田,奴隶主将其所领有的土地,对隶属于自己的每一个成年劳动者,按照一定制度授予若干亩份地。这是我国历史上最初的按劳动力数量分配耕地的方法。
得到井田封地的奴隶主,对土地可以世袭享用,但不能私自转让或买卖。他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商王或周王的。周王可以把土地收回再行封赏。在商、周奴隶社会,这种土地称“公田”。
2、封建社会战国时期、秦代、汉代的土地制度
其一,战国时期封建土地制度的形成。
最早承认封建土地制度的是鲁国。鲁宜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了“初税亩”,即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照土地的面积征税,从而承认了土地的私有。“初税亩”虽然仅仅三个字,却含有极其重大的社会变革的历史意义。它表明中国的地主阶级第一次登上了舞台,第一次被合法承认。
秦国的秦孝公任用商鞅两次变法废除井田,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废去旧贵族世袭特权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实行重农抑商等从法律上对封建土地制度进一步肯定。《汉书·食货志上》曾引用武帝时政论家董仲舒的话说“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大致从此以后,人们私有土地,相互买卖,即已有正式的法律根据了。
土地可以买卖之后,有利于土地的流通,以免有些土地闲置不用,但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土地兼并严重,以后各朝代都存在此问题,统治者虽采取一定措施,但收效甚微。
其二,秦代、汉代的田制和汉武帝以后的限田主张。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其田制仍承袭了战国时的制度,除国家直接占有的土地以凳 外,皇室和封建地主也都占有了大量土地。公元前216年,秦始皇曾令“黔首自实田”,即命令占有土地的人向政府申报所有土地的数额。这是国家从法律对土地私有的承认。这时全国的地主和自耕农已不少。
西汉时候,“汉承秦制”。官地已垦的称农田,未垦的称草田,都“赋”与簧 或“假”与贫民耕种,收取“假税”、“假”是租借之意,“假税”即田租。《汉书·宣帝记》载“假郡国贫民田”。“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这正袭 是出租官田给农民耕种的记述。汉代国有土地中的屯对后世影响很大,屯田是舞 招募农民或利用士兵垦种国有土地的一种措施。前者称民屯,后者称军屯。
对于开发边疆,抵御匈奴和发展农业生产都起一定作用。但是屯田的士卒不但要耕作,同时还要守边。垦田的农民一方面承担沉重的租税(是地租和田税的合一物,其数额大概接近产量的50%),另一方面还要负担边地治河、修渠、兴修水利等工作,劳动繁重,生活困苦。屯田是利用国有土地很有效的措施,但封建统治者没有充分调动屯田居民的积极性,使屯田之成效没有发挥到最大。
在汉代,以皇帝为首的地主阶级占有大量的土地,汉武帝时淮南王的子女及衡山王都曾“侵夺民田宅”、“数侵夺人田,坏人累以为田”,一般官僚、地主和商人也都进行土地兼并。而农民却无立锥之地,不得不耕豪民之田,缴纳50% 的地租,受着残酷的剥削。大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非常尖锐,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安定社会秩序,董仲舒提出了著名的限田主张。他主张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最高亩数。古代的井田法虽难以恢复,但是可以采取“限民名田,以澹不足”的措施,董仲舒没有说明限田的亩数以及具体实行的办法,而只是提到应当限制私人占田。他的这一主张,只限于议论,并未付诸实行。
3、隋代、唐代、宋代的土地制度与土地问题
隋代、唐代实行均田制,它将土地分为露田、麻田、桑田及宅地四种,前两类田所有权属国家,不得买卖,后两类田则可作为祖业传给子孙,并允许自由买卖,均田制在唐前期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随着李唐王朝的衰败,土地兼并不再有任何限制,均田制日益驰坏。
到宋代时,采取了“不抑兼并”的政策,所以土地兼并比前代更为激烈。豪强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并且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赋役的重负自然落在广大农民和中小地主身上、地主阶级把土地租佃出去,坐享高额地租收入。契约租佃关系逐渐普遍,定租制也开始出现。敦煌地区和吐鲁番出土的文卷资料表明,契约租佃关系在唐代已经出现,进入宋代以后更加普及。在租佃契约上,一般都写明田主、租田人和中人姓名、土地亩数以及每年应缴租额。在契约规定的期限内,农民不能离开佃种的土地。
契约期满可自行去留。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比过去减轻,他们的社会地位也比以往提高。定租制是地主规定佃户每年交纳固定数额的实物。 在定租制下,按亩规定固定的地租量,丰年不增,灾年不减。佃农通过改进生产、提高劳动强度增加的产量可以全归自己所有。所以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灾年不减租,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遭到很大困难。假如生产有了提高,地主对亩产的增加是不会坐视不问的,往往用“车佃增租”的手段来榨取农民的劳动成果。
4、明代、清代土地制度和土地问题
明代初,全国荒地很多,统治者注意清查田亩、赋税和鼓励人民垦荒。“明太祖即帝位,遣周铸等百六十四人,核浙西田亩,定其赋税,复命户部核实天下土田。”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87年),曾命各州县编造土地登记簿册,这 源样,土地的大小、土质的等级,就都有图册可凭,便于封建政府控制土地,征发赋税。朱元璋还明令鼓励垦荒,所垦土地不论有无原主,都归垦荒人所有, 作为永业。洪武三年“又以在原田多荒,命省臣议,计民授田。
一如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三亩,免租三年”,实质是募民垦荒。洪武二十年更发布了额外垦荒永不起科的诏令,规定除了已纳税的土地之外,额外垦荒,土地归其所有, 且永不征税。此政策推行了70多年。对农业和平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全国垦地面积不断扩大,农村里中小地主和自耕农的数量有了很大增加。但是,土地兼并仍很严重。
清代的土地仍可分为官田和民田两大类。清代统治者入关以后,为了抢占土地剥削人民,于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颁布圈地的命令。令文说“我朝建都燕京,期于久远,凡近京各州县民人无主荒田,及明国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等死于寇乱者,无主田地甚多若本主尚存,或本主已死而子弟存者,量口给与,其余田地,尽行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在命令中所 圈占的土地,虽然名义上限为明代官田或无主土地,但实际上不论有主无主,土一律圈占,以致凡圈地所到,原主登时逐出,农中一切所有,尽归新主。被圈之农民,不得不弃家逃亡,或者沦为新主人的奴仆。
清代初,在直隶、山西、河南、陕西等地的明代王公勋戚庄田,其中除直隶的一部分被清政府圈占外,其余的或已荒废,或仍由原来的农民耕种,这些土地称为“更名田”,属耕种的农户所有。据统计,这种土地的总数不下20多万顷。这一规定有助于荒废土地的开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交和发展。
明、清时代,地主经济的剥削形式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是土地永佃权的出现和雇佣关系的发展,永佃权是佃农在按租约交租的前提下,永久租种某裳 块土地的权利,地主出卖转让土地,不影响佃农继续租种。在实行永佃制的情况下,土地的耕作权和所有权分离了。佃农不但可以长期使用这块土地,并且有将田亩权出卖,抵押和典当的自由。佃农有了永佃权,相对说生活较有保障,他们改良土壤,提高土地肥沃程度的利益,可以归自己所有。这样就提高其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明、清时候,农业中的封建性雇佣关系也有发展地主雇工种田,可以从他们身上榨取到大量剩余劳动。但也反映出封建社会后期农民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

扩展资料:

清末民初(1840—1924)
封建土地所有制占主体(截止1952)
(1)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农民个体私有,平均主义
(2)辛亥革命:平均地权(理念)
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
目的:为发动农民反对军阀
政策:耕者有其田(口号)
影响:有利于开展农民运动、反对军阀统治
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
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
目的:为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
政策:1927 打土豪,分田地 ;
1931土地革命,农民土地所有制
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影响:巩固了农村革命根据地;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调动了他们革命的积极性
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1)进行根据地建设—大生产运动(抗战时期中共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自救运动);军垦屯田
①目的:巩固农村革命根据地
②影响: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健康发展,成就显著。农业和工商业的产值迅速增长,人民负担大大减轻,军民生活明显改善。 大生产运动使根据地度过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2)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①目的:团结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
②影响:中共在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改变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承认了地主土地所有权、地主对农民的债权和租佃关系。但对地主的封建剥削又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这一措施把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解放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有利于团结地主抗日,巩固了抗日统一战线。
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
目的:调动广大群众革命积极性
政策:1946-5《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变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耕者有其田
影响: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进程
认识:变革土地制度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广大农民最迫切的要求。不解决土地问题,就不可能把广大农民真正的发动起来,也不可能完成反封建的任务。在国共政权十年对峙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的国内矛盾,分别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改革政策。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为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需要而制订的减租减息政策已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为了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中国共产党制订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一个比较完善的土地革命纲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夏商周时期井田制 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性质公有).周王把土地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兵要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内容)。那时耕地沟洫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由来)。奴隶主强迫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注: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所以在井田上是成千上万的庶人一同耕作。井田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周代生产力发展水平。

2春秋战国时期的过渡: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
春秋:井田制瓦解
直接原因:各国税制的改革
根本原因: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推广
表现:由公田到私田。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量荒地被开垦,出现井田制公田之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租。
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
确立原因:1:生产力的进步促使井田制瓦解。(根本原因)
2各国的税制改革和变法使土地私有合法化
表现: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的初税亩
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依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度

3:秦朝至清朝时期的土地私有制
注: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全国的土地都变成私有土地了。
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1;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2:君主土地私有制(即国有土地)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土地兼并问题
土地兼并,是指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则越来越多地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的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大地主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卑劣手段, 尤其是灾年,地主巧取豪夺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沦为佃农。
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造成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封建中央政权的软弱是造成中国封建社会王朝末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
  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直接导致农民战争的爆发。
历代调整治理土地兼并的法令:目的是限制土地兼并,确保小自耕农利益,限制大地主利益,以维系政权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
1;北魏的均田令
2;隋唐的均田制
注: 均田制虽然包括私有土地,但能用来授受的土地只是无主土地和荒地,数量有限。因而均田农民受田,开始就普遍达不到应受额。口分田虽然规定年老、身死入官,但实际上能还官的很少。随着人口的增多和贵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据为己有,能够还授的土地就越来越少。均田令虽然限制土地买卖、占田过限,但均田农民土地不足,经济力量脆弱,赋役负担沉重,稍遇天灾人祸,就被迫出卖土地,破产逃亡。地主兼并土地是必然要发生的。正因为如此,均田制在北魏实施以后不久即被破坏。经过北魏末年的战乱,无主土地和荒地增多。继起的东西魏、北齐、北周、隋,施行之后又破坏。隋末农民起义后,人口大减,土地荒芜,新建立起来的唐王朝重新推行均田令,成效显著。唐高宗以后,均田制又逐渐被破坏。随着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转化为私有土地。到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还授实际上已不能实行。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废弛。
3;清朝更名田:内容: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
起源: 明未清初,明代宗室藩王们及一大批官僚豪绅被镇压后,这些被镇压的藩王、官僚豪绅所霸占的土地分布在山东、山西、湖南、湖北、陕西等地,当时清政府有的官吏建议统一回收,然后卖给农民耕种。而当时有的庶民一贫如洗,哪有钱购买这些土地呢?康熙作了一个令大部分清政府官吏张目结舌的决策,他下诏将藩王的土地无偿交给所在地的农民耕种,号称“更名田”。“更名田”的实施,使农民有了自己的田地,不再成为“流民”,不再滋生事端,赢得了民心,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反过来,农民种田取得收益后,积极缴纳赋(税),使清政府的国库日益充实起来。 康熙在实施“更名田”的同时,大胆奖励官员、农民垦荒。他针对当时一方面国库粮食不充足;而另一方面地方出现抛耕、荒耕的现实状况,在康熙十年,对新垦荒地免税的年限,由过去的三年放宽到四年,又宽到六年,最后宽到了十年;此外,康熙皇帝针对贫困农民在垦荒和兴修水利无资金、无耕牛的问题,他下令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资助。他说:“流移者给以官庄(官田),匮乏者贷以官牛,陂塘沟洫修以官帑(公款),则民财裕而力垦者多矣。”并下令调荒地垦熟后,原主不许复认,以鼓励垦荒者的积极性。

4:太平天国的天国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把每亩土地按每年产量的多少,分为上、中、下三级九等,然后好田坏田互相搭配,好坏各一半,按人口平均分配。凡16岁以上的男女每人得到一份同等数量的土地,15岁以下的减半。同时,还提出“丰荒相通”、以丰赈荒的调剂办法。

新中国成立前后:(土地由私有变为公有)

1: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主张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因社会进步所增长的地价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做到家给人足。这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
2:共产党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3: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4;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
6:1953年,我国开始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农业合作社(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的集体经营形式,这个集体经营形式是从土地私有制逐渐过渡到土地公有制的转变。到1956年底,把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才真正地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 提高公有化程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至今 土地公有制不变,包产到户,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夏商周时期井田制 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性质公有).周王把土地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兵要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内容)。那时耕地沟洫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由来)。奴隶主强迫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注: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所以在井田上是成千上万的庶人一同耕作。井田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周代生产力发展水平。

2春秋战国时期的过渡: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
春秋:井田制瓦解
直接原因:各国税制的改革
根本原因: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推广
表现:由公田到私田。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量荒地被开垦,出现井田制公田之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租。
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
确立原因:1:生产力的进步促使井田制瓦解。(根本原因)
2各国的税制改革和变法使土地私有合法化
表现: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的初税亩
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依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度

3:秦朝至清朝时期的土地私有制
注: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全国的土地都变成私有土地了。
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1;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2:君主土地私有制(即国有土地)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土地兼并问题
土地兼并,是指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则越来越多地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的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大地主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卑劣手段, 尤其是灾年,地主巧取豪夺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沦为佃农。
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造成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封建中央政权的软弱是造成中国封建社会王朝末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
  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直接导致农民战争的爆发。
历代调整治理土地兼并的法令:目的是限制土地兼并,确保小自耕农利益,限制大地主利益,以维系政权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
1;北魏的均田令
2;隋唐的均田制
注: 均田制虽然包括私有土地,但能用来授受的土地只是无主土地和荒地,数量有限。因而均田农民受田,开始就普遍达不到应受额。口分田虽然规定年老、身死入官,但实际上能还官的很少。随着人口的增多和贵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据为己有,能够还授的土地就越来越少。均田令虽然限制土地买卖、占田过限,但均田农民土地不足,经济力量脆弱,赋役负担沉重,稍遇天灾人祸,就被迫出卖土地,破产逃亡。地主兼并土地是必然要发生的。正因为如此,均田制在北魏实施以后不久即被破坏。经过北魏末年的战乱,无主土地和荒地增多。继起的东西魏、北齐、北周、隋,施行之后又破坏。隋末农民起义后,人口大减,土地荒芜,新建立起来的唐王朝重新推行均田令,成效显著。唐高宗以后,均田制又逐渐被破坏。随着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转化为私有土地。到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还授实际上已不能实行。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废弛。
3;清朝更名田:内容: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
起源: 明未清初,明代宗室藩王们及一大批官僚豪绅被镇压后,这些被镇压的藩王、官僚豪绅所霸占的土地分布在山东、山西、湖南、湖北、陕西等地,当时清政府有的官吏建议统一回收,然后卖给农民耕种。而当时有的庶民一贫如洗,哪有钱购买这些土地呢?康熙作了一个令大部分清政府官吏张目结舌的决策,他下诏将藩王的土地无偿交给所在地的农民耕种,号称“更名田”。“更名田”的实施,使农民有了自己的田地,不再成为“流民”,不再滋生事端,赢得了民心,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反过来,农民种田取得收益后,积极缴纳赋(税),使清政府的国库日益充实起来。 康熙在实施“更名田”的同时,大胆奖励官员、农民垦荒。他针对当时一方面国库粮食不充足;而另一方面地方出现抛耕、荒耕的现实状况,在康熙十年,对新垦荒地免税的年限,由过去的三年放宽到四年,又宽到六年,最后宽到了十年;此外,康熙皇帝针对贫困农民在垦荒和兴修水利无资金、无耕牛的问题,他下令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资助。他说:“流移者给以官庄(官田),匮乏者贷以官牛,陂塘沟洫修以官帑(公款),则民财裕而力垦者多矣。”并下令调荒地垦熟后,原主不许复认,以鼓励垦荒者的积极性。

4:太平天国的天国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把每亩土地按每年产量的多少,分为上、中、下三级九等,然后好田坏田互相搭配,好坏各一半,按人口平均分配。凡16岁以上的男女每人得到一份同等数量的土地,15岁以下的减半。同时,还提出“丰荒相通”、以丰赈荒的调剂办法。

新中国成立前后:(土地由私有变为公有)

1: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主张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因社会进步所增长的地价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做到家给人足。这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
2:共产党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3: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4;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
6:1953年,我国开始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农业合作社(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的集体经营形式,这个集体经营形式是从土地私有制逐渐过渡到土地公有制的转变。到1956年底,把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才真正地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瓦解,然后出现土地私有,鲁国初税亩,秦国商鞅变法等一系列改革,使土地私有制被实际承认逐渐确立起来。(太平天国什么的只是部分地区的应该不能算全国的制度改变,而且时间又短)。新中国成立后,一直都是土地公有制,农村是所谓的“大队”到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到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所有制是没有变化的,都是公有)。

君主所有-井田制-私有-均田制-私有{土改}-公有-家庭联产承包制(公有)


中国土地制度历史变迁(只要主要流程)
我国古代和近代土地所有权制度自成体系,大致可分为:原始社会的土地村共有制、奴隶社会的土地奴隶主和农奴主所有制、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和近代半封建半殖民地土地制度等四个时期。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
变化吗,简单概括,总体是从私有制变国有制了呗。等等,忽略了一个井田制。先从最最开始说,原始社会——井田制,也就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时的土地制,在西周时颇为盛行。据流传下来的图案显示,是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接下来就演变到了封建土地...

建国以来土地性质的转变
法律分析:建国后土地使用制度的转变是:由建国前的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建国后的土地公有制。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性质,属于社会主义土地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的,绝不是要改变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而是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消除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种种弊端。法...

宋朝到明朝,清朝土地制度演变
自宋代始,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租佃制普及全国,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形式。地租形态:劳役-实物(宋)-货币(明清) 农民雇工自主权积极性提高。人身依附关系:东汉豪强地主形成田庄,田庄的劳动者与田庄主形成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之后依附关系越来越减弱,特别是明清时契约...

---土改完成后,我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
不利于国家的稳定。2.国家当时的政策是“扶持贫农,团结中农,对地主和富农进行斗争。”也就是一个阶级打到另外一个阶级。宣扬的是阶级对立的思想。3.土改后,中国由过去的土地私有制转变成了土地公有制。也就完成了社会主义在农村的改造。结束于1952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 ...

为什么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变更这么频繁?
封建社会——战国-清朝:#封建土地私有制 秦汉:地主私有制 新朝:王田制(王莽:托古改制:#土地国有制#)三国时期:屯田制(从秦汉开始,以曹魏最典型)西晋:占田制 北魏-唐朝中期:均田制(后来土地兼并矛盾日益严重)明清:屯田制 由此可得,中国主要人口来源于农民,中国是个农业大国所以土地制度...

结合中国土地制度的变迁,概述劳动者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松弛的历史过程并评...
1. 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过程:商周时期的井田制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自春秋战国时期起,土地私有制逐渐取代了井田制,成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这种私有制包括君主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等三种形式。大土地所有者通过土地兼并等方式获得了大量土地。为了保护...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是什么?
1.中国古代农业的耕作方式是如何发展变化的? 1.远古社会由“刀耕火种”发展到“石器锄耕”;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耕作方式。 2.中国古代的土地制是怎样演变的? 2.原始社会实行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度;夏商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

从古至今 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变化(我知道先是商周的井田制,然后呢...
初税亩(战国始),土地开始私有,封建化编户齐民制(西汉始)租调制(北魏始)租庸调制(唐始)两税法(唐):以资产和土地为依据,代替人丁税方田均税法(北宋)一条鞭法(明)摊丁入亩(清)赋税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机器的运作而对劳动人民进行的强制征税。它随土地制度的变化而变化。

中国的土地所有制演变
原始社会:井田制(土地公有制);封建社会~民国:地主土地所有制(土地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49~52年)土地改革,地主土地所有制专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还是私有制);56~78年:三大改造后(公有制)78年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公有制)和人民公社相比农民有了土地经营权。

平原县17650993261: 中国土地制度 - 搜狗百科
桐皆特非:[答案] 一、奴隶社会 周王土地公有制即井田制→国君交纳贡赋制、派兵打仗. 二、封建社会 1.战国→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 2.秦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

平原县17650993261: 中国历代来土地所有制发生过什么变化?(截止今天) -
桐皆特非:[答案] 商周时期(奴隶社会)实行井田制.土地 归国家所有. 周末期,诸侯割据日益严重,为了统一六 国,六国之中为了提高生产力,分别颁发 了一些法令,如(初税亩)是春秋时期鲁 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 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

平原县17650993261: 中国土地制度的变化历程 -
桐皆特非: 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瓦解,然后出现土地私有,鲁国初税亩,秦国商鞅变法等一系列改革,使土地私有制被实际承认逐渐确立起来.(太平天国什么的只是部分地区的应该不能算全国的制度改变,而且时间又短)考点上要求的古代史就这一部分.到近代,一直都是土地公有制,农村是所谓的“大队”到人命公社的集体所有到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所有制是没有变化的,都是公有)城市也没有什么考点的相关要求,只有说经济制度的变化了.我是09届也就是今年才毕业的考生啦~ 不知道你们那考纲和我们的有多大区别,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啦~

平原县17650993261: 谁给我说一下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
桐皆特非:[答案] 商周:井田制;春秋战国是变革时期,土地逐渐私有化——秦“令黔首自实田”,确立土地私有 汉朝和秦基本一样,除了王莽曾企图恢复井田;晋朝是占田荫客制限制了占田的上限;北魏均田制,一直持续到唐中期,以后私有

平原县17650993261: 从古到今中国的土地制度变革 尽量用时间串 -
桐皆特非:[答案] 西周时代:井田制,春秋战国到清朝:封建土地私有制 经历了解放初的土地革命后现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平原县17650993261: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 -
桐皆特非: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一、奴隶社会 周王土地公有制即井田制→国君交纳贡赋制、派兵打仗. 二、封建社会 1.战国→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 2.秦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兵役和杂...

平原县17650993261: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商周时期的井田制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从春秋战国起土地私有制逐渐取而代之,成为中国古代... -
桐皆特非:[答案] 答案: 1.表现:公田被抛荒、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原因: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 各诸侯国进行税制改革承认土地私有.(8分)2.形式:君主土地私有、地主土地私有、自耕农土地私有(12分)

平原县17650993261: 中国土地所有制的演变不要长篇大论,只要哪个朝代哪个时期是什么土地所有制就行了 -
桐皆特非:[答案] 那就说近代的吧.建国初起,1950年-1953年,土地改革,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至此,由地主阶级所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都是私有制,当然,现在不是私有而是公有了,这个跟三大改造有关)

平原县17650993261: 中国各个时期的土地所有制情况. -
桐皆特非:[答案] 农业大国,土地问题历来是能否兴邦安民的一个根本问题,而土地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核心. 最早商周时期出现井田制.土地公有制受破坏而形成.春秋时期废除,战国时期瓦解.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确立土地私有制;北魏颁布均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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