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2

作者&投稿:翠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书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6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二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六条医疗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交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院助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残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园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
      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十九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2
法律主观: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是赔偿被侵权人用于治疗的手术费、进行伤残鉴定的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他人残疾的,还除了前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需支付死亡赔偿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内容,具体如下:1、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呢?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具体有什么规定?
诉讼主体包括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共同侵权;第三人侵权情况的处理。《解释》第六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及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确定: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如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寻衅滋事...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法律解析: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 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2全文
一、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人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

向阳区15988922746: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皮行复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项目,这就是: 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向阳区159889227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皮行复方: 这就要分开来看了1、如果司机的车是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的,司机本身也是雇员,那就可以把发包人或者分包人车上关系了.因为司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在工作中的事情.那么就是发包人或者分包人与雇主一块承担连带责任了.2、如果司机的车子是自己个人的,私人的,发包人或者分包人和司机之间也是运输合同关系,那么就不能车上发包人和分包人了.那就是司机和雇主承担连带责任了.

向阳区15988922746: 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情形包括哪些
皮行复方: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以下四种情形:一、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

向阳区159889227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皮行复方: 受伤者可以既要求残疾赔偿又要求今后的护工,营养费.但是否赔偿,要根据需要而判定.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

向阳区1598892274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皮行复方: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赔偿.

向阳区15988922746: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进行哪些鉴定?
皮行复方: 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做哪些鉴定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做哪些鉴定问题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了人身损害...

向阳区15988922746: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多少条详细内容
皮行复方: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公布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今年的5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我今天向各位法官介绍的是,这个司法解释的基本内容以及具体应用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第1条到第5...

向阳区15988922746: 我国关于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皮行复方: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

向阳区15988922746: 加害人给被害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伤害如何赔偿? -
皮行复方: 造成物质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