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是否可规定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作者&投稿:通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招标文件规定须要独立法人才有资格投标,是否合理~

合理的,招标人可以设定资格提条件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的,但是分公司可以派人(授权代表)以总公司的名义购买文件,参加资格审查、投标、签订和履行合同等活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 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的, 属于以不 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目前在我国,允许作为投标主 体的单位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两种。 参与过招标文件编 制的人员会注意到, 很多招标文件中有这样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能够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那么,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 规定,招标文件的上述要求是否适当呢?



对于该问题,笔者是这样理解的: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没有完全禁止对投标人的组织形式进 行限定, 只是禁止非法限定投标人的组织形式, 而且只针对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项目;

(二)非法限定是指法律并未规定某项工作必须由特定组织形式的单位来承担,但招标人要求必须由特定组织形式的单位完成。比如,某些设 备,法人企业可以生产, 合伙企业、 分支机构等非法人企业也可以生产, 招标人就不能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企业;

(三)法律规定相关工作必须由特定组织形式的单位实施的, 招标人可 以明确投标人的具体组织形式要求。 比如,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在进行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 招标人 当然可以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企业法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招标或投标人 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设备招标应当坚持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则;投标应当靠先进的制造 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科学的经营管理和良好的服务及社会信誉参与竞争。 第三条 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的约束和保护,不受 地区、部门的限制,任何部门和地方都不得保护落后,也不允许搞假招标。 第二章 招 标 第四条 设备招标采用的方式: (一)公开招标,即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发表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即由招标单位向具备设备供应或制造能力的单位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 。受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第五条 承担设备招标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 (二)有组织建设工程设备供应工作的经验; (三)对国家和地区大中型基建、技改项目的成套设备招标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计委、内 贸部、机械部机电设备成套单位资格审查认证的相应的甲、乙级资质; (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五)具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六)建设工程项目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符合上述条件,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六条 建设工程设备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向招标单位办理招标委托手续; (二)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 (三)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意向书; (四)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五)发放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解签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招标文 件疑问; (六)组成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原则、办法、程序; (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 (八)确定标底; (九)开标,一般采用公开方式开标; (十)评标、定标;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设备需方和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第七条 招标需要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主要依据,内容应当做到完整 、准确,所提招标条件应当公平、合理,符合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一)招标书,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及简介、招标设备简要内容(设备主 要参数、数量、要求交货期等)、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须知,包括对招标文件的说明及对投标者和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评标、定 标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三)招标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图纸; (四)主要合同条款,应当依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包括价格及付款方式、交货条件、 质量验收标准以及违约罚款等内容,条款要详细、严谨,防止事后发生纠纷; (五)投标书格式、投标设备数量及价目表格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随意修改或增加附加条件,如确需修改和补充,一般应当在投 标截止日期前十天以信函或电报等书面方式通知到投标单位。 第八条 凡招标设备均不受设计单位选厂意见的限制。 第三章 投 标 第九条 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持有营业执照的国内制造厂家、设备公司(集团 )及设备成套(承包)公司,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均可参加投标或联合投标,但与招标 单位或设备需方有直接经济关系(财务隶属关系或股份关系)的单位及项目设计单位不能 参加投标。 第十条 采用联合投标,必须明确一个总牵头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联合各方的责任和义 务应当以协议形式加以确定,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 第十一条 投标需要有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主要依据之一,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的要求。其基本内容包括: (一)投标书; (二)投标设备数量及价目表; (三)偏差说明书,即对招标文件某些要求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四)证明投标单位资格的有关文件; (五)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六)投标保证金(根据需要定) (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其期限应当能满足评标和定标 要求。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投标时,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单位提交投 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设备金额的2%,招标工作结束后(最迟不得超过投标文 件有效期限),招标单位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给投标单位。 第十四条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某些内容不能接受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申明。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应当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密封后递送招标单位。 第十六条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投标时应当分别标明;当正本与副本内容有矛盾时 ,以正本为准。 第十七条 投标单位投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可以以补充文件修改或补充投 标内容。补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如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中标后不得将主要设备进行转包。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条 开标一般采取公开方式,由招标单位主持,邀请设备需方和投标单位参加; 招标申请公证的,应有公证部门参加。 开标时须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宣读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报价及交货期等),并做好开标记录。 开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期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招标设备标底应当由招标单位会同设备需方及有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设备标底价格应当以招标当年现行价格为基础,生产周期长的设备应考虑价格变化因素。 第二十二条 招标单位在实施招标时,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评标 定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当由专家、设备需方、招标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与投 标单位有直接经济关系(财务隶属关系或股份关系)的单位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 评标前,应当制定评标程序、方法、标准以及评标纪律。评标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以及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平等、公正地对待 所有投标者,招标单位不得任意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作为中标条件, 不得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设备招标的评标工作一般不超过十天,大型项目设备承包的评标工作最多不超过三十天 。 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请投标单位对其投标内容作澄清解释。澄清时不得对投标内容 作实质性修改。澄清解释的内容必要时可做书面纪要,经投标单位受权代表签字后,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情况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凡招标申请公证 的,评标过程应当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评标定标以后,招标单位应当尽快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同时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 。 第五章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单位组织与设备需 方签订经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均为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随合同一起有效。 第二十五条 投标单位中标后,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拒签合同,作违约论,应当向招标单 位和设备需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2%。可将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 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中标通知发出后,设备需方如拒签合同,应当向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赔偿 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由招标单位负责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以后,双方都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价或变更合同内容;如 果发生纠纷,双方都应当按照《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解决。 第二十八条 合同生效以后,接受委托的招标单位可向中标单位收取少量服务费,金额 参照物资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0〕物调字205号文件规定,一般不超过中 标设备金额的1.5%。第六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设备招标的管理和监督由国内贸易部负责。 第三十条 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关各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协商 不能解决,可向国内贸易部或建设工程及生产企业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投标单位如果发现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营私舞弊行为,可向国内贸易部或建设项目及生产企业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要求,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23号令规定,凡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或施工企业联合体,均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具体要求要看招标文件规定。

是的,工程招标与投标必须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得假借他人资质或者其子公司资质等非本单位资质进行投标,企业法人是投标的基础哦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
【答案】:A、B、C、D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包括:1)投标内容是否与投标人须知中的工程或标段一致,不允许只投招标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施工。2)投标工期应满足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承诺的工期可以比招标工期短,但不得超过要求的时间。3)工程质量的承诺和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

招标投标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原则性法规,不可能规定具体。2、投标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但不能肯定是唯一报价。例如:备选方案是主选方案以外报价;选项报价是可以由招标人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购;而且交货周期时间长的,招标文件还规定的因材料波动调整价格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采购标的物非常明确时,...

根据法律规定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2)认真调查研究具体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环境。如地质地貌、气候、交通、水电等的供应和其他资源状况等。(3)工程业主方项目资金落实状况,参加竞争的公司状况。(4)参加现场踏勘与标前会议交底、答疑等。3、复核工程量 4、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程序
二、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

招投标初步评审的内容是什么?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评审投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文件。4.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评审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包括技术方案、交货期、付款方式等。5.对投标文件的质疑:如果有供应商对投标...

合同未规定的是否能参照招标文件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

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提前几日
投标是种竟争性很强的经济行为。竞标者为了能够中标,其在标所使用的语言以及表述内容,必然都会带有一定的竞争性,这样才能显示出自身的优势。综上所述,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工程招标书的法律性质
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二、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

招标中分标与可投的标的疑问
必须按照包件中的各个设备全部进行投标,不能只投一个设备。分了包件的项目则表示本包件的采购物资和数量,不能多也不能少。本项目中1包2包这样一个包里面的仪器必须全部投标,否则按照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导致废标。

印台区17787397989: 投标人资格要求可不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 -
古拜通窍: 经营部不是法人,是个体户,你不符合招标单位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章 的规定,法人是指: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印台区17787397989: 招标文件可以同时要求拥有双资质或对个资质吗 -
古拜通窍: 打个比方,一个装修的项目,但是里面有消防的工程,那么招标文件中就可以要求投标企业需要有装修资质和消防的资质,可以明确要什么资质,不能说双资质,双资质肯定是不行的,毕竟双资质的概况太笼统了.

印台区17787397989: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安防资质"合法吗 -
古拜通窍: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可以要求具备安防资质,而且可以有等级的具体要求,如二级,一级等,这是投标人的权利.

印台区17787397989: 【电子招投标】 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吗? -
古拜通窍: 是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合格投标人并非必须是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以参加投标.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印台区17787397989: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是不是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 -
古拜通窍: 不是的,施工总价承包是指施工合同类型采用总价包干制,与施工资质无关,施工资质在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

印台区17787397989: 投标人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
古拜通窍: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的法人或经济组织都可能参加投标.投标人通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于一些大型建设项目,要求供应商或承包商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水利部等专业管理部门对承览重大建设项目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对于参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人,必须达到甲级资质.当投标人参加这类招标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求.

印台区17787397989: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合法吗 -
古拜通窍: 招标人依据本项目特点和规模,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是合法的.投标人不具备这个资质的话,就无法保证工程的工期,质量等.

印台区17787397989: 投标人资格的法律 -
古拜通窍: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印台区17787397989: 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成立分公司才能投标合理吗?麻烦给出响应文件条款,谢谢 -
古拜通窍: 不合理,这是不合理条件在限制投标人,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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