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期满,尚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是否可以离职,离职前是否还需要提前提交辞职报告?

作者&投稿:雕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合同期满,未续签,仍在职上班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吗?~

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终止,对于你来说1.不存在违约2.公司有跟你提过续签你没同意,说明你和公司已经没有提前劳动关系..3.劳动关系提前提交辞职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所以你不存在辞职关系....那么公司不发工资属于违法.本人可与公司说明,如有必要可到当地劳动部门讲明情况来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4、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5、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

扩展资料:
辞职报告注意事项
首先要考虑有没有申请的必要。辞职报告是辞掉工作的一种报告,报告人一定要事先考虑成熟后再作决定,不可仓促了事,事后后悔不已,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痛苦。
辞职报告要将报告的事项和理由写清楚,使对方能透彻了解你的要求和具体情况。
辞职报告语言要准确,文字要朴实。
辞职报告是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报告

1、正常情况下,合同到期后员工不同意续签,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是,从你提问内容看,该岗位就你一个员工。从公司利益考虑,如果你提前将不续签的意思表示告知公司,有利于公司提早招聘合适的人员和你办理移交手续。
2、如果合同未到期,你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至于你手上的工作尚未结束,不影响你离职。公司完全可以招聘人员或安排其他员工接手你的工作。你只需要办理好移交工作即可。
4、如果因你的失职或过错行为而造成公司损失,你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是正常的贸易纠纷,公司无权追究员工的责任。

补充回答:

个人认为,你应该提前告诉公司”你在合同到期后不准备续签“。试想一下,如果你是老板,在没有招聘到新人之前原先的员工突然提出离职,这肯定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业务。在此情况下,你会配合该员工办理退工手续吗?
如果你不想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希望和公司协商处理此事。建议你不妨”换位思考“一下,不要将自己和公司老板相对立。比如,你可以和老板谈一下,让老板尽快找人接替你的工作,毕竟你们合同到期了,公司也不可能强留你。当然,在合同到期前,你还是应该恪尽职守,包括努力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争取为公司减少损失(这也是对你工作能力的考验)。至少,你尽心尽力、问心无愧。至于公司方面,如果有侵犯到你利益的行为,你完全可以通过仲裁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如果任何一方想续签,应当提前向对方提出,否则,到期办理离职手续。
你这个老板,只有一个你这样的人才,还这样对你,就算是到时找你麻烦,也没多少办法。
可以做好申请仲裁的准备。
这样的单位,越早离开越好,怕是没用的。早晚要面对。
劳动合同到期提醒对方不续签,是一种道德要求,不是法律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这就是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找麻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让他告你。但你要做些准备工作。

一切按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办,如果没有约定的就要协商了。如果要离职那肯定要事先通知老板的。至于责任,那还是根据过错和公司规定及劳动合同来看。一般情况不应该由职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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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后,如果你不继续承包,那么你应当处理你的物品,包括果树,你无权限制他人以更高的价格承包,村委会也无权限制一个最高承包价。当然,你有承包优先权。2、既然原来的合同约定了期限,那么从道理上讲,你的所有投资都是有期限的,这个期限就是你的合同期限。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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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钥常态: 你在该单位公司已经超过6个月,那么显然过了试用期,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正式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直接辞退,而是应当进行岗位培训或调岗,仍然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辞退.如果单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那么不得调岗甚至辞退.直接辞退的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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