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在逮捕嫌疑犯时,嫌疑犯受重伤,有权利要求公安局治疗和相关赔偿吗

作者&投稿:桂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局逮捕他认为的犯罪嫌疑人吗~

  受害人可以提出,但是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他认为的嫌疑人有罪才行,而且公安机关没有逮捕决定权。对于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的实施程序:
  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后,首先进行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核查后,证据充分的会报请检察院批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扩展资料:
诉讼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侦查机关负责入、案件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嫌疑人

受伤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一、由人民警察造成的。
  1.人民警察合法行使职权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十条“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第十一条“ 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2.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本人认为此种情况的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应该是:人民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使用器械和实施强制措施达到足以控制犯罪嫌疑人和避免危险的发生即可,一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可以认为此行为非法。
  二、由犯罪嫌疑人自己造成的。
  1.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追捕,往往慌不择路,如撞到墙上啦,踩上玻璃啦,跑到车轮下啦,掉到坑里去啦......这是咎由自取,活该,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了。
  2.和人民警察进行肉搏。因为打不过人家,而被虐得不行了,这就叫不自量力,也只好自己掏医药费了。
  三、由第三人造成的。
  1.如今见义勇为的人可多了。“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理:......(四)正在被追捕的。”
  2.也有一些操之过急的人,还有一些人则纯粹是为了寻求快感。犯罪嫌疑人明明就范了,他还来那么几下,这时如果造成伤害,必须承担责任。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重则触犯刑法。
  3.莫名其妙。就是前面讲得第二种情形第一点的例外。什么高空抛物啊,挖些洼洼坑坑不竖立警示标志啊,交通肇事啊......部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我办过这样的案子,受伤的嫌犯由羁押单位治疗的。

如果因为拒捕造成受伤,是没有任何权利要求赔偿滴!

有,

关键在于如何受伤?


派出所在调查期间,拘留嫌疑犯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

公安局逮捕通知书下了就一定要判刑吗?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二、检察院下批捕决定书的时效是多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那段经典话的完整版是什么??就那个“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
在看香港的警匪片时,常常有这样的镜头:警察在逮捕嫌疑犯之前,对他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明示。1963年的一天,美国发生了一起劫持强奸案。受害人是18岁的青春玉女,那天深夜,她被人劫持到车上并被强暴。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怎么处理算彻底结案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

湖北黄冈一民警遭嫌犯拒捕被压车下牺牲,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黄冈一民警遭嫌犯拒捕被压车下牺牲,在带队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时遭遇拒捕,壮烈牺牲,危急关头一把将战友推开,舍生赴死。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局会怎样?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

犯罪嫌疑人被分安局抓走了,多久能立案,立案之后会怎么样。如果是跨省...
应该已经先立过案了。分析如下:1、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必须是先立案,之后才是采取强制措施(抓人)。2、关于跨省抓捕,只能说明案发地是在外省,不一定是案情特别重大。跨省抓人,这个对公安来说也是有难度的,需要异地通报,属于协查,不是想抓就能抓的,除非是有特权的单位,或者说是在明确抓捕对象有...

公安局移交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后是什么程式
在这两个月的侦查时间内,公安可以去看守所提审,当然由公安讯问。 2、当公安侦查终结,将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起诉时,这时就由检察院起诉科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起诉,这时就是检察院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检察院批准逮捕证到了公安局,公安局什么时候执行啊!能告诉我详细点吗?谢谢 公安机关负责...

国安局和公安局哪个大
二、公安局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公安机关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的五种类型包括: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

轻伤到公安局后抓人用多长时间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局立案后要马上展开侦查,讯问相关嫌疑人,是否要进行逮捕羁押,由公安机关综合全案来决定。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立案后要马上拘传犯罪嫌疑人,如果案件需要,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不管是讯问还是逮捕羁押,都应当马上行动,没有...

乐亭县13136263656: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造成嫌疑人伤残该怎么处理 -
箕瑗韦安: 因为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 所以属于行政行为 嫌疑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

乐亭县13136263656: 犯罪嫌疑人在逃避人民警察抓捕过程中受伤由谁承担 -
箕瑗韦安: 受伤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一、由人民警察造成的. 1.人民警察合法行使职权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十条“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

乐亭县13136263656: 公安局处理重伤刑事案件有期限吗? -
箕瑗韦安: 你好:伤害罪的侦查时间要受伤情鉴定的限制.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

乐亭县13136263656: 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甲在公安机关的抓捕过程中,暴力抗拒并造成公安民警乙重伤的后果.对甲如何定罪? -
箕瑗韦安: 选D.暴力抗拒抓捕属贩卖毒品罪的加重情节.《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乐亭县13136263656: 身患外伤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刑事拘留 -
箕瑗韦安: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乐亭县13136263656: 犯罪嫌疑人受伤在院在住院公安机关检察院受理吧 -
箕瑗韦安: 证据确凿必须受理; 公安会派人在医院看守,等待嫌疑人出院后刑拘.

乐亭县13136263656: 人民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遇犯罪嫌疑人有过激行为,应怎么办? -
箕瑗韦安: 这要根据情形来判断,如果过于恶劣且又有随时跑掉的可能可以申请当场击毙.但一般的情况下就是强行拘捕了,如果反抗是可以暴力制止的.

乐亭县13136263656: 打麻将被派出所抓的过程受伤了派出所要负责吗? -
箕瑗韦安: 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因为反抗被公安机关伤害的,不能追责公安机关责任,所以还是不要去争这个了.

乐亭县13136263656: 警察抓捕疑犯过程中造成人质死亡怎么赔偿 -
箕瑗韦安: 这要看具体情况,公安部规定除非是明确的嫌疑目标,警察才能追捕的,警察要是属于依法履行公务,没有违法行为,肇事者的死亡,警察不承担任何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乐亭县13136263656: 重伤罪会不会被通缉 -
箕瑗韦安: 故意伤害造成重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刑事拘留,如果在逃会被通缉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