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2)

作者&投稿:楚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宁猪狗,山丹州人。母年七十余,患风疾,药饵不效,猪狗割股肉进啖,遂愈。岁余复作,不能行,猪狗手涤溷秽,护视甚周,造板舆载母,夫妇共舁,行园田以娱之。后卒,居丧有礼,乡闾称焉。

  潭州万户移剌琼子李家奴,九岁,母病,医言不可治,李家奴割股肉,煮糜以进,病乃痊。抚州路总管管如林、浑州民朱天祥,并以母疾刲割股,旌其家。

  毕也速答立,迷里氏,家秦州。父丧,庐墓次,昼夜悲号,有飞鸟翔集,坟土踊起。

  又有尹梦龙,中兴人。母丧,负土为坟,结庐居其侧。手书《孝经》千余卷,散乡人读之。有群乌集其冢树。

  樊渊,建康句容人。幼失父,事母笃孝。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兵至,欲杀其母。渊抱母号哭,以身代死,兵两释之。三十年,江东廉访使者辟为吏。母亡,奔丧,哀感行路。服阕,奉神主事之,起居饮食,十年如平生。台宪交荐,渊不忍去坟墓,终不起。

  延祐间,汀州宁化人赖禄孙,母病,值蔡五九作乱,负母从邑人避南山。盗至,众散走,禄孙守母不去。盗将刃其母,禄孙以身翼蔽曰:“勿伤吾母,宁杀我。”母渴,不得水,禄孙含唾煦之。盗相顾骇叹,不忍害,反取水与之。有掠其妻去者,众责之曰:“奈何辱孝子妇!”使归之。

  事闻,并赐褒表。

  刘德泉,汴梁杞县人。早丧母,父荣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德泉甚抚之。及王氏病卒,乃益相友爱。至元末,岁饥,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不能得,乃各受其业以去。久之,父卒,兄弟相约同爨,和好如初。

  至治三年,真定朱显,自至元间其祖父已分财。至显,念侄彦昉等年幼无恃,谓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气,可异处乎!”乃会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复与同居。

  延祐间,蔚州吴思达兄弟六人,尝以父命析居。思达为开平县主簿,父卒,还家。治葬毕,会宗族,泣告其母曰:“吾兄弟别处十余年矣,今多破产,以一母所生,忍使兄弟苦乐不均耶!”即以家财代偿其逋,更复共居。母卒,哀毁甚。宅后柳连理,人以为友义所感。

  又有朱汝谐,濮州人。父子明尝命与兄汝弼别产。子明卒,汝弼家尽废,汝谐泣请共居。仲父子昭、子玉贫病,汝谐迎至家,奉汤药甘旨甚谨。后卒,丧葬尽礼。乡人贤之。

  州县各以名闻,表其闾。

  郭回,邵武人。素贫,年六十无妻,奉母寄宿神祠中,营养甚艰。母年九十八卒,回佣身得钱葬之。每旦诣坟哭祭,十四年不辍。州上状,命给衣粮赡济,仍表异之。

  孔全,亳州鹿邑人。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后卒,居丧尽哀。庐墓左,负土为坟,日六十肩,风雨有亏,俟霁则补之。三年,起坟广一亩,高三丈余。

  张子夔,安西人。父丧,每夜半,以背负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筛细土为坟。

  陈乞儿,归德夏邑人。年九岁,母丧,衣毁,亲负土为坟,高一丈,广十六步。人悯其幼,欲助之,则泣拜而辞。

  又有峨眉赵国安、解州张琛、南阳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颜、南阳怯烈歹,皆居丧有至行,庐墓次,负土为坟。并以有司所请,表异之。

  杨一,怀孟人。至元间,怜其叔清家贫,密以分契诣神祠焚之,与清同居者三十年,无间言。

  张本,东昌茌平人。笃孝,事伯父、叔父皆甚谨。伯父尝病,本昼夜不去侧。复载以巾车,步挽诣岱岳祷之。

  张庆,真定人。善事继母。伯父泰异居河南,庆闻其贫,迎归养之。供膳丰备,过于所生。

  元善,大名人。父有昆弟五人,因贫流散江淮。久之,遂客死。至大四年,善往寻其骸骨,并迎弟侄等一十五丧而归,改葬祖父母,以诸丧序列祔于茔次。

  州县以闻,并旌其家。

  赵毓,唐州人。父福迁郑之管城。其先,三世同爨。毓官福州司狱,满归,以母老不复仕。一日,会诸弟,泣申遗训,愿世世无异处,且祝天歃血以盟。自是大小百口,略无间言,同力合作,家道以殷。毓长兄瑞早世,嫂刘氏守志,毓率家人事之甚恭。次兄选继殁,嫂王氏,毓母以其少,许归改嫁,王氏曰:“妇无再嫁之义,愿终事姑。”毓妹赘王佑,佑亡,妹念佑母无子,乞归朱氏养之。人谓孝友节义,萃毓一家。元贞初,旌之。

  胡光远,太平人。母丧庐墓。一夕,梦母欲食鱼,晨起号天,将求鱼以祭,见生鱼五尾列墓前,俱有啮痕。邻里惊异,方共聚观,有獭出草中,浮水去。众知是獭所献。以状闻于官,表其闾。

  至顺间,永平庞遵,母病肿,三年不能起。忽思食鱼,遵求于市不得。归途叹恨,忽有鲤跃入其舟。作羹以献,母悦,病瘥。

  陈韶孙,广州番禺人。父浏以罪流肇州。韶孙年十岁,不忍父远谪,朝夕号泣愿从。父不能夺,遂与俱往。跋涉万里,不惮劳苦。道过辽阳,平章塔出见而悯焉,语之曰:“天子宽仁,罚不及嗣。边地苦寒,非汝所堪。吾返汝故乡,汝愿之乎?”韶孙曰:“既不能以身代父,当死生以之,归非所愿也。”塔出惊异,以钱赏之。大德六年,浏死,韶孙哀恸,见者皆为之泣下。肇州万户府以闻,命遣还乡里,仍旌异之。

  李忠,晋宁人。幼孤,事母至孝。大德七年,地大震,郇保山移,所过居民庐舍,皆摧压倾圮。将近忠家,分为二,行五十余步复合,忠家独完。

  吴国宝,雷州人。性孝友,父丧庐墓。大德八年,境内蝗害稼,惟国宝田无损。人皆以为孝感所致云。

  李茂,大名人,徙家扬州。父兴寿临卒,语茂曰:“吾病且死,尔善事母。”茂泣受命,奉母孟氏益谨。母尝病目失明,茂祷于泰安山,三年复明。又愿母寿,每夕祝天,乞损己年益母。孟氏竟年八十四而殁,居丧哀恸,闻者伤之。大德九年,扬州再火,延烧千余家,火及茂庐,皆风返而灭。事闻,旌之。

  羊仁,庐州庐江人。至元初,阿术兵南下,仁家为所掠,父被杀,母及兄弟皆散去。仁年七岁,卖为汴人李子安家奴,力作二十余年,子安怜之,纵为良。仁踪迹得母于颍州蒙古军塔海家,兄于睢州蒙古军岳纳家,弟于邯郸连大家,皆为役,尚无恙。乃遍恳亲故,贷得钞百锭,历诣诸家求赎之。经营百计,更六年,乃得遂。大小二十余口,复聚居为良,孝友甚笃,乡里美之。大德十二年,旌其家。

  又有黄觉经,建昌人。五岁,因乱失母。稍长,誓天诵佛书,愿求母所在。乃渡江涉淮,行乞而往,冲冒风雨,备历艰苦,至汝州梁县春店,得其母以归。

  章卿孙,蜀人,本刘氏。幼为章提刑养子,与母富氏相失三十八年,遍访于江西诸郡,迎归养之。

  俞全,杭州人。幼被掠卖为刘餻家奴。后获为良,自汴步归杭,寻其母及姊,得之,事母以孝闻。

  李鹏飞,池州人。生母姚氏,为嫡母不容,改嫁为朱氏妻。鹏飞幼,不知也。年十九,思慕哀痛,誓学医以济人,愿早见母。行求三岁,至蕲州罗田县得焉。时朱氏家方疫,鹏飞起之,遂迎还奉养。久之,复归朱氏,时渡江省觐。既卒,岁时携子孙往祭墓,终其身。并以有司所请,旌其闾。

  赵一德,龙兴新建人。至元十二年,国兵南伐,被俘至燕,为郑留守家奴。历事三世,号忠干。至大元年,一日,拜请于其主郑阿思兰及其母泽国太夫人曰:“一德自去父母,得全生依门下者,三十余年矣,故乡万里,未获归省,虽思慕刻骨,未尝敢言。今父母已老,脱有不幸,则永为天地间罪人矣。”因伏地涕泣,不能起。阿思兰母子皆感动,许之归,期一岁而返。一德至家,父兄已没,惟母在,年八十余。一德卜地葬二柩毕,欲少留事母,惧得罪,如期还燕。阿思兰母子叹曰:“彼贱隶,乃能是,吾可不成其孝乎!”即裂券纵为良。一德将辞归,会阿思兰以冤被诛,诏簿录其家。群奴各亡去,一德独奋曰:“主家有祸,吾忍同路人耶!”即留不去,与张锦童诣中书,诉枉状,得昭雪,还其所籍。太夫人劳一德曰:“当吏籍吾家时,亲戚不相顾,汝独冒险以白吾枉,疾风劲草,于汝见之。令吾家业既丧而复存者,皆汝力也,吾何以报汝?”因分美田庐遗之。一德谢曰:“一德虽鄙人,非有利于是也。重哀吾主无罪而受戮,故留以报主。今老母八十余,得归侍养,主之赐已厚矣,何以田庐为!”遂不受而去。皇庆元年,旌其门。

  王思聪,延安安塞人。素力田,农隙则教诸生,得束修以养亲。母丧,尽哀。父继娶杨氏,事之如所生。以家多幼稚,侵父食,别筑室曰养老堂奉之,朝夕定省,愈久不怠。父尝病剧,思聪忧甚,拜祈于天,额膝皆成疮,得神泉饮之,愈。后复失明,思聪舐之,即能视。县上状,命表异之。

  彻彻,捏古思氏。幼丧父,事母笃孝。稍壮,母殁,恸哭顿绝,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既葬,居丧有礼,每节序祭祀,哭泣常如袒括时。年四十余,思慕犹如孩童。每见人父母,则呜咽流涕。人问其故,曰:“人皆有父母,我独无,是以泣耳。”至大三年,褒异。

  王初应,漳州长泰人。至大四年二月,从父义士樵刘岭山,有虎出丛棘中,搏义士,伤右肩,初应赴救,抽镰刀刺虎鼻杀之,义士得生。

  泰定二年,同县施合德,父真祐尝出耘,为虎扼于田,合德与从弟发仔持斧前杀虎,父得生。并旌其门。

  郑文嗣,婺州浦江人。其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余年,一钱尺帛无敢私。至大间表其门。

  文嗣殁,从弟大和继主家事,益严而有恩,家庭中凛如公府,子弟稍有过,颁白者犹鞭之。每遇岁时,大和坐堂上,群从子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进。拜跪奉觞上寿毕,皆肃容拱手,自右趋出,足武相衔,无敢参差者。见者嗟慕,谓有三代遗风。状闻,复其家。部使者余阙为书“东浙第一家”以褒之。大和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昏丧葬,必稽朱熹《家礼》而行执。亲丧,哀甚,三年不御酒肉,子孙从化,皆孝谨。虽尝仕宦,不敢一毫有违家法。诸妇唯事女工,不使预家政。宗族里闾,皆怀之以恩。家畜两马,一出,则一为之不食,人以为孝义所感。有《家范》三卷,传于世。

  王荐,福宁人。性孝而好义。父尝疾甚,荐夜祷于天,愿减己年益父寿。父绝而复苏,告其友曰:“适有神人,黄衣红帕首,恍惚语曰:‘汝子孝,上帝命锡汝十二龄。’疾遂愈,后果十二年而卒。母沈氏病渴,语荐曰:“得瓜以啖我,渴可止。”时冬月,求于乡不得,行至深奥岭,值大雪,荐避雪树下,思母病,仰天而哭。忽见岩石间青蔓离披,有二瓜焉,因摘归奉母。母食之,渴顿止。兄孟韐早世,嫂林氏更适刘仲山。仲山尝以田鬻于荐,及死,不能葬,且无子,族以其贫,莫肯为之后。荐即以田还之,使置后,且治葬焉。州禁民死不葬者,时民贫未葬者众,畏令,悉焚柩,弃骨野中。荐哀之,以地为义阡收瘗之。有死不能敛者,复买棺以赠,人皆感焉。至大四年,其乡旱,民艰籴,荐尽出储粟赈之。有施福等十一家,饥欲死,荐闻,恻然欲济之,家粟已竭,即以己田易谷百石分给之。福等德其活己,每月朔,会佛祠为祈福。福建宣慰司上状旌之。

  郭全,辽阳人。幼丧母,哀戚如成人。及壮,父庭玉又卒,居庐三载,啜粥面墨。事继母唐古氏甚孝。唐古氏生四子,皆幼,全躬耕以养。既长娶妇,各求分财异居,全不能止,凡田庐器物,悉自取朽弊者,奉唐古氏以居,甘旨无乏。唐古氏卒,全年六十余,哀痛毁瘠,庐其墓终丧。

  又有刘德,奉元人。父娶后妻何氏,德事之如所生。家贫,佣工取直,寸钱尺帛皆上之。四弟并何出,德抚爱尤笃。年五十未娶,称贷得钱先为弟求妇,诸弟亦化其德,一门蔼然。乡里称为刘佛子。

  马押忽,也里可温氏。素贫,事继母张氏、庶母吕氏,克尽子职。

  刘居敬,大都人。年十岁,继母郝氏病,居敬忧之,恳天以求代。

  状闻,并褒表之。

  杨皞,扶风人。父清,母牛氏。牛氏尝病剧,皞叩天求代,遂痊,如是者再。后牛氏失明,皞登太白山取神泉洗之,复如故。牛氏殁,哀毁特甚。葬之日,大雨,独皞墓前后数里,密云蔽之,雨不沾土,送者大悦。葬毕,令妻卫氏家居养清,皞独庐墓上,负土为坟,蔬食水饮,终其丧。清卒,亦如之。

  丁文忠,许州偃城人,业鼓冶。母和氏疾,与弟文孝竭力调侍。母卒,文忠庐墓侧,不与妻面者三年。父贵又疾,医不能疗,文忠造车一辆,兄弟共御之,载父祷于嵩山、五台、泰安、河渎诸祠,途遇异僧遗药而愈。延祐七年,旌之。

  邵敬祖,宛丘人。父丧庐墓。母继殁,河决,不克葬,殡于城西。敬祖露宿依其侧,风雨不去。友人哀之,为缚草舍庇之,前后居庐六年,两髀俱成湿疾。至治三年,旌其家。

  其后又有永平李彦忠,父丧庐墓,八年不至家。

  茶陵谭景星,幼失父,追念之,庐其墓十年。

  亳州郭成,年七十一,母丧,食粥庐墓一年,朝夕哭临。人哀其老而能孝。

  扈铎,汴梁兰阳人。蚤孤,育于伯父。及壮,事伯父如所生。伯父老无子,铎为买妾,岁余,产一女。其妾性颇不慧,熟寐,压女死。久之,伯父卒,铎丧之甚哀。遗腹生一男,铎惩前失,告其母及妻妹护视之,己复庐户外,中夜审察,不敢安寝。弟能食,常自抱哺,与同卧起,十年不少怠。弟有疾,铎夜稽颡星斗哀祷曰:“天不伐余家,铎父子间可去一人,勿丧吾弟,使伯父无后也。”明旦,弟愈。母卒,哀毁逾礼,庐于墓侧,不理家事,宗族劝之归,铎曰:“今岁凶多盗,吾家虽贫,安知墓中无可欲乎!倘惊吾亲之灵,虽生何为!”卒守庐不去。

  孙秀实,大宁人。性刚毅,喜周人急。里人王仲和尝托秀实贷富人钞二千锭,贫不能偿,弃其亲逃去。数年,其亲思之,疾,秀实日馈薪米存问,终不乐。秀实哀之,悉为代偿,取券还其亲,复命奴控马赍金,访仲和使归,父子欢聚,闻者莫不嗟美。又李怀玉等贷秀实钞一千五百锭,度无以偿,尽还其券不征。

  复有贾进,大同人。大德九年,地震,民居多伤,且乏食,进给酒药炭米济之。每岁冬,制木绵裘数百袭衣寒者。买地为义阡,使无墓者葬之。

  李子敬,陕西三原人。嫁不能嫁者五十余人,葬不能葬者五十余丧,焚逋券四万余贯。

  有司以名闻,并旌之。

  宗杞,大都人。年十九,父内宰卒,擗踊号泣,绝而复苏,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哀气伤心,遂成疾。伏卧床榻,犹哭不止,泪尽,继之以血。既葬,疾转甚。杞有继母,无他兄弟,度不能自起,作遗书嘱其妻杨氏曰:“汝善守志,以事吾母。”遂卒。杨氏遗腹生一男,人以为孝感,天不绝其嗣云。泰定三年,旌其门。

  赵荣,扶风人。母强氏有疾,荣割股肉啖之者三。复负母登太白山,祷于神,得圣水饮之,乃痊。后年七十五卒,荣号痛不食,三日方饮水,七日乃食粥。葬之日,白云庇其墓前后十五里,葬毕而散。荣负土成坟,庐其侧终丧。

  吴好直,华州蒲城人。父殁,事继母孝,兄弟尝求分财,好直劝谕不能止,即以己所当得,悉推与之。出从师学,淡泊三十年,无少悔。又有甄城柴郁、陈舜咨,皆能孝友,以己产分让兄弟。县令言状,并表美之。

  余丙,建德遂安人。幼丧母,泣血成疾。父亡,不忍葬,结庐古山下,殡其中,日闭户守视。有牧童遗火,延殡庐,丙与子慈亟扑不止,欲投身火中,与柩俱焚。俄暴雨,火灭。

  徐钰,镇江人。始冠,侍父镇,将之婺源,过丹阳小溪,镇乘桥失足,堕水中。同行者立岸上,不能救。钰投溪拥镇出,镇得挽行舟以升。钰力惫,且水势湍急,遂溺死,尸流四十五里,得于滩。江浙行省言状,表异之。

  尹莘,汴梁洧川人。至治初,游学于京师,忽梦母疾,心怪之。驰归,母已亡。居庐蔬食,哀毁骨立。每鸡鸣而起,手治祭馔,诣墓所哭奠之,风雪不废。父辅臣尝病疫,莘侍奉汤药,衣不解带,尝其粪以验差剧,夜则祷于天曰:“莘母亡不能见,父病不能治,为人子若此,何以自立于世,愿死以代父命。”数日愈,乡里嗟异之。

  又有高唐孙希贤,母病痢,希贤阅方书,有曰”血温身热者死,血冷身凉者生”。希贤尝之,其血温,乃号泣祈天,求身代之,母遂愈。

  高邮卜胜荣,母痢,不能药,日尝痢以求愈。兄疾,礼北辰,乞减己年延之。并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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