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外贸易的城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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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丶清朝负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构分别是什么~

市舶司  市舶司
  中国古代官署名。负责对外(海上)贸易之事。唐时对外开放,外商来货贸易,广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国家在此设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节度使兼任。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贸易诸事,五代时废止。宋代重视海外贸易,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在广州设市舶使,掌海上贸易。徽宗崇宁元年七月又在杭州、明州(今宁波)、密州(今山东胶县)、秀州(今上海淞江县)等地设市舶司,负责检查进出船只商货、收购专卖品、管理外商。建炎(公元1127—1130年)初罢闽、浙市舶司,职归转运司。元同宋制,世祖时,于广东置市舶提举司,武宗至大时(公元1308—1310年)罢。仁宗弛禁,改立泉州、广州、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掌发放船舶出海公检、公凭,检查出海船舶及管理所辖口岸船只事宜。明代于沿海各处置市舶提举司,掌海外各国朝贡市易之事。嘉靖后,仅留广东一处。清初实行关闭政策,对外通商口岸仅限澳门一地。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弛禁,开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今连云港)四口贸易。乾隆时仅留广州一口通商。鸦片战争后,设税务司、总税务司管理海关诸事,大权落入洋人之手。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通过海路对外贸易最繁荣的朝代之一,它上承唐、宋,下接明、清。在我国古代海外贸易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元代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海外交通的发达。为海外贸易的扩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元初,统治者采取了某些鼓励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积极措施,带动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由于元朝疆域跨欧、亚二洲,对外交通空前发达。海外交通也发展到了一个更新的阶段。无论是航海技术、航行规模、所到达的地域范围等各个方面,都大大地超过了唐,宋时期。元代,东南沿海的对外交通贸易港口比前代更加繁忙,地点也有所增加。 元政府对海外贸易是非常重视的。为了有效地控制海外贸易。增加财政收人,官方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管理制度,主要有市舶制度,朝贡制度以及官方参与海外贸易的官本船制度。元政府试图通过这些制度的颁布实施,将海外贸易纳入其封建统治轨道。 市舶制度是元代官方管理海外贸易的基本制度。是对店、来以来市舶管理体制的继承和完善。市舶制度的执行机构是市舶司。市的司设在东南沿海的对外贸易港口.负责组织、管理中外商旅的进出口贸易,兼任某些外事接待任务。市舶制度的核心是“市舶则法”。市舶则法又叫“市舶抽分杂禁”,它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抽分(税)的规则;二是经营许可证——公验、公凭的申报,审批及管理手续章程;三是对违禁出口物品的查堵和奖罚规定。此外,市舶法则还包括了一些诸如保护中外商人的合法权益;转运发卖舶货;优恤舶商等等方面规定。 朝贡贸易古来有之,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官方对外经济联系形式,它肩负政治外交和商品交换的双重职能。元代由于国力强盛.所以朝资贸易也一度非常兴盛。为了加强管理,元政府陆续颁行了一些有关接待贡使、转运贡品、回赐犒赏等各个环节相适应的朝贡贸易制度。 官本船贸易制度是元代官方控制和垄断海外贸易的手段 也是元代海外贸易制度的最大特色。为了使官方攫取更大的海外贸易利益,统治者并不满足于仅仅靠市舶抽分(税)和坐收海外“贡品”,而是由政府直接插足海外贸易经营,官本船之制使应运而生。官本部制度的内核来源于“斡脱”的官本商办精神。官本船贸易制度规定,官方预付资金。提供船只,招招商人承包经营。其所获之利润,按照官七民三的比例分成 在元代前、中期,官本部贸易制度凭借政府雄厚财力,并佐之以行政强迫命令,得以大规模推行,成为主要海外贸易形式。 受官方政策的影响和制约,元代海外贸易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随着元政府对海外贸易政策的调整,元代海外贸易相应地划分为三个不同时期。第一个时期.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 年)到二十一年(1884年)。由于元政府采取了不少鼓励海外贸易和扶植海商的做法,如开诚布公地招徕外商;用低息贷款资助“海舶市诸番者”。废除宋末的重税等等,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使元初的海外贸易在经历了宋末的短暂衰退以后,逐渐得到复兴。第二个时期,从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到英宗至治二年(1322).元朝 对全国统治的进一步巩固,统治者急欲海加经济剥削,初期采取的某些温和,“让利”政策纷纷收回,代之以严厉的官方控制经济的政策。在海外贸易政策上,官本部制度占了主导地位。随着官本船制度的出现,以及“海禁”的施行。海外贸易几乎被官方控制和垄断。在这一时期内,私人海外贸易经常遭到禁止。以官本船贸易为主要特色的,包括各种形式的官方或半官方的海外贸易非常盛行。同时,由于办政策的作用,东南沿海形成了以大官僚地主为中心的海商集团。为了加强对海外贸易的控制,元政府在这一时期两次颁布“市舶则法”。第三个时明,从至治三年(1323年)到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出于各方面的原因, 如官吏侵渔,民商反抗。以及通货膨胀等等,元政府被迫停止实行官本船制度,听任民间海南自主经营,于是,这一时期海外贸易的主流是私人经营。元代私人海外贸易在经历了中期的压制、排挤曲折发展以后,终于冲破政府的樊篱,释放出巨人的能量。元代后期,私人海外贸易的经营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独资,合伙和合股三种。海外贸易商的队伍构成也十分庞杂,上至王侯将相,下至普通商民,旁及三教九流,五湖四海之人,他们按照资本构成和技术分工结成了一定的相互关系。元代海南队伍的中坚是中、小海商,他们是推动海外贸易发展的真正动力。 商贸往来,互通有无;舟航所至,天涯咫尺。元代海外贸易为促进经济发展,增进中外人民的传统友谊.加强文化交流等方面均产生了有益的作用。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元代海外贸易没有、也不可能超越封建商品经济的范围,带来社会生产力或生产关系的任何重大变革。

唐时对外开放,外商来货贸易,广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国家在此设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节度使兼任。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贸易诸事,五代时废止。宋代重视海外贸易,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在广州设市舶使,掌海上贸易。徽宗崇宁元年七月又在杭州、明州(今宁波)、密州(今山东胶县)、秀州(今上海淞江县)等地设市舶司,负责检查进出船只商货、收购专卖品、管理外商。建炎(公元1127—1130年)初罢闽、浙市舶司,职归转运司。元同宋制,世祖时,于广东置市舶提举司,武宗至大时(公元1308—1310年)罢。仁宗弛禁,改立泉州、广州、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掌发放船舶出海公检、公凭,检查出海船舶及管理所辖口岸船只事宜。明代于沿海各处置市舶提举司,掌海外各国朝贡市易之事。嘉靖后,仅留广东一处。清初实行关闭政策,对外通商口岸仅限澳门一地。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弛禁,开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今连云港)四口贸易。乾隆时仅留广州一口通商。鸦片战争后,设税务司、总税务司管理海关诸事,大权落入洋人之手。

主要是丝绸、瓷器、茶叶。
这些都有大宗货物的出口,而且可是说是行销全球,在美欧、亚洲和欧着都可以看到他们。
中草药的出口局限在亚洲。
清朝出口贸易的产品局限性还是很大的,基本上都是这些只经过粗加工的初级产品。

  清王朝的对外贸易,在鸦片战争前二百年间,以禁海闭关为其政策的支柱。基本形势是:西方殖民主义国家以所谓“开放贸易”为其原始积累的手段,清王朝则以限制乃至停止贸易为防范外国侵略的武器。在防范外国商人的非法活动方面,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商品的进出口方面,作了许多的限制措施。这时,中国的自给自足经济结构还很牢固,西方产业也不够发达,中外贸易虽然有一定的增长,但只能维持比较小的速度和规模。
  中国对友邻国家,特别是对南洋群岛和东南亚国家的和平贸易,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清王朝为防范西方的侵略,对这一部分民间的和平贸易,也加以限制。尽管如此,它在这二百年中,仍然有所发展。从事这些贸易的华侨,在缺乏本国政府保护的情况下,对中外关系的增进,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清王朝的禁海闭关政策

  从形式上看,鸦片战争以前,清王朝禁海闭关的时间并不很长。比较严格的禁海闭关,只有从顺治十二年(一六五五)至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这三十年的时间。其他都是部分的、临时的禁闭。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至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对南洋一度禁海,乾隆二十九年(一七六四)至四十九年(一七八四)恰克图中俄贸易曾三次停闭。除此之外,对外贸易基本上是开放的。尽管如此,禁海闭关的宗旨和这个政策作为加强国防、防止外国入侵的手段,却贯彻始终。

  (一)禁海闭关政策的内容

  清王朝禁海闭关政策的内容,大体上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商人出海贸易的禁止和限制,二是对通商口岸的停闭和限制,三是对出口商品的禁止和限制。
  1、关于中国商人出海贸易的禁止和限制。
  中国商人出海贸易,有长期的历史传统。清王朝统治中国以后不久,就开始在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禁止和限制的措施。从顺治十二年(一六五五)到康熙十一年(一六七二)的十七年中,清王朝颁布私人出海的禁令,先后凡五次之多。为了严格执行这一禁令,清王朝在顺治十七年(一六六○)、康熙元年(一六六二)和康熙十七年(一六七八)曾三次下令内迁沿海居民。还禁止私人“擅造两桅以上大船”,从各方面杜绝私人出海。
  清代初期实行这样严格的禁海政策,还只是为了防止沿海人民和台湾郑成功政权发生联系,目的主要在于镇压台湾的反清斗争。但是在清王朝统治台湾以后,这个政策仍然不时加以运用,作为防止西方殖民主义国家入侵的手段。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颁布出海禁令时,距台湾统一已经三十四年,私人出海贸易的禁令,早已在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取消,其所以重新禁海,用康熙帝的话说,是由于南洋的吕宋、噶喇巴两地,是“西洋国(西班牙)和红毛国(荷兰)泊船之所,藏匿盗贼甚多”。康熙帝已经察觉到西班牙和荷兰殖民主义者的海盗行径,需要预加防范。这个禁令,实际上只维持了十年,但是在以后的岁月中,它仍为清王朝对付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一个防卫措施。乾隆六年(一七四一),由于荷兰殖民主义者在爪哇屠杀华侨,中国福建当局即曾一度禁止私人到南洋贸易。
  2、关于通商口岸的停闭和限制。
  中国和西方国家的贸易,有海、陆两个方面:陆路贸易,主要是对沙俄;海上贸易,则是对沙俄以外的西方国家。
  在清王朝统治初期,当中国实行禁海时,英国、荷兰就不断入侵广州和福建沿海,公开或秘密进行贸易。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开放海禁以后,清王朝正式在澳门、漳州(厦门)、宁波、云台山先后设置海关,开放对外贸易。其中宁波是传统的对日贸易港口,厦门是中国和南洋的贸易中心,云台山则是中国沿海贸易的港口,并非对外,只有澳门一口,是专为对西方国家的贸易而设。由于葡萄牙殖民主义者把澳门看作自己的势力范围,排斥其他国家船只的进入,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海上贸易,才由澳门转移于广州。广州也因而成为中国对西方国家贸易的一个中心。
  但是,西方殖民主义国家,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们要求扩大和丝、茶产区邻近的厦门和宁波的贸易,甚至企图深入丝、茶产区,建立贸易据点。这不能不引起乾隆帝的警惕,因此在乾隆二十年(一七五五)发生洪任辉入侵定海的事件以后,清王朝便在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下令关闭广州以外各口,只许西方商人在广州贸易。从此以后,除了厦门还允许偶尔由吕宋开来的西班牙船只进口以外,广州一口贸易制度基本上维持到鸦片战争爆发,没有改变。
  中俄陆路贸易的规定,见之于康熙二十八年(一六八九)和雍正五年(一七二七)中俄双方签订的尼布楚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在尼布楚条约中,规定“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根据这个原则,进一步规定:俄国商人每四年得来北京通商一次。但是,沙俄却一再违反这个规定。在康熙三十六年至五十七年(一六九七——一七一八)的二十年间,俄国商队一共来了十次,平均两年就有一次。而非法私商又倍蓰于合法商队。有些私商并没有合格证书,他们或者在西伯利亚的地方官那里弄一张通行证,或者伪造证书,偷来北京进行贸易。加上边界上经常发生私逃活动,在制止无效之时,清廷终于在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二二)停止了北京的贸易。
  恰克图条约的签订,恢复了中断五年的中俄贸易。在恰克图条约中,规定了在北京互市外,又增加恰克图和尼布楚地方(后定在粗鲁海图)两处边界贸易,其中恰克图的贸易日益增长,很快就成为中俄贸易的一个中心。十年以后,中国方面打算停止北京互市,所有在北京的贸易,都移到恰克图进行。但是,沙俄不仅置中国意见于不顾,继续派商队前来北京,而且违背条约,在恰克图边界私征税收,戕害卡官,越界游牧盗窃,私释窃犯。因此,清廷在乾隆二十年(一七五五)停止北京互市,在二十九年(一七六四)、四十三年(一七七八)和四十九年(一七八四)先后三次停止恰克图贸易,进行制裁。其中第一次停了四年,第二次停了一年,第三次则停达八年之久。
  3、关于出口商品的禁止和限制。
  清王朝对出口商品的限禁,首先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火炮、军器是绝对禁止出口的,制造火炮、军器的原料,如硫磺、铜、铁,也禁止出口。而在“尺铁不许出洋”的禁令下,甚至铁锅也不许出口。显然,从军火到铁锅的限禁,都不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同样,粮食在有清一代也是禁止出口的,这里当然有经济上的考虑,即“保障民食”,但政治上的原因,仍然居着首位,即防止所谓“接济奸匪”。出口商品的限禁,在对付西方殖民主义国家的入侵活动中,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后半期,大黄出口的禁止,就是一例。大黄一向是对俄国的一项重要出口商品,沙俄对大黄的贸易,特别重视。在乾隆四十七年(一七八二)以前,一直由沙皇直接掌握,私商根本无从染指。乾隆四十九年(一七八四)恰克图第三次停市以后,清廷禁止所有通商口岸的大黄输出,连广州也不许出口,以免辗转输入俄国。这样严格的限禁,对遏制沙俄的违法行为,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恰克图贸易重新恢复以后,中俄边境维持了一段比较长的平静时期。
  总起来说,清王朝的禁海闭关,着眼于国防的安全,防止外国的侵略。而其所以可能,则是由于中国当时仍然是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乾隆五十七年恰克图重新开市以后,在当年签订的恰克图市约中,开头就说:“恰克图互市于中国初无利益”。一年以后,乾隆帝在给英国国王的信中也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一直到鸦片战争前夕,道光帝仍然说:“天朝天丰财阜,国课充盈,本不藉各国夷船区区货物以资赋税”。这一点,西方侵略者也知道,他们承认,他们之所以打不开中国市场,是“因为中国人发现能够依靠自己的产品生活”,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度以内,能够保证足够的“内部安全和繁荣”。因此,西方侵略者要打开中国大门,单纯凭商品是不够的,还得在商品之外,再加上大炮。中国要抵御外国的侵略,单靠禁海闭关,也是不行的,还得在此以外,也加上大炮。清王朝固然有禁海闭关的手段,却缺乏抵御外国大炮的力量,它纵能禁拒于一时,终究不能摒侵略者于国门以外。

  (二)对外贸易的管理

  清王朝在对外贸易的管理上,也体现了禁海闭关政策中的限制原则。
  首先表现在对外国商队、商船和商人的管理上。
  在中俄陆路贸易中,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就规定:俄国商队每四年才能来北京通商一次,每次人数不得超过二百,在北京停留至多八十天,不许超过。
  在广州的海上贸易中,规定更加严格。那里的外国船只,最初只许停泊澳门,不许进入广州。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始准停泊距广州四十里外之黄埔。澳门的船只,则限定在二十五只以内,不许增添。所有外商船只,必须连环保结,一人犯法,各船负连带责任。在入港之后,必须卸除船上军火炮位,方准贸易。护货兵船,只许在距广州一百六十里的虎门以外的洋面停泊,不许进入虎门要塞。外国商人在销货、办货完毕以后,必须依限回国,不许滞留广州。间有因事滞留,亦应离开广州去澳门居住,事毕回国。其在广州居住期间,必须寓歇行商馆内,受行商管理稽查,不得自由行动。
  其次,表现在中外商人相互关系的规定上。
  在这些规定中,有以下三个比较重要的方面。
  1、外国商人只能和中国官方指定的商人进行贸易。
  在恰克图的陆路贸易中,所有参加贸易的中国商人,必须先向理藩院领票,凭票经商,“无票者即属私商,查出照例治罪”。商集分设八行,选殷实者为行首,与众商会同估定货价。各商按到集先后,以次交易。
  在广州、宁波、厦门,也有专门经营对外贸易的行商组织。中国出口大宗的丝茶,完全由行商包揽,禁止行外散商插手。外商进口货物,也只能卖给行商,不能卖给行商以外的任何商人。
  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行商,更具有官商的性质。在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行商成立之初,广东地方当局就规定外国商人必须“各自照货,分别投行”。行商对海关承担义务,代理外商赴官纳税。乾隆元年(一六三六),行商开始对外国商船实行担保。十年(一七四五),粤海关监督正式设立保商,由各行商选充,定为制度。在承揽贸易之外,还代理外商缴纳船钞、货税及其他承保事务。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行商成立公行组织。从此,行商不仅承揽贸易、钞税,而且成为外商一切活动的实际管理人。嘉庆十八年(一八一三),广州海关监督将从前行商得选举行总的办法定为制度,设立总商名目,在各行商中选一、二人“总理洋行事务,率领各商与夷人交易”。通过总商,更便于对外国商人的控制。
  2、外国商人不得和中国内地商人进行任何联系。
  这方面的控制,更加严格。外国商人不仅严禁进入中国内地,而且根本不许与内地商人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两广总督的管理外商条例中,有一条就是禁止外国商人雇佣中国人进入内地购买货物,探听货价。四十二年(一七七七),广东巡抚又进一步禁止行商代运外国货物到内地发卖。这就是说,外国商人的买卖活动,只能限于广州,既不许托人到内地收购货物,也不许托人到内地推销货物。
  3、外国商人不得和中国商人发生资金上的借贷关系。
  中外商人之间发生借贷活动,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已经引起清王朝的注意,而为了禁止这种活动,清王朝也采取了相当严厉的措施。在中俄贸易中,中国商人和俄国商人之间,在十八世纪初就曾因债务问题而发生纠纷。为了制止这种事件的再度发生,康熙五十五年(一七一六),清廷下令把欠债的中国商人加以拘禁,并不许两国商人彼此赊卖。乾隆二年(一七三七),又再次禁止中国商人和俄国商人发生借贷关系。在广州,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两广总督的管理外商条例,也透露了同样的事实而加以查禁。以后在乾隆四十二年(一七七七)、四十九年(一七八四)、六十年(一七九五)、嘉庆十九年(一八一四)和道光十一年(一八二一),又不断重申同样的禁令。许多行商由于不能清偿欠款,陷于破产,以致充军边远或瘐死狱中。外商借款之所以发生,一方面固然是由于贸易上的赊买、赊卖以及中国市场的利率大大高于西方国家,给放款的外国商人提供高额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外商通过放款,可以左右中国行商,有利于西方势力的侵入。清廷之所以查禁,不仅是为了防止行商破产,取缔外商重利滚息,维持正当贸易,也还是为了防止外国侵略势力的渗透。乾隆二十四年的管理外商条例中,就把查禁中国商人“领借外国资本”列为防夷五事之一,认为这样下去,难免互相勾结,滋生事端。
  但是,所有这些规定,并不都能得到认真的执行和贯彻。
  在中俄陆路贸易中,俄国商队不仅违背四年一次北京互市的规定,而且在每次互市中,也不遵守双方规定的条件。商队人数按规定不得超过二百人,实际上在康熙四十三年(一七○四)以前,每次人数都超过二百人,有时甚至将近千人;商队在北京停留时间,按规定不得超过八十天,实际上每次都在百天或百天以上。
  在广州的海上贸易中,有些规定几乎形同虚设。起卸军火炮位的规定,在清初顺治年间,名义上即已开始执行,但是直到乾隆元年(一七三六),来到广州的外国商船炮位,却仍“听其安放船中”。这一年乾隆帝重申禁令,但是外国商人通过行商进行贿赂,使这一条一再颁布的禁令变得有名无实。对外商行动的限制,更是不起作用。尽管清王朝对在广州进行贸易的外国商人规定了居住的时间,不许长期逗留,但外国商人往往置之脑后。英国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的大班,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由临时的、季节性的组织,变成长期的、永久性的机构。而这个变更,恰在广东总督禁止外商长期逗留之后。至于中国商人和外国商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也是愈禁愈烈。十八世纪初,还只是发生小量的、偶然的借贷关系。三十年代,外商向行商垫款购买丝、茶,便已成惯例。五十年代,开始出现因积欠外商货款而破产的行商。至八十年代,单是行商所负的外商债款,亦即通称的“行欠”,就达到四百四十万元之巨。
  由此可见,以禁海闭关为支柱的对外贸易政策,在鸦片战争前的二百年间,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步步进逼,已处在节节后退之中。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广州一口通商以后,历任广东督抚和海关监督,都把制定防范外夷的条例当作头等大事。从那时起,一直到鸦片战争,不到一百年之中,在广州颁布的防夷条例,见之于官方文件的,先后就有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两广总督李侍尧的“防夷五事”,四十一年(一七七六)广东巡抚兼海关监督李质颖的“防夷四查”,嘉庆十四年(一八○九)两广总督百龄等人的“民夷交易章程”,道光十一年(一八三一)两广总督李鸿宾等人的“八条章程”,十五年(一八三五)两广总督卢坤等人的“防范夷人章程八条”。但是这么多的防范条例,并不足以防止外国商人的胡作非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凶焰,猛烈地冲击着衰老的“天朝体制”,抗击外国资本主义入侵的任务,显然不是腐朽的清王朝所能担负的。

广州
满清时期,对外实施闭关锁国政策,觉得泱泱大国自给自足就可以!只在广州设立十三行只允许开放广州作为对外通商口岸。

闭关锁国之后就只有广州十三行被允许进行对外贸易

就广州吧。因为那是在闭关锁国。

广州、海上丝绸之路的沿海城市。


宋朝的对外贸易情况如何?
⑵从国际环境看,唐中期以后,阿拉伯商人不断向东部开辟商路,越来越多地出入于我国的沿海口岸。着就从客观上为两宋的对外经济交流创造了一个有利的国际商业环境。⑶从两宋政府的政策来看,都积极支持商人开展对外贸易。⑷从技术条件看,当时造船技术的提高,指南针在航海上的使用,以及对风向的认识和利用...

宋朝对外贸易的特点
3. 贸易港口的发展:宋朝时期,苏州、杭州、广州、泉州等城市成为主要的贸易港口。这些港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门户。特别是杭州的钱塘江是连接长江和海洋的重要航道,成为中国南方贸易的重要枢纽。4. 商品的贸易:宋朝的贸易以农产品、丝绸、瓷器等为主。农产品方面主要包括稻米...

...军事,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民族关系,对外交流,农业)
耕地面积增加; 新的栽培技术和蔬菜新品种 手工业 丝织业技艺高超; 陶瓷业发展(越州青瓷、邢州白瓷、陶器“唐三彩”)商业 商业繁荣,定期“市”、“集”;大城市:北方有长安和洛阳,南方有扬州和成都;都城长安:规模宏大、布局合理、人口众多、商业发达;对外贸易的重要城市:广州,设立市舶使管理...

图们对面是朝鲜的哪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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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14722688300: 明朝清朝全国性的贸易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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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14722688300: 自唐至清,长期作为重要对外贸易港口的城市是 -
独孤秀益智: 答案D 题目给定的四个城市,在历史上商业都十分繁荣.但按照题目要求,属于对外贸易港口的城市一般应是沿海城市,这需要运用地理知识做出判断.广州作为自唐至清的重要贸易港口,这一结论的得出,除了需要掌握唐宋时期对外贸易的有关史实外,考生还应适当联系近代中国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对外贸易仅限广州一地的相关背景加以思考和全面理解.

兰州市14722688300: 清朝听说搞禁海,那当时的外贸在哪个城市搞呢?地位怎么样?
独孤秀益智: 1757年以前有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四个港口开放,之后只开放广州十三行

兰州市14722688300: 在清朝较大的商业城市有哪些
独孤秀益智: 广州,上海,福州,天津,是比较大的贸易城市,还有扬州,连云港,青岛的沿海港口也有不少的对外贸易

兰州市14722688300: 清朝前期的对外贸易? -
独孤秀益智: 清朝前期基本实行的是闭关锁国的贸易政策,只有在广州有一个通商口岸,还是受到官府严格管制的.一直到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才被迫开启了五个通商口岸与英国及其他西方列强贸易

兰州市14722688300: 中国古代各朝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有哪些? -
独孤秀益智: 中国清朝 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一道圣旨从京城传到沿海各省,下令除广州一地外,停止其它地区的对外贸易,这就是所谓的“一口通商”政策.这一命令,标志着清政府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其它朝代著名的有杭州 泉州 扬州 广州 胶州 宁波 南京等等前面那个回答的....你说西安洛阳之类的是港口城市我就不说什么了....

兰州市14722688300: 哪个城市既是清朝前期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又是《南京条约》被迫开放的通商口 -
独孤秀益智: 清朝前期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是广州,也是《南京条约》被迫开放的通商口岸

兰州市14722688300: 在鸦片战争前,下列四个城市中,哪座城市与外国保持联系 A.广州 B.上海 C.南京 D.武 -
独孤秀益智: A 本题考查的是清朝的对外贸易.清朝对外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但是“广州十三行”还保持着与外国的联系,故选A.

兰州市14722688300: 明清时期,下列哪些城市是全国性的商贸城市? ①广州 ②南京 ③苏州 ④北京 ⑤宁波 -
独孤秀益智:[选项] A. ①② B. ③⑤ C. ②④ D. ①⑤

兰州市14722688300: 清朝统治者严格限制海外贸易,实行闭关锁国政策,曾今只允许开放哪个城市作为对外通商口岸?
独孤秀益智: 清朝统治者严格限制海外贸易,实行闭关锁国政策,曾今只允许开放广州作为对外通商口岸,并在广州设立十三行,广州的行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依靠政府给予的特权,垄断了广州整个对外贸易,形成了一个“公行”贸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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