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简易程序案件

作者&投稿:谯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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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断事实,分清是非;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 “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这是构成简单民事案件的三个必须具备的概括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作为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法律客观: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当场处罚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的程序,其主要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在于“当场决定并当场处罚”。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具体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4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简易程序法律规定: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第三十六条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将罚款当场交公安人员或者在接到罚款通知或者裁决书后五日内送交指定的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一元至五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收到罚款后,应当给被罚款人开具罚款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第三十九条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程序上民事诉讼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一, 程序上民事诉讼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一般来说,下列具体案件可以作为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1、结婚时间短,对婚前财产、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意见比较一致,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结婚时间不长,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只是各执...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法律主观: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简单程序刑事诉讼中同样存在简易程序的使用,有以下情形: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 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适用...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指什么
法律分析:1.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对前提下,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时,可以对一审普通程序进行适当简化,以提高诉讼效率,并且实现诉讼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一审程序。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省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是对...

民事案件中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六十三条 转为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二、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区别
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基层人民法院陪审员的主要作用其实是凑数。简易程序的案件是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是6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可以转为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不能转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审理程序简便,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简单的民事案件之外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

法院走简易程序意味什么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

什么是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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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什么意思
(一)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第二条 基层人民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

法律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3、简易案件只能对初审案件。4、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6、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7、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然后就会进入到开庭审理,并且最终作出判决的结果。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

临县19349768490: 简易程序 - 搜狗百科
庞张贝唐: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只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临县19349768490: 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是什么?
庞张贝唐: 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同时,快速、及时审结案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并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好复杂、重大的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临县19349768490: 什么是简易程序?
庞张贝唐: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 二、简易程序的特点 ...

临县19349768490: 什么是简易的程序案件什么是普通程序中级法院 -
庞张贝唐: 一般普通的民事案件在第一次开庭时法院选用的是简易程序,就是法庭由一个审判员一个书记员组成,在第一次的简易程序没能判决需要第二次开庭时,法院就会启用普通程序,就是法庭由一个审判长、一个审判员、一个人民陪审员和一个书记员组成

临县19349768490: 什麽是简易程序! -
庞张贝唐: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 简易程序的设置在当今世界各国十分普遍,而且适用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发案率呈上升趋势.为合理分配有限的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我国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增设了简易程序,符合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

临县19349768490: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什么?
庞张贝唐: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临县19349768490: 什么是简易程序?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庞张贝唐: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此外,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另一种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临县19349768490: 什么是刑事简易程序? -
庞张贝唐: 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一种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特定的轻微刑事案件所依法采用的,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判审理...

临县19349768490: 请问什么是简易程序?它跟普通程序有什么不同? -
庞张贝唐: 问:最近,我有一个朋友被起诉,法院告知说要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由于我这位朋友对法律不懂,他不明白什么叫简易程序,便委托我代他进行诉讼.虽然我对法律了解一些,但还是不是很熟悉,因此希望您能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关于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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