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文件全文
《防震减灾法》规定,哪些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答:《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九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四)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以及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 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和贮油、贮气设施,贮存易燃易爆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中用体现区域地震构造调查。
地震安全性评价中的地震地质研究是在现有的理论知识、研究成果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工程可能造成影响的地震构造做出合适的评价。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里所说的地震地质问题的研究对象实际上是对地震构造(或发震构造)和由地震引起的地质灾害做出合理评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
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
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
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扶持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
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
第二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
第六条
国家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地震安全性评
价。
第七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
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申请领取地震安全性评价
资质证书:
(一)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
技术人员;
(二)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条件。
第八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
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
合条件的,颁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
说明理由。
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
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
安全性评价业务。
第十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
第三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第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
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
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
程。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
安全性评价单位。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第十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应当编制该建设工
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
(二)地震活动环境评价;
(三)地震地质构造评价;
(四)设防烈度或者设计地震动参数;
(五)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六)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审定。
第四章
第四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第十六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
(三)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除前款规定以外的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第十七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
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定,确定建设工程的
抗震设防要求。
第十八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
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在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后,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告
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其确定的建设工
程抗震设防要求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第二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民用航空、水利和其他有关
专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抗震设计规范,应当明确规定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的方法和
措施。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
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
性评价业务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
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
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
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
部门或者机构吊销资质证书:
(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
和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尚不构成犯罪的,对部门或者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
职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计划、建设、土地、环保等部门应配合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按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论未经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主管部门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方案设计不予审批。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
重庆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审批全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协助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第五条 计划、财政、建设、土地...
地震安全评价报告不需要审批
法律主观: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时间最长是15日。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定,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法律客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
温州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和缓解地震带来的潜在威胁,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提升城市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估和抗震设防标准的管理,同时合理分配和使用建设资金,温州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此《温州市地震安全性...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三条 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地震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四条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可不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依照《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所规定的烈度值确定抗震设防标准。第五...
大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二)市属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由市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市地震办审批,送省地震局备案。第八条 市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由市地震办、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院校、单位的技术或管理专家、教授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市地震办。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抗震设防...
蚌埠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五条
根据蚌埠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五条,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包括:1. 房屋建设工程:15层以上高层建筑或者投资额超过2000万的项目;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公共设施,如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学校、宾馆、医院和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市级和县级的档案馆、博物馆;以及地质条件...
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被视为建设过程中的必要步骤,必须严格遵循管理程序。根据《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八条,对于所有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审批部门如负责项目审批的行政部门,会在审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特别关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如果报告中...
金昌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在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过程中,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着关键作用。其审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即确定了该工程在设计和建设中需要满足的抗震标准。这一要求不仅体现了对公共安全的重视,也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第十七条明确了地震安全性评价...
海口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海口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是一项关键的工程管理措施,其核心是对建设项目的特定场地及其周围区域进行深入研究。这项工作涉及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化及应力场等多个方面,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规划和设计时,能科学地获取抗震设防所需的必要参数和...
古真白芝: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规定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要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参考资料:http://www.js-seism.gov.cn/defend/map/map_1.htm
河南省15199332333: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实行什么管理制度 - ?
古真白芝: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第二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 第六条 国家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河南省15199332333: 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规定有哪些? ?
古真白芝: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以预防为主,走综合防御道路”的方针,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标准,防御和减轻地震...
河南省15199332333: 什么项目需要可研评审 - 哪些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做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古真白芝: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1、国家重大建设工程;2、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河南省15199332333: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颁布于何时?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
古真白芝: 2001年111月15日颁布《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
河南省15199332333: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还给出场地的其他什么结果? - ?
古真白芝: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还给出场地的其他结果: ①某地质时期的,本区断裂活动情况、构造区域整体稳定情况;是否有活动断层、断裂. ②地震情况况,可能级别. 地震安全性评价: 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
河南省15199332333: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 - ?
古真白芝: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类别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按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并考虑地震构造、地震活动和场地条件的复杂程度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其它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河南省15199332333: 我省在防震减灾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和规章 - ?
古真白芝: 根据省编办编办发号及编办文号文件精神,在市地震局基础上组建市防震减灾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县级规格.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与管理. (二)...
河南省15199332333: 请问有机肥办证程序?
古真白芝: 肥市地震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 告 知 内 容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许可依据 受理范围 提交资料 办理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情况 联系电话 地址网址 投诉电话 办事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地震局...
河南省15199332333: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
古真白芝: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七条 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