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均田名田王田井田,土地制度在古代是如何发展更替的?

作者&投稿:屈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

变化吗,简单概括,总体是从私有制变国有制了呗。等等,忽略了一个井田制。先从最最开始说,原始社会——井田制,也就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时的土地制,在西周时颇为盛行。据流传下来的图案显示,是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接下来就演变到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井田制一直延续到了春秋,那个时候,开始出现了有公田变成私田的现象,有不少官臣将土地偷偷地据为私有,于是鲁国最先开始实行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也就是说他承认私有土地的合法化,再后来,经过秦的商鞅变法,正式以法律形式废除了井田制,全面肯定土地私有制度。秦始皇一统中国之后,开始正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后来出现了均田制。是在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有的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主人所有,有的在死了后还给官府。然而唐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到最后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所以到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
再后来,我们都知道的口号,“翻身农奴做地主”,也就是地主的土地私有制,不过这个没有实施多长时间,就被推翻了,姑且不算,直接到了现在的土地国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直接上交国家分配。

大部分都出身农民,可能多多少少会了解一点,这个制度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向村里、组里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井田制: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均田制:中国古代北魏至唐中叶封建政府推行的土地分配制度。西晋末年,中国北方在长期战乱之后,户口迁徙,土地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制并开始执行。主要规定:(1)男子15岁以上,授种票谷的露田40亩,妇人20亩。奴婢同样授田。耕牛1头授田叨亩,限4头牛。授田视轮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随奴婢和牛的有无而还授。(2)男子授桑田20亩。桑田世业,不必还给国家,可传给子孙,可卖其多余的,也可买其不足20亩的部分。产麻地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0亩,年老及身死后还田。受日以后,百姓不得随意迁徙。贵族和官僚可以通过奴婢和耕牛另外获得土地。地方官吏按官职高低授给数额不等的职分田,刺史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各8顷,县令、郡丞各6顷,不准买卖,离职时交于继任者。北齐、北周、隋、唐都沿用均田制,具体办法有所变更。北齐男子18岁开始授田。唐代女子不授田,男子授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狭乡减半。永业田、口分田均不得买卖,但迁徙和身死无力营葬者可卖永业田,从狭乡迁往宽乡者可出卖口分田。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使农民摆脱豪强大族的控制成为国家编户齐民,保证了国家的赋税收入。唐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实行的基础——土地国有被破坏

区别: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
均田制是当时北方人口大量迁徙和死亡,土地荒芜,劳动力与土地分离,所有权和占有权十分混乱这一特殊情况下的产物.

我是问中国历史上土地制度有哪里些吗:
屯田制,一条鞭法,井田制没,两税法,占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租庸调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吃得好穿得暖,自然是一团和气,而反过来,如果出现了某种原因致使人民衣食无着,不用说也知道会怎样。

谈及过往的经验,致使一个强大的王朝轰然崩塌的重要原因,往往是过于严重的土地兼并,导致众多贫农无地可种,无地可种就无收入可言,而无收入则无吃穿用度可言。这与小农有所不同,即便是年景不好,有几亩地可供种植的小农也能收一些粮食自食,不至饿死。而完全无地的贫农则不同,一旦年景不好,则往往只有饿死这一结局。

在古代,土地兼并对小农的伤害可见一斑,如何抑制土地兼并,或者说,如何保护脆弱的小农经济,就得依靠合理的土地制度来保障。

我国古代的土地制度众多,包括井田制、名田制、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等等,这些制度有的是原始村社公有,有的是国家所有,有的是国有与私有并存,这些土地制度是如何更替如何发展的呢?

一、 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夏前)

中华文明的起初,是在众多神话故事之中的,包括刚刚学会修房子的有巢氏时期“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还有刚刚学会钻木取火的的燧人氏时期“钻燧取火,以化腥臊”。有巢氏和燧人氏两个神话,所反映的其实就是我国的原始社会的情况。为了对抗自然灾害,获取足够的食物,人们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人在一起,以氏族为纽带,过着群居的生活。

起初人们以打猎和采集野果为生,这也就无所谓土地了,等到人们学会种地之后,土地就成为了资源。这时的土地属于集体资源,人们听从部落族长的安排去耕耘土地,所收获的粮食再由族长安排,尽可能的保证部落每个人都不至饿死。

这就是起初的原始公有制,等到生产力提高,人们的粮食有了盈余,这就开始有了私有制。起初的土地制度,就是井田制。

二、 井田制(商周春秋)

对于井田制的社会性质认识有过一场激烈的讨论,但目前我们一般认为井田制是奴隶主土地国有制。

所谓井田,就是将土地纵横两道大致分为九块,中心一块为公田,其余八块为私田,公田的收入所得要全部上缴领主,私田的一部分收入也要上缴。

那么,为什么说这种制度是国有制呢?

其实很简单,这些土地的收入虽然是一部分归领主一部分归耕者,但归根结底这些土地并不是地方领主所有的,土地讲究一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因此,才有“田里不鬻”的规矩,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因为他们的主人是周天子,地方诸侯和耕种者,只是享有使用权而已。

三、授田制(战国)

但遗憾的是,道随时移,看起来很美好的井田制也有走向崩溃的一天,在春秋时期,随着铁制农具等等耕作工具的使用,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这导致了两个变化,一是不需要一大帮子人集体耕作,二是出现了劳动力的多余,劳动力出现富裕的情况,自然会自发的开垦荒地,荒地的开垦非常复杂。开垦出的荒地归谁所有?需要给领主上缴收入吗?可以买卖吗?

这些实际问题都是井田制不能解决的,因此,新的土地制度的出现,就成了势在必行,这就是授田制。

所谓的授田制,就是国家直接向农民授予土地的使用权。

此外,当时正值春秋战国,各个国家都视国家的实际情况给出了自己的变法方案,鲁国的初税亩——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按亩数征税,楚国量入收赋——全国登记土地,按收成纳税。这些国家的变法改革,正式宣告了井田制的破灭。


四、 名田制(秦汉)

所谓的名田,就是以名占田,“名”就是爵位,也就是按照爵位的高低占据相对应的土地数量的意思。譬如说你上战场斩首一颗,那么就会给你相应的爵位,以及与爵位相对应的土地。当然随着连年的战争,这也导致了一大批军功地主的出现,这一制度,在实际上其实就是完全承认的土地的私有。因为他确认受赏获得的土地是以个人名义占有的,而且承认这份土地是私有的可以传给子孙,因此,土地就可以买卖了。




瓜州县13499677180: 历史上的井田制是什么? -
俟谢脑血:[答案]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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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谢脑血:[答案] 井田制是中国春秋以前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井田就是方块田.“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 据说,夏朝曾实行过井田制.商朝、周朝的井田制因夏而来.到西周时...

瓜州县13499677180: 我国古代有一种井田制,是哪个朝代出现的? -
俟谢脑血:[答案]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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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13499677180: 王田制度的名词解释 -
俟谢脑血: “王田制”,是王莽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王莽在始建国元年宣布的政策是:将天下田改名'王田',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说白了就是恢复西周的井田制,天下土地国有.“王田制”,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并按井田制重新分配.在这里王莽着意于立即消除土地兼并,初意未始不善,但这一政策违背了当时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规律,这就注定了它的失败.结果,既没有能力兑现无田者可按标准受田的承诺,又危及官僚大地主的特权利益.

瓜州县13499677180: 井田制到底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 -
俟谢脑血:一、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

瓜州县13499677180: 汉代井田制内容 -
俟谢脑血: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 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 所有,分配给奴隶主使用.奴隶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奴 隶主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无偿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

瓜州县13499677180: 商周田地承包 -
俟谢脑血: 商周时不是土地承包制,而是井田制.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时...

瓜州县13499677180: 井田制的实质 -
俟谢脑血: :井田制是中国早期社会的基本土地制度,它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或家庭公社的土地制度演化而来的一种土地制度,是一种多层次的宗族贵族占有制.国王是最高一层的土地占有者,他通过分封的办法把土地、臣民层层分给诸侯,卿大夫等各级贵族.各级贵族又是封国和采邑土地以及臣民的实际占有者和所有者,他们世代世袭,未经过国王的特许,土地不准随意转让或者买卖,叫“田里不鬻”.由于土地的形状被田间小道和田间水道划分开呈井字,因此而称井田.井田制的经营方式有公田和私田的界限.公田是进入文明社会后保留下来的原始公有地的残存,平民在公田上集体劳作,公田上的产品全部归贵族所有.私田是指公社农民的份地,定期重新分配.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产品归农民所有

瓜州县13499677180: 什么是井田制、什么是授田制 -
俟谢脑血: 井田制定义:我国奴隶社会实行的一种土地使用的管理制度.所谓“井田”是指将方里九百亩土地,划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八家共耕中间的一百亩公田,每家都有一百亩私田, 这种土地的划分使用方式,其形犹如“井”字.是一种农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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