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每章(1~14章)概括笔记

作者&投稿:怀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乡土中国》谁读过,我需要每小章和每大章的概要(挑一个也行,两个有更好),急求急求!!!~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其章节概括如下:
1、《乡土本色》篇。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从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来说,世代定居,也就是不流动,是常态;迁移,或者说是流动,是变态。从人在空间的分布关系上来说,是孤立和隔膜,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交往也疏少。
其孤立与隔膜,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原因如下:小农经营,住宅与农场不会距离过分地远;水利等公共工程上合作的需要;安全防卫(人兽鬼)的需要;兄弟均等继承的传统,使人口在同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垒积起来。 
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人与人的关系上,成了一个熟人社会,一个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个有机的礼俗社会,存在一种有机的团结。这种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之于人和之于物。
这个定居社会和熟人社会,产生的生活方式,相对于流动社会和陌生人社会(一种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起来的社会,一种机械地团结的法理社会),无法匹配。   
2、《文字下乡》篇。
在乡土社会里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文字传达的情意是不完全的,它是间接的说话,不能与当时当地的时局相配合,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不仅文字如此,包括说话,(费孝通在文中把语言简要地分为说话和文字),也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语言是一个社群所有的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群体越大,经验的交集就越有限,语言也就越趋于简单化。 
在这些共同语言之外,会因为个人间的需要,产生少数人间的特殊语言,所谓行话,所谓切口,在乡土社会这个亲密社群中,不仅有这种切口,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它们比语言更有效。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

3、《再论文字下乡篇》。
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文字的产生,是因为人与人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遇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碍。时间的阻碍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论及今昔之隔,一个在乡土社会中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本身很狭窄。
至于世代之隔,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在熟人和熟地儿长大,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要累积,只需要保存。
在定型生活中长大的人,有着深入生理基础的习惯,帮着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节奏,在这种社会里,只靠说话,而不依赖于文字和书籍,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的,最早的文字是庙堂性的。)   
4、《差序格局》篇。
这篇的讨论对象,不限于乡土社会,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西洋社会的格局,有如捆柴,是团体格局。中国的格局,有如石头丢进水面泛起的涟漪,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是一个差序格局,伦的格局。每个人的网络,都有个(自)己作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相同,网络的范围,依中心势力的大小而定,富有伸缩性。 
团体格局之下,一是平等观念,团内分子是平等的,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二是宪法观念,团体只能在个人愿意交出的一份权利上控制个人,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差序格局之下,只有以(自)己作为中心的主义,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所以,费孝通说,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条理上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面和反面的说法而已。注意,在这一点,西洋的国家也是如此,为了本国的利益,可以牺牲他国的利益。这是西洋团体格局下的群己界限的一个例外。   
5、《系维着私人的道德》篇。
道德观念包括三部分,规范,信念和制裁。团体格局之下,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之上,而且与基督教的宗教观念相关,虔诚和信赖是其一,个人在神面前的平等和神对每个人的公正是其二。
代理者是团体格局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代理者是神或团体意志的执行者,但不是上帝和团体本身。上帝和上帝的代理者牧师、国家和和国家的代理者政府的分别,是不容混淆的。《独立宣言》有语,人类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组织政府,政府的适当力量,须由受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假如任何政体有害于这些目标,人民即有改革或废除任何政体之权。
这些真理,我们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差序格局下的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不分差序的兼爱,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一切的普适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能拿出什么标准来。   

6、《家族》篇。
家庭是亲子所组成的生育族群。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族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个社群经营的事务很少,以生儿育女为主。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不限于亲子,可以顺着父系这一方面扩大,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它是一个事业组织,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
家的大小依着事业的大小决定。在西洋家庭中,夫妇是主轴,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是配角。中国的家是个连绵延续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夫妇成了配轴。讲究效率的事业,排斥夫妇之间的私情。不光是性别,不同的年龄组之间,也保持着较大的距离,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家庭社群中的结果。   
7、《男女有别》篇。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即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却是性别之分。但是浮士德式的、不以实用为目的、追求生活经验(生命意义)的创造的恋爱精神,在乡土社会中是不容存在的,因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
男女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这便是男女有别的原则,即干脆认为男女之间不必求同,不必了解,在生活上加以隔离。在乡土社会里,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更为重要。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同性恋和自恋程度发育得不浅。  
8、《礼治秩序》篇。
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法治是人依法而治,但并非没有人的因素。)乡土社会是个没有法律(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的社会,是个礼治(人治)的社会。礼治社会并不是文质彬彬的。礼是社会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靠国家权力来推行的,礼的维持则依靠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文化也是一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和效力比现代社会更甚,依着做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人们对于传统有敬畏感,礼的推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治的可能性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 

 9、《无讼》篇。
在乡土社会中,讼师(刀笔吏,现代的律师)是没有地位的。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乡村里的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维持礼治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在于身内的良心,所以礼治秩序更注重修身,注重克己。
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之下,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体平等主义的。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而是在厘定权利,很多时候,诉讼目的是获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规则。现行的司法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   
10、《无为政治》篇。
有一种权力叫横暴权力,权力是冲突过程的持续,是统治者的工具,存在于阶级斗争中。横暴权力存在着诱人的经济利益,甲团体(阶级、民族、国家)想用权力来统治乙团体(阶级、民族、国家)以谋利。其存在的前提是,乙团体的生产多于消费。乡土社会中,横暴权力的基础不足,因为农业的剩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分摊。
另有一种权力叫同意权力,它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越复杂,这权力的范围也就越扩大。但在乡土社会中,自给自足,分工有限。所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名义上是专制和独裁,但从人民的实际生活来看,却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无为而治的。   
11、《长老统治》篇。
乡土社会第三种特别的权力结构,不是横暴权力式的,也不是同意权力式的,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代际更替)的过程中,是教化性的权力,是爸爸式的,即长老权力。人生如逆旅,总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众多规律之下,随心所欲而不碰壁。
不过,被教化者并没有选择的机会,他要学习的那一套,我们称作文化的,是先于他而存在的。(文化先于存在)教化他们的人是不**的,但说是横暴却又不尽然,总之,教化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炼出合乎一定的文化方式中、过群体生活的分子。
教化性的权力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不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儒家很想形成一个建筑在教化权力上的王者,他们从没有热心于横暴权力所维持的秩序。教化权力扩大到成人之间的关系,必须得假定有个稳定的文化,长幼原则的重要也表示了教化权力的重要。  
12、《血缘和地缘》篇。
血缘是指人和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的。血缘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血缘是稳定的力量,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籍贯也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寄居于社区的边缘人物,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不被人信托。
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若干社会活动,最主要是冲突和竞争。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相互拖欠着未了的人情;竞争性的商业是不能存在的,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是契约基础的社会,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此为乡土社会所缺失。
13、《名实的分离》篇。
横暴权力、同意权力和长老权力之外,另有第四种权力,它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变迁发生在旧的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即它已不能答复人的需要。社会变动慢,长老权力就很有势力,变得快,长老权力随之缩小。
新旧交替期,容易产生文化英雄,他们提出想法获得信任,时势造权力,费孝通管它叫时势权力。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中最不发达,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足够地慢,与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代际之间不发生冲突,传统渐变,还是可以保持长老的权力。
长老权力建立在教化作用上的,不容忍反对。反对被时间冲淡,成为注解,它维持长老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于是引起名实分离,虚伪成为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   
14、《从欲望到需要》篇。
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来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欲望是文化事实。
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于生存的条件,但是这种印合不是自觉的、计划的。社会变动的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有效地带来生活上的满足时,人类不能不推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了。这是理性的时代,知识成为时势权力 

《故乡》是李箕永的作品,李箕永,生于1895年,卒于1984年,是朝鲜现代文学和无产阶级文学的优秀代表、杰出的创始人之一。《故乡》,反映了“卡普”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作,也是朝鲜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品,在朝鲜文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故乡》取材于30年代前后的朝鲜农村现实生活。作家在《给<故乡>读者》一文中曾说过:
这部作品,佃农们——元德村农民们反对地主恶毒榨取的斗争是基本的故事梗概。同时,我把这个农民的斗争和城内丝织工厂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企图反映工农联盟的思想。
站在他们斗争前列的是他们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金喜俊。我企图通过这个主人公的形象创造出一个出身于农村的新型知识分子,也企图描写元德村农民们在他的领导下怎样正确地认识了自己的处境和力量,以及他们怎样投入了火热的斗争。
作者在《故乡》中,通过元德村的矛盾和斗争,真实地表现了20、30年代朝鲜社会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一方面,愤怒地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者同朝鲜封建地主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强行采取“土地调查”、“大米增殖”、“供出粮食”和“征用民夫”等罪恶手段对朝鲜人民进行政治迫害和经济掠夺的罪行,无情地揭穿了亲日派地主及其代理人、二地主安承学虚伪面孔和豺狼本性。

另一方面,又广泛地描写了朝鲜农村的巨大变化——革命思想的深入人心、农民群众的迅速觉醒和工农联盟的发展壮大,热情洋溢地赞颂了朝鲜农民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金喜俊所领导的有组织的抗租斗争在丝织工人支持下所取得的胜利,正是当时朝鲜工农革命不断发展的大好形势的艺术反映。
《故乡》中突出描写的主人公就是革命知识分子金喜俊。他是一个具有先进思想的忧国忧民的新型革命知识分子的形象。在东京的学校毕业之后,他满怀着爱国热情返回祖国。当他目睹元德村农民惨遭压迫和剥削的苦难处境时,深感朝鲜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他热血沸腾,一心想要同故乡人民“干一番事业”。他决心唤醒农民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
当他发现:自己接触的“青年会”是一些自私自利之徒推行民族改良主义的组织时,曾一度陷入失望、彷徨和苦闷之中;但是,他深信:“光明拥有打退黑暗的威力,尽管是一星灯火,黑暗却不敢触犯它。”他毅然同“青年会”分手,坚决到农民群众中去。

为了接近农民,他向农民学习铲地和插秧等各种农活,竭尽全力创办农民夜校和农乐队,想方设法、不辞辛苦地团结和启发群众,努力提高农民的觉悟。他既善于团结青年农民,又能耐心启发老一代农民,不断发展和扩大革命农民的队伍。但是,他决不高高在上,总是谦逊谨慎地为农民排忧解难,因而得到了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
他能抓住斗争时机,机智勇敢地发动和领导农民的抗租斗争和缫丝工人的罢工斗争及捐助活动,有力地支援了元德村的农民斗争,迫使二地主安承学不得不答应农民的要求,使抗租斗争取得了胜利。
金喜俊的革命经历生动表明;革命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的斗争活动相结合,就会产生不可战胜的力量,显示出革命的先锋作用。
当然,这一形象的塑造,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如:个人力量描写得多,组织力量表现得少;无产阶级气质不足,小资产阶级感情有余;对学三的粗暴同他的一些谦逊的性格是矛盾的,等等。产生这些缺点,既有作家主观上的原因,又有当时无法克服的客观上的原因,不可苛求于作家。

二地主安承学是《故乡》中反动势力的代表。他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也是地主闵判书的凶恶管家和爪牙。他靠高利贷和收租而成为村里的暴发户。他刚刚来到元德村时,本是一个毫无所有、一贫如洗的流浪汉。由于狡猾诡诈,善于钻营,在郡里弄到了一个雇员的差事。
接着,这个人人唾骂的坏蛋又得到了地主闵判书的垂青和信任,让他成为地主的代理人。他到处催租逼债,为非作歹,人面兽心。他认贼作父,同日本警察勾搭起来,又是一个奴颜婢膝甘当洋奴的民族败类。
《故乡》的艺术成就,也是十分突出的。
首先,他塑造了符合于时代要求的新型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金喜俊,这是具有开创意义的。金喜俊是作家早期创作同类革命知识分子的继续和发展。作家曾说过:“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给‘卡普’作家们提出了创作与运动的新形势相适应的主人公的光荣任务。《故乡》就是这一课题的回答。”应该说,这一光荣任务,首先由李箕永胜利地完成了。
其次,《故乡》中生动地展示了朝鲜农村的民俗风貌。如:农乐队的歌舞、婚礼的欢庆和生日的祝贺以及其他民间习俗的描绘,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显示了与众不同的民族特色。
再次,善于利用景物描写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借景抒情,把人物精神面貌和感情活动,通过自然景物生动而形象地展示在读者面前。如:抗租斗争胜利的一章中的黎明的描写:
……灰黑色的云彩已经开始在天空的一角渐渐地散去,它仿佛向人们预告:光明就要来临……”这种景物描写是寓意深刻的,使人们清楚地意识到:斗争的胜利就在眼前。

第1章: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人与空间上不流动;村雨村之间往来很少、孤立、隔膜多。因此是熟人社会,乡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一种行为规范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第2章:

在以城市为主导的语境下,我们会嘲笑乡下人是“愚”的,比如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的喇叭声显得手忙脚乱。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不明白怎么应付汽车,但这只是知识问题,并不是智力问题。如果这样的嘲笑成立,那乡下人同样可以嘲笑城市人。

第3章:

人和其他动物的区别在于他的学习能力。他可以学会不受生理反应的控制。所谓学习,就是在人出生后,建立一种行为模式,改变本能方式的过程。学习的方法是“学习”。学习是指一次又一次地做事,使一个人习惯于一种新的做事方式。学习就是打破个人知识的现在和过去的鸿沟,现在和过去的桥梁是记忆。

第4章:

在很多人眼里,乡巴佬最大的问题就是“隐私”,比如“自己门前扫雪,不为别人的房子霜冻担心”;爱占小便宜,不为别人的事操心,现在屡遭诟病的腐败问题可以归结为“隐私”。

第5章:

道德是指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在这一章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群体道德和私人道德。费劳把西方社会称为群体模式,把中国传统社会称为差异秩序模式。不同的社会结构模式会产生不同的道德观念。

第6章:

家庭的概念在人类学中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它是由父母和孩子组成的出生社区。亲子(Parent-child)指的是它的结构,生殖指的是它的功能。从生育的角度看,抚养孩子的目标终将结束,家庭的功能是暂时的,而国家和学校的社会功能是长期的。

第7章:

情绪是一种刺激性反应,一种心理紧张,相当于我们常说的兴奋。如果刺激和反应之间的关系通过不断的重复而变得固定,那么身体就不会有紧张。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看,感情是破坏性的、创造性的。感情往往发生在尝试新的反应和阻碍旧的反应。感情的发生会改变原来的关系。

第8章:

地方社会秩序不是自发的。并不是说在一个很少有人听说过对方的小国里,无论老死,秩序只能靠每个人的本能或良知来建立。秩序的建立必须靠外力来维持。在法治社会,当然是国家权力,而在传统的地方社会,则是依靠“礼”。

第9章:

在农村社会处理案件中,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是“这个孩子从小就不是好事”。这样的判断标准显然不利于区分是非。长辈在处理案件时往往有道德上的考虑。现代法律给人的印象是道德因素越来越被排除。法官只能按规定审理案件。法律只是一种工具,中立,不起道德判断的作用。

第10章:

权力,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种是在社会冲突方面,即一部分人统治和压迫另一部分人,统治者驱使被统治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社会有不同层次,政府和国家都是以阶级斗争为基础的,这种权力可以称之为暴君权力。

第11章:

发生于社会冲突之下的横暴权力,以及发生在社会合作过程当中的同意权利,在这一章费老又引入了教化权利。因为中国的乡土社会显然不是冲突性的专制统治社会,也不是把每个人都当成相同分子的现代社会。

第12章:

血缘是由生育和婚姻所构成的关系,人和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社会变迁的速度越慢,那么血缘关系的作用就越强。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你的出身就已经决定了你的一生。

第13章:

权力的性质有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权利,以及在第11章“长老统治”中提到的教化权力(或称之为长老权力),本章费老又提出了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时势权力和长老权力不同,它并不是依据传统的有效性,它是由社会变迁的时势所造成的,故名时势权力。

第14章:

乡土社会的人是靠着“欲望”去行事,比如说我想吃大蒜,想吃辣子,那么我就去吃。而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发生了“需要”,因此也就有了“计划”,比如为了获得全面的营养元素,我需要刻意的去吃哪些食物。“需要”是基于一种维持人全面健康发展的功能性实



乡土中国章节概括+摘抄(章节即加粗部分,概括即斜体部分)


一、乡土本色

1、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性”对应着自古以来人们对土地的依附和“不流动”。

从历史的角度:“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从地理的角度:“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2、“不流动”是指中国农村以村落为单位彼此孤立隔绝。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3、中国农村聚村而居大致由于4个原因:小农经营下屋舍与农田较近、共用水力设施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土地不断继承积累。

4、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5、传统熟人社会依靠习俗和人与人之间的了解维系,与现代社会所讲的规则和契约精神产生了冲突。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种办法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是无法应用的。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二、文字下乡(空间尺度上文字在乡村的价值)

1、乡下人与城里人知识结构不尽相同,易产生乡下人“愚”的误解。

2、“乡下多文盲”与熟人社会下运用“特殊语言”比文字间接表意更有效有关。面对面能解决的事不必诉诸文字。

“特殊语言”不过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在亲密社群中可用来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

““特殊语言”常是特别有效,因为它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语言像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过去。”

“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3、文字下乡需要结合现实情况。

“我决不是说我们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且我还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中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也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三、再论文字下乡(时间尺度上文字在乡村的价值)

1、人靠一套象征体系来存储记忆,因为人凭借记忆积累的过去的经验对现在的生活有益。而对集体而言,共同的记忆就是文化。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

2、这套象征体系中最重要的就是“词”,但“词”不等于“文”,前者是文化存续的前提而后者不是。

“我们不断地在学习时说着话,把具体的情境抽象成一套能普遍应用的概念,概念必然是用词来表现的,于是我们靠着词,使我们从特殊走上普遍,在个别情境中搭下了桥梁;又使我们从当前走到今后,在片刻情境中搭下了桥梁。”

“没有象征体系也就没有概念,人的经验也就不能或不易在时间里累积”

“但是词却不一定要文。文是用眼睛可以看得到的符号,就是字。词不一定是刻出来或写出来的符号,也可以是用声音说出来的符号,语言。一切文化中不能没有“词”,可是不一定有“文字”。”

3、乡土社会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定型,乡土社会的历史轨迹也是一条直线,语言足以传递代际经验,不需要文字了。而文字既不产生于基层也不属于基层乡土社会。所以只有在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后,文字才能下乡。

“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四、差序格局(划重点)

1、在中国,由“私”引起的社会问题很普遍,“私”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

“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

“于是像格兰亨姆的公律,坏钱驱逐好钱一般,公德心就在这里被自私心驱走。”(外在激励与自我利益最大化)

“所谓贪污无能,并不是每个人绝对的能力问题,而是相对的,是从个人对公家的服务和责任上说的。”

2、与西方社会界限分明的“团体格局”不同,中国的“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范围是任意的,正如投石入水激起的涟漪。

“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在一个社会里的人可以用同一个体系来记认他们的亲属,所同的只是这体系罢了。体系是抽象的格局”

“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3、正是因为团体界限不清晰,我们乡土社会讲交情而不是权利。

“在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都得给父母膳食费的西洋社会里,大家承认团体的界限。在团体里的有一定的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这个团体。在他们不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4、正是因为以“己”为中心,乡土社会利己的自我主义突出。

“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们所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5、与西方不同,乡土社会的“公”与“私”是相对的,不利于现代国家观念的形成。

“国是皇帝之家,界线从来就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所以可以着手的,具体的只有己,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行,他们不会去克群,使群不致侵略个人的权利。在这种差序格局中,是不会发生这问题的。”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1、社会结构或者说社会格局决定社会的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2、西方“团体格局”在宗教的影响下形成,“神”象征着团体,人在神前平等,在团体(如国家)中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没有人可以凌驾于神或团体之上。

“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可是上帝是在冥冥之中,正象征团体无形的实在;但是在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得有人来代理。“代理者”Minister是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执行上帝意志的牧师是Minister,执行团体权力的官吏也是Minister,都是“代理者”,而不是神或团体的本身”

3、中国没有平等爱人的宗教文化,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有等级差序的爱,难有统一的公共道德标准,道德依附在私人关系上。

“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这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

“而忠君并不是个人与团体的道德要素,而依旧是对君私之间的关系。

团体道德的缺乏,在公私的冲突里更看得清楚。”

“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六、家族

1、厘清本书说述“差序格局”不是指中国没有诸如家庭和氏族等“团体”,而是指“从主要的格局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差序格局和社会圈子的组织是比较的重要。”

2、家庭不仅有生育合作功能,还有组织经济等功能,可以按需要任意伸缩范围,扩大路线一般只按父系,其性质近似与氏族。

“家庭这概念在人类学上有明确的界说: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

“依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

“我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而且凡是政治、经济、宗教等事物都需要长期绵续性的,这个基本社群决不能像西洋的家庭一般是临时的。家必须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氏族本是长期的,和我们的家一般。我称我们这种社群作小家族,也表示了这种长期性在内,和家庭的临时性相对照。”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

3、家庭包含了太多生育之外的功能,导致“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

七、男女有别

1、中国传统感情定向是接受秩序的安排。

“在上篇我说家族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是一个事业社群,凡是做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

2、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生而定型,不需创造新的社会关系,它追求的是稳定,因此“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那就是男女有别的原则。”

“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八、礼治秩序

1、“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法律可依据,而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2、但无“法”并不会使乡土社会混乱不堪,因为有“礼治”的维系。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它本和法律无异,不同之处在于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样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3、“法”由外而内约束人,“礼”由内而外控制人。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九、无讼

1、传统生活是礼治社会,违背规矩是道德问题,需要的是教育和教化。而现代法治社会讲个人权利,权利不可侵犯,以刑法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

“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

“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尤其在民法范围里,他并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

2、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还得看人民怎么去应用这些设备。社会结构和思想理念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十、无为政治

1、权力有两种用途,一是在阶级斗争中平衡冲突的工具,二是支配社会分工。即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

“冲突的性质并没有消弭,但是武力的阶段过去了,被支配的一方面已认了输,屈服了。但是他们并没有甘心接受胜利者所规定下的条件,非心服也。于是两方面的关系中发生了权力。权力是维持这关系所必需的手段,它是压迫性质的,是上下之别”

“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愈复杂,这权力也愈扩大。”

2、权力的诱人之处在于它可能带来经济利益,但农业社会被权力征服的团体生产力不高,吸引力不强,但易于被征服。

3、权力滋长靠内部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而和平有利于人口增长和农业社会力量的积聚,所以需要“养民”。

“皇权力求无为,所谓养民。养到一个时候,皇权逐渐累积了一些力量,这力量又刺激皇帝的雄图大略,这种循环也因而复始。

为了皇权自身的维持,在历史的经验中,找到了“无为”的生存价值,确立了无为政治的理想。”

十一、长老统治

1、中国社会基层存在一种长老式的权力,

“既不是横暴性质,也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也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是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

2、教化权力没有政治权力的强制性,但由于人人都认可,也形成了一种每个成员都被迫接受的规范。

“所谓社会契约必先假定个人的意志。个人对于这种契约虽则并没有自由解脱的权利,但是这种契约性的规律在形成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各个人的自由意志,民主政治的形式就是综合个人意志和社会强制的结果。在教化过程中并不发生这个问题,被教化者并没有选择的机会。”

“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3、文化性规范不如成文的政治性规范稳定,因此在社会变迁中需要年长者的维系。

十二、血缘和地缘

1、长幼权力差别形成了血缘社会个人权利义务不同的基础,这种基础与生俱来不可选择。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

“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

2、血缘与地缘存在联系与冲突。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

“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3、现代社会讲求契约关系,是乡土社会所欠缺的,需要从血缘关系到地缘关系的转变。

“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十三、名实的分离

1、社会变动分为“社会继替”和“社会变迁”,二者同时存在,但前者更明显,后者由于需求作用不显著。

“社会继替是指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社会变迁却是指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这两种过程并不是冲突的,而是同时存在的。”

2、乡土社会并非绝对静止,在其缓慢的变化中,长老权力在社会继替中壮大在“社会继替”中产生长老权力,如果社会变动得慢,长老权力也就更有势力。

“社会结构的变动是人要它变的,要它变的原因是在它已不能答复人的需要。”

“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的时候,我们可以称这社会是安定的。”

3、长老权力在乡土社会生命力极强。

“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

“长老权力是建立在教化作用之上的,教化是有知对无知,如果所传递的文化是有效的,被教的自没有反对的必要;如果所传递的文化已经失效,根本也就失去了教化的意义。“反对”在这种关系里是不发生的。”

4、长老依靠“加入注释”维系权力,而注释的变动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

“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

十四、从欲望到需要

1、乡土社会靠欲望行事能自洽。

“在十九世纪发生了一种理论说,每个人只要能“自私”,那就是充分地满足我们本性里带来的欲望,社会就会形成一个最好、最融洽的秩序。”

“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理论多少可以说是正确的,正确的原因并不是真是有个“冥冥中”的那只手,而是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常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

2、于是乡土社会靠欲望,不像现代社会靠理性和计划。

“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但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之有了“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3、乡土社会依赖经验,现代社会依赖知识。

“乡土社会是个传统社会,传统就是经验的累积,能累积就是说经得起自然选择的,各种“错误”—不合于生存条件的行为—被淘汰之后留下的那一套生活方式。不论行为者对于这套方式怎样说法,它们必然是有助于生存的。”

“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做计划。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有哪些重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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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每章核心观点与论证思路是什么?
作品简介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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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写《乡土中国》时,是什么样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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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14755727803: 乡土中国共有多少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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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14755727803: 乡土中国前三章读后感怎么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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