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之设施和环境条件是什么?

作者&投稿:钟离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之报告结果有什么内容?~

7.8.1 总则
7.8.1.1 结果在发出前应经过审查和批准。
7.8.1.2 实验室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出具结果,并且应包括客户同意的、解释结果所必需的以及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
实验室通常以报告的形式提供结果(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所有发出的报告应作为技术记录予以保存。
注1: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有时称为检测证书和校准报告。
注2:只要满足本准则的要求,报告可以硬拷贝或电子方式发布。
7.8.1.3 如客户同意,可用简化方式报告结果。
如果未向客户报告7.8.2至7.8.7条款中所列的信息,客户应能方便地获得。
7.8.2 (检测、校准或抽样)报告的通用要求
7.8.2.1 除非实验室有有效的理由,每份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a)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b)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c)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d)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标识,以及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e)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f)所用方法的识别;
g)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
h)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样日期;
i)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
j)报告的发布日期;
k)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l)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m)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n)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o)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p)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清晰标识。
注:报告中声明除全文复制外,未经实验室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报告,可以确保报告不被部分摘用。
7.8.2.2 实验室对报告中的所有信息负责,客户提供的信息除外。
客户提供的数据应予明确标识。
此外,当客户提供的信息可能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报告中应有免责声明。
当实验室不负责抽样(如样品由客户提供),应在报告中声明结果仅适用于收到的样品。
7.8.3 检测报告的特定要求
7.8.3.1 除7.8.2条款所列要求之外,当解释检测结果需要时,检测报告还应包含以下信息:
a)特定的检测条件信息,如环境条件;
b)相关时,与要求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见7.8.6);
c)适用时,在下列情况下,带有与被测量相同单位的测量不确定度或被测量相对形式的测量不确定度(如百分比);
- 测量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
- 客户有要求时;
- 测量不确定度影响与规范限的符合性时。
d)适当时,意见和解释(见7.8.7);
e)特定方法、法定管理机构或客户要求的其他信息。
7.8.3.2 如果实验室负责抽样活动,当解释检测结果需要时,检测报告还应满足7.8.5条款的要求。
7.8.4 校准证书的特定要求
7.8.4.1 除7.8.2条款的要求外,校准证书应包含以下信息:
a)与被测量相同单位的测量不确定度或被测量相对形式的测量不确定度(如百分比);
注:根据ISO/IEC指南99,测量结果通常表示为一个被测量值,包括测量单位和测量不确定度。
b)校准过程中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条件(如环境条件);
c)测量如何计量溯源的声明(见附录A);
d)如可获得,任何调整或修理前后的结果;
e)相关时,与要求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见7.8.6);
f)适当时,意见和解释(见7.8.7)。
7.8.4.2 如果实验室负责抽样活动,当解释校准结果需要时,校准证书还应满足7.8.5条款的要求。
7.8.4.3 校准证书或校准标签不应包含校准周期的建议,除非已与客户达成协议。
7.8.5 报告抽样 – 特定要求
如果实验室负责抽样活动,除7.8.2条款中的要求外,当解释结果需要时,报告还应包含以下信息:
a)抽样日期;
b)抽取的物品或物质的唯一性标识(适当时,包括制造商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以及序列号);
c)抽样位置,包括图示、草图或照片;
d)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e)抽样过程中影响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
f)评定后续检测或校准测量不确定度所需的信息。
7.8.6 报告符合性声明
7.8.6.1 当作出与规范或标准符合性声明时,实验室应考虑与所用判定规则相关的风险水平(如错误接受、错误拒绝以及统计假设),将所使用的判定规则制定成文件,并应用判定规则。
注:如果客户、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判定规则,无需进一步考虑风险水平。
7.8.6.2 实验室在报告符合性声明时应清晰标识:
a)符合性声明适用的结果;
b)满足或不满足的规范、标准或其中的部分;
c)应用的判定规则(除非规范或标准中已包含)。
注:详细信息见ISO/IEC 指南98-4。
7.8.7 报告意见和解释
7.8.7.1 当表述意见和解释时,实验室应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发布相关意见和解释。
实验室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制定成文件。
注:应注意区分意见和解释与GB/T 27020(ISO/IEC 17020,IDT)中的检验声明、GB/T 27065(ISO/IEC 17065,IDT)中的产品认证声明以及7.8.6条款中符合性声明的差异。
7.8.7.2 报告中的意见和解释应基于被检测或校准物品的结果,并清晰地予以标注。
7.8.7.3 当以对话方式直接与客户沟通意见和解释时,应保存对话记录。
7.8.8 修改报告
7.8.8.1 当更改、修订或重新发布已发出的报告时,应在报告中清晰标识修改的信息,适当时标注修改的原因。
7.8.8.2 修改已发出的报告时,应仅以追加文件或数据传送的形式,并包含以下声明:
“对序列号为……(或其他标识)报告的修改”,或其他等效文字。
这类修改应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
7.8.8.3 当有必要发布全新的报告时,应予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报告。
7.9.1 实验室应有形成文件的过程来接收和评价投诉,并对投诉作出决定。
7.9.2 利益相关方有要求时,应可获得对投诉处理过程的说明。在接到投诉后,实验室应确认投诉是否与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相关,如相关,则应处理。
实验室应对投诉处理过程中的所有决定负责。
7.9.3 投诉处理过程应至少包括以下要素和方法:
a)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以及决定采取处理措施过程的说明;
b)跟踪并记录投诉,包括为解决投诉所采取的措施;
c)确保采取适当的措施。
7.9.4 接到投诉的实验室应负责收集并验证所有必要的信息,以便确认投诉是否有效。
7.9.5 只要可能,实验室应告知投诉人已收到投诉,并向其提供处理进程的报告和结果。
7.9.6 通知投诉人的处理结果应由与所涉及的实验室活动无关的人员作出,或审查和批准。
注:可由外部人员实施。
7.9.7 只要可能,实验室应正式通知投诉人投诉处理完毕。
完!

卫星监控。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设施和环境条件应适合实验室活动,不应对结果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注:对结果有效性有不利影响的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污染、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音和振动。
6.3.2 实验室应将从事实验室活动所必需的设施及环境条件的要求形成文件。
6.3.3 当相关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6.3.4 实验室应实施、监控并定期评审控制设施的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a)进入和使用影响实验室活动区域的控制;
b)预防对实验室活动的污染、干扰或不利影响;
c)有效隔离不相容的实验室活动区域。
6.3.5 当实验室在永久控制之外的地点或设施中实施实验室活动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中有关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要求。
完!


太仆寺旗13225222658: CNAS实验室认可认证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塞要复方: CNAS实验室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获得认可: 1、申请认可机构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符合CNAS颁布认可准则; 3、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是完全自愿的,CNAS仅对申请机构的认可申请范围,依据有关认可准则、相关应用说明、CNAS认可规则等要求,实施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并最终作出认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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