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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投稿:驹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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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中国60华诞。随着国力的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关于社会公共道德的争论愈发激烈,也使新型道德体系的建设显得日益紧迫。2009年的最后一天,回想起过往,总有一些人和事在头脑中闪回,它们或遭诟病,或受赞扬。盘点2009年的几则道德事件,希望在引发读者回忆的同时,唤起公众对于如何构建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思考。

一:湖北“捞尸索钱门”

【事件】

10月24日,湖北荆州宝塔湾地带,两名少年不慎落水。为了营救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遇难。就在人们为见义勇为者扼腕叹息时,一则新闻却使整个事件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一名参与施救的大学生告诉媒体:“在两个少年落水不足5米的地方就停着一艘机械渔船,我们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等三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一万二千元,晚上一万八千,一手交钱一手捞人……”后经媒体调查发现,当地存在一个牟取暴利的民间打捞队,专靠捞尸体赚钱。一时间引发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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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曾经是网上点击率最高的新闻,如今读来依然让人心中百感交集。三名19岁的大学生为了营救落水少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们拯救的不仅仅是两个少年,更是日益沦陷的社会道德;那些捞尸者的冷漠和唯利是图,激起的不仅仅是人们的愤怒,还有公众对于曾经美好道德的向往。希望在这件事情之后,类似的“捞尸索钱门”能够从此绝迹,进而有越来越多的人在他人求助时伸出援手。

二:富二代“飙车门”

【事件】

2009年5月7日晚8时许,24岁的谭卓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被胡斌所驾驶的改装三菱跑车撞飞,后送120后不治身亡。有目击者声称,谭卓被撞出大约5米高后再重重摔在20米以外的地方。此事一经报道,立即引来公众的关注。富二代、飙车,这些敏感的词汇引起巨大争议。此案以胡家赔偿受害者父母113万元、胡斌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告一段落。期间,演变出“七十码”、“胡斌替身门”、“以赔款抵刑期”等诸多事端,令其成为2009年最跌宕起伏的网络热门事件。

据媒体报道,在出事后,有一群年轻人站在血肉模糊的尸体旁,还若无其事、勾肩搭背,甚至悠闲地吐着烟圈……这些“富二代”轻视他人生命的行为深深刺痛了民众的道德神经,也让这群年轻人的形象一路跌停。网上对于“富二代”的指责不绝于耳。【点击】

胡斌飙车案之所以受到网民们的特别关注,在于它引爆了杭州乃至全国各大富人聚集城市由来已久的闹市飙车痼疾,也在于它使普通民众对“娇纵的富二代”那沉积已久的愤懑得到了宣泄通道。但同时,它也唤醒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生命面前人人敬畏的社会共识。

伴随着富二代的“飙车门”,一场关于驾驶员驾驶公德的辩论随即展开。不久后,兰州一老人在斑马线上向闯红灯的汽车扔砖头的事件,迅速引起广泛关注。时值岁末,醉酒驾车撞死5人的张明宝以无期徒刑为2009年一连串的交通话题画上句点,曾经群情激奋的人车关系辩论依然没有结果,随着新闻热点的转移,关于道路安全的问题,尽管不再成为热议话题,但每个走在路上的人,个人安全还须各自小心啊!

三:感冒农民工“民意门”

【事件】

陈国芳和张大有是四川内江人,在广西一家工厂打工。12月20日,二人放假准备回家过新年。在大巴车上,陈、张感到嗓子沙哑还伴有轻微咳嗽。每次咳嗽,都有乘客投来异样的眼光。于是,陈国芳和张大有自觉戴上了口罩。没想到,他们的举动反而引来了更多异样的眼光。21日凌晨,大巴驶入服务区。全车近30个乘客进行“民意表决”,所有乘客举手同意让两人马上离开大巴,到服务区“隔离”。随即,两人被撵下了车。凌晨4时,高速公路执法支队队员发现了正在高速路上步行的陈国芳和张大有。经检查,两人患的只是普通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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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中,人们把道德谴责投向了30名乘客,并认为这是对农民工的歧视。但相信,在谈“ 甲流 ”色变的当下,这样的悲剧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忽然想起前些日子一个罚站的14岁孩子,在寒夜里被冻死,老师争辩称,孩子死得“很安详,很舒坦”,心头不禁有些颤栗。这种自私品行的张扬、对他人生命的冷漠、人性道德的缺失,都有可能在任何一次事件中成为杀人的利刃。民意,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然而,真正的民意,并不是一定范围内人们举手表决的结果。

四:荥阳市民“被慈善门”

【事件】

2009年 8月,媒体报道,河南省荥阳市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在全市开展全民慈善活动,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推举出5000多个慈善大使,将荥阳打造成“慈善城市”。来自荥阳官方的说法,自8月6日召开“荥阳全民慈善活动动员大会”以来,以“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的方式建设“慈善城市”,已在市直单位、乡镇、街道设立慈善工作处71个,在学校、村、居委会和较大企业设立慈善工作站444个,发展热心慈善、乐于助人的“慈善大使”2560名,还开展了系列的“慈善超市、慈善药店、慈善影楼、慈善饭桌”等。

消息一出,立即招致舆论一致炮轰。但荥阳没有放弃打造“慈善之都”的努力,而是继续埋头推进全民慈善,并依靠这个平台取得了超越全国其他城市的“孤儿能享受每月最低700元补助”慈善政绩。4个多月来,荥阳的确更多地走入公众的视线,以中国首个“慈善城市”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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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从来不会怀疑行政权力的神通广大和无坚不摧,不会怀疑“全民慈善”短期内会产生相当大的效果,当行政权力集中所有力量、凝聚所有资源、采取一切手段、全心全意地做一件事时,会相当有效率,会很快出成绩,这就是举国体制和计划手段的威力。可是,这种权力推动模式缺乏可持续性——尤其是对慈善而言,可以集中力量以运动的形式半自愿半强制地在短期内筹到一笔善款,营造出“全民慈善”的氛围,但这种氛围却难以持续。

“无自愿、不慈善”,慈善是最勉强和强制不得的,它主要依赖公民的自觉和文化熏陶,依靠道德培养和精神教化,一个城市在物质和精神上发展到一定程度,富裕的公众达到一定层次,城市才会自生自发出慈善精神和慈善文化,人们才会热心于捐赠和行善。而像荥阳目前这种的发展水平,根本不可能持续地“全民慈善”下去。

五:烟草企业“冠名门”

【事件】

“四川烟草希望小学,中南海爱心小学,‘迎客松’希望小学,红塔希望小学,芙蓉学子助学基金……”12月中旬,一位控烟专家抛出一张烟草企业赞助、冠名的希望小学名单,炮轰这些企业沽名钓誉,名为做公益,实为推销烟草产品。

根据不完全统计,我们目前以烟草冠名的希望小学多达17家,去年地震后,四川灾区建立了一所“四川烟草希望小学”,不仅屋顶上有明显的“中国烟草”的标识,楼下的一块石板上还写着“立志奉献社会,烟草助你成才”,这一做法引发媒体和众多反烟人士的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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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企捐建希望小学本身本是无可厚非的,但烟草企业冠名就有些问题了。众所周知,烟草对未成年人的侵害非常大,未成年人吸烟也是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烟草企业冠名希望小学的做法让人觉得,他们的公益行为和社会责任有些目的不纯,他们不是在无私地赞助,而是利用广告促销和赞助美化其形象。如果企业的捐赠可以帮助孩子们完成学业的话,无须禁止,规范即可:明确烟草企业可以赞助,但这种赞助应该是无条件的,包括所谓的“冠名”权。

烟草企业冠名希望小学的热情,也让人开始思考,慈善与名利该保持怎样的距离。

六:豆饼老太“拾金不昧被告门”

【事件】

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月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事发不久后,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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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人的文化背景看,失主周继伟的做法显然有失厚道。然而,联想到“拾金不昧”已经被上升为法律意志,他的较真似乎也应该被理解。然而,现实世界中,不是每件事都可能被分出绝对的黑白对错。当一些无法甄别的细节,令绝对的真相没有办法立刻被挖掘时,豆饼老太拾金不昧反成被告的社会影响,必然对大众的道德价值产生损害。

此事,让人很自然地联想到南京彭宇案。法律无法以绝对的事实来辨明伪善时,彭宇案最终的判决,对大众道德价值的负面影响延续至今。否则,也不会发生南京两位小伙同时发现路边有一沓百元大钞后,担心万一接触钱可能会遭到误解,便选择守在钱旁等待警察到来了。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然而,法律有对道德走向的影响力,考虑到这一点,法律中也应富有人情味。

七:明星“代言门”

【事件】

深陷“遗产门”纠纷还未了结,相声界第一“红人”侯耀华再次成为众矢之的。11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点名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同时,通报把矛头指向包括主持人在内的代言人,不负责任、见利忘义、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造成消费者物质、精神和身体损害的行为。

当年莫文蔚、大S、刘嘉玲、林心如等多名女明星代言的日本SK-II品牌化妆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查出含有禁用成分;邓婕、倪萍代言的三鹿奶粉导致多名儿童死亡;唐国强、解晓东代言“不孕不育医院”被指虚假,还有“藏秘排油”减肥茶代言、“蚁力神”代言……明星代言广告出问题的事情接连不断,使人们开始质疑明星代言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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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犯错可以原谅,但明知犯错不思悔改,赚了大把钞票,还把自己当受害者一样的喊冤,那就不可饶恕了。更何况,代言产品是否如代言人所言效果那么好,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本着对信赖他的观众负责,也应该有一定的甄别,而不是给钱就可劲儿地忽悠。

有人提出立法约束明星代言,并严惩违法行为。毕竟,在法治社会中,只有通过明确的责任区分,才能有效维护公共利益不被侵害。但单纯依靠法律约束无法激活明星们的道德自律意识。对于严法的恐惧只是暂时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一个明星代言的“游戏规则”。标本兼治,才能让明星们沿着法治和道德的轨道理性地代言下去。只是,明星代言的规定好制定,如何监管,还需要相关部门有相应的具体措施。

八:值班医生“偷菜门”

【事件】

11月3日,南京五个月大的婴儿徐宝宝因为高烧、眼眶部肿胀等症状,入住南京市儿童医院治疗,次日早晨不治身亡。据了解,家属曾多次向医院反映患儿恶化情况,甚至跪求救治,但值班医生却玩起“偷菜”等游戏,没有及时抢救婴儿。但此后,南京市卫生局通报表示,该院不存在医护人员玩游戏、发牢骚等情况,并认为医院对患儿抢救措施合理。随即,有网友发帖讲述了这件公案,“偷菜医生”一时窜红网络,并得到更高一级领导关注。通过调看监控录像、还原上网记录等方式,人们证实了值班医生确实在当晚玩网络游戏,同时医院的诊疗措施和服务存在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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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今年最流行的网游是什么,答案一定是开心农场;如果问开心网上最吃香的游戏是什么,必定是“偷菜”。没想到一个简单的网络游戏,却牵扯出一桩人命官司。人们在指责医生丧失职业道德的同时,也把矛头指向了开心农场。现实生活中“偷菜丧志”行为不绝于耳,也引发了家长对于孩子教育的担忧。细想来,人们之所以热衷“偷菜”,正是由于网络上的“偷”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满足了人们对“不劳而获”的向往。这,恐怕不仅仅是玩物丧志那么简单,更让人嗅出一丝道德的隐忧。

九:余秋雨“诈捐门”

【事件】

《北京文学》杂志编辑在一篇博文中,对余秋雨宣称已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20万元提出质疑,表示其最终并没有兑现承诺,实际捐款不超过6万元。随后,易中天连发三篇博文质疑余秋雨的道德水准。一石激起千层浪,余秋雨受到来自国内各方的口诛笔伐。

几天后,余秋雨首次回应“诈捐门”事件,称“他们乱讲”,并表示,“就在地震发生后决定捐款20万元办一所希望小学,但灾区教育局的领导建议我,改捐三个图书馆,由我自己来挑选书。于是我就用20万元买书,再追加30万元购买图书馆的设备,三家图书馆都在今年9月1日落成。”但依然有人表示质疑,余秋雨的捐赠从捐款到援建图书馆,再到捐书,性质已经不一样,而在这一切都还没有到账兑现的情况下,已经大肆宣传,算不算“诈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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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慈善营销都是企业行为,个人也完全可以做得风生水起。据一位圈里人说,现在一些文化明星和商业公司合作捐赠,捐赠人是文化明星,但由商业公司出面,钱也是商业公司出。这样名人得了名气,商人做了广告;然后,公司拿名人的名换了钱,名人拿公司的钱换到名,这种“慈善营销”,绝对要更加高明。回到秋雨诈捐的口水仗上,其实,捐多捐少是个人心意,本来也不能用多少来衡量爱心大小。只是,打着慈善公益的旗号来搞个人宣传,如此作为,有失大师风范。公众不断的质疑,逼出了一连串的个中内情。无论最初的设想如何,最终承诺的捐赠是否到位,才是人们追问的最终目的。沽名钓誉、以善谋私,余秋雨“诈捐门”只是让我们看到了发生在公益热潮中与这两个词有关的故事之一。

十:农夫山泉“捐赠门”

【事件】

8月11日,民政部主管的《公益时报》在头版刊登《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受质疑》一文,再次引爆企业“诺而不捐”的争论。

农夫山泉于2002年在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主要电视台反复播放广告片“从现在起,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孩子们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钱;到2008年,阳光工程将为20万孩子带来运动的快乐”。但《公益时报》的调查结果却显示,如履行“一分钱”公益的承诺,以农夫山泉每年15亿瓶到20亿瓶的市场销售量计算,该企业每年至少有1500万元捐赠给“阳光工程”助学基金,而实际上能查到的公开现金捐赠只有2006年捐赠的500万元,这与最初承诺不符。

一周后,农夫山泉高调反击,以“恶意诋毁”为由把公益时报社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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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农夫山泉”的事件在当下企业参与慈善行为中并不罕见。在品牌和市场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公益营销模式,以赢得消费者好感。只要能够献出一片爱心,是公益还是营销,消费者不会太计较。在多元的社会价值下,人们对搭着慈善进行的营销已经宽容接纳,但关键是企业要“说了算”。对于企业的“慈善承诺”,要保障其兑现,只等待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立法规范和监督机制。

1 同一时刻指的是那位骨髓匹配的少年也与得了白血病的少年一样躺在病床上。
2 可以看出这位台湾青年舍己为人,无私奉献,急切的想要帮助得了白血病的人的精神。
3 不一样。因为第一句表达出来了取出骨髓的艰难环境,体现出了李博士与捐送骨髓的青年的紧张的心情与他们的决心,而第二句就很平淡。
4 本文是由事情发展顺序来叙述事件的,这样能让文章条理更清晰,更能让读者体会之中的感情
(我的答案可能不是很好,但希望能帮助你,谢谢!)

刻舟求剑

出处:《吕氏春秋·察今》

原文: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译文:

有个楚国人乘船渡江,一不小心,把佩带的剑掉进了江里。他急忙在船沿上刻上一个记号,说:"我的剑就是从这儿掉下去的。"船靠岸后,这个人顺着船沿上刻的记号下水去找剑,但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船已经走了很远,而剑还在原来的地方。用刻舟求剑的办法来找剑,不是很胡涂吗?

注释:

涉--跋涉,就是渡过江河的意思。

遽--音句,急遽,立刻,表示时间很紧迫。

契--音气,动词,用刀子雕刻。

惑--音或,迷惑,这里是对事物感到糊涂不理解的意思。

坠--落。

FS:

《吕氏春秋》是一部古书的名称,是秦国的宰相吕不韦的宾客们合编的。全书的内容较杂,包括儒家、道家等各家学说,共分八览、六论、十二纪。

寓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物,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人们想问题、办事情,都应当考虑到这种变化,适合于这种变化的需要。

哲理评析:

故事中楚国人滑稽可笑的做法违背了哲学中物质与运动关系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是位物质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说,整个宇宙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之中,不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具体说,从宏观世界到微观世界,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人类社会到思维领域,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离开物质谈运动或离开运动谈物质,都是错误的。文中的楚国人,虽然看到了船、水、剑的客观存在,却忽视、否认了它们的运动,是一种离开运动谈物质的形而上学的错误表现。

解 释: 比喻死守狭隘经验,不知变通,或抱着侥幸心理妄想不劳而获。

出 处 先秦·韩非的《韩非子·五蠹》:“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柱,折颈而死。”

用 法 连动式;作宾语、定语;含贬义

示 例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杨八老越国奇逢》:“妾闻治家以勤俭为本,~,岂是良图?”

近义词: 刻舟求剑、墨守成规 、坐享其成

反义词: 通达权变

灯 谜 柳

典 故

1.宋国有个农夫正在田里翻土。突然,他看见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里慌慌张张地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墩子上,便倒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农民走过去一看:兔子死了。因为它奔跑的速度太快,把脖子都撞折(shé)了。农民高兴极了,他一点力气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心想;要是天天都能捡到野兔,日子就好过了。从此,他再也不肯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墩子跟前,等待着第二只、第三只野兔自己撞到这树墩子上来。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啊。农民当然没有再捡到撞死的野兔,而他的田地却荒芜了。

2.相传在战国时代宋国,有一个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遇到好年景,也不过刚刚吃饱穿暖;一遇灾荒,可就要忍饥挨饿了.他想改善生活,但他太懒,胆子又特小,干什么都是又懒又怕,总想碰到送上门来的意外之财。
奇迹终于发生了。深秋的一天,他正在田里耕地,周围有人在打猎。吆喝之声四处起伏,受惊的小野兽没命的奔跑。突然, 有一只兔子,不偏不倚,一头撞死在他田边的树根上。
当天,他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从此,他便不再种地。一天到晚,守着那神奇的树根,等着奇迹的出现。
成语“守株待兔”,比喻亡想不劳而得,或死守狭隘的经验,不知变通。

[提示]

这是一则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兔子自己撞死在树墩子上,这是生活中的偶然现象。宋国那个农夫却把它误认为是经常发生的必然现象,最后落得个田园荒芜,一无所获。不靠自己勤勤恳恳的劳动,而想靠碰好运过日子,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一定不要做“守株待兔”式的蠢人。

[原文]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①,兔走触株②,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③,冀复得兔④。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⑤。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韩非子》
[简译] 从前宋国有个农民,他的田地中有一颗树桩。一天,一只跑地飞快的兔子撞在了树桩上,扭断了脖子而死。从此,那个农民荒废了他的田地,天天等在树桩旁,希望能再得到只兔子。当然,兔子是没等到,他自己却成了宋国的笑柄。今天想要用皇上的执政之法来说,治当今的百姓,都像守株一类的。

[注释]

①株——露出地面的树根和树茎。

②走——跑,逃跑。

③耒(lěi)——古代的一种农具,形状象木叉。

④冀——希望。

⑤而身为宋国笑——而他自己却被宋国人耻笑。

【成语】自相矛盾

【出处】《韩非子·难一》

【读音】zì xiāng máo dùn

【解 释】矛,进攻敌人的刺击武器;盾,保护自己的盾牌。比喻自己说话做事前后抵触。

【用 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示 例】毛泽东《论持久战》:“英勇战斗于前,又放弃土地在后,不是~吗?”。

【近义词】格格不入、扞格不入
【反义词】自圆其说、无懈可击、天衣无缝
【灯 谜 】开封;尺短寸长。
【英 译】
1.self-contradictory; inconsistent; paradoxical
2.self-contradiction; antilogy
3.to argue against oneself; to contradict oneself

[典故]
从前有个楚国的商人在市场上出卖自制的长矛和盾牌。他先把盾牌举起来,一面拍着一面吹嘘说:“我卖的盾牌,最牢最牢,再坚固不过了。不管对方使的长矛怎样锋利,也别想刺透我的盾牌!”停了一会儿,他又举起长矛向围观的人们夸耀:“我做的长矛,最快最快,再锋利不过了。不管对方抵挡的盾牌怎样坚固,我的长矛一刺就透!”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道:“如果用你做的长矛来刺你做的盾牌,是刺得透还是刺不透呢?”。楚国商人涨红着脸,半天回答不上来。

[提示]
说话、写文章,如果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关系中,竟有两种相反的说法,前后互相抵触,那就会矛盾百出,象楚国商人一样经不住驳斥。这则寓言故事已经深入人心,“自相矛盾”也已成为人们常用的词语。

[原文]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①,誉之曰②:“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③。”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④:“以子之矛陷于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韩非子》

[注释]
①鬻(yù)——卖。
②誉——赞美。
③陷——攻破。这里是刺透的意思。
④或曰——有的人说。

[译文]
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夸他的盾说:“我的盾很坚固,任何武器都刺不破它。”又夸他的矛说:“我的矛很锐利,没有什么东西穿不透的。”有人质问他:“拿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结果会怎样?”那人便答不上话来了。本来嘛,坚不可破的盾和无坚不穿的矛是不能同时并存的。

[英译]
△His Spear Against His Shield (Zi Xiang Maodun)
A man of the state of Chu had a spear and a shield for sale. He was loud in praises of his shield.
"My shield is so strong that nothing can pierce it through."
He also sang praises of his spear.
"My spear is so strong that it can pierce through anything."
"What would happen," he was asked, "if your spear is used to pierce your shield?"
It is impossible for an impenetrable shield to coexist with a spear that finds nothing impenetrable.

△The Man Who Sold Spears and Shields
In the State of Chu lived a man who sold shields and spears.
" My shields are so strong, "he hoasted, "that nothing can oierce them. My spears are so sharp that there is nothing they cannot spierce."
"What if one of your spears strikes one of your shields?" someone
asked him.
The man had no answer to that

【拼 音】 yǎn ěr dào líng

【解 释】掩:遮盖;盗:偷。捂住自己的耳朵偷铃铛。比喻自己欺骗自己。

【出 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用 法】 连动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含贬义

【示 例】 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四幕:“觉得可以保住自己的清高,岂非~?”

【近义词】 自欺欺人、弄巧成拙

【反义词】 开诚布公

【灯 谜 】聆

【典 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又很自私,他还有一个爱占便宜的坏毛病。凡是 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把它弄到手,甚至去偷。

有一次,它看中了一家大门上挂的铃铛。这只门的铃铛制作得十分精致, 好看,声音也很响亮。他想,怎么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决定,偷,把它偷走。

他明明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叮零叮零"地响起来。门铃 一响,耳朵就会听到铃铛的响声,有了响声,就会被人发现了。那可就得不 到铃铛了。那怎么办呢?

他突然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认为,门铃一响,耳朵就会听见了 ,如果把自己的耳朵掩住,不是就听不见了么?于是,他自作聪明地采用这 个方法去偷门铃。

有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这家大门前。他伸手 向上摘铃铛,但是,门铃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来了。 回到家,他又想该怎么办呢?

他想叫邻居聋子一起去偷铃铛,踩着他的肩膀就能够摘到铃铛了。 可是又怕别人不干,不和他一起偷东西,只好自己踩着凳子摘铃铛吧。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这家大门口。他踩 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这只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响了, 这家主人发觉后,就把他抓住了。因为别人的耳朵并没有被掩住,仍然能 够听到铃铛的响声。

出处:《吕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解释:掩:遮蔽,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提示】

钟声是客观存在,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了形状。这则寓言故事虽然简短,但却形象而生动地阐明了一条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的。

【原文】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者②。欲负而走③,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④,钟况然有音⑤。恐人闻之而夺已也,遽掩其耳⑥。——《吕氏春秋》

注释:
①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普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

②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③负——用背驮东西。

④椎(chuí)——槌子或棒子。

⑤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⑥遽(jǜ)——急速。

译文:
晋国的大夫范氏灭亡的时候,有个老百姓得到一只钟,想要把它背走。只是钟太大,没法背。于是就用锤去把它打碎,这样钟又轰轰地响起来,那个老百姓怕别人听到响声来抢这只钟,赶忙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以为自己听不见,别人也就听不见了。

【汉英对照】
V1:掩耳盗铃 Stuffing his ears for the purpose of stealing a bell
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小偷偷了一只钟。他准备把钟扛在背上带走。可是钟又大又沉,很难扛走。因此他想用锤子把钟敲成碎片,这样运起来就容易多了。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a thief had stolen a bell and intended to carry it away on his back, but the bell was too bulky and heavy to be carried, so he tried to break it into pieces with a hammer to make it easier for carrying.
可是,他敲了一下,那只钟发出巨大的响声。他怕别人听到了钟声会来抢他的钟,于是他在用锤子敲钟时,捂上了自己的耳朵。不过,即使他这样做,别人还是听得到钟声的。所以掩耳盗铃是非常愚蠢的行为,就像把头埋在沙子中一样。
On his first hit, however, the bell made a loud noise. He thus feared that the ringing sound might be heard by someone, who would come to rob him of his bell. His fright made him plug his own ears, while hitting the bell with the hammer. The bell sound was, nevertheless, audible to others and therefore to stuff his ears for the purpose of stealing a bell was a stupid action, it is as foolish as burying one's head in the sand.
——淮南子
--Huai Nanzi
注释:
小偷 thief
钟 bell
背 back
沉 heavy
锤子 hammer
抢 rob
捂 stuff
愚蠢 stupid
沙子 sand
***************
V2:Plugging One's Ears While Stealing a Bell
春秋时侯,晋国贵族智伯灭掉了范氏。有人趁机跑到范氏家里想偷点东西,看见院子里吊着一口大钟。钟是用上等青铜铸成的,造型和图案都很精美。小偷心里高兴极了,想把这口精美的大钟背回自己家去。可是钟又大又重,怎么也挪不动。他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钟敲碎,然后再分别搬回家。
小偷找来一把大锤,拼命朝钟砸去,咣的一声巨响,把他吓了一大跳。小偷着慌,心想这下糟了,这种声不就等于是告诉人们我正在这里偷钟吗?他心里一急,身子一下子扑到了钟上,张开双臂想捂住钟声,可钟声又怎么捂得住呢!钟声依然悠悠地传向远方。
他越听越害怕,不由自主地抽回双手,使劲捂住自己的耳朵。“咦,钟声变小了,听不见了!”小偷高兴起来,“妙极了!把耳朵捂住不就听不见钟声了吗!”他立刻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塞住,心想,这下谁也听不见钟声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故事出自《吕氏春秋·自知》“掩耳盗钟”被说成“掩耳盗铃”,比喻愚蠢自欺的掩饰行为。
During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Zhi Bo of the State of Jin destroyed Fan's family. Taking advantage of this occasion, a man went to Fan's house and tried to steal something. As soon as the man entered the gate, he saw that there hung a big bell in the courtyard. The bell was cast in high-quality bronze, and was beautiful in design and shape. The thief was very glad, and decided to carry this beautiful bell back home. But no matter how hard he tried, he could not move the bell, because the bell was both big and heavy. He thought and thought again, and believed there was only on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He had to break the bell to pieces before he was able to carry them back to his home separately.
The thief found a big iron hammer, with which he struck the bell with all his might. The striking produced an enormous crashing sound, which made the thief terribly frightened. The thief got flurried, thinking that it was too bad to have produced the crashing sound. He threw himself on the bell, trying to muffle the crashing sound with his arms. But how could the crashing sound of the bell be muffled? The crashing sound still kept drifting melodiously to distant places.
The more he listened to the sound, the more frightened he became. He subconsciously shrank back, and covered his ears hard with his hands. "Hey, the sound becomes fainter, inaudible," the thief became cheerful at once, "wonderful! The sound of the bell can not be heard when the ears are covered." He immediately got some odd bits of cloth, made two rolls with them, and had his ears plugged with the two cloth rolls. He thought that in this way nobody could hear the sound of the bell. Feeling relieved, he began striking the bell, one blow after another. The resounding sound of the bell was heard at distant places, and finally people caught the thief by tracing the sound.
This story comes from "Knowing Yourself" in The Annals by Buwei, written just before the Qin Dynasty (221-207 B.C.) was founded. Allegedly, when Li Yuan, Emperor Gao Zu of the Tang Dynasty (618-907), read this story, he felt it simply ridiculous and said, "This is what is called plugging one's ears while stealing a bell." Later, people have used the set phrase "plugging one's ears while stealing a bell" to refer to he ignorance and foolishness of the person who deceives himself as well as others.

画蛇添足
【发 音】 huà shé tiān zú

【解 释】 画蛇时给蛇添上脚。比喻做了多余的事,反而有害无益,徒劳无功。

【出 处】 西汉·刘向《战国策·齐策二》:“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

【用 法】 连动式;作宾语;含贬义

【示 例】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他想接上去说,又觉得是~,只好惋惜地坐着没动。”

【近义词】 徒劳无功、多此一举 弄巧成拙

【反义词】 画龙点睛、恰到好处、恰如其分

【灯 谜】 巳

【典 故】

故事发生在古代楚国。有一家人家祭祀祖宗。仪式完毕后,把剩下的一壶酒,赏给手下的办事人员喝。人多酒少,很难分配。这几个人就商量分酒的办法。有个人说:“一壶酒分给几个人喝,太少了。要喝就喝个痛快。给一个人喝才过瘾呢!”大家都这样想,可是谁也不肯放弃这个权利。另一个提议说:“这样吧,让我们来个画蛇比赛。每个人在地上画一条蛇,谁先画完,谁就喝这壶酒。”大伙儿都赞成这个办法。于是每个人折了一根树枝,同时开始画起来。有一个人画得最快,转眼之间,把蛇画好了。他左手抓过酒壶,得意地看看同伴,心想,他们要赶上我还差得远哩。便洋洋自得地说:“我再给蛇添上几只脚,也能比你们先画完。”正当他画第二只脚的时候,另一个人把蛇画完了。他一把夺过酒壶说:“蛇本来是没有脚的,你画的根本就不是蛇。还是我先画完,酒应当归我喝。” 添画蛇脚的人无话可说,只好咽着唾沫,看别人喝酒。

[提示]

画蛇,就要象一条蛇;添上脚,就成了“四不象”。做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卖弄聪明,不节外生技。否则,非但不能把事情做好,反而会把事情办糟。

[原文]

楚有祠者①,赐其舍人卮酒②。舍人相谓曰③:“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④;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⑤,子安能为之足⑥?”遂饮其酒⑦。为蛇足者,终亡其酒⑧。
——《战国策》

[注释]

①祠(cí)——周代贵族一年四季都要祭祀祖宗,每个季度祭祀都有专门的称呼,春天祭祀叫“祠”。

②舍人——指待从宾客,左右亲近的人。卮(zhī)—— 古代盛酒的器具。

③相谓——互相商量。

④引酒——拿过酒杯。引,取过来。且——将要。

⑤固——本来。

⑥子——对人的尊称。安——怎能,哪能。

⑦遂——就。

⑧亡——失去。

[译文]
古代楚国有个贵族,祭过祖宗以后,把一壶祭酒赏给前来帮忙的门客。门客们互相商量说:“这壶酒大家都来喝则不够,一个人喝则有余。让咱们各自在地上比赛画蛇,谁先画好,谁就喝这壶酒。”
有一个人最先把蛇画好了。他端起酒壶正要喝,却得意洋洋地左手拿着酒壳,右手继续画蛇,说:“我能够再给它添上几只脚呢!”可是没等他把脚画完,另一个人已把蛇画成了。那人把壶抢过去,说:“蛇本来是没有脚的,你怎么能给它添脚呢!”说罢,便把壶中的酒喝了下去。
那个给蛇添脚的人终于失掉了到嘴的那壶酒。

示例 将军功绩已成,威声大震,可以止矣。今若前进,倘不如意,正如“~”也。(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一百十回)

[英文] draw a snake and add feet to it—ruin the effect by adding sth.superfluous 蛇本来没有脚有人却给它加上脚,故事见《战国策·齐策二》。比喻做事多此一举,反而坏事。例:今若前进,倘不如意,正如画蛇添足也。——《三国演义》

1.宋国有个农夫正在田里翻土。突然,他看见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里慌慌张张地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墩子上,便倒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农民走过去一看:兔子死了。因为它奔跑的速度太快,把脖子都撞折(shé)了。农民高兴极了,他一点力气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心想;要是天天都能捡到野兔,日子就好过了。从此,他再也不肯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墩子跟前,等待着第二只、第三只野兔自己撞到这树墩子上来。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啊。农民当然没有再捡到撞死的野兔,而他的田地却荒芜了。

2.相传在战国时代宋国,有一个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遇到好年景,也不过刚刚吃饱穿暖;一遇灾荒,可就要忍饥挨饿了.他想改善生活,但他太懒,胆子又特小,干什么都是又懒又怕,总想碰到送上门来的意外之财。
奇迹终于发生了。深秋的一天,他正在田里耕地,周围有人在打猎。吆喝之声四处起伏,受惊的小野兽没命的奔跑。突然, 有一只兔子,不偏不倚,一头撞死在他田边的树根上。
当天,他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从此,他便不再种地。一天到晚,守着那神奇的树根,等着奇迹的出现。
成语“守株待兔”,比喻亡想不劳而得,或死守狭隘的经验,不知变通。

[提示]

这是一则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兔子自己撞死在树墩子上,这是生活中的偶然现象。宋国那个农夫却把它误认为是经常发生的必然现象,最后落得个田园荒芜,一无所获。不靠自己勤勤恳恳的劳动,而想靠碰好运过日子,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一定不要做“守株待兔”式的蠢人。

[原文]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①,兔走触株②,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③,冀复得兔④。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⑤。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韩非子》
[简译] 从前宋国有个农民,他的田地中有一颗树桩。一天,一只跑地飞快的兔子撞在了树桩上,扭断了脖子而死。从此,那个农民荒废了他的田地,天天等在树桩旁,希望能再得到只兔子。当然,兔子是没等到,他自己却成了宋国的笑柄。今天想要用皇上的执政之法来说,治当今的百姓,都像守株一类的。

[注释]

①株——露出地面的树根和树茎。

②走——跑,逃跑。

③耒(lěi)——古代的一种农具,形状象木叉。

④冀——希望。

⑤而身为宋国笑——而他自己却被宋国人耻笑。

译文:
从前宋国有个农民,他的田地中有一颗树桩。一天,一只跑的飞快的兔子撞在了树桩上,扭断了脖子而死。从此,那个农民荒废了他的耕作,天天等在树桩旁,希望能再得到只兔子。当然,兔子是没等到,他自己却成了宋国的笑柄。

守株待兔 ( shǒu zhū dài tù )

解 释 比喻死守狭隘经验,不知变通,或抱着侥幸心理妄想不劳而获。

出 处 先秦·韩非《韩非子·五蠹》:“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也,触柱折颈而死。”

用 法 连动式;作宾语、定语;含贬义

示 例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杨八老越国奇逢》:“妾闻治家以勤俭为本,~,岂是良图?”

近义词 刻舟求剑、墨守成规

反义词 通达权变

灯 谜 柳

典 故

宋国有个农夫正在田里翻土。突然,他看见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里慌慌张张地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墩子上,便倒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农民走过去一看:兔子死了。因为它奔跑的速度太快,把脖子都撞折(shé)了。农民高兴极了,他一点力气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心想;要是天天都能捡到野兔,日子就好过了。从此,他再也不肯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墩子跟前,等待着第二只、第三只野兔自己撞到这树墩子上来。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啊。农民当然没有再捡到撞死的野兔,而他的田地却荒芜了。

[提示]

这是一则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兔子自己撞死在树墩子上,这是生活中的偶然现象。宋国那个农夫却把它误认为是经常发生的必然现象,最后落得个田园荒芜,一无所获。不靠自己勤勤恳恳的劳动,而想靠碰好运过日子,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一定不要做“守株待兔”式的蠢人。

[原文]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①,兔走触株②,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③,冀复得兔④。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⑤。——《韩非子》

[注释]

①株——露出地面的树根和树茎。

②走——跑,逃跑。

③耒(lěi)——古代的一种农具,形状象木叉。

④翼——希望。

⑤而身为宋国笑——而他自己却被宋国人耻笑。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9923.htm

从前宋国有个农民,他的田地中有一颗树桩。一天,一只跑的飞快的兔子撞在了树桩上,扭断了脖子而死。从此,那个农民荒废了他的耕作,天天等在树桩旁,希望能再得到只兔子。当然,兔子是没等到,他自己却成了宋国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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