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保险行业有哪些扶持措施?

作者&投稿:娄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十八大以来,国家对保险行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对保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农牧保险免税。
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提供农牧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范围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2、保险企业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其中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到期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人身保险,具体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所列范围执行。
3、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不征收营业税。
即其保险业务收入,可以不纳营业税。但境外保险机构以在中国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保险,应视为在中国境内提供保险,其保险业务收入应在中国缴纳营业税。
4、对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个人投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伤残等高度保障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保险期满后,保险人还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投资收益分红。
5、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印花税。
6、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扩展资料:
国家还对投保人有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获得的保险金收益中“保险赔款”一项可依《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项,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投保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3、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税前据实扣除。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 中列支。各地试点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差异不大,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4%-8% 。
5、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可从成本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家对保险行业的扶持措施主要有政策性引导、法律保障以及一部分资金扶持。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国家对保险行业的扶持措施主要有政策性引导、法律保障以及一部分资金扶持。

保险行业的优惠政策:

(1)农牧保险免税。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提供农牧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范围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2)保险企业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中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到期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人身保险,具体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

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所列范围执行。共列有普通人寿险26种;养老年金保险18种;健康保险25种。

此外,各地保险企业根据当地情况开办的,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批后,免征营业税。

(3)对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个人投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伤残等高度保障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保险期满后,保险人还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投资收益分红。

(4)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印花税。

(5)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扩展资料:

保险行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

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

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险行业



分析如下:

1、保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农牧保险免税。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提供农牧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范围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2)保险企业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中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到期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人身保险,具体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

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所列范围执行。共列有普通人寿险26种;养老年金保险18种;健康保险25种。

此外,各地保险企业根据当地情况开办的,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批后,免征营业税。

(3)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不征收营业税。即其保险业务收入,可以不纳营业税。但境外保险机构以在中国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保险,应视为在中国境内提供保险,其保险业务收入应在中国缴纳营业税。

(4)对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个人投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伤残等高度保障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保险期满后,保险人还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投资收益分红。

(5)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印花税。

(6)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2、投保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获得的保险金收益中“保险赔款”一项可依《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项,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投保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3)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税前据实扣除。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 中列支。各地试点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差异不大,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4%-8% 。

(5)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可从成本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

目前,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初级阶段,仍然需要更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

扩展资料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

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行业



1,政策性引导,。

2,法律保障。

3,部分资金扶持。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扩展资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保监会主要职责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百度百科



国家对保险行业的扶持措施主要有政策性引导、法律保障以及一部分资金扶持。
保险行业的优惠政策:
1、农牧保险免税。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提供农牧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范围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2、保险企业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中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到期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人身保险,具体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
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所列范围执行。共列有普通人寿险26种;养老年金保险18种;健康保险25种。
此外,各地保险企业根据当地情况开办的,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批后,免征营业税。
3、对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个人投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伤残等高度保障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保险期满后,保险人还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投资收益分红。
4、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印花税。
5、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1-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021年工程保证保险相关政策发展梳理(第一期)


2021年,国家和各省市地区相继发布推动工程保证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不断开展国内城市试点工作。根据以往实务经验可见,发展工程保证保险可以为各建设活动主体提供有效风险保障,未来还可探索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筛选、风控管理服务、以完成工程建设本身为最终目的的功能作用,切实推动我国建筑业健康发展。为便于建筑、施工企业、保险领域从业者理解这一趋势,也便于监管机构驱动创新。


本文就2021年全国工程保证保险主要省市政策进行了梳理,首次梳理,主要聚焦安徽、广东、山东、浙江四省,后续还将对其他省市地区进行全面梳理,敬请期待。


国家政策

一、《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2021年8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文件提出:针对工资保证金的替代形式,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 金融机构签发并已生效的保函或者电子保函,均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拒绝接收。


各省市地区政策.


安徽省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实施细则》

2021年6月30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实施细则》,文件提出: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律不得拒绝。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暂行管理办法》

2021年6月7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暂行管理办法》,文件提出:本办法所指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单))是指委托人通过计算机网络向金融机构发出申请,金融机构以替委托人提供保证为目的,利用数据电文通过计算机网络为媒介,向招标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


《淮北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实施办法(试行)》

2021年6月9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发布《淮北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提出:工资保证金缴存实行银行、保险机构保函担保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以银行、保险机构保函方式缴存,开具保证金保函的银行、保险机构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6月24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本办法所指的电子投标保函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电子保函、商业保险公司的电子保单、担保公司电子担保函。


宣城市《关于转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年8月23日,安徽省宣城市住建厅发布《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四项保证金,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优先采用保函方式缴纳。


广东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4月9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业务采用现金缴存,银行保函、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以下简称“支付保证保险”)具有同等效力。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1年8月4日,中山市司法局发布《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年5月28日,广东省江门市住建厅发布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推行第三方担保制度,工资保证金可以现金存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也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或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的方式替代。我市鼓励通过银行保函、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的方式代替缴存工资保证金。


《关于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

2021年6月15日,汕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文件提出:工程款支付担保原则上可以选择: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或专业担保机构办理。


《关于推行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通知》

2021年1月6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行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通知》文件提出:现决定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021年4月9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文件提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工程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的,应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函的,应当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领域推广使用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1年 1月1日,肇庆市住建部推行实施《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领域推广使用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请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推广使用工程保证保险。为切实落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功能,保障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2021年8月17日,珠海市人社部、住建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文件提出: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


山东省

《关于在全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年9月1日,山东省住建厅等部门发布《关于在全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依法需要提供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筑市场主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缴纳,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应带头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其他投资项目凡是能够通过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拒绝。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2021年9月17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结算方式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

2021年2月1日,山东省淄博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推行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文件提出:工程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现金等形式。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替代现金方式的担保,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限制或拒绝。


《关于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

2021年4月29日,日照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文件提出:发包人(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中任意一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1年5月12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对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可自愿选择以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供。鼓励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保险机构,开展履约保证保险业务。


《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年9月9日,菏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菏泽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依法需要提供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筑市场主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缴纳,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应带头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其他投资项目凡是能够通过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拒绝。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

2021年10月27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 服务暂行规定》,文件提出:本规定所指电子保函是指,担保机构以替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履行赔付责任保证为目的,利用数据电文通过网络,向投标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的电子保单、担保公司电子担保函)。


《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年11月15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对建设领域四类保证金,凡是能够通过保函、担保或保险方式提供的,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得拒绝。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

2021年7月30日,烟台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提出: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承发包活动中,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银行保函任一形式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使用。


浙江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年1月29日,浙江省住建厅、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

2021年2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文件提出:进一步发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全省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中的枢纽作用,为交易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服务。大力推进工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加快工程担保信息平台建设,推广保证金电子化。


《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021年11月29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全面实行工程保证保险制度,涉及工程建设的各类保证金,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拒绝企业选择使用保险或保函。建筑业企业履约担保实施信用差异化管理,逐步取消工程咨询服务类企业的履约担保要求。




国家对保险行业有哪些扶持措施?
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是中国最大的保险集团,也是中国首家国有保险公司。它是由中央财政控股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保险业务。中国人保拥有全国最大的保险网络,拥有超过1.3万家分支机构,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分公司,服务网络覆盖全国。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行业的龙头企业有哪些?
4、安邦保险(中国保险行业大型集团公司之一)5、太平洋保险(中国大陆第二大财产保险公司,仅次于中国财险,也是第三大人寿保险公司)6、中国太平(我国第六家全国性寿险公司)7、泰康保险(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8、富德生命人寿(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股东由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

保险行业有哪些公司
保险行业有以下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中国再保险集团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 、阳光保险集团。中国平安全称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金融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

保险行业的龙头企业有哪些?
1、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2022年,集团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站稳万亿平台;合并总资产突破6万亿元大关。并且中国人寿已经连续20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是一个实力很强的保险公司。还想深入了解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小伙伴,可以看看这篇:中国人寿怎么样,有哪些产品,好不...

保险行业有哪些保险公司
同时在追赶大牌保险公司的过程中,不断推出自己的特色产品,逐步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十大人寿保险公司:1、中国人寿2、平安人寿3、新华人寿4、太平洋人寿5、泰康人寿6、人保寿险7、太平人寿8、生命人寿9、阳光人寿10、人保健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对于保险业大家认可吗?会不会去买保险?或者加入保险行业?
说到保险,如果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买的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这是一项惠民政策,全国百姓都认可,如果是商业性保险,他们不是以服务,而是以赚钱为目的的公司,大家都知道这是国家的合法,骗子,投保人占不到半点便宜的,只有极少数人才会加入这个行业。

中国十大保险公司有哪些
国内规模较大的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人寿旗下拥有6家专业子公司和一所院校,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海外业务等多个领域,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共同上市,在中国保险业有着"中流砥柱"的美称。 2、平安人寿 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颇具行业影响力的...

中国前十家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产品比较均衡,中国人寿系列对重疾和重疾有全面保障。比如E康悦百万医疗险承诺从第三年开始续保,整体上比较均衡。目前的旗舰产品包括: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平安成立于1988年,1993年开始经营寿险业务,一举打破行业垄断。保费收入连年增长,逼近国寿,净利润行业第一。目前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

中国前五大保险公司有哪些?
根据2022年第三季度的偿付能力来看,在74家寿险公司当中偿付能力排名前五的保险公司有:中英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中国人寿、阳光人寿、友邦人寿。但若是换成另外一个评定标准,排名前五的保险公司就会有所不同了。若是对于保险公司的排名比较感兴趣,学姐也为大家整理了另一个角度的排行榜,大家可以看一看...

国内所有保险公司有哪些
1、PICC 中国人保: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强之一,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副部级央企,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在全球保险业中属于实力非常雄厚的公司。公司标志为英文PICC。目前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

定南县17221105531: 国家对保险行业有哪些扶持措施?
谢雅因特: 国家对保险行业的扶持措施主要有政策性引导、法律保障以及一部分资金扶持.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定南县17221105531: 现在国家对保险公司有哪些保障措施 -
谢雅因特: 与其说是保障,不如说是“监管”更严格. 个人感觉最大的保障就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一般都是稳赚不赔的国家级项目,这与《保险法》106条规定相契合.再有的保障就是第89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定南县17221105531: 国家为什么支持保险业发展 -
谢雅因特: 因为现在中国的保险业来说还不是很健全,存在很多问题,也是对国家保险体系的一种补充

定南县17221105531: 国家通过什么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谢雅因特: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定南县17221105531: 国家对保险的政策到底怎么样?国家对保险的政策到底怎么样?
谢雅因特: 国家是扶持这个行业的,保险确实是好东西,人人都需要!但现在保险公司太多,国内的、国外的都进入了,导致各家保险公司天天增员,只看重公司的利益,很多的销售人员素质不高,往往导致欺骗消费者现象.夸大收益,夸大保障范围.投诉很多,但国家的制度政策也不健全,所以现在的局面是很乱的!

定南县17221105531: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 -
谢雅因特: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 1、经营主体多元化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准入机制的不断完善,新市场主体相继产生.不仅不断有新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而且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营和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还增设了一批保险公司的...

定南县17221105531: 国家为什么支持保险公司 -
谢雅因特: 首先,保险行业是体现爱和责任;其次,我们国家人均保额121美元和发达国家相差太远,严重不足;最后,社会保险只是国家对每个人的最低保障,保而不包,需要商业保险来做补充.不知道这样回答满意吗?满意希望采纳,谢谢!

定南县17221105531: 论我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
谢雅因特: 一、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现代意义上的保险自西方社会14世纪左右出现的海上保险开始,并于19世纪初传入我国.新中国的保险业,是从整顿、改造旧保险业开始、后经过停办的挫折,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又于1980年正...

定南县17221105531: 保险行业在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
谢雅因特: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将会大大提高,而保险行业顺理成章的将会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中国人的投保意识已经慢慢觉醒了,各行各业的职员都在要求单位为自己的人身安全“买单”.虽然中国人的投保意识有所加强,但大多数家庭只购买一种,甚至有很多家庭还没有购买,所以,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是非常诱人的.有一所规模很大的保险专业学院,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培养专业的保险人才.对于保险行业来说,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才是最好的.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加强,保险人才必将成为市场急需的紧缺型人才,在就业市场上供不应求.

定南县17221105531: 新国十条对保险资金投资持什么态度 -
谢雅因特: 国务院2014年8月13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稳步推进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发展债券信用保险.积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综上所述,新国十条对保险资金投资持支持的态度,对保险资金运用产生导向作用.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