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单位需要什么资质

作者&投稿:桑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做年度检验的专业人员需要哪些资质吗~

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特种设备检验许可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检验员必须取得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人员证。

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
第三条 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第四条 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方可从事核准项目内的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见附件1。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核准机关。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并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含只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颁发《核准证》。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对获得核准的机构,分别简称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机构,其中,乙类和丙类机构只能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定的区域内从事检验工作。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一条 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二)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五)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定是: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是的检验。必须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由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可以由使用单位检查也可以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所检查。
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8条年度检查 规定: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扩展资料:

修订说明
1.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2013年修订稿)、《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规则》、《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等七个规范为基础。
内容上不作过大的技术改动,进行上述规程内容的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理顺,统一并且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综合规范。
2.整理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有关文件,汇总《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收集网上咨询意见,增补相应内容,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开展相关的调研工作,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力容器材料技术要求(安全系数、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适用范围),增加非焊接结构容器高强钢材料技术要求。完善超高压容器技术要求,完善非金属压力容器,如石墨、玻璃钢的基本安全要求,简化塑料压力容器监管方式。
完善安全附件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附件的种类、范围界定、型式试验要求及产品性能要求;推广压力容器设计风险评估报告;统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的方法。
4.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各环节分章进行描述,每个环节的边界尽可能清晰,明确相应的主体责任(如耐压试验介质、压力、温度,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热处理等技术要求明确由设计提出并且放到相应设计章节)。
5.理顺法规与标准的关系,建立满足法规安全基本要求的协调标准概念。
6.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的内容,尽量不采用引用标准的方式描述,而是直接阐述其内容;对介质特性、产品结构、试验方法的限定要求,引用相应标准。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特种设备检验许可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检验员必须取得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人员证。

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
第三条 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第四条 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方可从事核准项目内的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见附件1。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核准机关。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并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含只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颁发《核准证》。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对获得核准的机构,分别简称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机构,其中,乙类和丙类机构只能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定的区域内从事检验工作。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一条 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二)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五)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具体条件见附件2。
第三章 核准程序
第一条 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合并重组的机构,按附件3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请:
(一)《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二)《申请书》中的“申请核准项目”(机构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五)现有核准证书(不适用于首次申请);
(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也可为其他电子文本)。
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核准申请的综合检验机构,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在《申请书》封面右下角盖章)。
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网上申请而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以及前款(三)至(六)项资料的复印件。
第三条 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核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核准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意受理的,向申请机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机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四条 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不予以受理:
(一)无法人证书或者检验检测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执业注册的;
(二)基本条件未达到本规则第六条要求;
(三)未通过核准,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四)其他影响申请受理的情况。
第五条 申请机构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当约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认定并且公布的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申请已经被受理的申请机构,约请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的规定要求,完成所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 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的要求,对申请机构实施鉴定评审,并且向申请机构通报鉴定评审情况。
第七条 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八条 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时,发现申请资料严重失实,应当终止鉴定评审,并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实施机关。
第九条 申请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未约请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自行失效。
第十条 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核准机关对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决定:
(一)申请机构满足核准要求,予以批准;
(二)申请机构不满足核准要求,不予以批准,并且书面告知申请机构;
(三)鉴定评审资料不齐全或者鉴定评审过程不符合程序规定,应当要求评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补充说明或者10个工作日内重新安排鉴定评审;
(四)对鉴定评审报告或申请机构的条件有疑问,可以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第十一条 对予以批准的申请机构,由核准机关颁发《核准证》,有分支机构的,《核准证》还应当注明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第十二条 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核准实施机关接到鉴定评审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什么是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

什么是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1、外部检查: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宣期在线检查,每年到少一次。外部检查可由检验单位有资桥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也可由经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使用单位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2、内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内外部检验应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 )。
【答案】:B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类别。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在设备的设计使用期限内,每隔一定的时间对其...
【答案】:D 定期检验是指在设备的设计使用期限内,每隔一定的时间对其承压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或作必要的试验。实行定期检验是及早发现缺陷、消除隐患、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耐压试验。实施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单位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简单压力容器需要定期检验吗
简单压力容器需要定期检验,具体的检验条件如下:1、检验周期:简单压力容器需要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2、检验机构:定期检验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机构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3、检验内容:定期检验需要对简单压力容器进行外观检查、安全附件检查、泄压装置检查、密封性检查等...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包括哪些内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外部检验可以在压力容器运行过程中进行。检验内容包括: (1)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的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2)检漏孔、信号孔的漏液、漏气;疏通检漏管;排放(疏水、排污)装置。(3)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构件的异常振动、...

压力容器检验的周期是多久?
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测规则》,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规则如下:第六条 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 3 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一)安全状况等级为 1、2 级的,一般每 6 年检验一次;(二)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一般每 3 年至 ...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是什么?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是: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为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为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登记为4级,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4、新压力容器投入使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再确定。化学工业中广泛使用的压力容器,由于...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有哪些?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指在容器的设计使用期限内,每隔一定的时间,即采用适当有效的方法,对它的承压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目的与要求 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长期承受压力和其他载荷,有的还要受到腐蚀性介质的腐蚀,或在高温、深冷的工艺条件下工作,容器的承压部件难以避免地会产生...

压力容器需不需要定期检验?
看到没? 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其范围包括压力容器罐体本身、安全附件及仪表总结一下就是规范里压力容器分三类,简单压力容器分在第一类,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而1.6的条款说的很清楚,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其范围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及仪表。所以 本体和安全附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

伊春市18089356270: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单位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
箕发祛痹: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单位(属于强制检验单位),必须是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不可能放开的,你懂的…………).从事监督检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如果你是企业根本就不要考虑干这个事,不可能向企业放开的.还有问题继续问

伊春市18089356270: 压力管道全面检验需要什么资质啊,国内有哪些单位可以进行压力管道检验啊? -
箕发祛痹: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第四章 检验单位 ( 质检局下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第二十七条 从事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本规定要求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第二十八条 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所属的工业管道...

伊春市18089356270: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检查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
箕发祛痹: 由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组织自行年度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2.4.2.2 安全管理员2.4.2.2.1 安全管理员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

伊春市18089356270: 压力容器、管道,锅炉从事质量检验工作需取那些证 -
箕发祛痹: 你好,承压设备检验:一般需取得压力容器检验员证、压力管道检验员证、锅炉检验员证,就可以从事检验了.高级的就是压力容器检验师证、压力管道检验师证、锅炉检验师证, 从事检测:一般要分别取得射线、超声、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证.

伊春市18089356270: 试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在检验现场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
箕发祛痹: 第二十条 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一)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二)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

伊春市18089356270: 压力容器应该有哪些部门检验 -
箕发祛痹: 压力容器的检验机构是当地的锅炉压力容器检测所.压力容器在通过检验合格的同时,还要在驻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办理注册登记证才能使用.

伊春市18089356270: 压力容器检验报告审核人应具备什么资格 -
箕发祛痹: 按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五十条: 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年度检查报告应当有检查、审批两级签字,审批人为使用单位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或者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全面检验报告应当有检验、审核、审批三级签字,审批人为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 其实审核本身是就报告中的错误进行指正,而现在变成了故意刁难的手段了.偏偏规程中没有说检验员就不能审核检验师的报告.看来原则上可以互签的.忍忍吧! 我们这里也一样,高级检验师水平应该够高的吧,可是在实际干活中我还得指导他!

伊春市18089356270: 请问只做压力容器销售需要资质吗? -
箕发祛痹: 生产需要资质,销售没有规定

伊春市18089356270: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查分为 -
箕发祛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