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的资料

作者&投稿:西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韩非资料~

战国晚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新郑是郑韩故城),韩王室诸公子之一,战国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因为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是阴谋学家,韩非的著作一大部分关于阴谋。 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余言。 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到秦国为其效力。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姚贾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终因他是韩国宗室,未得信任,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 韩非自杀于云阳(今陕西淳化县西北)。 韩非据史料可考故土在西平县出山棠溪北岸的韩堂村。韩堂村建有韩家祠堂,而后迁至出山镇西南,韩堂村留名至今。
韩祠为韩家宗祠,何代修筑无考,但每年春节韩姓子孙敬奉韩家宗祖一直延续,韩祠历代修复,破损于解放初,1958年在此建出山礼堂,有“思辨”碑石一块,村人说曾盖在西街井口,后无下落。 过去,人有等级,家分高下,官吏贵族都居住城邑,一般小城在内,大城在外,其间,也有官宅。韩堂村位置古地名有韩宅,实际上在棠溪城之外,是韩非这样的小贵族居住的地方。韩国铸剑,冶炉城, 棠溪城有酒剑作坊,主要居住铁官,别领户官吏和贵族,那实际上是政治中心。 韩非著书之余时常登临的孤愤台尤存,位临棠溪岸边,原是一处高地,松柏银杏苍苍。之后,孤愤台渐渐之低小,乡民们平素叫“孤坟摊儿”,考古和被盗均未发现萌基,专家考证应为“孤愤”台,正好符合韩非“驱车劝谏韩玉不用”而闭门著书的历史事实。韩非的《孤愤》、《五蠹》《说难》、《说林》、《从内储》五书,十万余言,字里行间,叹世事之难,人生之难,阅尽天下,万千感怀。韩非死于秦国,终年47岁,有记载说,韩非尸体运回韩国,葬在故土,即孤坟摊处,还说葬九女山古墓群。

韩非子(别名:韩子、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市)人,韩桓惠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学,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 韩非深爱韩国,但不被韩王重视。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因弹劾上卿姚贾而致其报复入狱,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著有《韩非子》,他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是中国战国时期(前275-前221)著名的哲学家、法家学说集大成者、散文家。战国时期韩国都城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人,汉族。原为韩国贵族,与李斯同师苟卿。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多次上书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乃发愤著书立说,以求闻达。秦王政慕其名,遗书韩王强邀其出使秦国。在秦遭李斯、姚贾诬害,死狱中。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大成。今存《韩非子》五十五篇。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生平简介

  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始皇十四年,战国时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国的旁支公子。他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李斯自以为不如。
  韩非虽然师奉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在战国末期新形势下,他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却“喜刑名法术之学”,并“归本于黄、老”,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生于战国七雄纷争之世,在战国七雄中,韩国是最弱小的国家,他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寄希望于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他孤独悲观,大失所望。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始皇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但秦始皇却不知这两篇文章是谁所写,于是便问李斯,李斯告诉他是韩非的著作。秦始皇为了见到韩非,便急切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本来不任用韩非,在形势急迫的情况下,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始皇见到韩非,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始皇信以为然,就把韩非交给法官审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始皇后来感到懊悔,使人赦免他,韩非已经死了。(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从此结束了他冤屈的一生。�
  韩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自汉而后,《韩非子》版本渐多,其中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尤为校注详赡,考订精确,取舍严谨;梁启雄的《韩子浅解》尤为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功力深厚。

  法家思想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韩非子与《韩非子》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国都阳翟[今河南禹州市]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是一“实用派”作家。 韩非子与《韩非子》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国都阳翟[今河南禹州市]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是一“实用派”作家。

韩非,也称韩非子(约公元前280一前233)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韩王室诸公子之一,《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因为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 养非所用 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 《五蠹》 《内外储》 《说林》 《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余言。

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嬴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到秦国为其效力。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终因他是韩国宗室,未得信任,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

韩非虽死,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 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 韩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 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

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 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韩非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荀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

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 中古 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 现在和将来。

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韩非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韩非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 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 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韩非子》是韩非主要著作的辑录,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余万字。里面的文章,风格严峻峭刻,干脆犀利,里面保存了丰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

韩非
人物简介
中国电影男演员。本名韩幼止,原籍浙江宁波,生于北京,1932年随父迁居上海。1939年上海青年会中学毕业后入中法剧团,后相继在上海剧艺社、苦干剧团当演员。在舞台剧《家》中饰演觉慧而知名,后又演出《大明英烈传》、《雷雨》、《文天祥》、《茶花女》等数十个剧目。1941年步入影坛,主演影片《夜深沉》。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文华、中电等电影公司演出《终身大事》、《太太万岁》、《艳阳天》等影片。1949年赴香港,在长城、龙马等影片公司摄制的《误佳期》中扮演专为别人婚丧嫁娶吹喇叭、自己却娶不上老婆的乐手;在《一板之隔》中扮演洋行小职员,与邻居常因一板之隔相互干扰而闹矛盾,在冲突中产生许多笑料;在《中秋月》中扮演一个贫穷的小职员,经济面临重重困境,却为了饭碗和面子,要在中秋节筹措点钱给上司和亲戚送礼。这三部影片,均为韩非的喜剧电影代表作,被誉为"世界喜剧电影的精品"。韩非也因主演《一板之隔》,1957年于文化部1949~1955年优秀影片评奖中获个人荣誉奖。1952年韩非回到上海,任上海电影制片厂演员,在《斩断魔爪》、《小康人家》、《林则徐》、《聂耳》、《香飘万里》、《子夜》等影片中扮演特务、地主、贪官、工人、教师等各种类型的人物。尤其是因他成功地主演了《幸福》、《乔老爷上轿》、《女理发师》、《锦上添花》、《魔术师奇遇》5部喜剧影片,而被人们赞誉为“喜剧大师”。

韩非(约前280年 前233年),出身于韩国贵族,《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苟子的学生。韩非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

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 养非所用 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 《五蠹》 《内外储》 《说林》 《说难》等着作,洋洋十万余言。

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蠃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到秦国为其效力。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

韩非虽死,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 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 韩非着作吸收了儒 墨 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 术 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 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殃的法 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 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 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

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 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韩非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苟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

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 中古 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 现在和将来。

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韩非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韩非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 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 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韩非(约前280年 前233年),出身于韩国贵族,《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苟子的学生。韩非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

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 养非所用 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 《五蠹》 《内外储》 《说林》 《说难》等着作,洋洋十万余言。

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蠃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到秦国为其效力。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

韩非虽死,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 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 韩非着作吸收了儒 墨 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 术 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 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殃的法 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 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 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

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 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韩非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苟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

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 中古 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 现在和将来。

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韩非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韩非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 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 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 ž 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 ž 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 ž 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 ž 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 ž 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 ž 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ž 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和我们老师讲的一模一样


非 字是什么结构
“非”字的汉字结构是:单一结构 1、非的读音:fēi 2、非的基本解释: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

非的偏旁是什么?
非字的偏旁部首是:非 非是独体字,结构不可分割,所以偏旁部首是其本身。非:[ fēi ] 部首:非 笔画:8 五行:水 基本解释 1. 不,不是 :非凡。非法。2. 不对,过失 :痛改前非。文过饰非。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 :我非看这本书。4. 责怪,...

非常的非的笔顺是什么
非的笔顺是竖、横、横、横、竖、横、横、横 一、拼音 fēi 二、笔顺图 三、基本释义 1、错误(跟“是”相对):是~。习~成是。痛改前~。2、不合于:~法。~礼。~分(fèn)。3、不以为然;反对;责备:~难。~议。无可厚~。4、不是:答~所问。此情此景~笔墨所能形容。5、...

“非”字的笔顺是什么?
非(拼音:fēi),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本义表示相违背,引申为错误的,与“是”相对,又由此引申为反对、责难,近代又虚化为否定性前缀。相关组词有非洲、是非、非分、除非、若非、非特、无非、非礼、北非、非法、非人、非命、非得、非但、非独、非刑、非笑、错非、非间、非...

非字用五笔怎么打
一、非的读音:fēi 二、汉字释义:1. 不,不是。2. 不对,过失。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4. 责怪,反对。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三、汉字结构:单一结构 四、部首:非 五、相关词组:是非、除非、若非、非特、北非 ...

“不是”用文言文怎么说?
非:像鸟的翅膀左右展开,相背的样子。引申为“相背”、与是相背,不是也。出处:1、汉 戴圣 《礼记·曲礼上》:“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释义:对别人给予自己的善意,应当做出友好的反应,否则是不合乎礼节的。2、先秦 荀子《劝学》: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释义:...

无可非议与无可厚非怎么区别?
是有可以指责的缺点,但不应该过分指责。无可非议,指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表示言行合乎情理。可用来形容人、事、思想、行动、品质等。无可厚非,表示没有可过分责难的,不可以过分指责,指说话做事虽有缺点,但还有可取之处,应予谅解。也可说“未可厚非”。厚:重,过分。非:非难,责备。

电子技术中的 与门 非门 与或非 与非门等 门的符号怎么画
与门符号:非门符号:与或非门符号:与非门符号:非门有一个输入和一个输出端。当其输入端为高电平(逻辑1)时输出端为低电平(逻辑0),当其输入端为低电平时输出端为高电平。也就是说,输入端和输出端的电平状态总是反相的。非门的逻辑功能相当于逻辑代数中的非,电路功能相当于反相,这种运算亦称非...

非淡泊无以明志 非宁静无以致远是什么意思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用现代话来说:“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轻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出自诸葛亮54岁时写给他8岁儿子诸葛瞻的《诫子书》。这既是诸葛亮一生经历的总结,更是对他儿子的要求。在...

带“非”“是”的成语有哪些?
拼音:jīn shì zuó fēi 释义:指现在是对的,过去是错的,形容人认识或悔恨以前的错误,多用于自省,自我提高。引证:晋˙陶潜《归去来辞》:“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释义:确实迷途还不算远,才觉察到今天是正确的,昨天是错误的。近义词:今非昔比。2、口是心非 拼音:kǒu shì ...

东河区18389057846: 韩非子(战国末期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 搜狗百科
帅种嘉泰: 简介:韩非,战国晚期韩国人,韩王室诸公子之一,战国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因为口吃而...

东河区18389057846: 韩非简介50字 -
帅种嘉泰: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约前281年-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是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东河区18389057846: 《韩非子》资料谁知道? -
帅种嘉泰: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

东河区18389057846: 了解韩非子的相关知识 -
帅种嘉泰: 韩非,也称韩非子(约公元前280一前233),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人,韩王室诸公子copy之一.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苟子的学生.韩非因为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zd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是韩非主要著作的辑录,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余万字.里面的文章,风格严峻峭刻,干脆犀利,保存了丰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

东河区18389057846: 韩非子简介 -
帅种嘉泰: 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生活于战国末期,是韩国的贵族,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为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想人物. 快速导航代表作品词条图册 中文名 韩非 出生日期 公元前281年 主要成就 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别名 韩非子 职业 思想家、哲学家、政论家 代表作 《孤愤》、《说难》

东河区18389057846: 韩非的个人资料 -
帅种嘉泰: 韩非(约前280-前233),战国末期哲学家,荀子的学生,法家学派代表人物.现存《韩非子》55篇,其中代表作有《孤愤》《五蠹》《说难》等.

东河区18389057846: 韩非是什么人?
帅种嘉泰: 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韩国人, 出身于贵族世家.曾与秦国大臣李斯同学于荀况门下.多次上书韩王,主张变法图强,但未被 采纳.于是“观往者得失之变”,著书立说.其著作传到秦国,得到秦王羸政(后来的秦始皇)的 赞赏.后来出使秦国,被李斯及姚贾陷害下狱,被迫服毒自杀.传世著作为《韩非子》. 韩非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提出了一套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认为君主应凭借权力、威势及一整套驾驭臣下的权术,保证法令的贯彻执行,以巩固其地位.韩非还继 承了荀子的性恶说,主张治国以刑、赏为本.

东河区18389057846: 韩非子简介 一定要简单,好着10分,急!!!!!!!!!!!! -
帅种嘉泰: 韩非(约前281年-前233年),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思维敏捷.他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的大手笔.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

东河区18389057846: 关于韩非子简介100字 -
帅种嘉泰: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