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对儒家人治思想的认识?(急,加分)

作者&投稿:苑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结合实际,能谈谈对儒家人治思想的认识吗?~

儒家“人治”思想批判思想境界 任羽中提要:儒家的“人治”思想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在实践中则对中国的政治进步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了长期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造成了“人亡政息”的怪圈,抹杀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对它进行实事求是、理直气壮的批判。关键词:儒家“人治”思想道德中心主义法治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时代里,儒家思想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对中国乃至周边许多国家的历史进程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我们民族的心理素质、思想感情、伦理道德、言行举止都还留有儒家思想的深深烙印。对于这一笔庞杂而独特的遗产,我们曾经粗暴的全盘否定,还企图将它“打翻在地”、彻底“革命”,这种过于激进的态度可能有着非常崇高的出发点,但却违背了历史的规律,不但没有使中国文化真正“脱胎换骨”,反而造成了巨大的恶果;也有一大批海内外的知识分子,他们怀着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感情,把儒家思想抬到很高的地位,甚至提出只有儒学的复兴才能够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思想方法基础,只有对孔孟学说“返本开新”才是中国文化发展的正确道路。他们的爱国情怀当然值得敬仰,但我们却必须认识到:儒家思想中包含着大量的糟粕,就整体而言,它无法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法论。尤其儒家的“人治”思想,对于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实现政治现代化是极其有害的,我们应该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对其进行批判,消除“权大于法”“情大于法”“有法不依”等种种余毒,抵御它对民主法制建设的干扰。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其“家国一体”的观念。作为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家族观念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儒家把国当作家的放大,因此家庭伦理和政治伦理之间没有分际,治国之道也就等同于家庭里的原则[1] 。当齐景公问政于孔子时,孔子的回答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2] 。儒家“人治”思想的根基便在于这八个字上边。旧家庭中,父亲是一家之主,拥有最高的权威,妻子儿女在经济上无法独立,同时也往往没有独立的人格,所谓“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不知酿成了多少悲剧!也难怪五四人物把中国家庭骂作“万恶之源”“戕害人性”了[3] !把家中的“孝”推到国家层面,就有“事君不忠非孝也”[4] 的说法,君王可以把国家当作一姓的私产,把天下苍生视为“子民”,他“口含天宪”、赏罚由己,掌握了生杀予夺的大权,而且他就是“王法”,除了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瞎了眼的“天”之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真正制约他的权力。就像在家不能怀疑、反抗父权一样,老百姓也只有寄希望于皇帝大发慈悲。可是遍观二十四史,那些自称“奉天承运”、满口“仁义道德”的“圣明天子”,有几个不是吃人的魔王!儒家的“人治”,其实就是要最广大的人民老老实实接受那一套用“三纲”“五伦”编织而成的专制秩序,它绝对不可能给我们人人平等的现代人际关系,也无法保证现代社会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裸虫三百,人为最劣”……甚至钱钟书先生也感叹:“人心之险,非水之能喻也,谈笑而戈矛生,谋虏而机阱作。”[9] 在没有证据表明人性可以根本改造的情况下,把道德泛化,把政治、法律道德化,实在是不明智的。儒家要求人人都努力提高道德水平,要求统治者应该道德高尚,这是可取的;但离开了法律制度的约束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厢情愿的以为每个人(尤其统治者)都会自觉自愿的实行“道”,并以此来说明“人治”的必要性,绝对难以服人。历史证明,儒家缺乏把政治作为独立范畴来思考的政治哲学,它的这种“道德中心主义”[10],一方面把管理国家归结为君主自上而下的道德示范和对人民的道德灌输,使政治民主化、决策科学化无法实现;一方面使中国的人民只是一种“道德的存在”[11],根本不知道也不去争取政治权利,导致长期以来“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治权力”[12],所以“人治”的后果是“官治”“专制”,只有“法治”(rule of law )才能达到“民有、民治、民享”。“人治”所必需的前提是“内圣”与“外王”的统一,儒家于是不断的塑造出形形色色的“天生圣人”,老百姓于是只有跪在“当今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的神牌下焚香祈祷。然而历史却无情的嘲弄着我们:因为政权是靠暴力取得的,皇权是父子相传、世代沿袭的,这样的情况使得那些真正道德上完善的“内圣”很难成为“外王”(比如岳飞就只能含冤死去,统治国家的依然是昏君赵构);同时,由于权力不受限制和监督,仅仅靠几个正直儒生的讽谏和道德说教就想让统治者自我约束也不过是空想,本应成为全国道德典范的“外王”往往道德极其败坏。而且不管什么人取得了政权,巩固了统治,哪怕他明明是独夫民贼窃国大盗,哪怕他不仁不义丧尽天良,他也可以把自己打扮成道德的化身,一大群无耻的儒生立即会围拢过去,替他涂脂抹粉、歌功颂德,如此一来,他的合法性也就确立起来,他就可以为所欲为,残害百姓了!这样的情况史不绝书,这是多么惨痛的历史教训啊!儒家虽然也提出了“从道不从君”的防范措施,认为统治者如果背离了“道”,人民便可以根据“道”的指引而拒绝服从君命。然而“在传统中国,政治中的‘道’,除了普遍王权之外,再无制度性缆系的着落、碇泊之处”[13],所以尽管发生了无数次打着“替天行道”旗号的农民起义,其结局最好也无非是改朝换代而已。“人治”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导致了个人迷信和偶像崇拜的盛行。既然“天下非一人所有,唯有德者居之”,那么“君师合一”的最高统治者就是道德最高尚、最有智慧的“圣人”,他的决定自然就“上合天命,下得民心”,其他人只需“遵旨”即可,根本用不着再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也根本不允许有监督、参与或者怀疑、反抗。即使决策再荒唐,再没有理智,统治者也可以用道德的权威来解释——反正他宣布他自己就是“道德”。“人治”还造成了中国社会阴谋诡计的泛滥。君主们一方面装扮得道貌岸然以欺骗人民,另一方面他要以一人之力统治广袤的土地和众多的人口,就不能不依赖庞大的官僚机构,而由于“家天下”的本质和对权力的贪婪、对其他人的猜忌,就使得他不能不大搞权谋。这种所谓的“政治智慧”与科学精神根本对立,人们在如此社会背景之下,往往心理健康大受损害,大量的精力和心思都用去作那些“工夫在诗外”的事情,内斗内耗成为通病。而与之相对的,“法治”与科学精神是贯通的,科学精神延伸到社会领域就是法治精神,科学与法律是可验证、可遵循的,社会秩序依靠明确、客观、严密(非“严酷”)的法律条款来保障,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防止“狡狯文化”(柏杨语)的盛行。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4],即“政”“刑”的效果有限,只有“德”“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季康子问“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的时候,孔子说“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15]。这种对刑罚的深恶痛绝和对道德教化的迷信[16],后来发展为董仲舒的“阳德阴刑”“任德不任刑”[17]。儒家反对滥施刑罚,这是仁爱思想的体现,值得我们赞赏。但用道德和礼法代替法律,却造成了很坏的后果。一方面,他们“引礼入法”,提出“春秋经义决狱”,把“法”当作推行“礼”的工具,把中国的法律搞成了一个礼、法结合的怪胎[18]。“三纲五伦”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谁违背了“礼”,谁就要遭受酷刑,“礼教”因此可以“吃人”。而只要是“礼”所容许的,就算是杀了人(比如为父母报仇),也没有罪,还要被表彰,结果导致了情大于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私刑泛滥、复仇盛行[19];“礼”所不容的,即便做得再有道理(比如揭发自己父兄的罪行,又比如为了争取爱情而逃离封建家庭),也可能成为刑罚的对象。另一方面,道德的化身——君主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一个人的意志成了法律的来源,他的诏令、上谕则是具有最高权威、最高效力的法律形式。法律不但不能制约他,反而必须由他“钦定”。他还是全国最高、最终的法官,一切案件他都可以过问,判不判、怎么判,都取决于他个人的好恶。尽管封建王朝也可以搞出一大套法典来,但在皇权面前不过一堆废纸,他不仅完全不必遵守,而且能随心所欲的修改、废止。其余毒就是今天还存在的“权大于法”“以权压法”。“人治”还有一个根本的大缺陷,就是摆脱不了“人忘政息”的历史怪圈。孔子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者,蒲卢也,故为政在人。”[20]我们看到中国历史上好多舍身求法的改革家(比如王安石、张居正、康有为、梁启超),沤心沥血的要变法图强,可一旦身有不测,或者背后的支持者死了废了,他的一整套做法就被完全废除,国家被搞得一团糟;一般来讲,一个王朝的开国皇帝比较有作为,头脑也要清醒一些,可他的子孙却一个比一个混蛋,传不了几代,“基业”就会败得干干净净,“列祖列宗”以为把“祖训”刻在宫殿里的铁牌上,子孙就会铭记在心了,谁想到这一切都只有等“后人”来“哀之”法治的精神和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允许轻易变更的。在民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受到法律约束、人民监督的根本政治制度也不会因为领导集团的变动而变动。从这个意义上看,不仅“人能弘道”,“道”其实也可以“弘人”;“为政之道”当然要“在人”,但也必须有“制”的保证。总而言之,儒家的“人治”思想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它建立在一种道德中心主义的空想之上,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实际上是回避和歪曲了问题的实质,因此不仅没有实现“仁政”,反而助长了暴政;在实践中则对中国的政治进步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了长期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抹杀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尤其要充分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对它进行实事求是、理直气壮的批判(蔡尚思先生指出:对“真孔子的思想”,“如不批判其糟粕方面,糟粕就会长期存在,甚至变本加厉,为害极大。”[22]),从而真正跳出“人亡政息”的怪圈,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

  一、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积极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的精华在历史传承中经过磨练、积淀,成为我们民族的智慧、精神和美德,具有人类共性的永久价值。
  1.儒家提出一系列道德范畴、命题、思想丰富了中国传统道德宝库。儒家文化属人伦文化,它提出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廉、节、耻等,蕴含量十分丰富,每个字都能写一篇大文章。如果抽象出它们的一般意义,加以选择、加工、发挥,就能成为精华。如“仁”,是儒家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仁者仁也”,强调了人的社会属性和本质;“仁者爱人”,反映了利他精神;“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人应该有道德自律意识;“杀身成仁”,彰显了坚守信念、不怕牺牲的决心。又如“忠”,抛开它的忠君和愚忠的具体含义之外,可贵之处在于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完全可以把它用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方面上。又如“孝”,是任何人、任何社会都应具有的美德,封建社会过分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而忽视父母对子女的“慈”;现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家家体现的是过度的“慈”,很容易丢掉传统的“孝”,所以,当今更需要强调“孝”。此外,“义”即正直、正义,“礼”即礼貌、礼仪,“信”即诚信、信誉,“温”即和蔼、平易,“恭”即谦虚、敬人,“俭”即勤俭节约,“让”即宽容忍让,“廉”即清正廉洁,“节”即骨气、气节,“耻”即自尊自爱等,它们的一般意义都可以继承并发扬光大,为我们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服务。
  2.冲破天命鬼神的理性精神抵抗了宗教对人们思想的侵蚀。儒家思想对鬼神问题持谨慎态度,“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具有无神论倾向,否定超自然救世主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同时,引导人们注重“现世”生活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孔子的学生问什么是智慧,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体现出对务实和理性精神的崇尚。虽然中国有土生的和外来的宗教流传,但都没有形成全民族的宗教狂热,真正推行的是“政德合一”,宗教在中国从来没有占据过主导地位;不像西方搞的是“政教合一”,有时教权比王权还要大。在中国正是由于信奉儒家思想,抑制了宗教的作用。直到现在,全世界有60多亿人,信教的有48亿人,不信教的绝大多数在中国,这和受儒家思想文化的长期熏陶有很大关系。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解决现实问题倾向于依靠人间力量,形成了一种不轻易求神拜佛的习惯。在他们看来,与其信鬼神,不如信明君,“五百年必有王者兴”,明君能带来太平盛世;明君不多,就去信清官,清官率先垂范,弥补君王过失,杀陈世美,救秦香莲;清官不多,就去信侠客,侠客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最大的侠客就是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老百姓实在没办法,才去求神拜佛,而且求的神,也多是希望能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神,这些神和人还有血缘关系,人们缺水了就信龙王爷,缺钱了就信财神爷等,信神是无可奈何,也是权且手段,达到虔诚、迷信程度的人是少数。
  3.“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体现了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儒家思想历来十分重视老百姓的作用,认为百姓是国家安宁的根本,“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里的“贵”就是作用重大,即“民可载舟,亦可覆舟”之义。重视老百姓的作用,首先要重视老百姓的生计。所以,儒家思想历来强调君子要有“忧以天下,乐以天下”的情怀,把个人安身立命与百姓福祉联系起来,“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要安民、养民、利民、惠民、富民,同时还要“教民”;要“解民于倒悬”,“厝天下于衽席之上”。为此,就要修身,要“格物、致知、正心、诚意”,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做事本领,目的是为了经世致用,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当然,儒家思想的民本主义前提是英雄史观。中国共产党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这是儒家思想的民本主义所不能比拟的,但注重民生、为民造福的社会责任感是相通的。
  4.“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广阔的思想文化基础。儒佛道三家都在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道家崇尚“道法自然”,复归于朴,是倒退性的返回自然;佛教提出“山川草木,悉皆成佛”,消除“分别心”,强调众生平等。儒家讲求“仁民爱物”,即人与人、人与万物犹如同胞手足,万物一体而相互仁爱,认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天道即人道;人应由“尽心”而“知性”,由“知性”而“应天”,人的生命活动要融入天地生生不息的大化之中;孟子的“乘势待时”,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王夫子的天人“交相胜,还相用”,体现了和谐生态伦理观和天道人道相融观,为我们坚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人口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底蕴和广阔的思维背景。
  5.注重理想信念的鼓舞和凝聚作用,成为中国以德治国的一大特点和政治优势。儒家思想强调做人应有理想信念。其理想人格是智、仁、勇,认为是“天下之达德也”,孔子说:“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人有了理想信念,就能专心致志、刻苦学习,耐得住寂寞和贫困,做到“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即使穷困潦倒,“饭疏食,饮水,曲弘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耳”。人有理想信念,就有了自己的独立意志和人格,孟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就能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理想信念一旦确立,就能鼓舞人们矢志不渝、终身坚守,“朝闻道,夕死可也”,面对恶势力,不惜杀身以成仁,舍生以取义。毛主席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儒家重视理想信念作用,在我们今天仍没有过时。特别是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求实务实、自主自信的同时,会出现轻视理论思维、淡化理想信念的倾向,现实中“有奶便是娘”的实惠思想,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跟着感觉走”的认知方式,甚至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都是其负面效应。因此,我们不论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还是做思想政治工作,都要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使人们立身处世要有志气、正气、骨气。
  儒家思想中的理想社会就是“大同”。这个社会“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都“讲信修睦”,“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疾废者皆有所养”。“大同”理想是人们对原始共产主义的回忆,是对当时阶级剥削、压迫的反抗,也是对未来美好社会的向往,鼓舞了世世代代中国人。历代农民起义领袖的“均贫富”口号就是以“大同”理想作为旗帜招揽人心的,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天下为公”等深受“大同”理想的启发和影响。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特别是新中国建国初,许多中国人,包括不少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是用传统的“大同”思想来理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邓小平提出的“小康”一词,也是从传统的“大同”社会的描述中来的。现在我们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实实在在地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对海内外中华儿女具有巨大鼓舞、凝聚作用,这已成为我们国家的一大政治优势。
  6.“过犹不及”的辩证思维体现了高超的处世方法和领导艺术。“中庸”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认为它是最高美德素养,也是准则和方法。“中庸”里有辩证法,即关于“度”的思想,既不要过头,也不要“不及”,反对走极端,要求人们待人接物要把握分寸,注意火候。孔子说,有人问他问题,他就“扣其两端而竭焉”,即摸清事物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然后综合起来给予回答;又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即只抓住矛盾的一个方面而忘记另一方面,必然造成危害。儒家是为当官者着想的,认为当一个领导者,要做到“威而不猛”、“泰而不骄”、“和而不流”、“矜而不争”、“欲而不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劳而不怨”、“惠而不费”等。从气质修养上,“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又说“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认为这两种人都有偏激性,应取其“中”,既积极又稳当。对这些要求,我们现在的领导干部如真能做到,也称得上是有修养、有能力的好干部。
  7.儒家丰富的教育思想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教育传统的主要内容,对现代素质教育仍有启迪意义。孔子首先是一位教育家,儒家继承孔子的办学传统,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教育主要是由儒家承担的。孔子的“有教无类”,“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等,都是可贵的教育经验总结。之后,孟子提出“教亦多术”,荀子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和“锲而不舍”,韩愈的“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等,都成为后世学子的格言,即使现在,对我们的素质教育仍有启发价值。针对我们目前应试教育状况,我们的教育既需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也需要继承儒家教育思想中的优良传统。
  8.儒家思想中的许多优秀成分溶入中华民族精神,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在中华民族精神中,处处闪烁着儒家思想的光辉。如爱国主义,儒家思想强调集体主义精神,要求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克己”是为了“复礼”;强调家国合一,国是家的放大,忠是孝的放大;强调“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现在,爱国主义精神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又如团结统一,儒家的“大一统”思想很浓,孔子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西汉董仲舒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儒家的“内圣外王”强调君子修身、“齐家”的目的就是为了“治国、平天下”,这已成为中华民族的政治观念和思维方式。在中国历史上,分裂不得人心,统一人心所向,这已成为我们反对民族分裂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心理基础。又如爱好和平,儒家讲“礼之用,和为贵”,讲“和而不同”,讲“厚德载物”,讲“忠恕”,要求人们在处理君臣、父子、夫妻、邻里、朋友等“五伦”关系时,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里,最可贵的就是要设身处地地站到对方想一想,以增进理解,营造宽容,多达共识,形成合力。现在,在国内提出和谐社会建设,在国际提出和谐世界理念,坚持友邻、睦邻、富邻政策,为我国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目标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儒家“和”的思想能发挥更大作用。又如自强不息,儒家和道家、佛教最大的不同就是强调积极有为的人生态度,要求人们“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孔子就是一个十分勤奋的人,干起事来,“不知老之将至”,他认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儒家认为,人生在世应有“三立”,即“立德、立功、立言”,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种精神,毛主席作过发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就是中国人自强不息精神的概括。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使之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继承、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自然也继承、弘扬了儒家思想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同时,结合时代要求,增加了新的内容,如“三大作风”,两个“务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等,丰富了中华民族精神,丰富了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二、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消极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毕竟代表的是中国农业社会、封建社会的精神文明。随着世界工业化的兴起、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儒家思想中的消极因素暴露得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中国近代的落后、被动、挨打,表面看是因为西方“船坚炮利”,中国武器不行,进而是因为封建制度的腐朽造成的,实际上最深层的东西,是文化上、指导思想上出了问题,这和儒家思想的消极因素不能说没有关系,甚至有人认为儒家思想是罪魁祸首。
  儒家思想的消极因素及其影响至今也存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等级观念压抑了人的个性和创造性。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仁”的外化就是“礼”,“礼”是儒家思想的一个特色。“礼”就是指人们在相互交往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举止言行符合了自己的位置要求,就说明懂礼。中国历来被称为“礼义之邦”,中国人也不乏儒雅君子,但问题就出在过分上。儒家讲君臣、父子、夫妻为“三纲”,讲“贵贱有等,长幼有差”,如果有人违反了礼,就被视为犯上作乱。鲁国的一个陪臣搞了“八佾舞于庭”,即在家庙举办了64人规模的乐舞,这本来只有天子才使用的;这个人还祭了泰山,这本也是天子的事。对此,孔子很气愤,说,“是可忍,孰不可忍也”。“礼”太多,就是繁文缛节、形式主义,最大的弊端就是压抑个性,妨碍真理发现和科学发明。由于讲“礼”,领导、长辈说的话,即使错话,也不能越,不能顶,不能改,因而拒绝一针见血的争辩,否则为狂妄、骄傲、“大不敬”。在西方,学生提问不用举手示意,随时插话,打断老师讲课,属于正常;在中国就不行,孔子讲“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要人们平时要“居处恭”,“貌思恭”、“事思敬”。如按这些“礼”来教育,即使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的青少年,也全被教育成循规蹈矩、蹑手蹑脚、千人一面的谦谦君子;再加上孔子讲“君子讷于言,敏于行”、“巧言令色,鲜于仁”,更限制了人们对雄辩和沟通才能的发挥。这和我们改革开放时代提出的开拓性、创造性人才要求背道而驰。
  2.过分注重人际关系,轻视对自然界的探索和改造。儒家文化是人伦文化,儒家学说,就是讲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学以四教:文、行、忠、信”。又有记载,孔子以六艺授徒,六艺就是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数有自然科学味道,但是被排在最后的;其他都属于社会人伦学问,“六艺”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礼,“不学礼,无以立”。作为君子,就是要“立于礼”,而“成于乐”。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文化就形成了重人际、轻科技的价值倾向。正如鲁迅先生所讲,中国人发明了火药,是放鞭炮的,而外国人拿去是造枪炮的;中国人发明了罗盘,是看风水的(用来协调人、鬼、神关系的),而外国人拿去是用来航海的(用来开拓疆土、掠夺殖民地的)。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伟大的技术发明,但不是用在直接生产力上,而是用在制造礼器、神器、酒器上,这从古墓挖掘中就可看出。古代的人才,就是会打仗,会打官司,会搞政治,会对对联,科技被称为“奇技淫巧”,科学家被称为“工匠”,不在人才之列,毫无社会地位,蔡伦、张衡、毕升很难与孔、孟、程、朱比肩。而在西方,牛顿、达尔文可以和任何伟人齐名,牛顿下世英国举行了国葬。新中国成立后,鄙薄科技的“遗风”依然存在,“文革”中批判知识分子为“臭老九”,现在许多专业技术人才想走仕途,成千上万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等,都是“轻科技”传统的不同表现。儒家文化过分注重人际,势必影响人们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的提高,因为它引导人们,做事首先关心的是人际关系,而不是事情本身,关系不顺,很难办成哪怕是自以为非常正确的事。甚至引导人们把精力投放到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的人际关系上来。不少人甚至抛开事业,专门搞纯粹的人际关系,特别是搞好和上级的关系,还能得到专门干事业的人所得不到的好处。直到现在,外国人来中国,就认为,在中国办事,人际成本很高。
  3.轻视生产劳动,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儒家宣扬“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鼓励人们当“劳心者”去“治人”。儒家也倡导人们要努力学习,而学的不是自然科技,是人伦方面的书,“学而优则优”,学好是为了当官、管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孔子的学生樊迟请教“学稼”、“学圃”,孔子说,他不如种田、种菜的,樊迟走后,孔子说:“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如果天下百姓都按照孔子说的去做,大家只能喝西北风了。从历史上看,儒家门下培养出来的多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中了举的,如《儒林外史》中的范进;未中举的,如鲁迅笔下的孔乙已,其导向结果,是鄙视生产劳动、鄙视劳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4.过分注重道德的作用,缺乏法治精神。儒家文化是道德文化,治理国家,特别强调人们的素质、觉悟和良心,因而把道德看得比法律更根本、更重要。孔子说:“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行政和法律,使人不敢干坏事,但不知羞耻;道德和礼义能使人有羞耻之心,能够自我约束,不想干坏事。儒家排斥法律,甚至把“无讼”作为一种社会理想。但仅仅靠道德来治国,是软弱无力的,它可以治好人,但治不了坏人;它仅仅有应然义,没有必然义;启发觉悟、良心,加强自律是必要的,但没有他律是不可靠的。过分的以德治国,会带来“人治”。中国历史上有法制,但没有法治,而且仅仅是刑法,是用来治民的,不是用来治官治权的,往往成为袒护达官贵人的工具。就是这点法制往往比不上“真龙天子”随便说的一句话顶用。社会上流行着很浓的“包公情结”和清官热,正说明人们对社会公正的期盼与法治缺乏的现实之间有巨大反差。
  儒家思想源于农耕文化,农耕文化是血缘文化、亲情文化、养生文化。上坟、建祠堂、续家谱等活动强化了宗法观念和人情因素,维持秩序主要靠乡规民约、传统道德和风俗习惯。反映这种文化氛围的儒家思想就缺乏西方那种以古希腊文化为源头的、以工商业为基础的契约和法治精神。父亲偷东西,儿子应不应该告发,告发违反了孝,不告发违反了法。孔子认为,孝重要,儿子应该包庇父亲,这就是“子为父隐,父为子隐”,进而提倡“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完会违背了法治精神。
  由于过分注重道德和忽视法律作用,使得中国历代统治者调控社会的手段较为单调。往往先是道德教育,给人们灌输孔夫子主义;如不见效就用圣旨文件;再不见效,就派军队清剿、镇压,这就是我们常讲的宽猛相济、恩威并举、软硬兼施。结果,导致国家调控社会机制缺乏根本性、稳定性、普遍性、长期性,自我消解致乱因素的功能很低,往往是小事化大,大事化得翻了天,官僚机器与致乱集团之间,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社会缺乏一种长治久安的动态稳定机制,表现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周期性的改朝换代和治乱循改。直到现在,中国法治建设虽取得很大进步,但仍缺少法治精神。百姓中的“臣民”观念、领导干部中的“为民做主”观念、“父母官”观念,仍十分浓厚;《雍正王朝》、《康熙大帝》等电视剧仍有很大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屡见不鲜。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任重道远。
  5.把“中庸”上升为方法论,不利于培养人们的敢闯敢冒、改革创新精神。“中庸”有辩证法,追求一种恰到好处的“适中”,但又缺乏可操作性。孔子只说,“叩其两端而竭焉”,如何取其中,没有一定的法则,需要当事人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于是,人们用起“中庸”来,碰到什么问题,都采取不偏不倚、不阴不阳、不明不暗、不前不后的立场、态度和方法,表现为折中主义,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未能旗帜鲜明,缺乏原则性和斗争性,使人变得骑墙、滑头和见风使舵。孔子感叹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真正的“中庸”在大众中能贯彻的很少了。对用歪“中庸”的人,孔子、孟子十分痛恶,骂他们是“乡愿”,是“德之贼也”。实际上,他们正是从孔子、孟子的“中庸”之道那儿学来的。
  “中庸”和敢闯敢冒、改革创新相矛盾。鲁迅说,中国人的中庸,使得变革很难进行;你若要提议在一间黑屋子上开个窗户,大家不同意,你故意说要掀掉屋顶,大家肯定反对,最后,经过折中,大家就同意开窗户了。这个例子说明,为了打破“中庸”思维方式对变革的阻碍,使得革命和改革有时不得不采用矫枉过正的手段,结果是非常的不“中庸”,最容易走向偏激和极端。
  6.“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不利于理论创新。孔子的“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是说他不搞新的创作,只是编辑文献典籍,阐述先贤微言大义,发自内心地喜好古代。特别是对尧、舜、禹,回忆眷恋,赞叹不已,“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郁郁乎文哉”。孔子做学问的形象是“编春秋,删诗书,序易传”。这种学风影响到后人,更难标新立异,严重阻碍理论创新。确实,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领域,孔子的后人很难有所创新,即使有自己的新观点,都要掺和在对前人著作的注释中;有的人自己写了文章,也要冠以古人的名字得以流传。中国古代经史子集汗牛充栋,梁启超说,其中的“史”就占百分之七、八十。读书人做的事就是写诗、作画、刻石头,为圣贤经书作注,这样既没有政治风险,同时又高雅,显得有才气。近代康有为想推动变法,打上孔子的旗号,写《孔子改制考》,把孔子说成是改革家。
  “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这种学风,还带来了尊崇祖训和崇拜圣贤的思维惯性。这种惯性成为滋生个人崇拜、教条主义、保守主义的温床,使得解放思想成为一次次社会变革、改革先导的任务十分繁重。五四运动批判的“以孔子是非为是非”,延安整风运动批判的王明教条主义,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批判的个人崇拜和“两个凡是”,改革开放以来克服的“唯书、唯上”,都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这一惯性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而克服这一惯性的法宝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是“一个中心、三个着眼”,即以我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7.“重道轻器”的体验性笼统思维,不符合现代科技的发展要求。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其思维方式是辨证的,但它是笼统的,显得整体而混纯,经验而直观。儒家的许多文章谈修养、谈人伦、谈社会,不是理性思维,而是道德体验,如孟子讲“吾养我浩然之气,充塞于天地之间”,《中庸》讲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对事物的探究,不喜欢精确梳理,不喜欢科学实验,不喜欢逻辑概括,不喜欢事必亲躬,喜欢大而化之,向上提升,对关乎天地人的“道”滔滔不绝,对具体的、细微的实在的“器”不屑一顾,这种思维不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的要求。
  中国历史上有伟大的科技发明,如四大发明,但由于“重道轻器”,却不成体系,师傅传授技艺给徒弟,讲的是诀窍、悟性、灵气,而且只传给儿子,不传给女婿,因女婿是外人。如遇师徒早逝,很容易失传,留给后人的是结果,无过程与工艺。多少年来,曹冲称象,仅仅作为一个聪明故事在流传,不像西方人,从洗澡体验水的浮力中概括出阿基米德定律。现在,中国成为“世界工厂”,资源、劳动力是我们的,产品的设计、品牌、专利是外国的,我们挣的是血汗钱,给中国留下的是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关键原因是中国缺乏科技创新,高、精、尖核心技术装备是外国的,外国一架波音飞机可抵得上一亿件中国衬衫。2008年,中国专利授权量居世界第4,可只有0.03%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授权量为9万多件,其中50%以上来自外国公司。现在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我国的原创能力、集成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能力,不仅要加大科技投入,改革科技体制,更要克服“重道轻器”的思维方式,确立现代科技思维方式,从体制机制上推进中国科技创新,早日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
  作为中国人,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但要对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思想文化有一个深刻认识,更重要的是在推进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充分挖掘、发挥儒家思想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同时,要从观念、思维、制度、政策、行为、环境等方面,自觉克服、改造儒家思想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做到兴利除弊,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文化底蕴、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儒家思想概说②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二、古代意义之法治③

可以说,法家的法律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新学”。所谓“新学”是相对以儒家为代表的“礼治”主义的“旧学”而言的。“新学”与“旧学”的分歧归结为“法治”主义与“礼治”主义、“德治”主义、“人治”主义的分歧。

法家的“法治”主义有其特征:主张干涉而反对放任;排斥“人治”主义而独任“法治”主义;排斥“礼治”,不承认自然法的存在;主张国家至上,社会团体甚至血缘亲属团体的利益都得服从君主的国家利益;反对徒任“势治”。法家的思想以“唯物论”为出发点,常常注意此时此地的环境,又深信政府万能,而不承认人类个性的神圣。它的政治主张严格的干涉,但干涉须以客观的“物准”为工具。这一“物准”就是被视为“规矩、权衡”的法律,不容许统治者任意的论心定罪。人们只有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自由和平等。“法治”主义的精神实质就是“物治”,所以又称“法治”主义为“物治主义”。④一方面,是用客观的标准如规矩、权衡、斗量、尺寸等物一样的客观的、人设的、固定不变的法来衡量所有的人;另一方面,是把人当物来治理。也就是把人当成可以用固定的、客观的规矩、尺寸等“物准”去准确无碍地衡量的东西,而不考虑人的特殊能动性。

同儒家的“礼治”相比,法家的“法治”反对宗法等级制和世袭制,要求平等守法,并且主张制订和公布成文法,凡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所以说“礼治”和“法治”的主要分歧不在于制裁手段,而在于行为规范的内容本身。也就是讲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异”的差异行为规范与一断于法的统一行为规范之间的分歧。①同“德治”相比,“法治”主义轻视或完全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这和儒家多数主张人性善而法家主张人性恶有关。

法家的“法治”主义,首先值得称道的即是它把握住了历史进化的法则,并且顺应历史进化的法则来创造,反对保守和空想。它的“实践精神”和“功用主义”都由此而产生。但其缺陷在于过分忽略了“礼”、“德”、“人”和“法”在政治上互相依辅的作用。“法治”主义昙花一现,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礼治主义、人治主义久已深入人心,而共同和“法治”主义为敌。“法治”主义虽一时占上风,但最终被“礼治”主义学说所征服。二是法家极端强调国家利益,而轻视个人利益,虽能救一时之弊,但不能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这不仅是“法治”主义思想在汉以后不发达的原因,也是法律和法学不发达的原因所在。②

三、现代意义之法治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法治”的含义和今天我们所倡言的“法治”的含义是有很大差别的。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

那么什么是法治? 法治起源于西方社会,在西人亚里士多德看来,法治就是一切都依法而治,而大家所遵循的法律都是良法。这一简约的概括朴素地反映了法治的基本精神。但是,亚里士多德在这里预设了一个前提:法治要以良法为基础。为此,他确立了一些立法原则。那么,什么是良法呢?尤其是从现代角度审视,我们所要求的良法又是怎样的呢? 法自君出不会是良法;行刑重轻,法峻刑严不是良法;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更不是良法。良法必须体现社会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反映社会每一成员的理性意愿,保障每一成员的人权,它是全社会每一成员共同参与并签订的公共契约。人们违反它就是违背了自己的承诺,要承担“违约责任”,受到制裁。所以,法治要求法治社会之法律本身应是人民共同意愿的提炼,而不只是反映某个人或一部分人的意志,否则它就得不到普遍遵守;要求法律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而不只是赋予某些人特权。法治的基本精神是公平、正义、自由和权利, 限制权力,法治亦是这些基本的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和保障,而良法乃至法治的基础是民主。概言之,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民主、法治、市场都是率先在西方社会生长并成熟完善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上也引进移植了不少西方法律制度。但是,法律制度的引进与移植远不像生产方式的转变或工艺技术的改进那么简单。被移植的法律的规范制约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一定的文化基础,有赖于植入地人文资源是否蕴含法治基因,有赖于植入地植被对法治精神的兼容性。“逾淮成枳”的现象同样适用于人文世界。“法治的现代化并非一个简单的向欧美国家的认同过程,其间还蕴含着每个国家在各自的历史文化视野中对现代化的不同价值取向和模式选择,还必须对自己的传统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和处理。”民主与法治是西方文化的表征,是西方价值观念的载体,那么,西方文化中的法治精神能否植根于中国厚实的儒家文化土壤呢?以儒家伦理为内核的中国传统文化能否承接和转化这西方法治文化呢?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社会缺乏“法治”的历史传统,即在社会秩序和规范中,“法治”始终未占主导地位,这就必然给中国当代建立“法治”社会秩序带来困难。

四、借鉴和启示

虽然今天所倡导的法治跟古代的“法治”几乎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古代法家仍然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们认同的。二千多年前他们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具有客观性。法家所提出的“不别亲疏,不疏贵贱,一断于法”是对法的平等适用的肯定。 法家思想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他们主张公布成文法,法应清晰、简明,具有统一性和稳定性及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等。①法家思想的这些积极方面都是值得学习和借鉴,对今天的法治建设是有利的。

同时我们要看到法家的重刑政策和愚民政策,压制议论和专制王权的方式,与民主与自由是格格不入的,更不是我们今天要的法治。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及专制王权,使得人们观念中缺乏法治的观念。今天中国提倡依法治国,实行法治,但是“法治的落实不在于用法条来取代固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融入到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提高人的法律素质,增强人的法治意识,灌输自由意识、平等的观念乃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任务。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 即使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虚设。所以,“人”仍然是关键。在古希腊传统文化中,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与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以及立宪政体等道德理想联系在一起的。“法律与人性的关系,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也都是从城邦的‘善’来阐释的,从而使法治观具有一种超越法律的特殊性而成为更高层次的理想观念品格。如果仅仅在法律层面而不深入道德理想层,不探讨法律的价值基础和价值根源,无以最终确立法治观。”②权力从属于法律,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否则国家就会丧失其真正的本质和特征。西塞罗有句名言:“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西方人的这些传统告诉我们,他们的“法治”传统与我们的“德治”传统同样古老而长久。中国人选择了(这里的选择并非主观意志)“德治”为其根本,并影响至今,建立“法治”秩序,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西方人选择了“法治”为其根本,也影响至今。但无论以何为根本,都没有离开“人”这个根本的价值主体。这实际上是儒家“德治”文化思想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因此,提高我们每个中国人的“法治”素养和“德治”素养,是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最根本的任务,也是我们要达到法治目标的根本方法。只有在儒家和法家深厚的文化土壤中取其精华,去其糟泊,才能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指引一条宽广而平坦的路,也才能被真正得以利用。

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中文系教授罗多弼

自从中国人开始追求现代化以来,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自明清时代,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参考儒家传统提供的资源。尤其是华人和东亚人应该有这个机会。但是正如其它的文化传统,儒家传统属于全人类,所以儒家的思想文献应该尽量翻译成各种语言,提供给大家。

作为瑞典人,我必须承认儒家经典著作当中,到现在只有《论语》被翻译成瑞典文。这是我这一代瑞典汉学家应该填补的空白。从一开始儒家思想就体现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用今天的话语来讲,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就被理解为人类文明的核心。结果,至少在中国,儒家思想被视为文明或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儒家思想给现代人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源。面对这些资源,现代人具有一个选择的自由,可以吸收资源里面的一些成分,也可抛弃一些成分。

但是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儒家思想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宝库。保存和解释儒家思想文献,增进人们对它的理解是我们作为对儒家感兴趣的学者的一个重要任务。不管你对儒家思想的评价如何,了解这个极其丰富多彩的传统一定会使得你的生活更加丰富。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君主专政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两大主体内容。
1.儒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1)孔子是儒家学派创始人,他提出“仁”,具有古典人道主义的性质:主张“礼”,维护周礼这是孔子政治思想中的保守部分。儒家文化后来发展成为中国古代正统文化。
�(2)孟子是战国时期儒家的代表,他主张施行仁政,并提出“民贵君轻”思想;主张“政在得民”,反对苛政;主张给农民一定的土地,不侵犯农民劳动时间,宽刑薄税。
�(3)西汉的董仲舒以儒学为基础,以阴阳五行为框架,兼采诸子百家,建立起新儒学。其核心是“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他的思想集中于《天人三策》和《春秋繁露》。
�(4)魏晋之际出现的玄学用老庄思想解释儒家的易经,这是为士族辩护的一种消极思想。《周易》、《老子》、《庄子》称之为“三玄”。玄学主张君主无为、门阀专政,主要活动在洛阳。代表人物有何晏、王弼和竹林七贤。
�(5)唐朝中期的儒学大师韩愈,从维护封建统治出发,用儒家的天命论和封建纲常来反对佛道的观点。
�(6)理学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佛教和道教思想形成的新儒学,是宋代主要的哲学思想。朱熹是理学发展的集大成者,朱熹继承了北宋哲学家程颢、程颐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体系,后人称之为程朱理学。其核心内容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是第一性的;“气”是构成宇宙万物的材料,是第二性的。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认为人欲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因此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实际上是为封建等级秩序辩护。
�(7)明中叶的王阳明反对朱熹把心与理视为两种事物的观点,创立与朱熹相对立的主观唯心主义理论——心学。理学由客观唯心主义向主观唯心主义演变,说明它已经走到极端。
�2.进步的思想家对传统儒学的批判
�(1)元朝的邓牧:自称“三教外人”,著书大胆否定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其非君思想,对明清进步思想家有一定影响。
�(2)明朝:李贽是明后期“异端”进步思想家,他指责儒家经典并非“万世之至论”,揭露道学的虚伪,反对歧视妇女和压抑商人。他是我国反封建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色彩。
�(3)清初:①黄宗羲:在明亡后,隐居著述,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激烈的批判,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他的思想震动了当时的学术界,对晚清民主思潮的兴起也有一定的影响。②顾炎武:明末清初思想家,强调“经世致用”的实际学问。主张把学术研究与解决社会问题结合起来,力图扭转明末不切实际的学风。著《天下郡国利病书》,他提倡“实学”的目的在于批判理学,反对君主专制政治,顾炎武的学风对清代学者影响很大。③王夫之是一位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认为“气”是物质实体,“理”是客观规律;提出“气者,理之依也”和“天下惟器”的唯物主义观点,朱熹的理学和王阳明的心学,给予批判,他还提出“静即含动,动不舍静”,否定理学家主静的形而上学思想。他用发展观点来看待历史,认为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他提出在政治上要“趋时更新”。王夫之的思想闪烁着革新的光芒。

�中国古代对治国思想的选择:史学界认为:自汉武帝至清末,中国统治阶级选择的治国模式是外儒内法而剂之以道。即以儒家文饰政治,以法家支持政治,以道家调剂政治。这种治国模式的形成,在秦汉以前经历了较长时期的选择和探索的过程。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生活原始粗放,民风淳朴,没有私有观念,人人平等相亲,过着一种美好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在氏族公社和部落联盟事务的管理上享有充分的民主,主要靠部落联盟首领的智慧和美德来教化民众,治理国家的思想处于萌芽状态。在奴隶社会随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产生了阶级和国家,统治者一方面制定了宗法等级制度以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一方面以武力作为统治的后盾。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时期,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维护奴隶主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这时候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法家、道家,他们各自为新兴的地主阶级设计了一套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方案,为秦汉以后的封建社会治国思想的选择奠定了基础。
�西汉建立之初,由于长期战乱,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以致人口锐减,农民流亡,经济凋弊,府库空虚。鉴于这种形势与秦之败亡,汉初统治者便采取了“与民休息”的政治,缓和阶级矛盾,发展生产力,以巩固统治。一方面对人民采取“轻徭薄赋”、“奖励耕织”以及缓刑等政策,以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安定民心;另一方面在当时郡国并行的制度下,对地方诸侯王采取不过多干涉的政策,以巩固封建统治。与这种形势相适应,黄老思想也就得到广泛流行,成为西汉前期起主导地位的治国思想。其核心是清静无为,因循而治。实践证明,完全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起到了促进生产恢复与发展的作用,并出现了著名的封建盛世“文景之治”。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之道对中国古代政治有一定的影响。每当大的政治动乱之后,统治阶级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往往采用道家治国之策,与民休息,以蓄国力,以安民心,以固社稷根基。除汉初以外,唐、宋初年也有相似的做法。
�西汉武帝在位时期封建国家强盛,这给封建统治稳定创立了前提。为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体系。董仲舒吸收了道家、法家等有利于君主统治的成分,对儒学进行了改造,增加了“君权神授”和大一统的思想,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巩固,也利于社会的稳定,从此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正统思想。纵观两千多年来儒家之所以能独领风骚,一方面是因其思想内核即哲学上的天人观念、伦理上以“仁”为核心的“三纲五常”、政治上的大一统主张,在根本上都有适应了封建专制统治需要的因素。另一方面是因为儒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随时代需要的变化而不断改变面目。先秦儒家没有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甚至还遭到了秦始皇毁灭性的打击,这是由先秦儒家初创时自身的理论缺陷导致的。先秦儒学的内容体系充满着浓重的、温柔淳朴的伦理亲情色彩,显得“迂远而阔于事情”。例如,孔子的“仁学”,目的在于通过“正名”恢复“周礼”所代表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所以孔子的思想不会为新兴地主势力所青睐。孟子的“仁政”说,虽已转到新兴地主势力的立场上,但其“仁政”说是建立在“民为贵”、“君为轻”的基础上的,过分突出了小农利益,因而也不会得到统治者的赞赏。历史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强盛,这给封建统治稳定创立了前提。为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体系,儒学随之有了恢复生机的条件。
�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法家提倡“一断于法”,实行法治,强调暴力统治;道家提倡顺乎自然,“无为而治”,三者具有很大的互补性。经过秦、西汉初年的治国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在动荡年代,军阀割据,难以用儒家路线实行全国大一统,而法家路线却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在动荡结束之初,人口凋弊,生产破坏,应该实行道家无为政治,与民休息,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当国家稳定,走上正常运行轨道之后,不能再实行严刑峻法的暴力统治,而以儒家路线为宜。三者之间表现出了互相融合趋势。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儒家路线为基础,以法家路线为辅助,兼采道家的合理思想,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从此以后,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的法国模式基本上符合中国古代的国情,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奉行不变的治国圭臬。
�对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认识:西汉前期,封建统治者迫于经济凋弊、民心思治的社会形势,以退为进,奉行黄老之学为统治思想,试图达到无为而治。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到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有为政治,统治思想也必然面临新的抉择。
�汉兴以来,除黄老之学外,儒家思想也一直比较活跃并有所发展,景武之际的董仲舒便是西汉儒学的代表人物。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以贤良对策。他在《天人三策》中提出,思想统治,也应遵循“大一统”的“常经通谊”,而“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因此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董仲舒从理论上阐明尊崇儒学的思想统治原则,受到汉武帝赏识。随后武帝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而确立了儒学的统治思想地位。
�建元五年(前136年),武帝设置儒学五经博士,同时罢免其他诸子博士,把儒学以外的百家之学排斥出官学,史称“抑黜百家,表彰六经”。元朔五年(前124年),武帝下诏批董仲舒、公孙弘建议,在长安兴办太学,用儒家经书教育青年子弟,从此儒学成为官办学校的主体内容。武帝改造选官制度,规定博士弟子成绩优异者可任为郎官,吏有通一艺者可选拔担任重要职务,还打破常规起用布衣儒生公孙弘为丞相。这样随着儒学地位的上升,封建政治与儒学密切结合起来,西汉皇帝诏令和廷议中多称引儒家理论,司法过程中以《春秋》义例决狱。武帝时遵循儒家思想,举行封禅、改正朔、修郊祀、定历数等重大礼制活动,初步形成儒家政治的历史传统。
�需要理解的是武帝这一政策与秦代有很大不同,官学独尊后其它思想学派并未被禁止,所提倡的儒学本身也广泛吸收了法家、阴阳家等各家学说,统一的思想带有一定的综合倾向,因而获得了成功。儒家兴学,把教育、考试与选官结合起来,是武帝的创造,在客观上促成了重视知识、重视教育的社会风尚,儒家思想逐渐渗透到社会各方面,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范式。但从本质上看,这仍是一种封建专制主义文化政策。汉武帝运用皇权干预思想学术,抑制了民族思想的自由发展,禁锢了思想界的探索精神,违悖了思想统一于真理的规律,有明显的消极作用。
�如何正确对待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
对待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近代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想倾向:一是国粹派,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一切都好,甚至对二十四孝也不加批判地完全肯定:一是西化派,把中国落后的一切根源归之于文化传统,主张完全抛弃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全盘西化。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科学态度和方法应该是古为今用,批判继承。但是如何进行“古为今用,批判继承”呢?我们认为:(1)对哪些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价值原则,可以转化为时代精神来继承。例如《周易大传》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刚健有为精神,《论语》中所提倡的舍生取义、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品质,以及“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感,《孟子》中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以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春秋公羊传》中强调的天下统一的思想等,都是很容易转化为新的时代的。尤其是强调统一的思想传统,更具有现实意义。(2)对有些内容可抽取其封建性的思想内核,提取其有用的精神因素,使之成为今天新文化建设有用的思想要素。如“民本”思想。从西周初年的“敬天保民”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再到荀子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民本思想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古代“民本”的真正内涵,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利益。今天我们剔除其封建内核,则可以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来转化古代的民本思想,将其发展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社会主义观念。儒家提出“修己安人”、“正心修身”等命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仍具现实意义。今天我们仍需要提倡自身修养和为社会主义而献身的精神。(3)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否定和抛弃。如“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天不变道也不变”的自然观,“别尊卑,明贵贱”的封建等级观等。

儒家“人治”思想批判

思想境界 任羽中

提要:儒家的“人治”思想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在实践中则对中国的政治进步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了长期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造成了“人亡政息”的怪圈,抹杀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对它进行实事求是、理直气壮的批判。

关键词:儒家“人治”思想道德中心主义法治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时代里,儒家思想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对中国乃至周边许多国家的历史进程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我们民族的心理素质、思想感情、伦理道德、言行举止都还留有儒家思想的深深烙印。对于这一笔庞杂而独特的遗产,我们曾经粗暴的全盘否定,还企图将它“打翻在地”、彻底“革命”,这种过于激进的态度可能有着非常崇高的出发点,但却违背了历史的规律,不但没有使中国文化真正“脱胎换骨”,反而造成了巨大的恶果;也有一大批海内外的知识分子,他们怀着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感情,把儒家思想抬到很高的地位,甚至提出只有儒学的复兴才能够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思想方法基础,只有对孔孟学说“返本开新”才是中国文化发展的正确道路。他们的爱国情怀当然值得敬仰,但我们却必须认识到:儒家思想中包含着大量的糟粕,就整体而言,它无法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法论。尤其儒家的“人治”思想,对于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实现政治现代化是极其有害的,我们应该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对其进行批判,消除“权大于法”“情大于法”“有法不依”等种种余毒,抵御它对民主法制建设的干扰。

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其“家国一体”的观念。作为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家族观念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儒家把国当作家的放大,因此家庭伦理和政治伦理之间没有分际,治国之道也就等同于家庭里的原则[1] 。当齐景公问政于孔子时,孔子的回答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2] 。儒家“人治”思想的根基便在于这八个字上边。旧家庭中,父亲是一家之主,拥有最高的权威,妻子儿女在经济上无法独立,同时也往往没有独立的人格,所谓“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不知酿成了多少悲剧!也难怪五四人物把中国家庭骂作“万恶之源”“戕害人性”了[3] !把家中的“孝”推到国家层面,就有“事君不忠非孝也”[4] 的说法,君王可以把国家当作一姓的私产,把天下苍生视为“子民”,他“口含天宪”、赏罚由己,掌握了生杀予夺的大权,而且他就是“王法”,除了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瞎了眼的“天”之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真正制约他的权力。就像在家不能怀疑、反抗父权一样,老百姓也只有寄希望于皇帝大发慈悲。

可是遍观二十四史,那些自称“奉天承运”、满口“仁义道德”的“圣明天子”,有几个不是吃人的魔王!儒家的“人治”,其实就是要最广大的人民老老实实接受那一套用“三纲”“五伦”编织而成的专制秩序,它绝对不可能给我们人人平等的现代人际关系,也无法保证现代社会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
“裸虫三百,人为最劣”……甚至钱钟书先生也感叹:“人心之险,非水之能喻也,谈笑而戈矛生,谋虏而机阱作。”[9] 在没有证据表明人性可以根本改造的情况下,把道德泛化,把政治、法律道德化,实在是不明智的。儒家要求人人都努力提高道德水平,要求统治者应该道德高尚,这是可取的;但离开了法律制度的约束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厢情愿的以为每个人(尤其统治者)都会自觉自愿的实行“道”,并以此来说明“人治”的必要性,绝对难以服人。历史证明,儒家缺乏把政治作为独立范畴来思考的政治哲学,它的这种“道德中心主义”[10],一方面把管理国家归结为君主自上而下的道德示范和对人民的道德灌输,使政治民主化、决策科学化无法实现;一方面使中国的人民只是一种“道德的存在”[11],根本不知道也不去争取政治权利,导致长期以来“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治权力”[12],所以“人治”的后果是“官治”“专制”,只有“法治”(rule of law )才能达到“民有、民治、民享”。

“人治”所必需的前提是“内圣”与“外王”的统一,儒家于是不断的塑造出形形色色的“天生圣人”,老百姓于是只有跪在“当今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的神牌下焚香祈祷。然而历史却无情的嘲弄着我们:因为政权是靠暴力取得的,皇权是父子相传、世代沿袭的,这样的情况使得那些真正道德上完善的“内圣”很难成为“外王”(比如岳飞就只能含冤死去,统治国家的依然是昏君赵构);同时,由于权力不受限制和监督,仅仅靠几个正直儒生的讽谏和道德说教就想让统治者自我约束也不过是空想,本应成为全国道德典范的“外王”往往道德极其败坏。而且不管什么人取得了政权,巩固了统治,哪怕他明明是独夫民贼窃国大盗,哪怕他不仁不义丧尽天良,他也可以把自己打扮成道德的化身,一大群无耻的儒生立即会围拢过去,替他涂脂抹粉、歌功颂德,如此一来,他的合法性也就确立起来,他就可以为所欲为,残害百姓了!这样的情况史不绝书,这是多么惨痛的历史教训啊!儒家虽然也提出了“从道不从君”的防范措施,认为统治者如果背离了“道”,人民便可以根据“道”的指引而拒绝服从君命。然而“在传统中国,政治中的‘道’,除了普遍王权之外,再无制度性缆系的着落、碇泊之处”[13],所以尽管发生了无数次打着“替天行道”旗号的农民起义,其结局最好也无非是改朝换代而已。

“人治”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导致了个人迷信和偶像崇拜的盛行。

既然“天下非一人所有,唯有德者居之”,那么“君师合一”的最高统治者就是道德最高尚、最有智慧的“圣人”,他的决定自然就“上合天命,下得民心”,其他人只需“遵旨”即可,根本用不着再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也根本不允许有监督、参与或者怀疑、反抗。即使决策再荒唐,再没有理智,统治者也可以用道德的权威来解释——反正他宣布他自己就是“道德”。

“人治”还造成了中国社会阴谋诡计的泛滥。君主们一方面装扮得道貌岸然以欺骗人民,另一方面他要以一人之力统治广袤的土地和众多的人口,就不能不依赖庞大的官僚机构,而由于“家天下”的本质和对权力的贪婪、对其他人的猜忌,就使得他不能不大搞权谋。这种所谓的“政治智慧”与科学精神根本对立,人们在如此社会背景之下,往往心理健康大受损害,大量的精力和心思都用去作那些“工夫在诗外”的事情,内斗内耗成为通病。而与之相对的,“法治”与科学精神是贯通的,科学精神延伸到社会领域就是法治精神,科学与法律是可验证、可遵循的,社会秩序依靠明确、客观、严密(非“严酷”)的法律条款来保障,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防止“狡狯文化”(柏杨语)的盛行。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4],即“政”“刑”的效果有限,只有“德”
“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季康子问“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的时候,孔子说“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15]。这种对刑罚的深恶痛绝和对道德教化的迷信[16],后来发展为董仲舒的“阳德阴刑”“任德不任刑”[17]。儒家反对滥施刑罚,这是仁爱思想的体现,值得我们赞赏。但用道德和礼法代替法律,却造成了很坏的后果。一方面,他们“引礼入法”,提出“春秋经义决狱”,把“法”当作推行“礼”的工具,把中国的法律搞成了一个礼、法结合的怪胎[18]。“三纲五伦”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谁违背了“礼”,谁就要遭受酷刑,“礼教”因此可以“吃人”。而只要是“礼”所容许的,就算是杀了人(比如为父母报仇),也没有罪,还要被表彰,结果导致了情大于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私刑泛滥、复仇盛行[19];“礼”所不容的,即便做得再有道理(比如揭发自己父兄的罪行,又比如为了争取爱情而逃离封建家庭),也可能成为刑罚的对象。

另一方面,道德的化身——君主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一个人的意志成了法律的来源,他的诏令、上谕则是具有最高权威、最高效力的法律形式。法律不但不能制约他,反而必须由他“钦定”。他还是全国最高、最终的法官,一切案件他都可以过问,判不判、怎么判,都取决于他个人的好恶。尽管封建王朝也可以搞出一大套法典来,但在皇权面前不过一堆废纸,他不仅完全不必遵守,而且能随心所欲的修改、废止。其余毒就是今天还存在的“权大于法”“以权压法”。

这样的情况在现代法治国家是不可想象、不可容忍的。法律必须由人民根据正义的原则制定,决非某个人或某个小集团可以一手遮天;一旦确立下来,就必须具有相当的独立性、稳定性和强制性,必须为所有人(包括立法者和执法者)无条件的遵奉,否则法律就很可能成为专制统治者杀人的工具。

“人治”还有一个根本的大缺陷,就是摆脱不了“人忘政息”的历史怪圈。孔子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者,蒲卢也,故为政在人。”[20]我们看到中国历史上好多舍身求法的改革家(比如王安石、张居正、康有为、梁启超),沤心沥血的要变法图强,可一旦身有不测,或者背后的支持者死了废了,他的一整套做法就被完全废除,国家被搞得一团糟;一般来讲,一个王朝的开国皇帝比较有作为,头脑也要清醒一些,可他的子孙却一个比一个混蛋,传不了几代,“基业”

就会败得干干净净,“列祖列宗”以为把“祖训”刻在宫殿里的铁牌上,子孙就会铭记在心了,谁想到这一切都只有等“后人”来“哀之”

了(比如清朝的“祖制”严禁太监干政,但后来照样出了安德海、李莲英)!为什么这种现象在现代法治国家却不会出现呢?就因为建立起了“各个层次公平、合理、不为任何政治势力服务的‘游戏规则’”,尤其“合乎法治精神的宪法,则是建立这些‘游戏规则’的法源”[21]。

法治的精神和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允许轻易变更的。在民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受到法律约束、人民监督的根本政治制度也不会因为领导集团的变动而变动。从这个意义上看,不仅“人能弘道”,“道”其实也可以“弘人”;“为政之道”当然要“在人”,但也必须有“制”的保证。

总而言之,儒家的“人治”思想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它建立在一种道德中心主义的空想之上,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实际上是回避和歪曲了问题的实质,因此不仅没有实现“仁政”,反而助长了暴政;在实践中则对中国的政治进步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了长期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抹杀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尤其要充分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对它进行实事求是、理直气壮的批判(蔡尚思先生指出:对“真孔子的思想”,“如不批判其糟粕方面,糟粕就会长期存在,甚至变本加厉,为害极大。”[22]),从而真正跳出“人亡政息”的怪圈,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


谈谈儒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儒家思想在当代的意义:儒家思想在当代的意义,仍然是重大的。“文化是国家存续的命脉”;一个国家若失去自己的文化,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主流,它是以民心为心的民本思想,我们共产党的初心,就是为民众谋和利益,让民众过上好日子,为人人类发展做贡献。这就是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延续...

儒家文化与现实的关系是怎样的
2.冲破天命鬼神的理性精神抵抗了宗教对人们思想的侵蚀。儒家思想对鬼神问题持谨慎态度,“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具有无神论倾向,否定超自然救世主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同时,引导人们注重“现世”生活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孔子的学生问什么是智慧,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体现...

对儒家思想的理解?
理解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

儒家思想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儒家自孔子创立以来,儒家的思想一直是人们学习的对象,儒家学派的宗旨对中国及全世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儒家的思想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博大精深的文化有着卓越的贡献。下面我带您一起来了解下儒家思想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儒家思想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一、儒家思想与当今的以德治国 中国自远古三代就有以...

联系实际生活体验,谈谈你是怎样看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儒家的...
译句:自己不愿意做的事,不要强加给别人。 理解: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由儒家提倡的待人接物的处世之道。这句话在阶级矛盾尖锐激烈的时期是不可能做到的。今天,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人与人之间多些宽容,少些计较,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多为他人着想,是可以做到的。这还能促进团结...

论儒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⑧也就是说,秦朝在政治文化方面,确定的原则是不师古,不崇经,以法为治,以吏为师,在政治上实际上是排斥各类这些博士的。方士侯生、卢生等人就曾批评秦始皇“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样的文化政策必然导致对以儒家为主的各家进行压制并...

儒家思想能否适应当代社会?你怎么看?
为什么儒家思想没有被历史淘汰?在现代由于清朝的失败,他们产生了巨大的精神本质和自信。有些人盲目跟风,盲目崇拜时事,吹嘘国外对中国的抵制,扭曲对儒家的抵制,以拉高外国侵略军。毕竟,这些人只有少数。中国最近的快速发展也证明,这些人只能是永恒的罪人,只能抢劫谋杀和欺诈,不能有所有的实际意义。随...

儒家思想应该怎样认识?
二、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消极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毕竟代表的是中国农业社会、封建社会的精神文明.随着世界工业化的兴起、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儒家思想中的消极因素暴露得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中国近代的落后、被动、挨打,表面看是因为西方“船坚炮利”,中国武器不行,进而是因为封建制度的腐朽造成的,实际上最深...

怎样评价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从孔子和孟子的思想中,我认为儒家思想能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主流,发展到今天,一定有其独特的内涵。而儒家思想以调和君民关系为核心,以维护封建专制为目的,并以人文关怀为导向,对历代统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我们当前进行社会主义...

...人“是最早由儒家提倡的处世之道,请结合实际谈谈为什么要这样做...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由儒家提倡的待人接物的处世之道。这句话在阶级矛盾尖锐激烈的时期是不可能做到的。今天,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人与人之间多些宽容,少些计较,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多为他人着想,是可以做到的。这还能促进团结,使社会安定。参考资料:百度 ...

蒲江县15244195147: 怎样理解儒家的为政在人思想 -
费燕活血: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蒲江县15244195147: 对儒家思想的理解? -
费燕活血:[答案] 1.积极影响:儒学是中国数千年来一脉相承的正统文化,对中国乃至世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1)以儒学为核心的思想是封建正统思想,对巩固和延续封建统治,保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起了十分巨大的作用. (2)儒学成为中华文明宝贵遗产的重要部...

蒲江县15244195147: 儒家学说的治国思想是什么 -
费燕活血: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

蒲江县15244195147: 如何认识儒家法家道家的治国思想 -
费燕活血: 儒家:孔子为政以德,孟子“仁政”,民贵君轻.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君权神授,天人合一 道家:无为而治,齐物,道为万物创造者. 法家:法术势相结合,中央集权,主张改革

蒲江县15244195147: 如何评价儒家思想 -
费燕活血: 儒家思想是一种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学说.它的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正如笔者在《人性善恶论》中指出的,中国古代流行的教子歌《三字经》当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也就是说,人的本性(...

蒲江县15244195147: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结合现实说说,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儒家思想? -
费燕活血: 采取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和发扬儒家思想中积极、有益的部分,让其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例如,儒家的积极入世精神可以激励人民积极投身于建设事业中来;发扬儒家的“人本”教育传统,并把它与现代人本教育思想相结合;继承传统道德中的有益部分,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蒲江县15244195147: 请谈谈儒家思想对古代和现代有什么鉴赏意义? -
费燕活血: 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道德政治.从政治层面上讲,即强调政治国家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儒家德治主张体现了怀柔精神与开明思想,因而被誉为王道政治.作为传统,儒家的德治主张不仅因其主导了中国封建...

蒲江县15244195147: 谈谈你对儒家思想的认识? -
费燕活血:[答案] 在先秦时期不被重视!秦朝被焚书坑儒!汉朝初期信封老庄的“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而不被重视汉武帝以后成为历代统治者推崇的正统思想,成为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作用:前期(宋之前)有利于统治者的统治后期(明清)不断的...

蒲江县15244195147: 谈谈对儒家思想的认识不用太详细的,要有概括性地认识,尤其是针对好的方面 -
费燕活血:[答案] 儒家思想文化的精华在历史传承中经过磨练、积淀,成为我们民族的智慧、精神和美德,具有人类共性的永久价值.儒家提出一系列道德范畴、命题、思想丰富了中国传统道德宝库.冲破天命鬼神的理性精神抵抗了宗教对人们思想的...

蒲江县15244195147: 请谈谈你对儒家思想的看法 -
费燕活血: 儒家思想是圣人的智慧结晶,学习智慧人的结晶能让我们在这社会少点烦恼多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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