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时期官员的称谓

作者&投稿:乔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问一下,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军事大臣这一职位主要是管什么的,以及军事大臣之下的职位都有什么具体称呼?~

公爵>候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

在中世纪的欧洲,公、侯、伯、子、男和骑士这些爵号,既是一种封号,也是一种官衔。
欧洲当时的实际情况,各地人口,财政,军事都归当地领主行使,所以根本没有固定的相关职务。举个例子,议事和分配任务的时候都是直接告诉某某某直接执行,而其在职能上一部是固定负责此类任务。

早期中世纪或封建主义的第一阶段西欧基本上没有较为完备的行政制度,由于权力的分割,国家对于地方的行政基本处于无力控制的状态。但自12世纪始,西欧开始国家重建,国家行政制度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12、13世纪国家行政制度在西欧的发展虽然因国情不同而有不少差异,但也有一些共同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央行政管理制度日渐走向专门化和正规化。早期的王室官员只是国王的侍从而非国家行政管理人员,但从12世纪始,这些官员的职责相对明朗,出现了一些常设性的机构和官员。英国表现得最为突出和明显。在英国一些机构逐渐脱离国王宫廷管理者的性质,而取得国家行政机关的名分与职能。中书省有中书令、副中书令等主要官员,他们负责王廷文书的颁发。文书分证书及令状两种。缮写文书是文书室主管及若干名文书之事。一般文书都盖有国王的玉玺,掌玉玺者为副中书令。后来因文书繁多,乃有锦衣库兴起,且有小玉玺出现,以便随王出巡时及时发出各种文书。财政署的出现则标志着独立的财政机关的逐渐建立。早期国王的国库被12世纪初年的财政署所取代。后者成为国家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形成了一整套复杂而准确的收支计算方法,并裁决有关王室负担的各种案件,建立起自己的档案制度。从著名的《财政署对话集》中我们可以较为详尽地了解财政署的情况,它的成员分为上下两部,上部组成实际上是小会议的成员,主持者一般为宰相,参加者有中书令、司宫、司厩、国库长及其他贵族。下部称收支部,主要成员为国库长及司宫的代表。负责整个收支部的活动。上部是财政署的神经中枢,下部是其执行机构,做技术性的工作。其他机构还有锦衣库,它本是国王存放行李的地方,后来地位日重,发展到能够取代财政署而主管国家的财政税收。另有所谓的宰相一职也曾短暂地设置过,它在帮助国王主管司法财政等重大事务方面,代王行使职权,权力极大,后来废止。虽然这些机构及其官员往往相互重叠,但国家行政制度发展是明显而有效的。


法国的情形与英国类似,虽然它没有英国那样完备,但更具有代表性。法国中央行政管理机构的兴起是在12世纪初。1105年或1106年法国曾设置王家中书令一职,但1127年被废止。该机构负责国王的文书之类的事务,这类令状由文书们草拟,由国王的掌玺官加盖印玺,然后颁行。直到菲力普·奥古斯都和路易九世时的大量文书语言和格式统一的令状的颁布证明该机构是常设的,由一班专门官员组成。与西欧其他国家一样,法国直到13世纪仍然是国王的内府与国家政府没有明确地区分,国王的周围有一大帮亲戚朋友。但随着国事日增,尤其是像菲力普四世这样爱旅行、朝圣和战争的国王,使跟随国王行动的那些机构从其庞大的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而成为常设的行政机构。档案材料的保管有专门的官员,财政官员也出现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是外国人在国王的宫廷出现了。既能持刀舞剑又懂法律的骑士、大量的民法专家也出现在国王的宫廷,由他们丰富的罗马法知识为国王服务。法国中央政府制度发展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是王室代理人"贝利斯(Baillis)"的出现。代理人为国王的代表。当时因为国王常常要到东方参加十字军或者到各地打仗,故将王室事务委托给一些重要人物,他们或是国王的亲属或是亲信。他们有解释王国事务之权力,他们的职位不能任意罢免,除非证明他们犯下滔天大罪。他们代王在国内各地行使各种权力,尤其是司法审判权。他们将审判情形做下记录,并呈之于国王。这一机构虽是临时的,却也反映国家行政制度的发展。


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以英国为先。早在盎格鲁萨克森时期,英国就有郡、百户区、村之类的行政区划。诺曼征服之后,三级行政管理系统仍然得以保留。郡的长官为郡长;早期虽曾有郡长封建化的倾向,但在英国诸王的努力下,对其有很大的遏制。1170年亨利二世曾把几乎全部的郡长及其下属撤职,然后组织人员调查郡长是否有侵吞国王应得收入及榨取钱财等其他恶行。这就奠定了郡长一职成为国家公职的基础,避免了封建化的命运。郡长的职责包括行政、司法、军事等,相当广泛。郡下面是百户区,郡的百户区的大小及数目不一,有大至60多个百户区的郡,也有小至6个百户区的郡。虽然有不少百户区赐给个人,由私人掌握,但国王对它们的控制仍然很紧。一般百户区由郡长派管家管理,负责执行郡长所发布的各项行政财政指令,主持百户区法庭。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是村,它是一种组织共同体。它实际上是古代农村公社的变形,它履行着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职能,如维持治安、抓捕盗贼及其他罪犯、出席郡长及百户区法庭和郡法庭,还要分担各种罚金及财政负担等。因此,英国地方行政管理相当发达,尽管人们对是否有村一级行政单位尚有疑问,但近来的研究证明它是存在的。


比较于英国,法国没有明确而清晰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早期法国地方管理的代表是相当于郡长的伯爵,但这一职务已经完全封建化,他们成为地方上的封建主,是私法意义上的统治者,而非公共权威的执行者。但法国也在发展地方行政管理系统。这种尝试首先出现于王室领地。11、12世纪一种被称为"普雷沃(Prevots)"的人物出现在王室领地上代王行使权力,从税收到司法都管。但是他们的职位及其作为报酬的采邑被世袭化了,所以难以称其为纯粹意义上的国家行政管理官员。"贝利斯"作为国王的代理人出现,他们起先有盎格鲁诺曼人的巡回法官的某些职能,与英国郡长相类似,能够在许多事务上代表国王,他接受国王的指导.监督国王的财务并向国王报告工作,可审理国王中央王室法庭的诉讼。并且他们的职位由巡回变为固定,每一位代理人都有固定的管区,在此管区他为王室施政且是一名法官。而普雷沃则渐渐变成了贝利斯的下属。他们继续负责地方事务的管理,执行国王的命令。他们由当地那些谨慎守法和受人尊敬的人士担任,在地方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英法两国的情况可以看出西欧国家行政制度发展的大概轮廓和主要特点。


第一,王室官员逐渐分离发展为国家官员,国家行政机构增加,与之相适应的是大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入国家机构,成为国家行政官员。他们在从司法到财政的诸多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的职能越来越明显,国家处理一应事务也就相应增加,司法审判在增加,颁布发行的令状在增加,征收税款也在增加。这些官员大都出身于中下阶层,但在当时兴起的大学中接受过教育,尤其是法律方面的教育。这些人在政府中的存在及大量增加事实上已经改变了国家政府的形象与职能。受他们的影响,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当多的王室及政府的支持者。他们不是政府官员,但在帮助政府履行其职能上起了重大的作用。如英国各种法庭上的陪审员,他们成了国家行政事务事实上的帮助处理者,是行政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法国在许多时候的征税工作若少了那些估税人的帮助是难以完成的。成千上万的人进入帮助政府征收税款的列,如1314年征收一项骑士协助金,仅在巴黎近郊就有322名征税人。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西欧各国行政制度发展的普及状况。


第二,行政制度的发展不仅是一个与封建世俗势力争夺权力及利益的过程,也是一个与教会势力争夺权力与利益的过程。前者可称为封建私法权力的"公法化",后者则可称为政治力量的世俗化。教会是西欧各国不容忽视的政治实体,它在各国从中央到地方的事务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12世纪开始,西欧各国王权不断削弱和限制教会的力量。这种斗争的直接后果是教会只能在其有限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中央政府与教会做斗争的重要武器是那些来自下层的地方世俗小官员,他们到地方上代理国王行使权力,干预教会事务,限制教会权力,使王权大伸。以至像图卢兹大主教那样的封建主必须寻求皇家枢密院的干预来保护其教会的基本权利。不仅如此,人们对世俗政府的观念已经有了改变,人们选择国王的政府而不是教会作为服役的对象,更有甚者,许多宗教人士也来到国王的世俗政府,而将其教会的义务抛诸脑后。


第三,虽然国家行政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显然不能对此夸大。此时的行政制度表现出相当模糊、不定型、临时以及重叠、职责不分等较为原始的特征。它表明中央政府机构仍然没有完全从王室家庭中分离出来。地方行政系统则即使在英国也没有上通下达的管理制度。英国的郡长之于其下的百户区或村,没有如中国那样明确而直接的统辖权力。管理在更多的时候仍然靠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个人能力的表现,王权的发展也因此受到限制。


古代罗马的政治制度P17
1. S平民与贵族的矛盾集中在三个问题上:即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平民向贵族争取政治权利问题。其中心内容是土地问题
2. S古罗马王政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它是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时期,其特征是军事民主制;主要内容有:1.库里亚大会即罗马的人民大会;2.元老院即长老院(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3.王或勒克斯(军事首长,身兼最高祭司和审理某些案件的审判长);
3. S古罗马共和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它打破了由氏族贵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是以大土地占有制为基础的新老贵族联诀执政,全体罗马公民有限参与的寡头民主制;其内容有:1.人民大会(两种形式:森杜里亚大会即百人队大会;以及特里布大会即平民大会);2.元老院:处于权力的中心地位;3.行政官吏:执政官(两人组成,拥有军事权和民政权),独裁官(国家紧急状态下元老院任命的特殊官职,有最高的军事权和民政权),行政长官(诉讼方面的最高长官),监察官,保民官,
4. S古罗马帝国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实行的是军事独裁统治.先后采取了三种体制: ⑴元首体制(奥古斯都体制),他只用元首,保民官和军事长官的称号,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⑵四帝共治体制,戴克里先把帝国划分四个部分,由四个统治者治理,两名为奥古斯都,两名为凯撒⑶君士坦丁体制,他废除四帝共治体制,从而成为罗马世界唯一的统治者,是彻底的君主专制政体
5.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元首体制的含义;即奥古斯都体制,奥古斯都保留共和制的形式,人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监察官,保民官等机构仍然存在,他本人通过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当选为元老院的首席元老,人民大会的首席公民,并被任命为终身执政官(兼监察官),终身保民官,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称号;实际上是凌驾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同时还建立了一套与共和制政权并存的元首制新机构:元首的督办员,元首的御前会议,元首的内务府.帝国的实质在于行省.
6.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四帝共治体制的含义;宫廷卫队首领戴克里先由军队拥立为帝从此君主取代元首成为帝国君王的称号,罗马进入正式的君主制统治时代.他把罗马分为4个部分由4个统治者治理,2名为奥古斯都,两名为凯撒,他掌握帝国的最高权力.在四帝共治体制下,元老院的权力被剥夺,所有与共和制相关的职位均成了荣誉称号,全部权力集中在君主和以君主为首的官僚机构中.
7.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君士坦丁体制的含义; 君士坦丁废除了四帝共治制,从而成为罗马世界唯一的统治者,所有高级军政官员完全由皇帝指派,皇帝的意志成为唯一的法律,皇帝本身也已神话. 君士坦丁体制是彻底的君主专制政体.
8. L古罗马氏族社会解体向城邦过渡的必然性;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某些氏族逐渐变成氏族贵族,并掌握权力,而平民无权分得公地且无权参加库里亚大会和担任公职,却要纳税和服兵役,这种只尽义务不享有权力的地位引起平民和贵族间的斗争.随着平民的人数超过贵族,且在经济和军事上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对于政治上受排挤受摆布和受歧视的地位越来越不能忍受,他们要求形成中的罗马城邦国家按照财产的多寡而不是按照氏族门第来确定管辖下的居民的权力和义务.此外,氏族制度也越来越表现出它不适应罗马统治和扩张的性格.导致了罗马第六王塞维.图里乌的改革,并且打乱了氏族血缘关系.
9. L古罗马政治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 经历了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帝国时代
10. Y古罗马政治制度对现代西方国家共和政体的影响和意义:⑴古罗马政治制度第一次以共和国概念替代城邦概念,是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⑵古罗马共和政体被认为是一种混合政体⑶罗马法是古代世界各国法律中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资本主义法权概念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法律,是罗马人留给人类最宝贵的遗产之一
11. B帝国时代军事独裁制的社会根源:⑴土地私有制运动造成的贫贫富极化趋势愈演愈烈,一方面导致贵族和富有者进一步垄断政权,另一方面削弱了平民参政的经济基础⑵罗马的对外扩张形成了一支强大的军队,股役的军人本是各等级的产者和自耕农。马略改革把征兵制改为募兵制,形成了职业军队⑶共和国晚斯不断发生的奴隶起义沉重打击了贵族势力动摇了贵族寡头的统治。罗马在这种紧急状态下,不得不任命军事统帅为独裁者

中世纪欧洲的封建君主制
1. S封建君主制的含义: 是对5-17世纪中叶西欧封建国家的主要的政治形态的一种统称。它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产物.它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子制和专制君主制三种形式.
2. B封建领主占有制: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居支配地位的土地占有形式.即土地由享有特权的大地主占有者占有.
3. S封建割据君主制的含义;它出现于9-13世纪,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不同等级的领主统治,大领主的势力日益扩大,他们与小领主在契约的基础尚结成封主与附庸的关系,割据一方以对抗国王.大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的行政,司法,经济与政治权力不受国王的干预,大领主只是按照封建契约规定的义务服从国王.国王与大领主之间的松弛的主从关系是封建割据君主制的核心.
4. S等级君子制的含义; 即议会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设立等级代表机构,由确定的等级选派代表组成. 法国的等级代表机构称作三级会议,即贵族、僧侣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机构,英国是国王,骑士和市民.
5. S专制君主制的含义;是封建君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国家的最高权力全部集中在君主一个人之手,君主的权力伸展到全国各地,成为一国之君. 专制君主制的特点:一是等级会议对王权的牵制作用丧失;二是君主建立起直接对国王负责的官僚机构;三是确立了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
6. S分封采邑制的含义;
7. B墨洛温王朝的土地分封采邑制及特点:法兰克王朝的宫相查理马特,对统治阶级内部的土地占有关系进行改革,实行新的封建土地占有形象即分封采邑制。采邑是连同居住其上的农民一起分封的,农民过去对国家履行的赋役,现在全部转移到采邑主手里。特点:国王是全国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他把大部分土地分封给教俗大封建主->公爵、伯爵和大主教及修道院长;大封建主把土地留下一部分,其余的分封给中等封建主->男爵和子爵;中等封建主也把土地留下一部分,其余的分封给小封建主->骑士.
8. 中世纪欧洲封建领主土地分封制的结果:在各个封建领地内,政治统治权力与土地所有权实现高度合一,而整个国家层面上,王权或国家权力则极为分散。第一在这种政治结构中,没有一个人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第二这使封建领地不仅成为一个经济实体,而且成为一个政治实体
9. S领主和附庸臣属关系的含义: 采邑制建立了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各个等级依照一定的契约关系享有较大的独立性.
10. L欧洲封建君主制形成过程中教权与王权的关系及其作用; 从封建领主制到封建君主制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封建主始终面临着基督教会的强大的政治压力,基督教会凭借上帝的权威威慑和索取封建王权的合作,而王权在与教会合作的同时也依持从封建经济中积累起来的种种优势试图抵御教权对世俗领域的侵夺.这种教权和王权既合作又抗衡的政治互动是推动封建君主制形成的重要原因.
11. B欧洲封建君主制形成过程中教权与王权的冲突:教权与王权的冲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王权的来源上,即世俗君主的权力是谁授予的。教权至上论认为教会把治理国家的权力委托君主,而把管理精神事务的权力留予自己;君权神授论认为无论是教皇还是国王的权力都来自上帝,在上帝面前,教权和王权都是平等的。主教授职权之争是教权与王权冲突的一个重要事件,它的中心内容是关于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等职务是由皇帝任命还是由教皇任命
12. L封建君主制的历史演变过程:p37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子制和专制君主制三种形式. 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等级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子制与专制群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专制君主制是封建群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

古代欧洲封建国家的官员分三种。
1。教皇委任,例如三个火枪手里的红衣主教,这一类官职相当于宰相或者国师的地位,权利很大,有的权利比国王还要大。
2。内阁成员,在封建社会中的内阁成员是国王的得力助手,也就是各个部长,但是这些部长并没有爵位,或者在任期间表现非常好会在退休的时候受封爵位。而内阁成员不是世袭。也就是推举能人

3。近臣。此类官员一般是国王的心腹,没有官职,只有名义上的职位。例如,近卫队长什么的,往往是虚职,类似于中国的太监。但是在欧洲近臣经常参与政治。此类官员
一般是国王的儿时的朋友。诸侯的儿子。或者国王喜欢的人(有同性恋倾向)最主要的一点是让国王高兴

中世纪欧洲实行的是分封制度,而中国当时已经是郡县制了,简单的说,欧洲的土地归封建领主所有,他就是这一地区的地方官员。而在中央的官员,我们一般也把它翻译成中国的古代官名,比如说“宫相”

封建主的“官阶”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

欧洲中世纪时期王权统治是很松散的,国王只是一个大诸侯,他属下的贵族自成体系,在领地中有自己的宫廷,自己的臣子,自己的法律,甚至一些伯爵可以自己铸造钱币.国王除了自己的宫廷中任命大臣外就是一些行省总督,市长,镇长.军队另外有一套职级体系,但总的来说是按爵位划分地位.并没有固定的官衔等级


图卢兹伯爵简介
图卢兹伯爵,其法文名称为"comte de Toulouse",是法国中世纪时期的重要贵族封号。在墨洛温王朝时期,图卢兹伯爵最初是被国王委派来管理图卢兹这座城市的官员。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加洛林王朝晚期,这个头衔开始转变为世袭制度,这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自公元九世纪起,世袭的图卢兹伯爵统治着图卢兹...

欧洲古代官职
欧洲古代主要采用爵位制,欧洲爵位制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在中世纪的欧洲宫廷没有“女官”,而都是...

中世纪帮助贵族管理领地的官员,都叫什么呢? 我知道有治安官和税务官...
一般从罗马体系里承袭过来,含有拉丁语痕迹,(比如保民官)职务与罗马的天差地别。至于在老百姓心里都统称“管家”(小领主),大一点“管家”(一般也是贵族)的直接可以用MY LORD.这样的词汇

欧洲中世纪的恩赐制是什么制度?
恩赐制是封建君主制度下的一种任官现象。亦称恩赐官职制或封建委任制。君主和贵族将官职赏赐给下属的任官制度。在等级君主制下,国王以恩赐的方式分封大小诸侯,君主和各诸侯以恩赐的方式任命自己的下属官吏。在君主专制制下,国王集立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政府各级官吏由国王及其枢密大臣亲自任免。资产阶级...

欧洲中世纪时的旧贵族和新贵族有什么区别?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

西欧中世纪君主制和中国古代封建专制有何不同?
中国自秦始皇设郡县起,国土和人民等等都收归国有,也可以说归皇帝一人所有,帝国派驻各地的官员只是代表皇帝对当地进行管理,贯彻的是皇帝的意志,对当地的一草一木并无所有权,官员的所得来自国家的俸禄而不是当地的产出,其本身的权力也很有限(相比之下,西方的封臣在自己的土地上可说是真正的皇帝)...

宫相在古欧洲处于什么地位
宫相是法兰克帝国早期的官职,不是爵位,不好类比,本身这个职位只是法兰克的宫廷总管,但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个职位的权利越来越大,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对国家政权有着最直接的影响与统治力,你说的公,候,男,子等爵位代表的欧洲的封建制度其实就是一位宫相制定的,而历史上最著名的宫相...

中世纪欧洲宪政出现的原因
正如菅从进所说,西欧城市在自治的基础上实行宪政,无疑促进了近代西欧宪政思想和实践的发展,因为城市宪政颁布了许多宪法性文件,官员任期和选拔等都有明确规定,不再是过去的独裁和专断形式,民众的意见得到了重视,民众的作用被体现了出现来。 2、中世纪西欧社会隐含的宪政思想 近代西欧社会能在思想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并以民...

中世纪欧洲帝国的体制和军队体制……
法律上讲,皇帝是西方国家的最高世俗封建主,罗马教皇是西方国家的最高教会封建主,二者的关系是皇帝宣誓保卫教皇,教皇宣誓忠于皇帝 在皇帝之下有国王,大公,公爵,候爵,伯爵,子爵,男爵和骑士,地方治安官员由当地大贵族担任 军队上采取扈从和家臣等制度 参考资料:《德国通史》...

古代律师怎么称呼
这些律师通常在教会法庭或世俗法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法律知识,还需要遵守特定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在中国古代,律师的称呼也有所不同。在唐朝时期,律师被称为“明法掾”(也称为“明法生”)。这些律师通常是官府的官员或学者,负责解释法律和为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石楼县19436266777: 求中世纪欧洲官职名称及其排序 -
闳裘卡博: 中世纪欧洲的官职排序是:国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

石楼县19436266777: 古代欧洲国王手下的官员是如何称呼的?有些什么官? -
闳裘卡博: 古代欧洲封建国家的官员分三种.1.教皇委任,例如三个火枪手里的红衣主教,这一类官职相当于宰相或者国师的地位,权利很大,有的权利比国王还要大.2.内阁成员,在封建社会中的内阁成员是国王的得力助手,也就是各个部长,但是这些部长并没有爵位,或者在任期间表现非常好会在退休的时候受封爵位.而内阁成员不是世袭.也就是推举能人.3.近臣.此类官员一般是国王的心腹,没有官职,只有名义上的职位.例如,近卫队长什么的,往往是虚职,类似于中国的太监.但是在欧洲近臣经常参与政治.此类官员一般是国王的儿时的朋友.诸侯的儿子.或者国王喜欢的人(有同性恋倾向)最主要的一点是让国王高兴

石楼县19436266777: 中世纪帮助贵族管理领地的官员,都叫什么呢? 我知道有治安官和税务官、执政官,还有什么呢? -
闳裘卡博: 一般从罗马体系里承袭过来,含有拉丁语痕迹,(比如保民官)职务与罗马的天差地别.至于在老百姓心里都统称“管家”(小领主),大一点“管家”(一般也是贵族)的直接可以用MY LORD.这样的词汇

石楼县19436266777: 欧洲中世纪官位(爵位)我想知道欧洲中世纪的所有官的官职和主要干什么的,军队的也要 从低到高.谁能帮帮忙. ps我现在写小说急需这些方面的知识,谁有... -
闳裘卡博:[答案] 通常情况下爵位只有三级——公、伯、男,侯和子爵只有少数国家有,比如英国和神圣罗马帝国. 另外爵位并不是很死板的公侯伯子男,这只是我用我国历史上的主要爵位去套用在欧洲的一些爵位上,像神罗的爵位就有:皇帝Kaiser 国王König 选侯...

石楼县19436266777: 求教欧洲中世纪王室成员之间及外人对他们的称呼例如一个国王或皇帝(
闳裘卡博: 如果是男性就称呼他的爵位,如某某公爵殿下.他的配偶就称为某某公爵夫人. 如果公主嫁了人,那她的丈夫也按他本身的爵位称呼,而不管这位公主的地位将来如何变化. 其他女性本身有爵位的就称呼她的爵位,但要在她的爵位前加一个女字,例如某某女伯爵.

石楼县19436266777: 欧洲中世纪官位(爵位)我想知道欧洲中世纪的所有官的官职和主要干什
闳裘卡博: 通常情况下爵位只有三级——公、伯、男,侯和子爵只有少数国家有,比如英国和神... 骑士Ritter 等等. .. 欧洲中世纪的军队体系是模仿基督神职体系建立的. 军事等级...

石楼县19436266777: 求古代或中世纪欧洲,如英国,法国等国的官职体制,和个官职的详细职责,覆盖范围,不胜感激! -
闳裘卡博: 学者大都认为早期中世纪或封建主义的第一阶段西欧基本上没有较为完备的行政制度,由于权力的分割,国家对于地方的行政基本处于无力控制的状态.但自12世纪始,西欧开始国家重建,国家行政制度也有了较大的发展.12、13世纪国家行...

石楼县19436266777: 古代外国官员制度 -
闳裘卡博: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

石楼县19436266777: 关于中世纪欧洲贵族爵位的问题 -
闳裘卡博: 所谓的欧洲贵族爵位是欧洲封建社会的产物.而欧洲的封建国家形成于公元5-9世纪的日耳曼国家.当时日耳曼人从原始氏族社会过渡不久.最早的贵族们可分为三层.最上层的是国王,中层的是国王的陪臣,国王赐予陪臣封地,而陪臣宣誓向...

石楼县19436266777: 掌剑官是个什么职位?在欧洲中世纪的时候! -
闳裘卡博: 中世纪是君主陪臣的制度.一般有点势力的贵族都有自己的骑士.除了独立骑士团有比较明确的长官制度之外.普通的贵族从属骑士之间是没有上下级的关系的.骑士之间经常会有些小摩擦.因此领主会选出一名骑士赐予他一把自己的剑表示他某些时候可以替自己管理骑士团.表示他是领主最信赖的骑士.虽说是类似侍卫长或者仲裁官之类的职务.与其说是职务到不如说是头衔...没啥固定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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