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考试作弊的惩罚制度

作者&投稿:於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古代发现考试舞弊通常会怎么处罚?~

会试的搜检较为宽松,据说明太祖朱元璋曾经说过:对于这些读书人没有必要像对待盗贼一样来对待他们。搜检在会试中没有得到实行,会试也未设立搜检官。至嘉靖末年,由于“时文冗滥,千篇一律,记诵稍多,即掇第如寄”。这为举人夹带舞弊提供了条件,于是不少举人就将以前的八股文抄在小本之上,挟带入考场。至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规定:举人入贡院时,必须严格搜检;如有怀挟或委托他人夹带文字进入贡院,一经查出,要在贡院前示众一个月,取消举人功名。这成为明代会试搜检的定制。他们也必须被解衣脱帽,且一搜再搜,明初统治者对士人的优厚待遇也从此消失了。《万历获野编》记载了一个叫邵喻义的举人在搜检过程中的遭遇: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浙江人邵喻义是一个有才华的读书人,他参加第三场考试时,试图将自己所编纂的书带入考场时,与搜检的军士发生了争执,军士认为他是携带舞弊,引起邵氏的愤怒,双方发生扭打,邵氏被搜检军士捆绑起来,内监试御史李时华命令军士脱去其上衣,痛打二十棍之后,绑在贡院前示众。尽管依据当时的科场条例,邵氏的行为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夹带,但无人敢为之申辩。

  而乡试、童试的搜检自明初就十分严厉。明末制艺文大家艾南英久困科场,他说:“为诸生者二十年,试于乡闱者七年……备尝诸生之苦,未有如予者也。”他描述参加学政主持的院试点名、搜检时士人的丑态和痛苦:考试那天,考生站立在“冰霜冻结”的门外,而学政则穿着华丽的衣服坐在考棚大堂之上,还是“灯烛围炉,轻煖自如”。搜检开始之后,考生则在露天之下解开衣服,左手拿着笔砚,右手提着考篮,等候郡、县官员的点名。点名之后,慌忙跑至学政前面。每一名考生由二名军士进行搜检,“上穷发际,下至膝踵,倮腹赤踝”,这样搜检数遍之后,即使身体再强壮的考生都是冻得“齿震悚栗,大都寒冱不知为体肤所在”。艾南英还说乡试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入乡闱,所为搜检、防禁、囚首垢面、夜露昼曝、暑暍风沙之苦,无异于小试。”〔6〕可见明代严苛的搜检虽然是保证贡院纪律的有效措施,但也对考生的身心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随着科举制度地位的提高、科场竞争日趋激烈,清代科场的舞弊行为也层出不穷。自清初开始,朝廷就制定了严格的搜检制度,《钦定礼部则例》规定:“令搜检人役两行排立,士子从中鱼贯而入,以两人搜检一人,务令各士子开襟解袜。如有怀挟,即将本人照例枷革。”

  为解决怀挟这一弊端,乾隆下令有关官员制定更加严格的搜检措施,特别是对考生的穿戴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不论是帽子,还是衫、袍、褂,都必须是单层的。皮衣和毡衣要去掉里子,裤子不论绸、布、皮、毡都只许是单层,袜子用单层的,鞋用薄底,坐垫用单层毡片;其次,对考生考试所用的工具也作出了规定:考生用来装考试工具的袋子也不能有里子,砚台不能太厚,毛笔的笔管必须空心,装水的容器用陶瓷,木炭只准两寸长,烛台要求是用锡做的并且只能是单盘的,烛台的柱子必须空心通底,糕点都要切开。“字圈、风炉、茶铫等物,在所必需,无可疑者,俱准带入”。考生装用品的篮子要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搜检。对搜检时的姿势也进行规定:“至裈裤既用单层,务令各士子开襟解袜,以杜亵衣怀挟之弊。”这里说的亵衣和裈裤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内衣和内裤,入场时都要解开。

  与此同时,不仅严格搜检考生,而且还对所有进入考场的人员和物品都实行严格的控制。在乡会试进行之前,考场的巡查官对进入贡院的用具以及与考试有关的人员都要进行严格搜检,并严格限制进入考场的人数。例如根据康熙十八年(1679年)的规定:“主考各带三人,同考各带二人,御史各带二人,笔帖式各带一人。”对执行搜检任务的差役也要经过御史和提调官的查核和搜检,防止他们顶替入场或用其它方式来作弊。实际上凡是与考试相关的人员都在识认和搜检之列,目的是将舞弊的行为杜绝在考场之外。
处罚:轻微者废除所有功名头衔。
比较严重者:剥夺此人读书的权利,就是以后不管是乡试什么。都不让其参加
严重者:被杀头。牵连家人和老师地位降低或发配边疆!

高考是每一个学子人生的转折和新的起点,其实古代也有考试,就是我们常说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源于中国的隋朝,在科举制度之前,汉朝一直是采用的察举制。
什么是察举制呢?察举制就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举荐德才兼备的人,而举孝廉也是察举制中重要的一个审查标准。
到了魏国时期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度,把人分成了九个等级进行录用。而录用的一个优先权必须是门阀士族等高贵子弟。无论是察举制还是九品中正制,有一个弊端,我说你行你就行,我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可是到了隋朝,国家为了打碎门阀士族对官位的垄断,更好的选拔人才。便开设了进士科选拔人才,自此就产生了科举制度。这种制度从隋朝的成型到完善并一直沿用到清朝。

自古以来有考试就有作弊,在清朝之前,只要是作弊就是革职和流放,处罚程度不是特别严重。可是到了清朝就有了作弊者被处死的先例。
在顺治14年的丁酉年,共发生了3次科场舞弊案,分别是顺天府的乡试、江南乡试和河南乡试案。乡试并不是简单的乡级考试而是省级考试,而考中的人被称为“举人”,而举人就可以作为候补官员了。
顺天府的主考官李振邺和张国朴等人收受贿赂,导致考完之后放榜的时候,好多人都发现平常不学无术的人都考得不错,反而辛苦学习的考生居然落榜,结果考生集体去文庙哭诉。后来被一位为官清正的官员上书给了顺治皇位帝,顺治皇帝大怒,把7位主考官斩立决,108人相关人员流放宁古塔。

清朝以前除流放,大多驱逐考场,永不录用。比如明朝的徐霞客,就是因为其祖父科考舞弊,三代不能科举。还有打板子充军的,比如《大清律例》中记载为戴枷三个月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疆充军。

还有历史上有名的唐伯虎,因受舞弊一案牵连,永不能科举,才有了“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的经典名句。

  古代科举考试发现作弊会怎么处罚考生?
  在我国历史上,科举考试曾是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手段,人们只有通过这条异常狭窄的独木桥,才能跻身社会上层。有人皓首一生苦读“圣贤书”,也有人铤而走险,致力于走捷径,科场作弊之风泛滥。1997年5月5日,微型《五经全注》在开封被发现,这一套只有火柴盒大小但印有30万字的《五经全注》,问世于清朝光绪年间,是当时科举考场作弊的专用书。

  进考场 屁股都得检查

  清朝,京城,考场外面,站满了一排排带枷的人!他们是因为夹带作弊用品被抓,当场示众的学子。

  自从考试诞生那天,也就有了作弊,而作弊最常见的方法便是夹带。对科举夹带作弊,历朝政府均严厉禁止。到了清代,科场作弊之风日益猖獗,为防范科场夹带作弊,清政府不仅对考生的衣着器具做出了十分详细的规定,还就如何严格搜捡颁布了一道道的旨令。所有参加考试的士子都遭到彻底的搜身检查,就连考生头上的辫子也要解开来查过,甚至还要察看肛门,可谓斯文扫地。

  为杀一儆百,清政府还在考场实施严打。一旦发现作弊,按照《大清律例》戴枷三个月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疆充军。尽管如此,一旦高中,光宗耀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作弊之风屡禁不止。

  作弊书:先手抄后印刷一旦查出诛九族

  八股取士,所考内容大多是以《四书》、《五经》中的语句为题,让考生去分析引申。有的考生就摘录一些重要章节偷偷地带进考场,但进考场时要经过严密的搜检,即使侥幸不被当场搜出,也只能带很少的一点资料,往往不能满足作弊需要。

  八股文章讲究“起承转合”,有一整套专门的格式和撰写方式,如果不饱读经书,熟记《四书》、《五经》的每个章节,就无法通过科举考试。朝廷为了防止考生夹带作弊物,特地规定衣褂、袍裤乃至帽子、袜子都必须是单层的。可不久,考生又想到了新的“绝点子”:如果能将书变小,字压缩,不就更方便带进考场吗?有需要,自有人为了生财而迎合这种需求,于是这种如火柴盒大小的《五经全注》问世了。它可以放在靴底、藏于袖中、匿于砚台底部携带入场。

  这种作弊专用的微刻本,仅见于清朝中、后期,应该是我国古籍中字体最小、版面密度最高的私刻本之一。它售价奇高无比,专供考生作弊参考。在开封露面的这套微型《五经全注》线装本共分上下两册,全书352页,30万字。其内容包括了《易经》、《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左传》五种儒家经书的全部内容及宋代儒学大师的详尽注释。

  书以黄褐色纸为封面,内文为宣纸印刷,墨色精纯,校勘精当,印刷精细,完全是手工抄录后再印刷的,令人叹为观止。标榜为旅途便于携带的微型《五经全注》,实际上是为考生作弊提供方便。朝廷对搜出此书的处罚异常严厉,一旦发现,就要株连九族。

  由于夹带这种“袖珍书”要冒着很大的风险,所以数量不多,留传下来的更是寥寥无几,目前发现的总共有七八本,继开封之后,在南京江南贡院和浙江东阳相继发现了微型版的《五经全注》。南京江南贡院历史陈列馆中的微型《五经全注》字极小,一粒米可盖八个字,然而一笔一画都十分清晰。此书采用的是一种叫油水分离法的特殊石印技术。该技术是鸦片战争前后从德国引进的,这种微印技术已在全世界范围内失传。

  浙江东阳市的石印微刻《五经全注》孤本,比南京江南贡院的“袖珍书”体积更小,每个字不到1毫米,但看起来十分清晰。该书印于光绪己丑(1889年),书中还写了行文的格式、避讳等考试常识,给考生提供了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

全身上下不能带有字的东西,包括银票

取消资格

就是打手心啊


考试作弊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

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罚?
1、【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

...父母为孩子找“枪手”代替考试,枪手与被替代者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会导致自己被处罚,也会导致判刑,会导致被拘留。而且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对别人来说非常的不公平,也会取消你的所有成绩,会禁止你参加高考。

替考算作弊吗
替考是考场中的一种作弊行为,是用各种欺骗手段假以他人身份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替人代考的人就是所谓的枪手。替考使考试制度就形同虚设,破坏了考试规则及考试公平,破坏了考试宗旨和原则,是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甚至破坏社会公平。对于替考事件国家教育部都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惩罚...

考试作弊的惩罚
考试中,不管是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算作弊行为,触犯刑法,可以处拘役或者管制,以及并处或单处罚金。

考试作弊者会受到什么处罚
2、影响心理健康:考试作弊可能会给考生带来心理压力和焦虑感。这种压力可能会导致学生出现失眠、厌食等不良症状,甚至可能导致抑郁情绪的出现。3、对未来教育机会的影响:如果学生在大学期间被发现考试作弊,他们可能会面临失去进一步深造的机会或受到其他惩罚。这将对他们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利影响。4、破坏学术...

替考算不算作弊
不属于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

考试作弊会受到什么惩罚?
对考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分:1、取消辅修专业学籍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上述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2、取消考试成绩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上述处分:闭卷考试开始后,被发现在课桌、座位、身上等处有书籍、笔记、...

古代科举考试如何处罚作弊考生?
古代科举考试处罚作弊考生一是枷号,但凡是出现零场枪手,冒名顶替抄袭传递等情况,都会直接由监考老师带上家属。二是斥革,一旦违反考场的规定,必然马上就会被隔除。三是刑责,如果舞弊情绪相对比较严重,必然就需要动用刑罚,甚至可能就会发配充军。1.古人如何作弊作弊行为在古代也是可以出现的,考生可能...

考试有作弊,会受到什么惩罚?
1、根据教育部18号令,考试违纪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四、六级考试的作弊行为一经查处一律开除学籍。2、学校全校通报批评,然后留校察看。英语四六级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英语考试,其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大学英语教学...

当阳市17896135698: 古代科举考试中作弊会受到什么惩罚 -
薛帘盐酸: 古代科举考试中作弊可比现在受到的处罚重多了,比如在宋代实行互保连坐制,将同一地区的十个考生编为一保,鼓励大家相互监督,一旦某人考试出了问题,其他人都要受处分,都会被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另外进考场前实行严格的搜身,一旦发现夹带等,宋代是驱逐出场,并取消下一年的考试资格;明代则是杖责,严重的还会发配边疆充军.又比如在清朝一旦发现作弊,按照《大清律例》戴枷三个月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疆充军.

当阳市17896135698: 中国古代科举如何严惩作弊者:轻者罚款 重者充军 -
薛帘盐酸: 对作弊者的惩处历代都很严厉,清代尤为严酷.惩处的办法有:一是枷号.凡临场枪手、冒籍、顶替、夹带、抄袭、传递、不坐本号者立即由监考官吏带上枷锁在考棚外示众.二是斥革.生员即秀才,是须经童子试考取的功名,一旦违犯考场纪律,生员称号立即被革除.三是刑责.舞弊情节严重者,要动用刑罚.对冒名顶替、重金雇请、舞弊情节恶劣者,往往被发配充军.乾隆五十七年,对3名雇请枪手的童生、枪手及其他涉案者,先行枷号3个月,然后“发烟瘴之地面充军.至配所杖一百,折责四十板”,脸上还要刺上“烟瘴改发”字样.这样的惩罚已与要犯相差无几.

当阳市17896135698: 古代科举考试发现作弊会怎么处罚考生?
薛帘盐酸: 这得看朝代的,不同的朝代都有不同的处罚, 不过总的来说处罚是很重的,轻的杖责,重的砍头都有.

当阳市17896135698: 我国古代是是如何应对科举舞弊的? -
薛帘盐酸: 做出的方法:1.糊名法说起来这个糊名法到今天也仍然有在使用,就是把考试的名字密封起来,这样改卷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考试的信息而存在偏袒.2.誊录法宋代开始出现誊录法,即考生上交试卷糊名之后,还要誊录一份再交给考官评判,考官据此以定考生的等级、名次.这种制度的实施主要是防止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标记、暗语3.临时选定“知贡举”就是临时任命大臣去做考官,这样就防止预先贿赂的嫌疑.惩罚:1.带上枷锁示众,文人爱面子,这样的惩罚确实是让人丢尽颜面;2.取消考试资格,发现有替考的,替考者和被替考者除了罚款外,还规定终身取消考试资格;3.打板子,这种惩罚主要是针对徇私的考官.

当阳市17896135698: 古代考试如果作弊被抓住,是不是要砍头啊 -
薛帘盐酸: 一般不会.如清政府一旦发现作弊,按照《大清律例》戴枷三个月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疆充军.尽管如此,一旦高中,光宗耀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作弊之风屡禁不止.

当阳市17896135698: 科举制度中的考试舞弊有什么影响 -
薛帘盐酸: 科举作弊历代皆有,清朝之前,科场作案的处罚是革职、流放赵翼叹道:“纳贿舞弊,仅至窜谪,科场之例,亦太弛纵矣!”清朝首开“科场作弊者死”之先例.顺治十四年(1657年),发生丁酉顺天、江南科场舞弊大案,数十名考官被处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俱流徙边境.咸丰八年的戊午顺天乡试案,主考官柏葰是中国唯一被斩处的一品大员,也是科举史上死于科场案的职位最高的官员.

当阳市17896135698: 用古文描述;考试作弊被抓'' -
薛帘盐酸:据史料记载,至迟在北齐(公元550-577年)时,就有了对应试者罚饮墨水的规定.南朝梁武帝萧衍时规定:凡应试“差谬者罚饮墨汁一斗”.隋朝也规定:“士人应试时,凡书迹滥劣者,罚饮墨...

当阳市17896135698: 太血腥,看到古代对抄袭者的惩罚,你后怕了吗 -
薛帘盐酸: 据史料记载,南北朝时期 凡应试“差谬者罚饮墨汁一斗” 一斗是多少呢? 换算成现在的计量单位 1斗=10升=15斤 估计想死的心你都有了 不过到了明代处罚就不在那么瘆得慌 轻者停考一届,重者停考五届 至于涉及作弊的本次考试的成绩 不像现在直接取消 通常是予以承认 也算是体谅读书人十年寒窗的辛苦吧

当阳市17896135698: 古人科举考试有哪些防作弊措施 -
薛帘盐酸: 第一个制度曰“结保”,这个制度始于唐朝,具体就是三名考生共同结成一个“保”,实行“连坐”政策,即三名考生中出现一个作弊者,三个人就要同时受到制裁.如此一来,结保考生就要互相监管,避免三个考生中的另外两人作弊而殃及池...

当阳市17896135698: 唐朝为了防止考试作弊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 -
薛帘盐酸: 唐朝为了防止考试作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1、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避免批卷者认出的机会,以此避免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2、订立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都是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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