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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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有什么?~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有:宪法、法律、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条约。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宪法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其它附属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宪法性法律文件。

  (2)法律。这里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3)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在其法定的权限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6)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

  (7)国际条约。经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承认后的国际条约也是我国的一种法的渊源。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有:宪法、法律、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条约。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宪法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其它附属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宪法性法律文件。


  (2)法律。这里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3)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在其法定的权限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6)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


  (7)国际条约。经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承认后的国际条约也是我国的一种法的渊源。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

法的渊源有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有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政权组织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我国的宪法经由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由特殊程序制定与修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而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在全国人大 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其他法律。
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有关于国家主权、犯罪与刑罚、民事基本制度等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尚未制定法律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可根据实际需要授权国务院立法。但有关犯罪与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在中国法的形式体系中 具有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它的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的地位。行政法规须是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则。行政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规定的事项,一般比法律调整的对象更广泛、更具体。
4.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有关行政机关在各自权限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两种。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所发布的各 种行政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外 ,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5.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规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全部范围或部分区域有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消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6.民族.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自治机关或自治团体依照法定自治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效力仅限于自治权管辖的范围,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报上一级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8.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指国际法主体之间根据国际法而订立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协议,它是现代国际法最主要的法律渊源,并不属于我国国内法的范畴。但国际条约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具有同国内法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如《民法通则》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有:习惯、判例、政策

法的渊源是法的存在形式。具体有成文法、习惯法、(法理、判例)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它们是由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

根据制定的机关和效力层级及范围的不同,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⑥行政规章;⑦国际条约。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有:(1)宪法;(2)法律;(3)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4)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7)国际条约。故本题答案选C。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有( )。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部门规章、军事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国家认可的习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是( )。
【答案】ABCD。解析: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等。

我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
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有:(1)宪法。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渊源。(2)法律,专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3)行政法规,专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

我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
【答案】:A 【考点点击】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要点透析】在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称法的效力渊源。制定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主要渊源。

我国法律渊源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有:宪法、法律、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条约。(1)宪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渊源的是( )
【答案】:C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等。A项:错误,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内容,是部门法,不是法的渊源。B项:错误,...

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它们是由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 根据制定的机关和效力层级及范围的不同,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⑥行政规章;⑦国际条约。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zhxr63 | 推荐于2017-12-16...

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社会主义法的原则可以归纳为民主原则、法制原则、国际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原则等,其中最根本的是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其他原则是由此派生出来的。毛泽东在谈到1954年宪法草案时指出,“原则基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27页)。这两个原则不仅体现在宪法上,而且体现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有
A.行政规章 C.刑法 D.民法 E.经济法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有哪些?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温州市15272504168: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分类有哪些?
阙瑗喘可: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依特殊组织形式和程序进行.宪法在国家的法的渊源体系中占首要地位,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工作的基础和根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宪法在全国范围内 有效.

温州市15272504168: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哪些?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组成? -
阙瑗喘可: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 2、法律 3、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5、规章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8、国际条约

温州市15272504168: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中有什么法律?
阙瑗喘可: D规章

温州市15272504168: 法律渊源的分类有哪些?
阙瑗喘可: 法律渊源即法律的来源,是指国家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为寻求行为的根据而获得具体法律的来源,有时简称“法源”.一个法官,面临一个已经认定事实的案件,应当根...

温州市15272504168: 现阶段中国法律渊源 -
阙瑗喘可: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

温州市15272504168: 我国法的主要渊源是什么? -
阙瑗喘可: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 5、国际条约和公约 部分学者认为,判例和习惯也是我国法律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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