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债的特征有哪些

作者&投稿:宗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什么是债
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系因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
其中,可以请求他人为给付的权利为债权,享有债权的当事人叫债权人;应债权人的请求而负有的给付义务为债务,负此项债务的当事人叫债务人;给付为则债的标的,包括作为、不作为。这种一方享有侵权,另一方负担相应债务的债之关系,叫作狭义债的关系。多数狭义债的关系,即包括多数债权债务的概括法律关系,称为广义债的关系。
二、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
1、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的关系,是合同债。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重要的原因。
2、缔约上的过失
缔约上的过失,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使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害的情况。于此场合,具有过失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受有的损失,由此形成法定债的关系。
3、单方允诺
又称单独行为或单务约束,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它之所以引起债的关发系的生,在于依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基于某种物质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同时放弃对于相对人给付对价的请求。遗赠、设定幸运奖均为单方允诺的例证。
4、侵权行为
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发生,侵权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形成债的关系。
5、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人叫管理人,负有将开始管理事务通知本人、适当管理、继续管理、报告及计算等项义务,本人负有偿还必要费用、赔偿损失等项义务,形成债的关系。
6、不当得利
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受有损失而取得的利益。由于该项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返还给受害人,形成以不当得利返还为内容的债的关系。
三、债的特征有哪些
1、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
债的当事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都是特定的人。在人身权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中,其权利人虽然特定,但其义务人却是不特定的一切他人。
2、债为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结合关系
债权人和债务人结合在一起形成债的关系,或者是基于彼此间的信赖,或者是立法者对于某种社会政策的考虑。
3、债为当事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债法的基本功能仍然是为当事人实现其特定利益提供法律途径。法律之所以要维护债的关系正常地发生与消灭,固然有其促进财产流通、充分利用资源、保护公民不受非法侵害、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等社会政策的考虑,但法律保护债的关系的根本目的,始终在于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满足,或者使当事人受到的损害利益得到补偿。


手债是什么原因发生的?
手债发生的原因如下:1、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依据合同的约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是债的最主要发生原因,在债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

下列关于债的发生原因的表述,正确的有( )
【答案】:B、D、E 本题考核债的发生原因。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选项 A 因存在委托不应选。正当无因管理,包括两种情形:①管理事务有利于本人,并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者可推知意思的无因管理;②管理事务虽然...

思修题:债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如何理解债的发生依据?
6.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 物权具有优先性和不相容性,在同一物上不能成立内容不相容的数个物权关系,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关系时,其效力有先后之分。而债的关系却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在同一标的物上不仅可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并且债的关系相互间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先性和排他性。债发生的原因在...

什么是债务?
问题九:债务的发生根据是什么? 债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单方允诺,缔约过失或者法律特别规定引起债的发生 问题十:什么是债务投资方 是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或资本开支。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借出资金,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并获得该公司还本付息的承诺。 企业的融资决策都...

原生债是什么意思
原生债是指因原生发的债就是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霍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1、合同原因。2、缔约上的过失。3、单方允诺。4、侵权行为。5、无因管理。6、不当得利。

什么债权?债权包括哪些分类(产生依据)?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

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4、 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失有哪些情况
2、债的主体变更 (1)债权转移 债权转移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在债权合法转移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消灭,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与原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权转移发生的原因不同,债权转移分为法定转移和约定转移。(一)法定转移的情况...

什么是债权债务?
意思如下: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扶绥县19727093751: 什么是债,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债的特征有哪些 -
宫峰乐喜: 一、什么是债 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系因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所保护的,是...

扶绥县19727093751: 债的产生原因 -
宫峰乐喜:[答案] 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据此,债的发生原因可分为两类:一是合同,一是法律规定.实际上,除合同外,其他的法律行为也可以发生债的关系,例如遗嘱.因此通说认为,债的发...

扶绥县19727093751: 债的产生原因 -
宫峰乐喜: 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据此,债的发生原因可分为两类:一是合同,一是法律规定.实际上,除合同外,其他的法律行为也可以发生债的关系,例如遗嘱.因此通说认为,债的发生原...

扶绥县19727093751: 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宫峰乐喜: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的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有: 一、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扶绥县19727093751: 债务的发生根据是什么? -
宫峰乐喜: 债务的发生根据,也称债务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有:1. 合同.当事人通过合同的形式,设定债权、债务;2. 单方允诺.当事人单方面向相对人作出的某种承诺,如悬赏广告等;3. 侵权行为.基于侵权人的不法侵害而形成的侵权之债;4. 无因管理.基于无因管理人的管理行为而形成的债务;5. 不当得利.基于无合法根据受有利益而致他人遭受损失而形成的债务;6. 缔约过失.因缔约人未以尽到缔约义务而形成的债务;7. 拾得遗失物.因遗失人所有权的返还请求权而产生的债务.

扶绥县19727093751: 我国民法上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
宫峰乐喜: 合同之债,单方允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

扶绥县19727093751: 关于债的发生原因 -
宫峰乐喜: 第一个属于意定之债,第二个属于法定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第三个基于人身关系,不是债的发生原因.

扶绥县19727093751: 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宫峰乐喜: 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

扶绥县19727093751: 债的发生原因就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对不对 -
宫峰乐喜: 债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合同行为,产生约束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之债,体现了债得相对性,紧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2)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债;(3)无因管理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4)不当得利行为,在当事人之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只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扶绥县19727093751: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债权产生原因的有哪些? -
宫峰乐喜: 债权产生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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