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嫌疑人笔录模板

作者&投稿:捷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取保候审每月谈话笔录模板~

法律分析:(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笔录分为三部分
一、首部
写明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二、正文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知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询问申请人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三、尾部
核实笔录,由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签写名字和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分析:(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后还要做几次笔录
法律分析第一,笔录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记载和反映一定诉讼活动情况和案件事实情况的文字和视听记录。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措施。它通常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但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做笔录是配合...

取保候审后第一次去做笔录有不让回来的吗?
取保候审后,去做笔录是正常,没有违反规定不会变更强制措施,也不会不让回来的。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归属于刑事诉讼法期内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性强制执行措施,在取保期内不可中断对案子的查办,犯罪嫌疑人务必保证随时待命。因而,要是_有违背相关要求,司法机关口头传唤归属于一切正常审理案件必须,不容易抓...

取保候审起诉到法院要做笔录吗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叫去做笔录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让去做笔录是检察院的正常执法,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义务配合检察院进行核查,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

取保后审后检察院要我去做笔录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期间让去做笔录是检察院的正常执法,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义务配合检察院进行核查,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

取保候审笔录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让去做笔录,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到案。一般来讲,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一般就不会逮捕的,不必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已经在公安局取得取保候审后移交到检察院,现在检察院通知要去做什么笔录...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要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要讯问嫌疑人,制作讯问笔录。见: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修改施行)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

取保候审之后又让去办案中心问笔录会不会不让走了?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二审期满之前,原被告人不应被收监执行原判。如果您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收监,除非存在严重违反取保候审条件或犯罪嫌疑的情况。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期间暂时保持自由,但需要遵守一定的条件...

取保候审谈话笔录
法律主观:要看情况。 1、 取保候审 期间是否还需要做笔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决定。例如: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 公诉 之前,还要对 犯罪嫌疑人 进行询问并履行告知程序。 2、如果案件已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应当做好开庭准备。 《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取保候审检察院叫做笔录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那么,取保候审检察院叫做笔录什么意思?现在就跟着来了解一下吧。一、取保候审检察院叫做笔录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

船营区15387078352: 取保候审两个月,公安预审要做笔录怎么回事 -
植临安福: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仍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所以,再找犯罪嫌疑人做笔录属于正常情况,可能是为了核实情况,也可能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

船营区15387078352: 我是取保签白纸的嫌疑人,请教你问题.望解答!取保至今快三个月了,民警这么做的目的? -
植临安福: 1、根据询问笔录要求,这样是不合法的.看过笔录后,应当在每页都按手印,最后一页写:“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签名捺印.然后把笔录几页斜放,露出每页的右边,在上面按手印,防止有人篡改笔录.2、取保候审后,应当随叫随到,如果没有违法犯罪的事,一般不再刑拘.如果是团伙犯罪,有可能还要开庭受审.3、不知是否立案了,如果没立案,估计没事了.如果立案不会私了的.不会有事了.4、到异地不行.做违法的事也不行,否则,数罪并罚.

船营区15387078352: 取保候审范文 -
植临安福: 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 申请人:***,性别,民族,住 址,职业.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性别,民族, **市** 人,职业.因涉嫌xxxxx罪,于xxxx年*月*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人民...

船营区15387078352: 请问人我犯了法后做了取保候审,到现在刚好半年,但派出所打电话要我去做份笔录,我问他们警官是不是有事 -
植临安福: 犯法后取保候审,派出所打电话要去做份笔录,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还是要进行侦查活动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船营区15387078352: 刑事拘留一个月,取保候审中,今天通知去检查院做笔录, -
植临安福: 1、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并不中断对案件的审理.检察院通知到场就应该遵守规定随传随到. 2、检察院传唤,一般是核实案情,履行告知义务,也就是说案件近期可能移交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请律师辩护了.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船营区15387078352: 取保候审后第一次去做笔录有不让回来的吗? -
植临安福: 取保候审后,去做笔录是正常,没有违反规定不会变更强制措施,也不会不让回来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船营区15387078352: 有关刑事诉讼的询问笔录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植临安福: 询问笔录(参考) 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分至____时____分 地点:________市看守所第________会见室 会见人:____,____ 被会见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 涉嫌罪名:____________ 记录...

船营区15387078352: 取保候审后去检察院做笔录是什么 -
植临安福: 取保后打电话叫去检察院,做的是起诉笔录或简易起诉书签字做完起诉笔录后可能还要去签一次起诉书,但是第一次检察院笔录很重要,有50%的几率可以退检,当然大部分人会错过这次机会,最后依然缓刑收场

船营区15387078352: 取保候审第一次传唤做笔录需要多长时间?
植临安福: 一、取保候审最长多久传唤一次对于您的疑问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的解答是这样的取保候审期间对传讯次数没有限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

船营区15387078352: 取保侯审第十二个月做笔录什么意思 -
植临安福: 已经到了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了,案件可能要进入审理期限或要变更强制措施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